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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小区《装修违规处置条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滨河国际小区《装修违规处置条例》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对违反规例的业主或其所雇之施工单位,将根据情节和后果,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赔偿经济损失

5.凡装修公司违反本规定的,禁止其进场施工,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在本小区装修资格,直至诉诸法律。

6.业主或住户如不遵守协议,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物业客户服务中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违反规例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

◇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佩带出入证、衣冠不整及劝阻不听者。

◇不遵守规定的装修作息时间,造成其他业主投诉的,不按规定时间施工,制造噪音。

◇随意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散装料和超长重料)及冲洗地面将水冲向电梯,破坏电梯装饰。

◇擅自拆装进户门及开户方向。

◇擅自改装智能化系统。

◇擅自移动电视天线插座位置和线路。

◇损坏公共设施或有不文明现象。

◇擅自在主梁和墙体剔凿致使钢筋裸露等。

◇过道和外墙受到损伤。

◇擅自拆除间隔墙。

◇擅自将防盗门装出规定的位置外,将窗花装出外墙及将防盗网装出外墙。

◇擅自拆除室内配电箱,改动线路或加装电表,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

◇擅自改动供水系统,改动上下水、电线(开关盒)。

◇擅自拆改供暖管线及供暖设施,改装地热不符合供暖公司相关规定。

◇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及不得随意拆掉阳台配重墙。

◇擅自拆改烟道,堵塞排气孔。

◇擅自移动消防设施。

◇业主未经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审批同意,私自动工装修。

◇因装修改造而造成楼层渗水、漏水、管道堵塞。

◇因装修而使楼板结构面层受损。

◇因装修而造成楼宇窗户及窗套受损、渗水。

◇私自封阳台、加设檐篷、装防盗门、网、附加建筑物或伸展室外广告及标志等。

◇进行室内间隔房间时,未按规定采用轻型材料。

◇装修队及施工人员未经批准私自搭接公共电路。

◇安装空调时,空调机不按指定位置安装

◇私自改造了燃气管道,安装燃气用具等。

◇随意改变窗台、窗框、玻璃、阳台、护栏、户门颜色和格调。

◇随意改变阳台功能。

◇随意拆改墙体,在承重墙、梁、柱上穿孔、削薄、挖槽。

◇填塞地漏和排水管道。

◇随意向窗外抛扔物品,丢弃装修垃圾,利用公共部位、场地加工装修材料。

◇夜间随意在业主家中留宿。

◇不得随意安装太阳能设备。

篇2:安全卫生传染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1.0目的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行政办公中心物业使用人单位公务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发生重大突发应急事件的应急处置。

3.0职责

3.1应急组织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经理不在时由副经理临时担任)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3.2应急支援组:组长由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担任,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工程部、环境部、客服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3.3应急后勤组:组长由物业服务中心行政后勤主管担任,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人员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3.4物业服务中心各部门任何人员当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赶往指定地点集合由总指挥员统一调配;

4.0实施规程

4.1应急响应程序

4.1.1报警程序:

4.1.1.1当行政办公中心范围内发生Ⅳ级安全卫生和传染疫情事件预警信号发布后,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向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领导报告,启动应急预案,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立即通知其它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现场汇报和现场协调工作,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必须服从调配;

4.1.1.2现场指挥员根据现场情况,向公安部门(报警电话:110),医疗应救中心(报警电话:120),新罗区防疫站(报警电话:0597-2292675)等部门报警。

4.1.2应急处置原则

4.1.2.1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

4.1.2.2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4.1.2.3全力控制局面。

4.1.2.4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4.1.3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程序

4.1.3.1应急人员接报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划定警戒范围,架设警戒栏(线),秩序维护部派出秩序维护员值守,阻止围观群众靠近事故现场并使用手提扩音器等工具劝谕、疏导围观群众离开,阻止一切未获授权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杜绝一切未经批准的拍照、摄影、提取物品、收集资料等行为。

