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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管理部职能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物业服务管理部职能职责

部门名称:物业服务管理部

直接上级:项目部总经理

下属部门:客户管理科

部门性质:房产的售后服务

管理权限:行使对房产的售后服务进行管理的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管理职能:合理组织房产的售后服务,积极开展维护、调度工作。

部门职能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竞争愈演愈烈,售后服务对企业的发展开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更好地为业主服务,创建温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部必须认真履行以下各项工作职责。

1.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物业服务管理部日常工作及业主服务请求手里,负责接待并处理,负责接待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保修事宜。

2.代表公司接管竣工验收的商品房并建立档案,管理待售商品房,代表公司移交竣工验收的商品房给业主,负责办理移交手续。

3.建立并保管小区业主档案,进行信息数据化管理。负责接待业主上门访问和处理投诉工作,界定维修责任,落实、坚信并追踪维修情况。

4.掌握小区内的人员居住情况及住户需求动态,受理小区业主的各种有效投诉事宜并负责记录、跟踪及回访。

5.协调并处理业主提出的需求,收集所有与业主有关的服务需求,定期向业主反馈信息,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6.负责办理各类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小区内各项费用的催缴工作以及管理处的联络小区业主委员会、开发单位等工作。

7.负责部门一切事物性工作,包括起草服务部有关物业管理的文件、规章制度、收费依据和收费管理办法。

8.配合开展小区的接管验收工作,负责楼层单元内的检查、验收及质量缺陷整改的跟踪。

9.协调处理业主的违约、违规情况及突发事件,及时向经理汇报,并做好记录;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通过多种渠道与业主委员会和各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维护、处理社区关系。

10.负责小区业主装修管理以及家政服务管理,协调处理由此引起的投诉,负责小区装修情况的全面控制,为住户提供人性化的全方位服务。

物业服务管理部职责

岗位职责

物业服务管理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如下:

一、物业服务管理部负责人的职责

1.全面负责物业客户服务管理工作,执行本单位项目的营销决策,做好各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工作,与上级及时沟通。

2.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程并负责实施和监督,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及指导,负责员工工作质量的考核、评估。

3.及时处理业主投诉和保修情况,做好跟踪和回访工作。加强本单位的文明建设,逐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和整体素质。

二、物业服务管理部工作人员的职责

1.管理小区业主档案,妥善保存并进行电子化管理,接待并负责处理业主的访问和投诉。

2.对小区物业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按有关协议及物业管理的规定服务业主或住户,以确保服务质量。

篇2:住宅园区便民服务制度(3)

住宅园区便民服务制度(三)

为了方便住户,向住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特制定本服务制度。

第一条精神面貌。细心、周到,要体现管理处员工高尚的精神境界。

第二条上班纪律。上班必须先到管理处报到,然后外出工作。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到管理处签到。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卡,以便接受客户的监督。

第三条服务质量。根据客户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便民服务,保证客户满意。在工作中严禁发生向客户索要财物、吃、拿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做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对外服务内容。对外服务内容包括维修服务,定点长期、周期性服务,代办服务等。

1.维修服务。通下水道,修水龙头、水阀、信箱锁、换电表、水表、门锁,检查家用电器,安装检查空调机,修理门窗。

2.定点长期、周期性服务。打扫卫生、擦玻璃,室内绿化等服务。

3.代办服务。代订牛奶、代客泊车、接送小孩上下学,代办收订杂志,代取邮件,代订车、船、飞机票,代办水、电、气,介绍家庭老师、保姆、钟点工。

4.洗车、打蜡服务。

5.文化娱乐活动服务。

6.医疗服务。设专职医生,配备急救箱、急救药品等。

篇3:小区管理处服务中心值班制度

小区管理处(服务中心)值班制度

为确保住户报修和投拆及时得到受理,小区内各类突发事件能够迅速获悉并处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处应合理调配人员,保证全天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

二、值班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重大问题迅速上报管理处主任。

三、按规定接听住户电话和接待住户来访,如有住户报修,应填写《住户报修登记表》并约定上门时间;如有住户投诉,应填写《投诉受理登记表》并报告部门主管采取措施处理。

四、值班时按规定着装,配带工作证。值班期间不准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下棋、打扑克、打麻将、看小说、喝酒、打私人电话聊天、睡觉等)。

