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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1、行车操作工上班前不准饮酒。操作时要精神饱满,精力集中,在操作室内不准吃东西、吸烟、闲谈,更不准开玩笑。工作中不准打瞌睡。

2、行车上有两人以上工作时,事先没有联系和通知,不准擅自开动或离开行车。操作人员因事离开工作室时,应将吊钩升到较高位置,将控制器放到零位,关闭紧急开关,拉下保护配电盘刀闸。非行车工不准随便进入工作室,检修人员得到行车工同意或者领导安排方能进入。

3、启动行车应用手柄开关操作,停行车不要用安全装置去关。不准用人体其它部位转动控制器,以防在异常情况下,来不及采取紧急安全措施。

4、如遇突然停电,电压下降或其它特殊情况,使吊钩上的重物无法放下时,行车工应用紧急信号通知下面人员立即让开,并立即将危险区域用绳子栓围起来,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域。

5、多人挂钩操作时,操作人员只能服从预先确定的指挥人员的指挥。吊运中发生紧急情况时,任何人都可以发出停止作业信号,行车工应紧急停车。

6、开车前一定要鸣铃示意。行车工发现指挥信号不明时,应询问清楚,确认指挥信号有错误会引起事故时有权拒绝执行指挥指令。

7、当发现物体重量接近最大容许负荷时,一定要进行试吊,不要离地面太高,离地面高度H≤0.5米。经试吊检查,安全可靠,方可正式起吊。

8、在吊运过程中,一般被吊物要高出地面0.5米以上,吊件下面不准站人,吊件不准从人体上方通过。

9、控制器应逐步开动,不要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猛转到反转位置(特殊情况例外)。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再换反方向,否则吊起的重物容易晃动摇摆而发生事故,或因销子、轴受到过大扭力发生故障。

篇2:桥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者必须熟悉行车的结构和性能,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二、按照润滑图表加足润滑油,加油后将油箱、油环等的盖子盖好;

三、每次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

(1)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2)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完全可靠;

(3)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4)行车运行时有无异常。

四、“七不吊”规定:

(1)超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存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篇3:压风机房手动桥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禁止超负荷使用(10吨),不准许倾斜起吊荷重及做拖拉工具使用。

2.操纵人员在工作中,应随时注意钢丝绳在卷筒上脱槽或绕有双层的不良情况,并及时排除。起吊时要注意检查钓头和起吊绳的可靠性。

3.应经常检查钢丝绳及涂油,若断丝和磨损达到报废规定应进行更换.

4.应及时加油足够的润滑油,润滑油应干净,不得含有杂质和污垢。

5.行车不用时,不许把重物悬于空中,要把它停到规定的地方;吊钩升至地面2米以上的位置,然后切断电源.。

6.行车应有专人管理,应至少在半月内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手动拉链应定期检查,发现有链断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8.在使用行车铁链时要注意防止铁链滑脱。

篇4:副井手动桥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禁止超负荷使用(15吨),不准许倾斜起吊荷重及做拖拉工具使用。

2.操纵人员在工作中,应随时注意钢丝绳在卷筒上脱槽或绕有双层的不良情况,并及时排除。起吊时要注意检查钓头和起吊绳的可靠性。

3.应经常检查钢丝绳及涂油,若断丝和磨损达到报废规定应进行更换.

4.应及时加油足够的润滑油,润滑油应干净,不得含有杂质和污垢。

5.行车不用时,不许把重物悬于空中,要把它停到规定的地方;吊钩升至地面2米以上的位置,然后切断电源.。

6.行车应有专人管理,应至少在半月内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手动拉链应定期检查,发现有链断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8.在使用行车铁链时要注意防止铁链滑脱。

篇5:主井桥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禁止超负荷使用(10吨),不准许倾斜起吊荷重及做拖拉工具使用。

2.操纵人员在工作中,应随时注意钢丝绳在卷筒上脱槽或绕有双层的不良情况,并及时排除。起吊时要注意检查钓头和起吊绳的可靠性。

3.应及时加油足够的润滑油,润滑油应干净,不得含有杂质和污垢。

4.行车不用时,不许把重物悬于空中,要把它停到规定的地方。

5.行车应有专人管理,应至少在半月内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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