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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档案管理制度(9)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小区业主档案管理制度(九)

管理处的服务过程是小区运营的最基本的组成部分。负责公共区域各地点的各项服务场地管理,也是面对业主各类服务关系。管理处的工作质量的优劣还会影响到日后业主对管理公司的形象。

1.管理处的主要业主管理任务:

管理处的主要任务就是“服务”。只有健全业主档案及服务内容,才可能更好的服务业主。

2.管理处业主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

及时上行下达业主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协调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加强横向沟通;

做好与业主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及跟进;

接听业主投诉,解决业主投诉;

接听业主工程报修电话,及时联系修复;

3.业主档案管理

业主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一般

业主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收集业主单位资料

业主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之押金

业主装修工程文件

业主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业主资料补充

业主联络资料

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管理人员在日常职务常与业主人事变迁资料

业主与管理处往来文件

业主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业主请修记录

业主投诉记录

10)业主单位有关的工程档案(与二次装修工程有关资料)

篇2:小区业主报修制度(7)

小区业主报修制度(七)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辖区内业主提供的维修服务要求的处理。尽快处理业主的报修,规范维修服务工作,确保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

小区管理处员工负责记录报修内容,并传达至工程部.

工程人员负责报修内容的现场确认及维修.

工程主管负责维修工作的监督及对“维修服务项目表”以外的报修内容进行评审。

(2工作程序

A]小区物业助理接到业主报修要求时,及时填写《大报修记录表》。

小区物业助理将记录的内容如业主名称、业主地址、联系电话、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等填入《维修单》(一式三联)相应栏目内。

小区物业助理将填好的《物业管理报修记录表》和《维修单》送达机电部,并请接收人签字接收。

工程人员接到《维修单》后及时填定接单时间。

如业主报修内容属“维修服务项目表”内的项目,维修人员应在预约维修的时间前到达现场;否则由工程主管进行评审后回复业主是否可进行维修。

工程人员对业主报修内容进行现场确认后,在《维修单》上据实填写维修项目等内容。

如果维修材料是业主提供,则由维修人员根据《业主提供维修产品的控制程序》进行验证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填在“备注”栏内。

对有偿维修服务,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服务项目表及收费标准》收费并在《维修单》上注明应收的各项费用金额。

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请业主试用或检查合格后在《维修单》上签名确认。

篇3:小区业主投诉制度(9)

小区业主投诉制度(九)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管理处对投诉的处理.确保业主的投诉能及时、准确、合理地得到解决。其职责包括:

小区管理处负责对业主投诉的记录和协调处理工作.

被投诉的部门按照小区管理处对投诉处理的安排具体解决有关问题.

物业中心经理负责对投诉处理的效果进行检查.

(2工作程序

小区物业部接到业主投诉后,应首先向业主表示歉意,并在《业主投诉记录》上做好登记。

管理处根据投诉内容通知相关部门限期解决,特殊情况应向管理公司领导汇报,按C]进行处理。

针对业主较严重的投诉,物业部应及时向管理处经理汇报,由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讨,落实解决措施及责任人,限期进行处理。

相关部门在处理完投诉后,要迅速将处理结果报物业部,由物业助理安排回访。

物业部负责将投诉处理结果填写在《业主投诉记录》中,并由具体解决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认可。

投诉记录由管理处文件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

篇4:业主回访制度(16)

业主回访制度(十六)

一、为确保业主利益,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标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对业主提出的各类咨询应做好记录,并予以答复。

2、对业主的误解,物管人员应进行必要的耐心解释。

3、物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小区业主进行回访。

4、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回访记录。

5、回访中,对业主的询问、意见,不能当即答复的,应告知预约时间答复。

6、回访后遇到的重大问题,应上报例会讨论,找出解决方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7、对业主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物业公司进行登记,并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一式三份,物业公司存一份,交工程部一份,交客服中心一份,由工程部联系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并承诺修复时限,反馈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负责向客户解释。由客户服务中心督促工程部在规定的时间内维修完,并让业主进行验收。

8、对业主提出的各类在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问题,应承诺解决的方法和时限,并做好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

9、对已解决的问题按性质及需要在不超过三日或一周内回访业主,征求意见。

10、对回访情况要做好完整地记录,且须由业主签字为证。

二、回访时间及形式

1、物管经理/主任每年登门回访2-5次,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沟通关系。

2、小区物管员工按区域范围分工,每季回访1次。

3、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公关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映。

