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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市场项目装修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大市场项目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zz大市场?三期楼宇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凡承担市场内装修的施工单位或个人,以及业主/使用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申报程序

凡欲进行室内装修的住户应提前向物业公司申报,由业主/经营户、其他使用人携带有关证件(权属证明、租赁合同、身份证等),填写《装修申请表》,注明装修时间、项目及施工队伍名称,并附有关图纸资料,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后提交物业公司受理并由装修单位到物业公司签订《装修施工责任书》,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进场施工。

二、装修提交材料

1、装修平面图;

2、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4、给排水系统要求;

5、维修检查口的位置;

6、天花平面设计图;

7、各立面图;

8、橱窗及招牌的设计(包括字体、店徽的设计及尺寸规格)。

三、装修范围

1、任何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柱、梁、板、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水管道、电路等;

2、任何装修方案和材料不得违反消防规范要求,不得遮挡消防设施;

3、不得擅自凿除楼面使用超重材料,楼地面装修不得使用超厚材料;

4、不得擅自封闭阳台或改变阳台的用途;

5、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墙装饰,只允许在门窗内增设纱门窗;不得擅自在门窗外安装遮雨蓬;防盗窗一律安装在窗户内侧;

6、全部装修只限于楼宇内部,禁止改变建筑物外观,禁止在规定部位外的空间做任何广告形式的装饰。

7、不得擅自在楼顶加盖建筑物和堆放杂物.

8、安装天线和太阳能热水器等不得破坏房屋防水层.

9、不得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四、批准权限

1、装修方案和图纸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2、非结构变动由物业公司负责勘查、鉴定、批准;

3、专用设备(如水、电气仪表、管线等)的变动,必须报请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物业公司可有偿代办。

五、施工管理

1、申请批准后,物业公司发给"施工许可证"。装修单位拿到"施工许可证"方可施工;

2、装修工作开始前,业主或使用人应缴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每标准商铺500元。待装修完毕后,由物业公司检查,如未违反上述装修范围,未对公共设施及他人财产造成损害,则将装修保证金全部退还;若有违反,损害行为发生,罚金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3、为保证装修期间大市场内的清洁卫生,保证由装修带来的建筑垃圾能及时清运,物业公司向所有装修工程业主/经营户、使用人收取垃圾清运押金(以物业公司财务收据为准),每标准商铺为300元,垃圾由业主/经营户自行清运,市场管理员检查签署合格意见后,押金一次性退还。

4、装修时间必须安排在每天早上8:00-12:00,下午14:00-21: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否则,物业公司有权给予停水、停电的处理;

5、装修改造的建筑垃圾必须堆放到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不准在公共部位乱堆乱放,严禁将建筑垃圾投入下水道或随意倾倒,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6、施工人员应到物业公司办理个人登记,发给临时出入证后在指定区域内活动。施工人员进出物业时必须佩戴此证。

7、物业公司有权随时对装修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规行为,限期用户整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8、装修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否则装修户,一切后果自负。

篇2:业主二次装修管理作业规程4

业主二次装修管理作业规程

1、目的

确保加强zz住宅小区家庭居室装饰工程的管理,保证装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业主/住户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确保小区外部美观,使楼宇结构不受破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小区的业主/住户单元的二次装修管理。

3、职责

3.1、金钥匙服务中心负责接待受理业主的二次装修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3.2、工程服务中心经理负责二次装修的审批工作。

3.3、金钥匙服务中心和工程部、安全管理部共同负责二次装修的现场管理工作。

3.4、工程部工程师和金钥匙服务经理负责业户单元二次装修的验收工作。

3.5、验收合格后,金钥匙服务中心和财务部负责业主装修押金的退还工作。

4、程序要点

4.1、装修办理流程说明

4.1.1、业主如需进行二次装修,需要到金钥匙前台办理相关的二次装修手续,并且填写《zz小区楼宇装修承诺书》、《zz楼宇装修安全承诺书》、《zz楼宇装修安全承诺书》、《zz楼宇装修许可证》。

4.1.2、业主在填写申请的同时,应当提交相应得施工图纸。如装修平面图、立面图;天花平面图;电力分布图;给排水图等。

4.1.3、业主办理完相关申请手续,并且提交图纸齐全,由金钥匙服务助理上交工程服务中心进行审批工作。

4.1.4、工程服务中心接到业主二次装修申请,由工程师到现场具体核实,并且报工程部经理审批。

4.1.5、工程部经理审批完成后,由物业公司领导进行审批并交回金钥匙服务中心。

4.1.6、二次装修申请和图纸审批完成后,应由金钥匙服务助理及时回复业主。如审批通过,可以通知业户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理费、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如审批不通过,业户需要继续对图纸继续更改,改好后再次申报。手续办理完成,由金钥匙部门知会工程部、安全管理部。

