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清理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1清理现场应先清大宗物品、材料,后清散碎物品和垃圾。清理的大宗物品、材料及散碎物品和垃圾等,应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堆放应符合规定。

2清理垃圾、废料时应使用编织袋、箩筐等容器装运;在高处清理的大宗物品、材料,应使用溜槽滑送至地面或使用垂直运输设备运送至地面,禁止由高处往下倾倒、抛掷。

3清理的垃圾、杂草等杂物不得在工地焚烧,以免造成火灾和污染大智。

4砍伐树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伐树前,应将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

2)伐树范围内应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逗留、接近,倒树时应将砍树木向预定方向倾倒。

3)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

5在清除淤泥时,应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先排除积水,后清除淤泥。

6在高处清理时,作业人员不准站在墙面上或建筑物的边沿,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7夜间清理作业必须由电工安装照明灯具,保证有足够和安全的照明,方可进行夜间清理作业。

篇2: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八不四要一清理规程

动火作业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理"

动火前"八不":

一、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二、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四、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五、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六、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七、在高处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八、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一、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二、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三、发生火灾,要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四、、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理":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落实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