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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目物业管理保险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项目物业管理保险制度

1.0物业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1.1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为了应付特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通过订立合同实现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所管理物业难免会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或意外事故的破坏,因此,应充分利用保险,减少损失,在意外事故发生后能尽快恢复正常运作。

1.2保险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

1.2.1保证物业财产安全

保险公司因业务需要掌握了大量的资料,有防范事故发生经验,可以指导被保险人消除不安全因素,提高财产的安全系数,保证物业的安全。

1.2.2风险分担,减少物业的经济损失

物业是贵重的财产,通过保险公司的终结,将风险分散,从而减少物业的经济损失。

1.2.3有利于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持续进行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巨大的财产,一旦蒙受灾难,物业管理公司根本无力赔偿。投保后,保险公司协助管理,意外事故发生机会减少;同时,偶有意外也可及时补救,有利于物业管理工作的持续进行。

1.3物业管理中常见的灾害和事故

1.3.1自然灾害如:水灾、风灾、火灾、雹灾、虫灾等,自然灾害可以造成物业损坏,也可造成人员伤亡。

1.3.2设备事故

物业中有许多各类设备,在使用、维修和保养过程中都有发生意

外的可能。如:漏电、漏税、漏气等。这些意外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

13.3管理人员工作中的意外事故

物业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也有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的

2.0物业管理常保的险种

2.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公司为了定性准确,一般采用"列举办法"把意外伤害事件的种类统定为:爆炸、倒塌、烫伤、碰撞、雷击、触电、窒息、扭伤及操作机械时发生的工伤事故等。物业管理公司应为自己的职工办理此类保险。

2.2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在保险单上"业务性质"栏填写保险项目。在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在法律上映承担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物业管理公司一般均应投保"公众责任险"种。

工程部应在项目竣工时,有整套项目设备的记录,包括供应商,设备的编号,成本价,保用卡及有关资料,以方便为日后保险公司用以估价和日后任何保险赔偿时使用。

3.0物业管理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保险单注明,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事故,保险公司均应负责赔偿,具体是:

3.1火灾、爆炸

3.2暴雨、洪水

3.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4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天然灾害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

4.0财产保险的主要除外责任

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4.1自然磨损

4.2清洁、保养、维护修理或修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引起的损失,电器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篇2:项目管理处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处员工之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1、养老保险:

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界限,以及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a)养老保险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含聘用工);

b)养老保险实行单位代扣代缴形式;

c)养老保险费用由公司及员工按比例共同承担,费用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失业保险:

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保险制度。

a)失业保险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含聘用工);

b)失业保险实行单位代扣代缴形式;

c)失业保险费用由公司及员工按比例共同承担,费用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3、医疗保险:

是当人们因生病、受伤或生育需要治疗时,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特定的物质帮助,提供必须的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保险制度。

a)医疗保险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含聘用工);

b)医疗保险实行单位代扣代缴形式;

c)医疗保险费用由公司及员工按比例共同承担,费用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4、工伤保险:

是指劳动者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发生的,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保险制度。

a)工伤保险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含聘用工);

b)工伤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给付,员工个人无须交纳。

5、生育保险:

是指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a)生育保险的对象是公司女职工(含聘用工);

b)生育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给付,员工个人无须交纳。

6、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程序

6.1制定社会保险购买计划:

a)综合部经理依据保险有关法规结合本单位现状,制定本公司的社会保险购买计划,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购买保险的法律依据;

--单位员工情况;

--购买险种建议;

--所需费用预算。

b)总经理审批:总经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对保险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现状签署购买意见:

--全部同意购买的,由综合部经理按正常手续办理;

--同意购买部分保险的,需注明购买哪几种保险,然后由综合部经理按正常手续办理;

6.2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a)按照保险的要求,单位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公司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b)综合部经理负责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c)综合部经理负责联系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d)综合部经理准备以下证件和资料:

--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法人代码证书;

--保险机构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e)填写有关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表格,并将单位证明和资料一并报社会保险公司确认。

6.3统计资料:

a)综合部文员依据员工每月变动情况统计〈代扣代缴明细表〉,内容包括:部门、姓名、性别、购买险种、单位缴款、员工缴款、小计等栏目。在此基础上,统计〈保险费申报表〉;

b)综合部经理审核无误后予以签名确认按正常程序办理;发现问题返还文员重新办理;

c)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根据保险计划审核后予以审批,由综合部经理按正常手续办理;

d)综合部文员将〈代扣代缴明细表〉、〈保险费申报表〉复印两份,一份交财务部,一份存档,原件报保险公司。

6.4办理保险缴费申报:

综合部经理每月5日前,到保险经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报送以下表格由保险公司扣款。

a)〈保险费申报表〉;

b)〈代扣代缴明细表〉。

6.5费用扣缴:

a)综合部文员在员工每月工资表中扣除代扣代缴部分;

b)财务部依据〈员工工资表〉及〈保险费申报表〉,核对保险公的扣款(一般通过银行划拨):

--保险经办单位的扣款=员工保险交款+公司保险交款;

--扣款有误的报综合部复查;

--扣款无误的,将保险公司的开具的发票凭证予以报销(按〈费用报销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6.6社会保险费的转移:因员工离职、入职等原因引起的社会保险费转移按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办理。

6.7社会保险费的收费标准按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办理。

6.8资料保存:保险资料单独归档,长期保存。

6.9其他保险的申报与办理等程序按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其不同特点参照员工社会保险程序办理。

篇3:某酒店贵重物品保险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贵重物品保险安全管理制度

1、贵重物品保险箱由专人保管。

2、旅馆需使用保险箱时,必须是住店旅客方可办理使用手续,填写保险箱使用卡,并在卡上亲笔签名,然后将使用箱号的钥匙交给旅客,由旅客亲自将需保管的贵重物品放入箱内后上锁,保管人锁另一道锁。

3、旅客领取被保管物品时必须验证,亲自领取。

4、旅馆丢失保险箱钥匙,应立即报告旅馆总经理,按规定请旅客填写打开保险箱委托书,在旅客面前当面撬开,损失请旅客赔偿。

5、严禁私自配制保险箱钥匙,空的保险箱钥匙应集中存放妥善保管,并做好保险箱的使用说明。

6、严禁存放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7、严禁总台私用放置私人物品。

篇4:医疗保险管理处工作制度医院

医疗保险管理处工作制度(医院)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会医疗保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省、市、区、县医保、合作医疗保险、其他医保及本院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三、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积极响应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各项要求,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医德为准则的宗旨,热情文明为病人服务。

四、根据医保相关部门的政策法规要求,制订我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医保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相关规定。

五、负责与各级医保管理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督导科室积极纠正。

六、负责与选择我院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各级医保部门、协作单位洽谈并签定医疗服务协议。

七、结合医院质量控制要求,指导临床科室做好医保患者医疗费用的监督审核管理,定期检查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八、加强医保患者住院费用的管理,及时向医保管理部门申报患者住院费用,对拨回的款项认真核对,建立台账,分析费用超支原因,督促、协调与相关科室的工作。

九、负责医保患者在住院期间特种治疗、特种检查、贵重药品、转院、外出检查、外购药品等审批工作。

十、定期核查住院患者资料,认真核实医保患者身份,确保无“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现象的发生,杜绝将医保不支付病种纳入统筹支付范畴。严格执行医保患者出入院标准,杜绝分解住院,使返院率符合医保规定。

十一、制定各临床科室医保工作的考核指标,每月对临床科室医保患者的住院费用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科室整改。

十二、负责抽调专家定期对各临床科室参保患者的终末病历进行评审,以评促改,确保各临床科室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十三、负责宣传医疗保险政策,解释有关规定,积极促进医疗保险工作的发展。

十四、热情接待参保患者的咨询、投诉,保证每起投诉有回复、有处理,建立医、保、患三者和谐满意的沟通桥梁。

十五、积极主动、热情灵活地协调处理各种医保工作中的其它问题,积极参加医院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努力完成医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篇5:第五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格式

第五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为了做好赣州市医疗保险(指赣州市城镇职工、章贡区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成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和核查小组(名单如下),具体负责医保相关工作。

管理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核查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2、医务人员要自觉遵守医保的各项规定,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务必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出院指征,严禁"挂床住院"、"请假住院"、"住家庭病床"。违者将按照医保管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医保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门诊医师、收费处人员、住院部各科室医务人员应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最迟在三天内)将本人医保证、IC卡交出入院处,同时门诊医师、收费处人员、住院部各科室医务人员应认真核对医保证上的相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避免冒名顶替住院现象的发生。违反告知义务所产生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扣罚金100元。

5、在未确认新入院的病人是属哪一类人员的情况下,医师用药时就应该选择既是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又是新农合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今后对待新入院的医保参保人员,在其办理医保住院手续之前,如果医师使用了非医保的药品或医用材料,该药品或医用材料的费用由责任医师承担100%;在其办理医保住院手续之后,医师在未填好《医保自费项目告知签字记录单》的条件下使用了非医保的药品或医用材料,由责任医师承担100%相关费用。

6、医院门诊收费室设立专门的医疗保险结算窗口,窗口上有明显的标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患者出院时医药费用的结算和核报。