4.1.7、业户进行二次装修期间,由工程服务中心、金钥匙服务中心、安全管理部负责装修期间的巡查与监控。

4.1.8、业主装修完毕后,通知金钥匙服务中心,由金钥匙服务经理通知相应工程师一起去业主单元进行检查和验收。

4.1.9、验收合格后,通知业主去金钥匙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填写《装修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如验收不合格继续进行整改再报审批。

4.2、工程部二次装修工作流程图

工程部二次装修工作流程图

办理有关手续巡查监控

通知

4.3、业主装修守则

4.3.1、物业公司将会协助业主所属单元装修的进行,如果业主对本守则中的内容有疑问,敬请向物业公司咨询。

4.3.2、本守则供业主及业主所雇之设计师/承建商作参考,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务必予以阅读,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守则内所有规则及条款只在帮助业主更有效而迅速地规划装修,以便入住,业主须主动配合物业公司做好施工监管工作。

4.3.3、业主详阅此份守则后,请在本守则的承诺书上签名,并连同已填写清楚的资料交回物业公司,以证明业主承诺遵守本守则内所列一切规则及条款。业主有义务知会受雇于业主之设计师及承建商必须同样地遵守这些规则及条款。

4.3.4、本守则不能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物业公司或其代表对于内容中诠释的任何误差,并不会构成或因此而负任何责任。

4.3.5、所有业主的装修设计方案和图纸亦必须获取物业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工程施工。

4.3.6、加强房屋安全使用的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者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所有房屋使用人、经营人和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政府行政部门对居室装修的有关规定。违反有关规定条文者,根据条文规定的有关条款及物业公司的规定,行为人须就此赔偿损失及责令限期整改。

4.3.7、装修施工期间,物业公司有权于任何时候进入有关施工现场,以便查验工程是否符合审批设计图纸及是否符合施工规定。

4.3.8、物业公司在认为对隔邻住户造成不能接受的工程骚扰时,有权责令装修承建商改善或停工。

4.3.9、严禁进行任何影响建筑物结构或外观的更改工程,所有工程必须符合政府规定,并按照物业公司已批准之图纸执行,如有变更须重新报批。

4.3.10、所有电力或动火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技工执行。

4.3.11、承建商必须指定一名施工现场管理治安防火负责人长驻工地,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及在装修期间处理联络事宜,承建商必须将该负责人的基本资料报告物业公司。

4.3.12、上述规定所称房屋装修是指为使房屋的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房屋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活动。

4.3.13、业主可自选具备装修工程资质的施工单位,但必须注意装修工艺、质量保证、维修保养及价格等。

4.3.14、凡须由物业公司或政府指定单位施工的项目(如煤气、有线电视、消防等),必须由有关施工单位施工,相关费用须由业主支付。

4.3.15、业主及其承建商有责任对其雇员在工地上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因此,为充分保障装修工人的自身利益,以应对其所雇公司的工人因意外疏忽所造成公共伤害及对物业公司之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建议业主应为其所有的装修工程向保险公司购买足够的临时保险,诸如火险、劳工保险、第三者保险或全保等。

4.3.16、单元室内装修一般期限批准为90天;超过90天尚未完工之装修单元,必须提前至少三天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延期手续,并缴交相应的费用,方可继续施工。

4.4、业主装修申请办理办法

4.4.1、为避免延误进行工程施工,业主应尽早将一切所需图纸、文件及保证金提交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会在获取图纸7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告知,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意见须尽早回复,以免延误审图。在补足初审资料后,物业公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图纸,并以书面方式提出审批意见;若图纸不获批准,业主须修订有关图纸再报审批。有关消防等指定工程,业主随后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审批。

4.4.2、在所提交图纸经过审查后,物业管理部门须将意见反馈给住户。

4.4.3、业主须向物业公司呈交4份其单元比例为1:100的装修图纸,缴交装修保证金、装修许可证费用、装修垃圾清理费用,该装修必须确保并无涉及或影响公共

地方设计,目的是确保进行装修的住户并无违反物业公司的规定,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或争执。