五、值班期间有事外出须事先向部门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并有人替值后方可离开,擅自离岗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管理处主任应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巡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对违规或擅自离岗者进行处置。

七、夜间值班期间,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须对各岗位进行夜间查岗。

八、遇特殊情况,管理处必须有负责人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篇4:物业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5)

物业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物业管理处员工的服务行为,确保公司的良好形象,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所属各部门员工的服务工作。

3.0职责

3.1公司管理处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考核员工的服务行为。

3.2管理处全体员工负责按照本规程开展服务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总则:各部门主管每天至少巡视一次所属部门员工的着装、仪容仪表及工作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工作日记》中,作为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4.2仪容仪表

4.2.1服饰着装:

a)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整洁,纽扣要扣齐,不允许敞开外衣,

非工作需要不允许将衣袖、裤管卷起,不允许将衣服搭在肩上;

b)制服外衣衣袖、衣领不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显露个人物品,服装衣袋不装过大过厚物品,袋内物品不外露;

c)上班统一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应端正的戴在左胸襟处;

d)非当班时间,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不穿着或携带工衣外出;

e)鞋袜穿戴整齐清洁,鞋带系好,不允许穿鞋不穿袜,女员工不允许穿高跟鞋,非工作需要不允许打赤脚或穿雨鞋到处走。工作完毕应在工作场所将鞋擦干净再走;

f)女员工应穿肉色丝袜;

g)非特殊情况不允许穿背心、短裤、拖鞋;

h)男女员工均不允许带有色眼镜。

4.2.2须发:

a)女员工前发不遮眼,后发不超过肩部,不梳怪异发型;

b)男员工后发根不超过衣领(其中:保安员头发不得长于5mm),不盖耳,不留胡须;

c)所有员工头发应保持整洁光鲜,不允许染除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

d)所有员工不允许剃光头。

4.2.3个人卫生:

a)保持手部干净,指甲不允许超过指头两毫米,指甲内部允许残留污物,不涂有色指甲油;

b)员工应经常洗澡防汗臭,勤换衣服。衣服因工作而弄湿、弄脏后应及时换洗;

c)上班前不允许吃有异味食品,保持口腔清洁,口气清新,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d)保持眼、耳清洁,不允许残留眼屎、耳垢。

4.2.4女员工应淡妆打扮,不允许弄妆艳抹,避免使用味浓的化妆品。

4.2.5每天上班前应注意检查自己的仪表,上班时不能在客人面前或公共场所整理仪容仪表,必要时应到卫生间或工作间整理。

4.3行为举止

4.3.1服务态度:

a)对客人服务无乱何时都应面带笑容,和颜悦色,热情主动;

b)在将客人劝离工作场所时要文明礼貌,并做好解释及道歉工作;

c)谦虚和悦接受客人的评价,对客人的投诉应耐心倾听,并及时向主管领班汇报。

4.3.2行走:

a)行走时不允许把手放入衣袋里,也不允许双手抱胸或背手走路;

b)在工作场合与他人同行时,不允许勾肩搭背,不允许同行时嬉戏打闹;

c)行走时,不允许随意与住户强道穿行;在特殊情况下,应向住户示意后方可越行;

d)走路动作应轻快,但非紧急情况不应奔跑、跳跃;

e)手拉货物行走时不应遮住自己的视线;

f)尽量靠路右侧行走;

g)与上司或住户相遇时,应主动点头示意。

4.3.3就坐时姿态要端正,入坐要轻缓,上身要直,人体重心要稳,腰部挺起,手自然放在双膝上,双膝并拢,目光平视,面带笑容。就坐时不允许有以下几种姿态:

a)坐在椅子上前俯后仰,摇腿跷脚;

b)在上司或住户面前双手抱着胸前,跷二郎腿或半躺半坐;

c)趴在工作台上或把脚放于工作台上;

d)晃动桌椅,发出声音。

4.3.4其他行为:

a)不允许随地土痰,乱扔果皮、纸屑;

b)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玩弄个人小物品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c)在公共场所及住户面前不吸烟、掏鼻孔、掏耳朵、瘙痒、不允许脱鞋、卷裤脚衣袖、不允许伸懒腰、哼小调、打哈欠;

d)到住户处进行工作时,不允许乱翻乱摸,更不允许拿客户的东西、礼物;

e)谈话时,手势不宜过多,幅度不宜太打大;

f)不允许口叨牙签到处走。

4.4言语

4.4.1问候语:您好、早安、午安、早、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路上好、路上辛苦了、你回来了。