7、严禁把交通肇事、孕妇生育、计划生育、公(工)伤、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吸毒、性病、违法犯罪行为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补偿范围。

8、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应认真审查病历及各项诊疗措施,及时纠正漏错及违规行为,确保病人检查治疗、用药与病情一致。

9、合理检查合理用药:①严格按病情需要进行检查,单项检查、治疗或医用材料≥260元的项目;超过两次反复做大型检查(CT、彩超、结核菌培养药敏、纤支镜、胃镜等)项目应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报院领导批准,由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②严格控制病人住院期间的院外检查及购药,如病情需要,应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并书面申请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紧急情况下可电话请示执行,之后补办手续。③病情所需新、贵、特药品的使用,必须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④如病情需要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或医用材料或检查治疗项目;大型检查(CT、彩超、结核菌培养药敏、纤支镜、胃镜等)和单药或治疗费用日均超过150元项目,需经科主任批准,由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执行。⑤认真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⑥病人出院带药量普通病7日量,针剂不得带出。⑦使用多种抗生素、多种生物制品的,多次、反复做大型检查的,都必须在病程记录上写明理由。严禁"开搭车药品"、"开搭车检查",严禁无医嘱用药或检查,做到医嘱单、检查报告单、费用清单(简称:"三单")相符,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财务科配备专人负责医保、住院病人的医疗信息统计与管理工作,每月上报一次医保住院病人信息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1、医务科派专人(皮宏)对住院医保病人的诊疗情况每周进行一次督查,每月进行一次通报。

12、市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标准

①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以外的个人现金支付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在一个年度内总量控制在30%以内。

②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指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外的自费医疗费用支付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在一个年度内控制在15%以内。

③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占用药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④药品费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60%以内。

⑤参保人员统筹基金定额2010年标准综合类住院人次30人,人均次定额标准2600元;肺病住院人次140人,人均次定额标准5500元;肝病重症住院人次10人,人均次定额标准35000元;肝病普通住院人次50人,人均次定额标准5000元。各病人住院总费用由科主任和经管医师负责把握及根据病情进行合理调控。

13、章贡区职工、章贡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标准

①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以外的个人现金支付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在本年度内职工医保总量控制在30%以内,居民医保总量控制在60%以内;

②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以外的自费医疗费用支付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在本年度内控制在15%以内;

③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占用药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④药品费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60%以内。

⑤参保人员统筹基金定额标准专科病种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年核定年度住院人次标准为60人次,医疗费用人均统筹基金定额标准为4000元/人次,年度定额为240000元;专科病种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年核定年度住院人次标准为50人次,医疗费用人均统筹基金定额标准为2000元/人次,年度定额为100000元;综合病种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年核定年度住院人次标准为40人次,医疗费用人均统筹基金定额标准为2800元/人次,年度定额为112000元;综合病种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年核定年度住院人次标准为50人次,医疗费用人均统筹基金定额标准为1250元/人次,年度定额为62500元。各病人住院总费用由科主任和经管医师负责把握及根据病情进行合理调控。

14、医保患者如需转院,必须遵守医保患者转院管理规定,由各级部门严格审批。

15、门诊用药:按照急性疾病不超过3天药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药量,最长不超过4周药量的原则给药。

16、医保《药品目录》内西药备药率要在75%以上,中成药备药率在50%以上。

17、居民医保的每次门诊费用或者每次住院费用必须由我院收费人员及时填写到医保证上的"医药费用记录"栏中。

18、医保慢性病门诊(肺结核、慢性活动性肝炎、艾滋病)必须按慢性病相关要求执行,每年门诊统筹基金定额标准为肺结核病1000元、慢性活动性肝炎3000元、艾滋病3000元,如年度超出统筹基金定额标准

,超出部分由经管医师承担50%费用;医保慢性病门诊开具的药物必须为医保局认定的慢性病用药目录范围;医保慢性病门诊办理流程:医师在门诊进行相关检查,按诊断标准作出诊断,对符合条件病人到挂号室领取医保慢性病门诊审核表,经治医师填好表(要注明是赣州市职工医保还是章贡区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后将审核表肺结核病交曾忠主任、慢性活动性肝炎交周观林副主任、艾滋病交朱大庆医师,慢性病审定小组于每月20日左右进行审定后交医保局审核。

19、罚则:医院将每季度统计各科室医保统筹基金使用情况,按每个患者平均核定统筹基金数×本季度在该科出院医保病人总数,超出定额标准部分总额的50%将从各科室绩效中扣除;每人次药品费占医疗总费用比例>60%,每人次目录外药品及自费药品使用比例超过规定范围,每超过一个百分点,给予经管医生罚款50元,科主任罚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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