4、有针对性地对住户(业主)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5、小区设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由专人接收,交物管经理/主任及时处理。

6、作好回访登记。

(一)投诉事件的回访:

1、重大投诉由物管经理组织进行,一般投诉由物管员进行处理;

2、回访率应该达到100%;

3、应在投诉处理完毕后的三日内进行。

(二)维修工程的回访:

1、由小区物管员进行;

2、回访率应该达到30%;

3、应在维修完成以后的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进行。

(三)业户报修的回访:

1、由物管管理员进行;

2、回访率应该达到30%;

3、应在维修完成以后三天以内进行。

回访人员领取《回访记录表》,通过与住户面谈、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质量评价、服务效果的评价、住户的满意程度评价、缺点和不足的评价、住户意见的征集,将回访的内容简明扼要地记录在《回访记录表》上,并请住户签名确认。

管理员每月末对回访的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对发现的回访不合格、连续就同一事项投诉两次以上、同一种维修三次以上的现象,写成统计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物管经理审阅,并做出解决方案。

篇5:小区大厦业主档案管理制度6

小区(大厦)业主档案管理制度6

1.0业主档案构成规定

1.1业主档案

1.1.1业主个人资料

1.1.1.1业主(法人)姓名、年龄、性别、国籍、爱好、文化程度

1.1.1.2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1.1.1.3业主(法人)联系电话、紧急事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1.1.4身份证件复印件

1.1.1.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企业)

1.1.1.6业主(法人)照片

1.1.1.7其他(如委托他人办理收楼: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联系方式、被委托人照片)

1.1.2家庭成员资料(住宅物业)

1.1.2.1家庭成员姓名,各自年龄、性别、国籍、爱好、文化程度

1.1.2.2家庭成员工作或学习单位及联系方式

1.1.2.3与业主关系

1.1.2.4各自照片

1.1.2.5各自联系方式

1.1.3产籍资料

1.1.3.1购房合同复印件

1.1.3.2房地产权书复印件

1.1.3.3房屋面积测绘资料

1.1.3.4收楼通知书

1.1.3.5收楼证明书及确认书

1.1.3.6收楼验收表

1.1.3.7业主领取物品(资料)记录表

1.1.3.8钥匙托管书

1.1.3.9防火责任书

1.1.3.10精神文明公约

1.1.3.11业主(临时)公约

1.1.3.12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如有)

1.1.3.13物业使用及管理服务公约(细则)

1.1.3.14房屋使用说明书及质量保证书

1.1.3.15房屋租任凭或转让协议

1.1.4物业使用资料

1.1.4.1装修管理资料(申请表、设计图、审图意见书、装饰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整改通知、违规处罚通知、装修巡逻检查记录、装修巡逻签到表、装修完工记录、竣工单、装修退款申请表、工程变更核定单)

1.1.4.2单元物业使用记录

1.1.4.3单元物业维修保养记录

1.1.4.4单元物业维修派工单

1.1.4.5单元物业投诉记录

1.1.4.6各种业主委托书、授权书、申请书、保证书

1.1.4.7各种整改通知、费用单据、函件

1.1.4.8物业出租资料(物业租赁协议、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企业)、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及电话、承诺书、管理公约)

2.0业主档案管理规定

2.1业主档案由客户服务部设专人统一负责管理,客户主管负管理责任

2.2业主档案必须保持文本资料与电子文档同步共存

2.3业主档案应按照《业主档案构成规定》逐步安善内容

2.4业主档案应保持完整、准确并及明更新

2.5客理人员其管理的业主档案文本资料应存入档案保险柜,且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鼠、防灰、防腐蚀等安全措施

2.6对业主档案的保管要按照"栋号、楼层号、房号"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分类、集中存放

2.7业主档案的顺序登记在与内容有关和〈业主楼案目录〉中,按照〈目录〉依次排列存放管理

2.8对保管的业主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编号,每月检查一次,发现缺少应立即查找,并确介档案的完整性

2.9建立业主档案移交制度,交接双方应共同清点并签字留据

2.10业主档案通讯电话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及业主发生更替或物业使用发生变化时,应将变化情况及时记录在业主档案中

2.11业主档案属绝密档案,任何人不得外泄。特殊情况如需查阅须报管理处经理批准,经客户主管办理手续生方可查阅

2.12业主档案应永久保存,并注意适时更新

2.13业产档案应包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个人资料、家庭资料、购房资料、收楼资料、产籍资料、装修资料、物业使用资料等

2.14违反本规定,视情节处以10-100元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予以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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