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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装修管理细则19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细则(十九)

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管理做如下规定:

1、住户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装修,首先须到管理处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与消防有关的还须向消防部门报批。如需变更或增加项目应到管理处征得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违章装修或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业主负责,同时追究该业主的责任。

2、装修队伍可委托我公司代联系,也可由业主自请,但装修队伍必须提交营业执照、承建资格证和施工人员身份证、装修图纸、装修合同复印件、两张1寸免冠照片等有关合法证件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向管理处备案,并办理好装修许可证和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手续后方可施工。

3、经审批允许装修,业主和装修者分别向管理处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

4、管理处应在办理装修手续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和装修者装修注意事项和收费标准。管理处应事先指定区域作为装修垃圾的堆放清运点。

5、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按照管理处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或物品;施工用水、用电严禁接到公共水、电、消防设施上,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坏者,必须赔偿损失,并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6、装修工期为30天,最长不得超过45天,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必须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为保证居民环境和安全,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7:00至12:00时、下午2:00至7:00时。

7、房屋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其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8、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上下水主管道,供电线路,煤气管道、屋面防水,隔热层等。

9、砖墙:框架结构原则上内外墙都不得改动,如业主确实需要改动,只能允许局部改动内墙,但剪力墙(水泥墙)不得改动。室内新增隔墙,如不在砖墙轴线上,宜用轻质材料(如石膏板、泰柏板)隔墙。

10、房屋在装修时,建筑材料应分散堆放在楼板中,楼面装修时,不允许凿地板,影响下层住户。不宜铺贴大理石等重质材料。

11、阳台允许安装防盗网和用铝合金玻璃窗封闭,防盗网装在外侧应采用不锈钢材料,严禁超出外墙边缘,窗户只允许在内侧安装防盗网。防盗网须采用统一式样(统一式样图请向管理处索取)。

12、空调安装主机须按设计的预留位置安放,如无预留位置时,由管理处指定位置并统一制作不锈钢架(按成本价给用户)安放。

13、卫生间、厨房楼板装修时,需做防水层处理,不得因装修造成楼板渗漏影响下层住户(装修申报时,应作出承诺),不得改动地漏弯头及排水位置。

14、商铺装修时,应先报市消防部门审批,后到管理处申报。

15、对结构及外观有影响的装修,由管理处提出意见并报工程部、管理部审批同意,方可施工,其他一般装修,由管理处审批。

16、装修工程完工后,管理处进行完工验收,如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应在装修完工后十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篇2:小区大厦装修管理控制程序

小区(大厦)装修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避免存在安全隐患,避免对毗邻房屋造成不良影响,避免违反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违规装修现象的出现,维护小区整体环境统一,维护广大顾客的切身利益,确保房屋本体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小区(大厦)物业管理中的装修管理。

3定义

4职责

责任人职责

管理处经理负责协调不能及时处理的违规装修及装修申请的审批。

工程部主管负责对装修施工的抽查及违规装修的处理。

管理处指定人员负责为业主办理装修入场手续,建立业主装修档案。

装修管理员负责日常的巡视及装修进、退场审核及验收。

安全员负责检查装修现场的消防安全隐患。

5方法及和过程控制

5.1装修审批

5.1.1业主需要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公司向管理处进行申报登记,提交装修图纸、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及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填写《装修入、退场申请表》和《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装修施工人员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粘帖在《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的背面。

5.1.2如使用人需要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除持5.1.1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交业主书面同意书。

5.1.3如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由业主向管理处提交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及政府设计审批部门的审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1.4管理处与业主、装修施工队三方或管理处与业主双方签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5.1.5由工程部装修管理员对顾客提供的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审核,包括人员身份、技术状况、装修资质证明、施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机械设备工具情况及负责人联系办法。之后报工程部、安全部主管复核,管理处经理审批。

5.1.6工程部装修管理员将批准意见知会装修申请人,同时知会管理处各部门予以留意和配合,并建立装修管理档案,装修档案包括:顾客提供的所有装修资料、《装修温馨提示》及所有装修申请、监控记录等。

5.1.7各管理处根据具体情况将顾客在装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预见性提示制作成装修温馨提示,在业主办理装修手续时发放。

5.1.8业主到管理处办理《装修入/退场申请表》、《拆改申请责任书》、《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等装修申请及缴费手续。

5.1.9装修开始前,业主或装修公司应到管理处办理《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以及交费工作,《临时出入证》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到期可以再延期。