4.1.3.2工程部派出工程抢险组人员,对厨房、食品存放柜等部位进行封闭,并派人员值守;配合防疫部门人员提取可疑物品、残留食品、呕吐物等样本,进行检验检疫。

4.1.3.3全体应急人员要全力协助抢救中毒人员,如果中毒人员较多、医疗救护车不能及时运送时,在征得医疗人员同意,可以拦截过往社会车辆、出租车,尽快将中毒症状较轻的人员送往附近医院或医疗救护中心。

4.1.3.4必要时总指挥安排后勤支援组人员疏导事故现场的交通,在辖区主要出入口引导公安、医疗救护等车辆、人员尽快抵达现场。

4.1.3.5安排秩序维护部员对受波及的公共区域进行安全巡查,防止连锁案(事)件发生。

4.1.3.6现场应急抢险人员,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关于中毒事件的任何情况,需要发布信息时由公司或政府、公安等部门负责发布,防止谣言产生。

4.1.3.7工程抢险组人员要配合政府部门的疫情防治人员,对事件现场进行清洁、消毒等善后处理,并对处理时所产生的有毒废水、生活垃圾及污染物进行集中收集,密封后送到指定地点进行销毁。

4.1.4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急处置程序

4.1.4.1应急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穿戴有效防护装备后,对疫情现场大门(通道)出入口、车辆出入口实施封闭控制,安排秩序维护员值守,阻止一切人员进出,防止传染病(疫情)范围的扩大。

4.1.4.2应急人员穿戴有效防护装备后,进入疫情区域,尽可能对所有房间门进行封闭控制,并进行广泛宣传,劝谕所有人员留在房间内等待救援,严禁相互串门,防止交叉感染或导致传染病(疫情)范围的扩大。

4.1.4.3必要时后勤支援组要立即募集(运送)食品、饮水、药品等基本生活用品,全力对封闭隔离区域的人员提供援助。

4.1.4.4在传染病(疫情)区域外围,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栏(线),由秩序维护部员值守,阻止围观群众靠近或进入传染病(疫情)区域;杜绝一切未获授权人员进入,杜绝一切未经批准的拍照、摄影、提取物品、收集资料等行为。

4.1.4.5安排秩序维护员对受波及的公共区域进行安全巡查,防止连锁案(事)件发生。

4.1.4.6必要时安排后勤支援组人员疏导事故现场的交通,在辖区主要出入口引导公安、医疗救护等车辆、人员尽快抵达现场。

4.1.4.7现场应急抢险人员,不得随意向外透露有关疫情的任何情况,需要发布信息时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发布,防止谣言产生。

4.2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物业服务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要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立即按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通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现场指挥与协调。

4.3当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4.4后期处置

4.4.1事后物业服务中心安排有关人员对受损业主(客户)拜访,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

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影响的业主(客户)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活、工作秩序。

4.4.2物业服务中心配合受灾人员向保险公司(有投保时)进行索赔事宜。

4.4.3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4.4物业服务中心对事件的发生及处理经过、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业主(客户)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4.5事件处理完毕后物业服务中心填报安全事故报表经审核后上报总公司和机关事务管理局。

5.0质量要求

5.1发生应急事件处置时一定要遵守处置原则;

5.2每次的演练方案物业服务中心要做到全员参加培训学习与实施记录,对演练的效果要有评估、有相片保存;

6.0检查

6.1物业服务中心每周进行一次食堂、库房等重要部位检查;

6.2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月检时对物业服务中心食堂、库房等重要部位进行检查,也可根据季节情况实施针对性检查。

篇3:办公中心电梯困人电梯故障应急处置预案

1.0目的

为加强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辖区内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发生重大突发应急事件(Ⅲ级)以上的安全事故。

3.0职责

3.1应急组织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物业服务中心经理不在时由副经理临时担任)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3.2应急支援组:组长由工程部长担任,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秩序维护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3.3应急后勤组:组长由物业服务中心行政主管担任,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人员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3.4物业服务中心任何人员当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赶往指定地点集合由总指挥员统一调配;

4.0实施规程

4.1应急响应程序:

4.1.1当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管辖区域内发生Ⅳ级突发应急事件预警信号发出后,由秩序维护部部长向物业服务中心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立即向电梯维修保养分包单位报警,启动本处置办法和预案,通知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物业服务中心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后,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现场汇报和现场协调工作,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必须服从调配;

4.1.2现场指挥员根据现场情况,向公安部门(报警电话:110)、医疗应救中心(报警电话:120)、电梯服务电话0597-2227543等部门报警;

4.2应急处置原则

4.2.1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

4.2.2全力控制局面。

4.2.3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4.3电梯困人基本应急响应

4.3.1当接到有人被困电梯或通过监控系统观察到有人困梯或因突然停电引起电梯困人时,应立刻察看轿箱的闭路电视或录象,确定困人的电梯编号、梯内情况及所停位置;若不能通过闭路电视确定困人电梯编号及所停位置时,应派人到楼层现场查找轿箱所停位置。

4.3.2利用电梯对讲或其它方式,通知轿厢内的乘客保持镇静,并说明轿厢可能随时移动,不必惊慌,与被困者保持联络,尽量安抚。

4.3.3当现场应急人员无电梯操作证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通知维修保养分包单位迅速赶到现场救人。

4.3.4当现场应急人员有电梯操作证的,按下列程序进行操作:

4.3.4.1轿顶操作放人程序

4.3.4.1.1确认故障电梯号及该电梯所停层数(如N层),并通知乘客"救援在进行中"。

4.3.4.1.2到停层的上一层(N+1层),用专用钥匙打开该电梯的厅门。

4.3.4.1.3进入轿厢顶,将"检修开关"转到"检修"位置;注意:"检修开关"未转到"检修"位置时不得关厅门,以免电梯突然运行。

4.3.4.1.4关上厅门,按"上行"或"下行"按钮,将电梯轿厢在最近楼层平层。

4.3.4.1.5将"门机开关"打开,用手盘动门机将门推开放人。

4.3.4.1.6放人完毕,将"检修开关"转回正常位置。注意:此时要保持厅门为打开状态。

4.3.4.1.7将"门机开关"复位,关好厅门。

4.3.4.2机房操作手动放人程序

4.3.4.2.1如轿厢门处于半关闭状态,则应先将其完全关闭。

4.3.4.2.2利用电梯对讲或其它方式,通知轿厢内的乘客保持镇静,并说明轿厢可能随时移动,不必惊慌。

4.3.4.2.3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电梯的电源总开关。

4.3.4.2.4插入松抱闸手柄,并小心将抱闸撬开。

4.3.4.2.5根据负载情况盘动飞轮,使电梯降(或升)至最近一层门口为止(由钢丝绳上油漆标志确定)。

4.3.4.2.6打开厅门及轿厢门放出乘客。

4.3.4.2.7用手把门关好。

4.3.4.2.8确认所有楼层电梯门锁好。

4.3.4.2.9维持电梯电源切断状态。

4.3.4.2.10放人完毕后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故障电梯作进一步检查。

4.3.5物业服务中心需要其他部门支援时,由分公司总指挥实现调度。

4.4当被困者被救出后,须向受困人员赔礼道歉和询问是否有任何不适、是否需要帮助和是否受伤等。若有人受伤,视伤情采取相应措施,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4.5如属电梯故障应立即停止该电梯的使用。若故障在短时间内无法排除,物业服务中心应及时在相关公告信息牌上和各楼层电梯厅门发出通知向受影响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进行告示,做好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解释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安排和引导办公人员(办事人员)使用电梯。

4.6对停止运行的故障电梯或在电梯维修时,电梯公司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置警示牌(或警戒线)。

4.7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由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分公司总指挥须在第一时间向电梯服务公司主管领导、总公司主管领导、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由总公司领导进行指挥与协调。

4.8当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4.9后期处置:

4.9.1事后管理处安排有关人员对受损办公人员(办事人员)拜访,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灾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工作秩序。

4.9.2若因事故(或事件)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物业服务中心应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4.9.3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秩序维护部负责人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9.4物业服务中心及电梯公司要对事件的发生及处理经过、损坏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5.0质量要求

5.1发生应急事件处置时一定要遵守处置原则;