4.4.2欢迎语:欢迎您来我们住宅小区、欢迎您入住本楼、欢迎光临。

4.4.3祝贺语:恭喜、祝您节日愉快、祝您圣诞快乐、祝您新年快乐、祝您生日快乐、祝您新婚快乐、祝您新春快乐、恭喜发财。

4.4.4告别语:再见、晚安

4.4.5明天见、祝您一路平安、欢迎您下次再来。

4.4.6道谢语:对不起、请原谅、打搅您了、失礼了。

4.4.7应答语:是的、好的、我明白了、谢谢您的好意、不要客气、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

4.4.8征询语:请问您有什么事我能为您做什么吗需要我帮您做什么吗您有别的事吗

4.4.9请求语:请你协助我们……、请您……好吗

4.4.10商量语:……你看这样好不好

4.4.11解释语:很抱歉,这种情况,公司的规定是这样的。

4.4.12基本礼貌用语10字: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4.5对来访人员

4.5.1主动说:“您好,请问您找哪一位”或“我可以帮助您吗”;“请您出示证件”(保安专用)。

4.5.2确认来访人要求后,说“请稍等,我帮您找”并及时与被访人联系,并告诉来访人“他马上来,请您先等一下,好吗

4.5.3当来访人员不理解或不愿出示证件时,应说:“对不起,先生小姐,这是公司规定,为了住户的安全,请理解!”(保安专用)。

4.5.4当来访人员忘记带证件必须进入区域时,应说:“先生/小姐,请稍候,让我请示一下好吗”此时应用对讲机呼叫干部前来协助处理。

4.5.5当确认来访人故

意捣乱,要横硬闯时,应先说:“对不起,按公司的规定,没有证件不允许进入小区,请配合我的工作;”当对方执意要硬闯时,立即用对讲机呼叫就近干部,但应注意尽量保持冷静克制,只要对方没危及他人安全或进行破坏,均应做到冷静克制。

4.5.6当来访人员出示证件时,应说:“谢谢您的合作,欢迎光临”。

4.5.7如果要找的人不在或不想见时,应礼貌的对对方说:“对不起,他现在不在,您能留下卡片或口信吗”。

4.5.8当来访人员离开时,应说:“欢迎您再来,再见!”。

4.6对住户

4.6.1为住户提供服务时,无乱何时均应面带微笑、和颜悦色、给人以亲切感;与住户谈话时,应聚精会神、注意倾听,给人以受尊重之感;应坦诚待人,不卑不亢,给人以真诚感;应神色坦然、轻松、自信,给人以宽慰感;应沉着稳重,给人以镇定感。

4.6.2对住户要一视同仁,切忌有两位住户有事相求时,对一住户过分亲热或长时间倾谈,而冷待了另一位住户。当值时有住户有事相求时,应立即放下手中工作,招呼住户。

4.6.3严禁与住户开玩笑、打闹或取外号。

4.6.4住户之间交谈时,不要走近旁听,也不要在一旁窥视住户的行动。

4.6.5对容貌体态奇特或穿着奇异服装的住户切忌交头接耳或指手画脚,更不允许围观,不许背后议论、模仿、讥笑住户。

4.6.6当住户提出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服务要求时,应尽可能为住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切不可说“这与我无关”之类的话。

4.6.7与住户交谈时,要全神贯注用心倾听,要等对方把话说完,不要随意打断对方的谈话。对没听清楚的地方要礼貌的请对方重复一遍。

4.6.8对住户的问询应尽量圆满答复,若遇“不清楚、不知道”的事,应请示有关领导尽量答复对方,不许以“不清楚、不知道”作回答。回答问题要尽量清楚完整,不许不懂装懂,摸棱两可,胡乱作答。

4.6.9在与住户对话时,如遇另一住户有事相求时,应点头示意打招呼或请对方稍等,不能视而不见,同时尽快结束谈话招呼住户。如时间较长,应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4.6.10与住户交谈,态度和蔼,语言要亲切,声调要自然、清晰、柔和、亲切,音量要适中,不要过高,也不要过低,以对方听清楚为宜,答话要迅速、明确。