4.4.4、在未获得物业公司的书面批准前,业主不可进行装修工作;而某些工程必须依法事先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物业公司书面批准并不代表业主不需要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法定许可。

4.4.5、业主需提供图纸

4.4.5.1、装修平面图、立面图需清楚显示。

4.4.5.1.1、室内平面所有项目。

4.4.5.1.2、室内间隔或墙至吊顶天花或结构天花的高度。

4.4.5.1.3、任何附加的卫生间或茶水间。

4.4.5.1.4、任何保险柜或重型装置的重量及有关装置的尺寸等(须提供详细资料)。

4.4.5.1.5、任何提升地面工程,以便安排电脑及电力布线使用。

4.4.5.1.6、钻凿地台、底面、墙身明细说明资料。

4.4.5.2、天花平面图清楚显示。

4.4.5.2.1、任何间隔穿越天花吊顶工程须提供施工大样图(不得采用任何易燃物品于吊顶之内)。

4.4.5.2.2、照明灯盘位置。

4.4.5.2.3、任何对天花吊顶内设备的更改或增加。

4.4.5.2.4、现有喷淋头及烟雾感应器的位置及其提议修改位置。

4.4.5.3、电力分布图及简图清楚显示。

4.4.5.3.1、总配电盘,分区配电盘之位置,类别和功能。

4.4.5.3.2、总配线图、简图(具备详细技术资料)。

4.4.5.3.3、总耗电量计算。

4.4.5.4给排水图清楚显示。

4.4.5.4.1、给排水管接驳位置及水管尺寸。

4.4.5.4.2、水管分布图。

4.4.5.4.3、卫生间地面所采用防水物料详情。

4.4.5.4.4、厨房或浴室给排水及防水等设计。

4.4.5.4.5、施工及接驳共享管道方法及所用材料。

4.4.5.5、其它物业公司认为应提供的图纸。

4.5、施工单位进场规则

4.5.1、装修间隔工程期间,业主须充分保护建筑结构及设施不受任何损毁;如因装修而导致任何损毁时,该业主须负责承担该项修理工程有关支出。

4.5.2、装修承建商必须于施工前在单元内装设电力漏电开关,确保安全。

4.5.3、承建商须派工人将多余废水清运到小区外围指定地方排倒。违反规定者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4.5.4、材料及工具的迁入、迁出

4.5.4.1、物业公司指定通道迁入/迁出所有材料及对象。

4.5.4.2、迁入注意事项:有笨重材料或对象迁入/迁出,必先做好运送安排,不准放在大理石面或砖面上拖拉,不能刮花墙面及墙纸、不得使用电梯运送物料、不得损坏公共地区的设备或装修等。一切损害本小区财产及设备设施的行为,均要负起赔偿责任,不允许迁入大量的易燃物品如:油漆、天拿水(稀释剂)等。

4.5.4.3、迁出申请:任何物品之迁出必须由业主本人前往"金钥匙服务中心"填写《物品放行条》,经物业公司认可后方可迁出。

4.5.5、装修期间,不得使用公共地方(包括楼梯、梯井、走廊、大堂、人行路等)进行准备工程及存放任何物料、设备;若物业公司代为住户清理其装修部分之任何物料或设备时,住户须负责有关清理费用;住户须对其进行装修工程所造成任何第三者伤害负全部责任。

4.5.6、任何施工人员必须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出小区。

4.6、二次装修施工单位管理规定

4.6.1、装修时间为8:30-12:00,14:00-17: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严禁进行有噪音的工序(如锤打、电锯、电钻、钉枪等电动工具);如每日17:30后须超时施工,须事先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且需交纳一定额度的垃圾清运费,延时施工不得产生噪音或导致其它不良影响。

4.6.2、业户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封闭施工现场,以便将尘埃及噪音减至最低限度。在装修工程进行期间必须关闭所有门户,如有必要,应在施工区域建造围板以隔绝施工污染。如产生过多工程尘埃,物业公司有封闭施工现场的权利。

4.6.3、拆墙、钻、凿、捶打工程:如发现违反规定施工,物业公司将会派员制止,如不听劝阻,则会采取其它一切必要措施制止。

4.6.4、动火工程:凡须进行电焊、气焊、明火等作业,须提前一天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在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并由专门技术人员执行;施工单位不能擅自动火,否则须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责任;在进行以上工程时,请将区域内之木屑、油漆等易燃物品撤出方可施工,且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4.6.5、装修单元内必须备有急救箱,以备发生损伤时使用。