5.1.10《装修许可证》原件塑封后与《过程监理记录表》一并张贴于装修现场。《装修许可证》复印件存入业主装修档案。

5.2过程监控

5.2.1管理处负责要求装修公司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外,以便于装修工人对照执行和管理处监管。装修管理管理员及各班巡逻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5.2.2如装修工程延期,管理处应知会装修申请人会同装修施工队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5.2.3在整个装修过程中,安全巡逻员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各装修队的《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是否齐全有效,消防措施、材料堆放、垃圾处理、装修时段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无证留宿、生火做饭及违法违章行为等;装修管理员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各装修队是否按经批准的方案、统一格式装修,是否有乱接、擅改管线,是否有违章打墙、钻孔、破坏防水层,装修材料、用电用水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情况记录于《过程监理记录表》。如装修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管理处应开具《装修违章通知书》要求装修申请人和装修施工队及时整改。

5.3装修完工退场验收

5.3.1装修工程结束,业主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管理处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并填写《装修入、退场申请表》,经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按照协议办理装修管理保证金及其他押金退还手续。

5.3.2装修队撤离时所搬物品应到管理处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在安全管理员监督下清除垃圾并打扫干净现场环境卫生时,方可予以撤离。

5.3.3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9:00-12:00,14:00-19:00。安全员在每日12:00负责检查装修户施工人员停止作业情况,每日19:00负责督促施工人员离开小区。特殊情况要留宿的应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

6支持性文件

7质量记录表格

TJ**WY8.2.3-G01-F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TJ**WY8.2.3-G01-F2《装修入、退场申请表》

TJ**WY8.2.3-G01-F3《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TJ**WY8.2.3-G01-F4《装修许可证》

TJ**WY7.5.1-G01-F5《过程监理记录表》

TJ**WY8.2.3-G01-F6《拆改申请责任书》

TJ**WY8.2.3-G01-F7《装修违章通知书》

TJ**WY7.5.1-A01-F7《物资搬运放行条》

TJ**WY7.5.1-A01-F8《临时出入证》

TJ**WY7.5.1-A01-F9《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

8附件

《装修温馨提示》

篇3:物业项目装修管理规定13

物业项目装修管理规定(十三)

1.目的

规范辖区内客户装修管理工作,保障客户利益,确保房屋使用寿命,保持小区良好的生活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职责

3.1装修管理负责人负责审核装修方案,管理处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

3.2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装修过程进行巡查记录、监督整改及验收,建立装修管理档案。

3.3安全员对装修现场进行管理,保障客户的正常生活秩序。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在办理客户装修手续时,办理人员应先核实客户是否办理入住手续。若客户尚未办理入住手续或手续不全,应先请其办理入住或补齐手续。

4.2装修管理人员核验客户的入住手续无误后,请装修施工队填写《装修申请表》和《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交纳装修保证金,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装修图纸、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修施工人员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张贴在《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的背面。

4.3管理处与客户、装修施工队三方共同签订《装修履约协议书》,管理处与装修施工队签定《施工治安责任保证书》。

4.4由管理处经理负责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批(也可以书面授权的形式指定主管以上人员负责审批),对装修施工队进行审核,包括人员身份、装修资质证明、施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机械设备工具情况及负责人联系方法等,并于三日内作出批复。

4.5由装修管理人员将批准意见知会装修申请人,同时知会管理处相关部门予以留意和配合,并建立装修管理档案。

4.6装修开始前,装修施工队应先到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交费,《临时出入证》有效期以申请装修时间为准,到期可以顺延。装修施工期间,如施工人员确需留宿,应提供业主书面证明,前台人员应在《临时出入证》背面加盖管理处确认标识;施工人员个别短时留宿,可由业主电话许可确认,并由装修管理员在《装修现场记录》中予以记录。

4.7安全员负责对照《临时出入证》放行装修施工人员,严禁装修施工人员带煤气瓶进入高层住宅。

4.8管理处签发《装修许可证》,并要求装修施工队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外,以便于装修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监管。

4.9在整个装修过程中,由装修管理人员对装修工程进行监督,及时纠正、积极预防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每三天至少巡查每户装修现场一次,并记录在《装修现场记录》中。装修或搬家时搬运物资应到客服中心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