4.6.11需要住户协助工作时,首先要表示歉意,并说:“对不起,打搅您了”。时候应对住户帮助或协助表示感谢,

4.6.12对于住户的困难,要表示充分的关心、同情和理解,并尽力想办法解决。

4.6.13对住户搬出大宗物品时,应请上级处理,不许与住户争吵。

4.6.14见住户搬出大宗物品时,应先主动打招呼:“先生/小姐,您好!”然后再履行手续,“对不起,请出示放行条!(保安专用)”当住户搬运物品有困难时,要主动帮忙,住户表示感谢时,用“不用谢或不客气,没关系”回答。

4.6.15当遇到熟悉的住户回来时,应说:“某某先生/小姐”。

4.6.16当遇到的住户经过岗位时,应说:“你好,某某先生/小姐”。

4.6.17当住户有事咨询时,应热情接待,并说:“有困难直说,但愿我能给你帮助”。当遇到住户示意恩惠或其他好处时,应说:“谢谢您的好意,公司有规定不能收取,请您谅解”。

4.6.18当发觉自己和对方有误解时,应说:“不好意思,我想我们可能是误会了”。

4.6.19当发觉自己有失误时,应立即说:“不好意思,我想我们可能是误会了”。

4.6.20对来咨询办事的住户,值班员应立即起立,神态热情,主动问好:“先生/小姐,您好!请问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帮助的”。

4.6.21当对方挑衅时,应说:“请尊敬我们的工作,先生/小姐“。

4.6.22当遇到行动不便或年龄较大的住户经过时,应主动上前搀扶。

4.6.23与住户交谈时,应注意:

a)对熟悉的住户应称呼其姓氏,如某某先生、某某小姐;

b)与住户对话时宜保持1米左右的距离,应使用礼貌用语;

c)与住户谈话时,应专心倾听客人的意见。眼神应集中,不浮游,不应中途随意打断住户的讲话;

d)应在不泄露公司机密的前提下,圆满答复住户的问题,若有困难时应积极查找有关资料或请示领导后答复客人,不可不懂装懂;

e)当住户提出的要求超出服务范围时,应礼貌回绝;

f)在服务工作中,处理问题要简洁明快,不要拖泥带水;

g)与住户大交道应遵循不卑不亢、坦诚自然、沉着稳重的原则;

h)任何时候都不得对住户有不雅的行为或言语。

4.7接听电话

4.7.1铃响三声以内,必须接听电话。

4.7.2拿起电话应清晰报道:“您好,某某部门”。

4.7.3认真倾听对方的电话事由,若需传呼他人,应请对方稍候,然后轻轻搁下电话,去传呼他人;如对方有公事相告或相求时,应将对方要求逐条记录在《工作日记》内,并尽量详细回答。

4.7.4通话完毕,应说:“谢谢,再见!”语气平和,并在对方放下电话后在轻轻放下电话,任何时候不得用力掷听筒。

4.7.5接电话听不懂对方语言时,应说:“对不起,请您用普通话,好吗”或“不好意思,请稍候,我不会说广州话”。

4.7.6中途若遇急事需暂时中断与对方通话时,应先征得对方的同意,并表示感谢,恢复与对方通话时,切勿忘记向对方致歉。

4.7.7接电话时,声调要自然清晰、柔和、亲切,不要装腔作势,声量不要过高,亦不要过低,以免对方不太清楚。

4.8拔打电话

4.8.1电话接通后,应首先向对方致以问候,如:“您好”,并作自我介绍。

4.8.2使用敬语,将要找的通话人姓名及要求做的事交待清楚。

4.8.3通话完毕时,应说:”谢谢、再见”。

4.9进行工作操作时

4.9.1进行室外工作可能影响到住户的工作、生活的工作时。应摆放警示牌。

4.9.2室内进行维修、种植等工作时,应在地面铺一层报废床单或毛巾等保护地面,不允许弄脏家俱、地面、;墙身等。工作完毕要彻底清理工作,现场恢复原样。

4.9.3工作操作时应注意走路轻、工作轻、说话轻。

4.9.4工作进行中若有住户走过工作区域应暂时停止工作,并面带微笑面对住户,等住户走过后再继续工作。

4.9.5无论何时

不允许坐在地上操作。

4.10与顾客,同乘电梯时

4.10.1主动按“开门”钮。

4.10.2电梯到达时,应站在梯门旁,一只手斜放在梯门上,手背朝外,以免梯门突然关闭,碰到顾客;另一只手徽微抬起放在胸前,手心朝上,五指并拢,指向电梯,面带微笑地说“电梯来了,请进”。