4.6.6、垃圾清理:

4.6.6.1、垃圾不准堆放在公共地方,装修承建商须把垃圾用符合规定的袋装好并按物业公司规定路线直接送到指定地点。

4.6.6.2、清理及运送垃圾时,若损坏小区财物,须负赔偿责任;

4.6.6.3、如污染公共通道须负清洁责任;

4.6.6.4、若物业公司认为所清理之任何装修垃圾将对人身体有害时,则物业公司可向业户收取清理费用外,还有权索取赔偿金。

4.6.7、消防措施:

4.6.7.1、必须每天清理诸如木屑等易燃装修垃圾,以便减低火灾隐患,装修商须自备有效灭火器(按50

篇3:某物业项目业主房屋装修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业主房屋装修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房屋装修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业主/住户的装修过程,确保装修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宅小区、别墅、商住区、写字楼物业装修管理工作。

3、相关职责

3.1物业中心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及重大违章装修的处理;

3.2物业中心经理负责外立面装修申请的审批、审批跟进、一般装修方案的审批、具体装修手续的办理、装修现场的监管,并组织相关部门对装修过程各环节进行控制;指定物业助理受理业主/住户的装修申报以及装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3物业中心负责制定《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手册》,负责业主/住户的装修初审及结构、室内管线等重大改动装修方案的审批,并于装修期间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3.4物业中心负责装修消防安全的审批及安全巡查;

3.5物业财务部负责装修相关费用的收取、扣缴、退还。

4、程序内容

4.1装修申请

4.1.1业主/住户提出装修申请时,物业助理应要求业主/住户如实填写《房屋装修施工申请表》各款内容,并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指平面设计图、单元立面图、空调安装图、电力照明设计及用量图、给排水设计图等)和相关技术资料;

4.1.2如业主/住户自请装修施工单位,尚需附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各一份;如是住户要求装修,尚需出具业主同意的有关证明;

4.1.3如业主/住户自行装修,尚需与物业公司签定自行装修保证书;

4.1.4确认业主/住户的身份后,向业主/住户提供《装修管理规定》。

4.2装修申请审批

4.2.1装修申请的审批。

4.2.1.1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一般装修方案(如:无结构、管线、外观的变更,无防水层的破坏等),物业中心可进行审批;

4.2.1.2结构、管线、外观等有重大变动的装修,物业管理中心需将相关资料报公司领导审批,需审查如下事项:审查装修设计是否对房屋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改动、破坏;装修是否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是否有其他违章情况;

4.2.1.3装修施工方的审查。业主/住户装修前携带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等资料报物业中心审批,物业中心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4.2.1.4物业中心将审批后的装修申请通知业主/住户,对需要业主/住户修改装修设计的,应告之业主/住户修改;

4.2.1.5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物业管理中心应通知业主/住户带领装修施工队一同到物业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业主/住户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业主/住户委托);

装修施工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施工人员证件工本费;

装修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物业中心;

物业中心将其中一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施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在《施工人员登记表》;

施工人员的另一张照片制作成施工人员的《施工出入证》。

4.3物业中心在业主/住户和装修施工单位办理完上述手续后,与业主/住户签订《房屋装修协议书》。《房屋装修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垃圾的清运与处置、房屋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网的安装要求、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装修押金和保证金的约定、垃圾费和水电费等费用的约定,违约责任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等。

4.4物业中心通知有关人员开通业主/住户水电,并向业主/住户发放《施工许可证》及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等相关手续,同时并告知业主/住户可进场装修。

4.5装修施工过程管理

4.5.1施工期间,物业中心需派人每日至少巡查一次装修施工情况,检查情况记录于《装修施工巡查记录表》,保安人员严格按人员进出小区有关管理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

4.5.2如发现下列情况,物业助理按《违章装修的处理办法》办理;

4.5.3未按规定张贴《施工许可证》;

4.5.4未按规定的施工时间施工;

4.5.5超出申报范围内的装修项目;

4.5.6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的其他规定;

4.5.7业主/住户就装修事项提出请求协助或帮助时,物业中心应予积极考虑并给予协助处理。

4.6装修施工的竣工验收

4.6.1装修施工结束后,由业主/住户和施工单住共同向物业公司提出验收申请;

4.6.2物业中心、工程管理部、业主/住户和施工单位共同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