4.10在整个装修过程中,安全员主要对装修工程安全方面进行监督、整改,每周至少巡查两次装修现场,并记录在《装修现场安全记录》中。

4.11装修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管理处应开具《装修违约通知单》,要求客户和装修施工队限时整改。

4.12装修工程结束、客户验收合格后,由客户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管理处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经管理处验收合格并使用半年后,办理装修保证金退还手续。

4.13装修施工队撤离时所搬物品应填《物资搬运放行条》,在安全员监督下清除垃圾并打扫干净现场环境卫生后,方准许撤离。

4.14装修施工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2:0014:00-19:00

周六到周日:9:30-12:0014:00-19:00

节假日:9:30-12:0014:00-19:00

安全员在每日12:00、19:00负责检查装修施工人员停止作业情况。

4.15如果客户与装修施工队因装修问题发生争议,管理处本着无权处理双方纠纷的原则,不能代其中一方对他方履行约束或代追缴行为。

5.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6.质量记录和表格

BzzWY-CH-FW-08-F1《装修申请表》

BzzWY-CH-FW-08-F2《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BzzWY-CH-FW-08-F3《装修许可证》

BzzWY-CH-FW-08-F4《装修现场记录》

BzzWY-CH-FW-08-F5《装修验收单》

BzzWY-CH-FW-08-F6《装修结算单》

BzzWY-CH-FW-08-F7《装修履约协议书》

BzzWY-CH-FW-08-F8《施工治安责任保证书》

BzzWY-CH-FW-08-F9《装修违约通知单》

BzzWY-CH-FW-08-F10《装修现场安全记录》

BzzWY-CH-FW-08-F11《物资搬运放行条》

篇4: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7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七)

为使业主生活在一个舒适安宁的环境里,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持星园统一景观,维持物业保值增值,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报批程序

1、已办理入住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2、装修施工队同业主到物业公司详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申报装修方案。

3、交纳装修保证押金。

4、装修施工队带好身份证、暂住证、资料证明,每人两张一寸照片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人员

临时出入证。

5、签订装修履约书。

6、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二条装修项目及要求

业主装修如涉及结构问题的,需提出改动方案及图纸,必须经北京公司地产公司设计部、星园管理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一、室内结构主体

1、严禁在承重墙体,楼板、地面、梁柱上开洞,大面积剔凿;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以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修。楼面不得凿除原水泥找平层,不得在找平层上打孔,以避免破坏地下管道;不得破坏防水层。二层以上(含二层)楼面装修石材不得超过15毫米,装修楼面材料荷载应小于每平方米40千克,墙面不得使用石材。

3、装修施工队在对有防水要求的部位进行装修时,注意保护原有防水层,并有必要性补做防水。经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装修完毕再次做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如果发生渗漏现象由施工队或业主赔偿其他业主全部损失并负责修复。

4、不准改变户门形状和开启方向及颜色材质,进户门外不允许加装门。

5、为保护业主装修质量,业主应要求装修队对室内原始的墙面、顶面进行基层清理,如因施工队对基层未清理而进行装修施工所产生的后期装修质量问题,应由业主及施工队自行解决。

二、电

1、每户用电总负荷:额定功率8KW/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户,

12KW/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户。请业主合理安排用电设备。

2、现室内电源线路、插座、灯位的布置已按使用要求合理设计,如业主装修过程中需增加或改动原线路及位置,不得剔凿室内墙面、顶面,如因剔凿造成的室内墙面、顶面抹灰找平层开裂、空鼓、脱落及导致结构损坏,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业主及装修队自行负责。

3、室内电视天线及面板根据使用要求按设计规定已安装到位,严禁擅自改动,否则造成对其他业主电视信号的影响,一经发现,改动方应无条件予以复位,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拆改,恢复费用由改动方全部承担,业主如需改动天线位置或更换面板,请务必通知星园管理部部给予技术支持。

三、水暖、煤气

1、本区住宅为地板辐射式采暖。装修施工中严禁在地面找增层中打孔、剔凿或进行其它破坏性施工,否则因装修中施工不当造成设施损坏,如暖气漏水等造成其他住户损失的,由责任业主负责全部赔偿。

2、管井检查口不准封闭及缩小尺寸。否则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应由业主自行承担。

