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卡挂失报损补办工作规程
1.0目的:通过住户智能卡的挂失及报损,有效的避免住户智能卡遗失及损坏后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对住户智能卡进行授权,有效地控制住户智能卡的使用。
2.0范围:管理处内现启用的"住户智能卡"、"车辆出入卡"等。
3.0方法和过程控制
3.1智能卡的挂失/损坏补办流程:
3.1.1持卡人遗失/损坏住户智能卡;
3.1.2原持卡人须亲临管理处客服部填写《智能卡挂失/报损申请书》;
3.1.3管理处客服部人员需查询所遗失智能卡内的消费余额,在持卡人认同后,对该卡挂失并填写挂失记录,客服中心人员进行审核;
3.1.4管理处客服部对遗失智能卡下载权限,停止该卡的一切用途,并填好《智能卡挂失/报损操作记录》;
3.1.5如持卡人[[遗失或人为损坏智能卡需补办新卡,必须交纳人民币20元工本费(旧卡由管理处客服部收回);
3.1.6住户《智能卡挂失/报损申请书》、《智能卡挂失/报损操作记录》经管理处主任审核后,再补办新卡参照《住户智能卡办理规程》;
3.1.7管理处客服部对新卡授权并做好记录;
3.1.8管理处客服部通知持卡人取卡,并核查是否已交新卡工本费;
3.1.9持卡人核实新卡余额,无意见后签收新卡;
3.1.10管理处客服部将住户智能卡挂失/报损申请书及操作记录编号存档;
4.0参考资料:
4.1KH-14-R01《智能卡挂失/报损申请书》
4.2KH-14-R02《智能卡挂失/报损操作记录》
4.2KH-13《住户智能卡办理规程》
篇2:小区长智能卡的管理办理规程
小区长智能卡的管理、办理规程
1.0目的:规范智能卡的管理,提高小区安全防范,确保小区业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公司所管辖各物服中心。
3.0职责:
3.1、客服中心负责办理智能卡具体工作。
3.2、财务部负责收取相关费用。
4.0智能卡管理及办理程序
4.1、小区智能卡分为业主卡和非业主卡两大类,按卡的类型可分为"白卡"和"灰卡"两种,智能卡可以通过电脑设置各种功能。
4.2、卡的种类及使用权限
所有办卡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明,并留复印件、照片交于物服中心
白卡:业主本人和业主的直系亲属
灰卡:业主的亲朋好友、租户卡、保姆卡、装修卡及物业服务中心管理人员、清洁人员、电梯保养等人员
4.3、收费标准:
业主卡:工本费元/张,不收取押金(各物服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非业主卡:工本费元/张,押金元,装修卡押金元
4.4、卡的使用范围
业主卡:可以根据业主的要求开启相应单元门
租户:只可以开本栋单元门,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
装修卡:由各物服中心指定出入口
4.5、智能卡由财务建立进出台帐实施统一管理,物业部根据实际用量申请领取,并做好记录。
4.6、申请办理程序
1、前台值班员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办理相应的智能卡,详细登记在智能卡办理登记本上。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并存放在申请记录本上存档。
3、财务部收取相关的费用。
4、登记申请人的楼栋号及业主签领登记
4.7、退卡的程序
1、退卡人需带齐收据及智能卡到物业部办退卡手续
2、物业部填写退卡单,并验智能卡是否有损坏,无误后在电脑取消卡号。退卡人持退卡单收据及智能卡到财务结算。财务部凭收据退卡单、智能卡办理,退还押金。
4.8挂失程序
1、挂失者不慎将卡丢失,应及时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物服中心。
2、客服前台值班员接到挂失者电话或其他形式信息后,应及时取消挂失者的智能卡的所有功能。
3、根据顾客需求及时补办智能卡。
1.0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5.1《智能卡办理申请登记表》PR/WY-24-01
5.2《业主智能卡办理档案表》PR/WY-24-02
5.3《装修出入证申请登记表》PR/WY-24-03
5.4《装修出入证档案表》PR/WY-24-04
5.5《退卡单》PR/WY-24-05
篇3:某物业辖区智能卡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智能卡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对智能卡的管理控制,避免智能卡的不合理使用。
2.范围:
适用使用智能卡的各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智能卡的发放控制
3.1.1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的智能卡发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审批。
3.1.2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智能卡的授权发放管理工作,负责申请人的身份识别、房号和使用范围等登记。每季度对智能卡进行统计整理,填写《智能卡季度整理表》,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处理,负责对电脑密码每季度进行更改。
3.2智能卡的登记发放
3.2.1业主申请领卡须出示有关证明,智能卡发放人员根据证明,进行发卡、授权,并在《智能卡发放/异常情况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3.2.2公司或相关工作人员如需申请领卡,须经部门经理或经理授权人审批签名,发放人员进行智能卡的发放授权,并在《智能卡发放/异常情况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3.2.3智能卡持有人需对卡的授权内容进行变更,须持有相关证明,部门发卡人员予以变更,并登记。
3.2.4业主和工作人员发卡情况应分开登记。
3.3智能卡的挂失、解挂
3.3.1持卡人挂失/解挂智能卡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经智能卡发放人员核对无误后,予以挂失/解挂,并予以登记。
3.4智能卡的更换、退还
3.4.1持卡人在保修期内智能卡自然损坏,凭旧卡到控制中心可换取新卡,发卡人收回旧卡并登记。
3.4.2持卡人因人为造成智能卡损坏,如打孔、折叠、机洗等只能重新申请领取,不能更换。
3.4.3公司赠送的智能卡不能办理退还相关手续。
3.4.4车主不再承租车位后,出纳应及时知会发卡人员,取消其车场授权,并经车主确认后方可办理解除手续,同时填写《智能卡发放/异常情况登记表》。
3.5智能卡的注销
3.5.1如业主产权发生变更,部门出纳员应及时通知中心,对其智能卡进行注销,并通知原业主。
3.5.2如果工作人员持有的智能卡存在不合理使用或丢失,授权人应立即予以注销或收回智能卡,同时填写《智能卡发放/异常情况登记表》。
3.6智能卡的授权期限规定
业主及家庭成员的智能卡授权期限一般为五年;其他人员智能卡授权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7工作人员智能卡的回收
部门工作人员调离或离职,由人事管理员协助授权人收回智能卡,登记在《智能卡发放/异常情况登记表》中。
3.8门禁系统密码管理
大堂门、单元门的开启密码管理处每季度更改一次,更改后的新密码应提前一周发到住户邮箱或电话通知。新密码不得以张贴或公告形式进行通知。
4.质量记录表格:
GZWY7.5.1-A01-07-F1《智能卡发放(异常)情况记录表》
GZWY7.5.1-A01-07-F2《智能卡季度整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