4.10.3顾客进入电梯后再进电梯,面向电梯门,按“关门”钮。关闭电梯时,应防止电梯门夹到他人的衣服、物品。

4.10.4等电梯门关闭呈上升状态时,首先出去站立在电梯门旁,一只手斜放在梯门上,手背朝外,另一只手五指并拢,手心向上,指向通道,面带微笑的说:“到了,请走好”。

4.11保安员检查出租屋时

4.11.1应先按门铃1-3下,无门铃时可用手轻轻敲门,但不要用力过大或长时间敲门。

4.11.2见到租客时,应首先敬礼,问好,并说明单位、事由等。

4.11.3礼貌的要求租客出示暂住证,切勿粗声粗气。

4.11.4检查完毕后,礼貌向对方致意。

4.12保安员检查工地时

4.12.1对被检查人员先敬礼,然后礼貌的要求对方出示暂住证,身份证、出入证。

4.12.2任何时候不得打骂施工人员。

4.13保安员对车辆管理时

4.13.1对违章行车者,应说:“对不起,为了您的安全,请您按规定行驶”。

4.13.2对违章停车者,应说:“对不起,此处禁止停车,请您将车停在车位里好吗”。

4.13.3对车内的闲杂人员,应说:“您好,为了确保您的安全,请您不要在车场逗留”。

4.13.4当车主离开车辆时,应注意提醒车主:“请您将车锁好,贵重物品随身带走,不要放在车(内)上”。

4.14当值时接到投诉、咨询的处理

4.14.1对住户的投诉咨询要细心聆听,不允许有不耐烦的表现。

4.14.2对于投诉,应指引住户到“住户服务中心“反映;对于误解,如自己能解释清楚时应尽量向住户解释;如自己无法解释清楚应立即请求上司协助或指引住户到“住户服务中心”咨询。

4.15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

4.15.1三人以上的对话,要用互相都懂的言语。

4.15.2不允许模仿他人的言语、声调和谈话。

4.15.3不允许聚堆闲聊、高声喧哗或高声喊另一个人。

4.15.4不与住户争辩。

4.15.5不讲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语。

4.15.6不允许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借口顶撞、讽刺、议论住户。

4.15.7不讲粗言恶语或使用歧视或污辱性的言语。

4.16保安员敬礼

4.16.1敬礼的范围:

a)保安干部、员工工作见面时互相敬礼;

b)保安干部、员工对外行使职责权利时先行敬礼;

c)保安干部、员工与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工作见面时敬礼;

d)对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的车辆敬礼(不论车内有无领导);

e)对不认识的领导工作见面检查证件时,先敬礼在检查证件,确认是公司领导时,说:“对不起,很抱歉!”然后再敬礼;

f)遇有前来住宅小区参观的人员,如有公司领导陪同,敬礼时需待客人通行完毕后方可礼毕,遇有客人人数较多或车队参观时,敬礼后继续行注目礼直至客人完全通过;

g)当值见制服的军人、公安人员要行军礼问好。

4.16.2敬礼的时间:

a)在对方行至距自己3-5米时开始敬礼;

b)对行使的车辆以对方开始注意到岗位时敬礼。

4.16.3敬礼时以军礼为主,必要时铺以注目礼。

4.17本规程作为管理处各部门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程的员工,还要按《行政奖惩标准作业规程》予以相应的处罚。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行政奖罚标准作为规程》

篇5:住户求助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6

住户求助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六)

1.0目的

规范住户求助服务的管理工作,确保及时、优质的为住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在发生住户求助需求时服务管理工作。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住户特殊求助事件的安排、处理工作。

3.2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向求助住户提供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3.3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和管理处个部门负责依据本规程向求助住户提供具体帮助。