5.2发生电梯因人事件无论是故障还是停电导致均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救援;

5.3每次的演练方案物业服务中心要做到全员参加培训学习与实施记录,对演练的效果要有评估、有相片保存。

6.0检查

6.1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每月一次对管理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测;

6.2公司进行月检时对属于管理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

篇4:办公中心交通堵塞与停车场事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业主(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一、应急组织构成和职责:

1、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任)

副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或秩序维护部部长)

职责: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公司、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必要时动用各种手段。

2、应急抢险分队构成:

2.1工程抢险组:工程值班员

职责: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2.2后勤支援组:行政后勤人员

职责: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二、预警信息发布:

由客户服务中心发布:Ⅳ级交通堵塞与停车场事件(事故)预警

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非正常上班秩序维护员5分钟;其他非正常

上班员工在30分钟到现场。

三、应急响应程序:

1、Ⅳ级交通堵塞与停车场事件(事故)预警发出后:

1.1、由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员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通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秩序维护部部长及其它人员,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由秩序维护部部长协调和指挥。

1.2、客户服务中心根据现场报告的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安部门(报警电话:110)、公安交警队(报警电话:122)、消防队(报警电话:119)、医疗急救中心(报警电话:120)等部门报警。

2、应急处置原则:

2.1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2.2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2.3全力控制局面。

3基本应急响应

3.1交通堵塞处理程序

3.1.1当行政办公中心区域内发生因车辆故障、意外事故或人为因素引起交通堵塞时,接到通知的应急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

3.1.2派出后勤支援组人员立即赶到道路(停车场)进出口,控制倒闸系统,控制车辆进入数量,加快疏导车辆绕行或离开。

3.1.3在交通堵塞现场划定警戒区域,安排后勤支援组人员对车辆进行分流、疏导;劝谕、安抚司乘人员保持冷静,禁止鸣放喇叭,防止噪音扰民;对影响到车辆分流、疏导的停泊车辆,应立即查找相关车主要求把停泊车辆开离现场,并安排人员加强对警戒区域内车辆的巡查,防止有人趁机破坏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

3.1.4对蓄意堵塞交通的司机,要积极进行劝导,并立即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或公安交警队报警。

3.1.5尽快劝离和疏导围观群众,出现人员受伤时,协助医疗救护人员转运受伤人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力争将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3.1.6在生政办公中心区域内发生打砸车辆等行为,应设法制止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果发生纵火行为时,按照《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和预案》的相关程序进行灭火,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打砸车或实施纵火等行为人,危及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人进行拘捕。

3.1.7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加强对行政办公中心公共区域的安全巡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混乱进行偷窃等,引起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3.2停车场事件(事故)处理程序

3.2.1汽车漏油事件处理程序

3.2.1.1当车场秩序维护员接报或发现汽车正在漏油时,应立即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并请求派人支援,现场人员需留守现场,待支援人员到场后,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现场进行警戒(拉警示带)划定警戒区域,并有专人监管,严禁有明火靠近现场或汽车经过。

3.2.1.2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员应及时通过各种途径通知车主到现场,对事故车辆进行有效处理,并向秩序维护部长、客户中心和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报告处理情况。

3.2.1.3利用沙子或泥土等阻燃物覆盖漏在地面上的汽油,等车辆开走后安排清洁人员将地面打扫干净。

3.2.1.4如旁边有其它车辆应尽快通知车主将车开走,以免万一失火引起爆炸。

3.2.2汽车自燃、着火处理程序

3.2.2.1当车场秩序维护员接报或发现汽车正在着火时,应立即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由客户服务中心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3.2.2.2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就近消防箱中提取灭火器或消防水带按操作方法进行扑救,将初火扑灭。

3.2.2.3若火势较大可能存在爆炸危险时,应急人员在保障个人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立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划定警戒区域,对现场进行警戒(拉警示带),并增派人员在警戒区域外围监管,防止人员进入警戒区域,劝谕和疏导围观群众离开;如旁边有其它车辆应尽快通知车主将车开走,以免引起失火爆炸。

