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拌料机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1.操作工上岗作业前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2.检查工衣是否做到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女员工将长发盘起塞入工作帽中;

3.开关前清理设备周围环境,不许存放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4.开机前检查设备各控制开关、安全联锁装置、紧急停止开关、护罩锁扣等有无损坏或失灵现象;发现有异常情况时不准使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

5.开机操作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如机器运行中发现有异常,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向上级主管报告;

6、严禁湿手闭合拌料机的电源开关,以奂引起触电事故

7.在清洁或维修保养设备时,必须关机、切断电源并挂牌“设备正在检修,请勿合闸”后方可进行;严禁设备运行中进行清洁、维修保养等动作;

8、物料混拌完成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清理设备、地面等杂物,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篇2:隧道挖掘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必须检查工作场地,凡有碍作业的物体或杂物必须清除。

二、检查电缆应无破损漏电,并检查电缆与配电盘的联接应正确,制动可靠。

三、挖装机行驶时,应收回铲斗,铲斗离地面约400~500mm。升起输送槽前端使之离开轨面。在行驶过程中注意是否有路障或高压线等。除规定的驾驶人员外,不准搭乘其它人员。

四、在倾斜坡地若发动机熄火,应把铲斗放在地上,并制动,将各操作杆置于中位,再起动发动机。

五、作业时,除操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工作场地停留。

六、装载时,若石块过大不允许强制扒装。并严禁用大臂下降的冲击力来破碎大石块,移动时,必须注意电缆或风管,防止压坏。

七、机器间断工作的停放,应将铲斗放至地面,输送机操作杆停放中间位置,并断开电源。

八、挖装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工作,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九、工作完毕后,将工作机构收拢,输送槽前端抬起离开轨面,断开电源、收起电缆,将机器退出工作面,停放在安全地带。

十、作业后,应将挖装机停放在安全场地,将铲斗平放地面,放下输送槽前端,所有操作杆置于中位,并制动锁定。

篇3: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篇4:起重工安全技术规程

1、多人操作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交底清楚。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如操作者看不清指挥手势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起吊重物件时,应先检查捆绑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垫好,然后试吊稍离地面时,应摆动几下,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3、吊运重物时,必须坚持十不吊原则,必须初步确定物件重量后,正确选用钢丝绳。

4、起重区域周围应设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进行露天起重吊装。

5、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中断工作。严禁在吊物和吊臂下通过或停留。

6、利用滚杠滚移重物时,在下坡时后面必须用绳子拴好,摆滚杠时注意手脚,滚杠下面应垫好道,滚杠不正,只能用锤打,不准用手搬动。

7、使用开门滑车时,必须将滑车的小钩扣紧,避免绳子跑出造成事故,拉绳时手不准靠近滑车。

8、高空作业挂滑子和拉走线滑子时,两端连接处必须牢固,拴绳扣时一定垫好,拖接绳头应离开电线一米以外,以免切断绳扣。

9、使用卷扬机,必须听众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严格做到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不开车。用卷扬机作索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转不准作业。

篇5:超吊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一、信号工指挥时,各种手势、旗语、哨声等信号准确,与项目部通信联系可靠。

二、起吊前,将物件按规定绑扎牢固,重件转角处应垫木块,在清理起吊地点、运行通道、放置场所的障碍物后,才准起吊。

三、起吊前应试吊,确认可靠后正式起吊。

四、起重作业,严格按“十不准”规定,吊件上禁止站人,重物下面禁止人员停留或穿行。

五、起吊过程中,速度不宜过快,吊件保持平稳。

六、氧气瓶液体容器,零星小件等物品应装箱、笼吊运。

七、大件、超重件等重要设备、器材、爆炸危险物品等应有经审批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有监护人员。

八、吊件不准长时间停留在空中。

九、遇强风、暴雨等天气,停止露天起重作业。

十、起重机械不得带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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