3、为保证用气安全,装修队或业主不准拆改煤气管道及煤气设施,不得私自加装燃气热水器(煤气公司专业人员除外)。

四、室外、阳台、露台、门窗

1、室外的公共部分及所有外墙外立面,不得随意改动,户门外部位不准封闭,不得有破坏外立面整体美观的剔凿、涂刷、镶贴、加装、改变形状尺寸、安装广告牌或其它等行为。

2、封闭阳台、露台及在门窗内侧安装防盗网,须按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格、部位、款式、颜色材料安装。

3、不准封闭封堵楼道。不准封闭、改变室外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

4、不得扩大或缩小原有门窗尺寸,不得改变户门窗材质、颜色,不得另建门窗或封闭门窗。

5、住户安装空调,应按物业统一指定的位置安装,固定架必须牢固,并用不生锈调架及防锈螺栓,否则以后因此所产生的外墙污染,应由该业主负责清洁或复原。机底须加装引水胶管,不得留于室外,将滴水引入本户排水管或水桶内。安装窗式空调严禁在外墙上打洞。

6、不准在阳台上加装用水管线及用水设备,不准将生活污水排入雨落管内。

第三条施工过程

一、装修施工时间:

1、周一至周五:8:30至12:0014:00至19:00

周六至周日:9:30至12:0014:00至19:00

节假日:9:30至12:0014:00至19:00

不得擅自加班加点,节假日不准使用燥音很大的电动工具及进行发出其它很大噪音的作业。

2、装修期限:60天以内。如超过装修期限,必须申请延期手续,交延期费,每天50元。

二、装修材料进场和装修垃圾清运

1、不得将装修材料堆于户外任何地方及楼道内,装修废料,必须以袋装化按指定地点堆放,由物业公司安排清运。

2、运送材料时不得将大物、重物携入电梯内;不得损坏电梯轿箱设备、设施;服从电梯司机的指令。

3、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在区外先袋装化,才可以进入小区,否则警卫将不予以放行。

4、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撒装修垃圾,严禁将垃圾、水泥浆、油漆、涂料等交结性建筑材料流入管道及地漏。一经发现予以处罚,如引起下水道堵塞,全部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三、装修施工人员出入

1、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小区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物业公司装修管理工作人员及警卫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出入证和身份证,不得拒绝,如发现持有无效证件,证件立即没收,无出入证不准进出小区。

2、携物出入小区必须到星园管理部开据携物出门条。携物出

区只在早9:00到晚5:30之间时间段,其余时间不得出入,施工队要注意安排。

3、装修人员不准在小区及楼道内闲逛,不准在其他楼层侵扰其他业主,禁止一切非法活动,如需装修人员过夜留守的应在办理装修申请时提出,经同意后方可停留,规定晚8:00至次日6:30之间不得在星园内活动。

4、装修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施工人员行为规范》,否则将给予必要的处罚。

四、装修责任

1、施工期间,物业管理公司配合业主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卫生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各种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纠正和处罚。

2、施工用电不能超过该户的用电负荷或物业公司临时对施工队提供的用电负荷,不得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3、装修用电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取暖。如有违反,由施工人员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4、装修施工人员在装修过程中如因用电不当而造成线路毁坏,或触电,以及其它事故,由装修施工队自行负责,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装修人员不准拆卸、破坏、污染各种公共设施及装饰。必须保持装修场地内的公共场所,包括楼梯、墙壁的清洁,若有同一座楼内两户以上同时装修造成楼道损坏、污染,而不能分清责任的各装修住户要共同负责修缮或赔偿。

6、业主在安装卫生洁具前,一定要先查验地漏,下水是否通畅,是否有装修垃圾进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业主自行负责。

7、不得改变卫生间、厨房间的使用功能,不得改变上下水管道、接口。装修时有必要补做防水层。对装修过的厨房、卫生间,开发公司不再承担防水的保修责任。

8、因装修施工影响毗邻业主正常生活而发生矛盾时,应由装修业主主动与相关人员协商解决,如矛盾激化,影响管理秩序,物业管理公司可根据双方协议限令该业主停工,直到矛盾解决方可复工。

9、如业主提出有违反《公司星园装修管理规定》的装修要求,施工队有权拒绝施工,与业主协商方案,否则一切责任与后果由施工队承担。

10、在本星园进行装修业务的施工队必须保证其工人的劳动安全。不得出现违反劳动安全条例的现象发生。

五、验收

1、装修完毕后,业主及施工队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进行查验,经有关人员检查签验后,退还出入证,并办理必要手续。