3.2.3车辆被盗处理程序

3.2.3.1当车场秩序维护员发现罪犯正在偷窃车辆时,保持冷静、沉着应对,参照《治安、刑事案件(事件)处置预案》中有关区域内发生偷盗事件的处理流程执行。

3.2.3.2当车场秩序维护员发现汽车已被盗时,应对现场进行监护,并迅速通知值班人告知车主到达现场和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要保护好案发现场。

3.3如果相关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受到破坏,工程抢险组要及时进行抢修或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4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客户服务中心立即按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通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现场指挥与协调。

五、当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由现场最高负责人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六、后期处置:

1、事后物业服务中心、秩序维护部应安排有关人员对受影响人员(客户)的拜访,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影响人员(客户)在最短时间内恢复

生活、工作秩序。

2、物业服务中心、秩序维护部配合财务人员对事故中财产损失进行评估或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事宜。

3、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物业服务中心对事件的发生及处理经过、损坏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人员(客户)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篇5:行政中心水浸跑水危急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行政办公中心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一、应急组织构成和职责:

1、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任)

副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秩序维护部部长)

职责: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公司、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2、应急抢险分队构成:

2.1工程抢险组:工程值班人员

职责: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2.2后勤支援组:环境部和秩序维护部人员

职责: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二、预警信息发布:

由客户服务中心发布:Ⅳ级水浸(跑水)应急事件预警

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非正常上班人员(指工程部、秩序维护部)5分钟;其他非正常上班员工在30分钟到现场。

三、应急响应程序:

1、当Ⅳ级水浸(跑水)应急事件预警信号发出后,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或工程部、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应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由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接到通知的应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听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或工程部负责人、秩序维护部部长)的指挥和调遣。

2、当发生水浸(跑水)突发事件时,物业服务中心需在相关行政办公中心信息公告牌上发出通知告知受影响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

3、应急处置原则:

3.1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3.2注重引导受影响客户,全力控制局面。

3.3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4基本应急响应

4.1自然灾害引起的水浸,如暴雨、洪水、江河泛滥等

4.1.1自然灾害来临之前,按照《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处理办法和预案》的相关程序

执行。

4.1.2由于自然灾害已造成局部区域被水浸时:

4.1.2.1工程抢险组立即使用潜水泵等排水设备对被水浸区域进行排水处理。有些地域无法使用潜水泵时,由保洁人员使用吸水工具进行清理,但必须有工程电工协助,以防范触电事故发生。

4.1.2.2对于可能受影响的重点保护位置(如地下车库、监控中心、配电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电梯井和发电机房等)由后勤支援组采用堆放沙包墙、安装防水板等方法进行应急保护。

4.1.2.3工程抢险组立即对堵塞的雨水管、排污沟(渠)等进行疏通。

4.2因给排水、空调系统和消防系统等管道破裂引起的水浸(跑水):

4.2.1工程抢险组立即将事故影响区域的管道阀门进行关闭操作,关掉附近的电源开关,防止水浸电击伤人,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下水管道如有堵塞应立即疏通。若受淹部位的积水过多,应使用潜水泵把水排出物业区域外。

4.2.2如水浸危及到电梯,应及时将电梯升到水浸部位以上的楼层,并防止水流入电梯竖井造成电梯损坏。

4.2.3后勤支援组负责用沙包筑墙防止水浸范围扩大,立即组织人员把重要物资转移到安全的地方。若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重要物资也受影响时,应主动协助办公人员(办事人员)把物资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5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应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客户服务中心立即按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通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现场指挥与协调。

四、水浸(跑水)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五、后期处置:

1、客户服务中心要立即统计设备、管道、阀门等受损情况向物业服务中心分管经理报告,由物业服务中心分管经理通知工程部进行对故障设备、管道、阀门等修复。

2、现场清理时必须注意现场保护和取证的要求。

3、事后物业服务中心安排有关人员对受损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拜访,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灾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活、工作秩序。

4、若因事故(或事件)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物业服务中心应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5、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工程部及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6、物业服务中心对有关水浸事件的经过、受淹范围、损坏情况(包括公共地方及客户私人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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