4.0程序要点

4.1住户求助服务的分类及处理原则

4.1.1住户求助服务分为以下几类:

a)急救病人求助服务;

b)报修求助服务;

c)投诉求助服务;

d)咨询求助服务;

e)盗窃、打架斗殴、抢劫、凶杀、中毒、交通意外的求助;

f)台风、水侵、火灾等灾害事故的求助服务;

g)其他生活或工作上的正常求助服务。

4.1.2求助服务处理的原则:

a)快速反映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应立即给予回复,解决不了的应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示后在五分钟内给予回复(有时效要求的服务工作按时效要求执行);

b)尽可能提供帮助的原则:对住户提出的正当求助,应尽可能提供帮助,满足求助住户的要求;

c)严禁推委的原则:对满足不了住户提出求助要求的,也应主动帮助其联系相关部门,切忌推委。

4.2急救病人的求助信息时,首先应主动询问病人的住址及联系电话并及时记录,然后征求求助人的意见,询问是否需送医院、打120急救电话或派人帮助护理:

a)如果求助住户需要帮助送病人去医院的:

--管理员通知保安部根据距离的远近程度安排两人到公共事务部或病人家中待命;

--管理员安排车辆到住户楼下(如果保安员在公共事务部时,须知会车辆到公共事务部与保安员一起);

--保安员应向住户说明来意,并听从住户的安排将病人送往医院,一般情况下应要求住户同往,并提醒住户准备必备用品;

--保安员在执行任务时,应遵从求助住户的安排。当求助住户征求有关病情处理意见时,切不可不懂装懂,误导求助住户而延误病人病情;

--保安员协助求助住户将病人送到医院后,应主动协助将病人安置妥当,并尽量帮助求助住户完成如挂号、找医生、取药等力所能及的事情;

--将病人安置妥当后,应询问住户是否还需要帮助。如无需帮助时应及时赶回管理处;如需要帮助,应及时向管理处请示汇报后,由管理处经理根据情况安排办理;

--保安员返回管理处后,将处理情况反馈给保安部值班干部或公共事务部管理员;

--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应及时将求助处理情况予以记录。

b)如果住户需要帮助联系拨打120急救电话时:

--管理员了解病人病情后及时帮助求助住户拨打120急救电话(必要时进行确认),并告诉求助住户管理处会安排人员在小区入口作好接应准备;

--管理员将以上情况立即通知保安部值班班长;

--保安部值班班长通知小区入口值班保安作好接应准备(必要时安排人员在小区入口处等候);

--急救车到来后,小区入口值班保安应指引急救车到住户所在地,并尽量实施应有的帮助;

--保安班长在接应的任务执行完毕后,应将情况反馈到公共事务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将情况予以记录。

c)如果求助住户要求派人帮助短时护理时:

--管理员应按住户求助的要求向保安部值班班长说明情况,由保安部班长安排适当的人员前去参与护理;

--护理人员应向住户说明来意后按住户的要求实施护理;

--必要时,保安部值班干部应到现场巡查护理情况;

--护理人员在执行护理任务时,应遵从求助住户的安排,切不可不懂装懂,加重病人病情;

--在护理工作过程中,护理人员不可单独与病人在一起,应要求病人亲属一起守侯,以便处理突发事件。

4.2.2管理员将保安部汇报的情况登记在《住户求助登记表》内。一般情况下,急救病人处理工作可在事情处理完毕后向公共事务部主管汇报;重大的急救工作应立即向公共事务部主管汇报;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必要的,可向管理处经理请示后,按管理处经理的指示办理。

4.3咨询的求助处理

4.3.1对住户提出的书面咨询,管理员应予以登记,报公共事务部主管两日内书面形式回复,必要时请管理处经理予以书面回复。

4.3.2对住户提出口头咨询,管理员应按管理处有关规定立即予以解答,解答不了的,经请示公共事务部主管后予以回复,切忌不懂装懂。

4.3.3在回答住户的咨询时要耐心、细致,并注意礼貌用语。

4.3.4咨询的事项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应注意保密。

4.4投诉求助的处理:按《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5报修求助的处理:按《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6盗窃、打架斗殴、抢劫、凶杀、中毒、交通意外求助的处理:按保安部《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7台风、火灾、水侵等火灾事故的求助处理:按保安部《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及《火警火灾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8对住户要求管理处提供其他生活或工作上的正常求助,管理处应本着力所能及的原则进行处理。

4.9所有的求助凡涉及有偿服务的,还需按照《有偿便民服务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10资料归档:《住户求助登记表》于次年年初归入管理处统一归档,保存期两年。

4.11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住户求助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3《物业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4《有偿便民服务标准作业规程》

6.5《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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