2、装修完成半年后,由业主或施工队通知物业公司进行二次复验,复验合格后,办理装修结算手续。

第四条费用收取

1、承担室内装修的工程队,在办理装修申请时,须预交装修保证押金:每户5000元。

2、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每人需交50元押金,办证工本费每人10元。装修完毕退还出入证后押金退还,如证件丢失则押金不予退还。

3、装修人员进入住户装修期间,须向物业公司交纳每日15元的管理配合费。

4、承担业主装修的工程队进入住户施工时,必须在明显位置摆放有效灭火器,如没有灭火器,可向物业公司租赁,租金每日两元。

5、为贯彻执行《北京城市环境卫生条例》,为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物业公司对施工垃圾采取统一消纳的方法。收取施工垃圾消纳费:500元/户。

6、管理配合费、灭火器租金、施工垃圾消纳费三项收费由装修保证押金中扣除。

7、装修完成半年后,二次复验时,如未发生渗漏等对业主生活造成影响的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违反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没有对他人财产或公共场地、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扣除收取费用后,保证金余款退回(不计息)。

8、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装修规定之行为的,物业公司有权进行处罚,罚款采取当即处罚或由押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装修施工队、装修户另行交付。

第四条违约处理

1、施工队在装修过程中,如乱堆,乱倒垃圾,不按规定时间施工,未经同意在公共部位施工等现象,由物业公司进行罚款处理。

2、如在施工过程中引起下水道堵塞,打穿楼板,打断电线,渗漏水、损坏公用设备设施等,由施工队或业主承担全部损失并负责修复。

3、如施工队在装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4、如施工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由警卫队处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装修履约书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丙方(施工队):

乙、丙两方已经收到由甲方发给的《装修管理规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城镇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发行管理的通知》和《临时施工人员行为规范》,并已认真阅读。同意按照管理规定之内容执行,遵守装修规定中各项条款,并自愿积极配合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乙、丙双方在装修中如有与装修规定相冲突之处,乙、丙双方自愿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处罚。

以上为甲、乙、丙三方达成共识,三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丙方:日期:

篇5:某住宅小区小管家服务规范

住宅小区小管家服务规范

1、仪容仪表

(1)上班时,统一穿着工装,并佩戴工号牌。

(2)工装应保持整洁。

(3)勤洗澡,身上不得有异味。

(4)男士头发不得超过2厘米,不得留胡须,女士不得烫发染发。

(5)女士不得用气味过于浓烈的香水。

(6)女士不应染指甲,不得穿高跟鞋,应佩带不超过一枚戒指。

(7)皮鞋应檫的锃亮,不得有灰尘。

(8)腰间不得悬挂钥匙等物品。

(9)上衣口袋不得装物品。

(10)女士应化淡装,不得浓装艳抹。

(11)同事之间在公共区域不得嬉闹。

(12)在办公室等公共场合时,不得大声喧哗。

2、语言规范及举止行为

(1)员工应讲普通话。

(2)当业主来电话时,铃声不得超过三次,拿起话筒应说:"您好,我是**号员工,有什么事情愿意为你效劳的吗"

(3)当业主来访时,应说:"您好,**先生/女士,请坐,并奉上茶,"**先生/女士,请用茶,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并认真记录业主所反映的情况。

(4)当业主离开时,应起身向业主送行,并说:"**先生/女士,您慢走,我们会尽快解决您的问题的。

(5)当拜访业主时,应穿戴鞋套,并且有节奏敲扣房门或门铃。当业主开门时说:"**您好,先生/女士,。。。。。。。。。。"。

(6)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业主的家门,进入业主的家时,应穿戴好鞋套,经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座在业主的沙发上。

(7)严禁使用业主家卫生间,严禁在业主家用餐,严禁在业主房间内吸烟,严禁接受客户给予的任何礼品、物品,不得坐业主的沙发、床等,不得使用业主的物品、工具。

(8)当离开业主家时,应自己携带的干净毛巾去掉自己所留的手印。

(9)当电话回访业主时,应说:"您好,**先生/女士,。。。。。。。。。"

(10)24小时保持畅通联系。

11)交谈时,应与业主保持社交的距离,面带微笑。

(12)当在公共场合,遇见业主时,应主动想业主问好,并礼让业主先行。

(13)和业主交谈时,应保持身体正直,不应倚、靠,双手叉腰,手插口袋。

(14)与业主同行时,位置应处在业主的左手下方50厘米处。

(15)树立"乐于助人"的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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