4.6.3竣工验收合格的,由物业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在《装修完工检查验收表》内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如发现违章装修情况,按《违章装修的处理办法》处理;

4.6.4物业中心收回施工证,如有丢失,原交押金不予退还;

4.6.5施工队当日清场离开;

4.6.6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三个月后,物业中心应对装修施工组织复验,复验无问题,由物业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在《装修完工检查验收表》内签署"复验合格"后报物业经理审批。

4.7违章装修的处理办法

4.7.1装修施工期间发现违章装修的,物业管理中心应立即要求业主/住户停止违章装修,并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4.7.2批评教育,立即整改;

4.7.3出具《违反装修规定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7.4出具《装修验收整改通知书》,对装修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4.7.5停水停电(报物业经理批准);

4.7.6要求赔偿损失(报物业经理批准)。

4.7.7装修施工验收时,如发现业主/住户违章装修的,物业中心、工程管理部协同对违章装修给楼宇安全、美观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并视情况征得物业经理同意后,列清扣款数额,由财务内勤按以下方法进行扣款,扣款顺序为:

首先从装修施工单位装修押金中扣款。

装修施工单位装修押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再从业主/住户装修押金中予以补扣。

扣完业主/住户装修押金仍不能补偿扣款的,要求业主/住户给予赔偿。

4.8退还押金、保证金

《装修完工检查验收表》经物业公司经理审批后,由财务内勤

退还业主/住户、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保证金。

4.9装修档案管理

装修完工,通过验收,由物业助理收集、整理各装修单元装修资料,统一归档。

对装修档案的管理应放入业主/住户档案内,保存期至业主/住户搬迁后。

5.0相关文件

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发放给业主/住户的《装修管理规定》。

篇4:美景花园装修管理规程

西景花园装修管理规程

一、目的

规范装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对楼宇二次装修的管理工作。

三、程序要点

1、申请:住户需提前3天向管理处提出装修申请(租户须持业主委托书)。

(1)申请时须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各款内容,并附装修设计图,室内装修说明书。

(2)果业主自请施工队,须附装修施工队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住户申请装修项目少或简单的除外)。

(3)装修大型商业铺面、娱乐场所时,需提供城市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

2、装修管理员和维修工与业主、装修施工负责人一起对即将进行装修的房屋进行检查并做48小时闭水实验。在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没有问题的前提下,才能办理以下手续。

3、审核与审批

(1)管理处装修管理人员在接到装修申请当日,依据相关规定,按三天承诺制要求,与业主(使用人)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对不签协议的业主,装修管理员应耐心向业主解释,直到业主同意签订协议。对不肯签订协议的,不得同意装修开工,并移交当地房管局处理。

(2)不宜审批的情况

A:涉及有拆改承重墙的。

B:涉及有破坏预埋管线的。

C:涉及有破坏墙体立面的。

D:涉及有消防隐患的。

E:涉及违反政府相关规定的。

(3)装修管理员在确认装修设计不会对楼宇安全、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观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

(4)装修管理员将审批后上午装修申请通知业主,对需要业主修改设计的,应告知业主修改。

4、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装修管理员应通知业主带领装修施工队一同到物管处办理相关手续。

5、装修施工队应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与业主签订的《装修合同》(复印件加盖装修高尚的公章)。

6、业主与装修施工队负责人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7、装修施工队到小区财务处按《装修管理协议》交纳相关费用(自装费用业主自理):

(1)交纳2000元的装修押金和2、5元/平方米建渣清运费,150元的楼道维修费,预交300元的装修期间水电费。

(2)交纳《装修施工许可证》管理费事10元/证,《装修出入证》管理费5元/证。

8、装修管理员将装修资料整理归档长期保存,并根据交费收据发放《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出入证》。

9、《装修出入证》办理程序:

(1)装修施工人员凭《装修施工许可证》到小区财务处交纳相关费用。

(2)装修施工人员凭交费收据并带自身1张1寸黑白免冠照和身份证复印件到装修管理员处办理《装修出入证》。

10、装修灌录员在业主和装修施工队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开通水电,并告知业主可进场装修。

11、装修期间的管理:

(1)每日至少对所有装修房屋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2)检查内容:

A:是否擅自开工。

B:是否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

C:是否擅自改动天然气管道和燃气用具。

D:空调机是否按指定位置安放。

E:是否随意改变窗台、窗框、玻璃、阳台、护栏、户门颜色和规格。

F:是否随意封闭阳台,安装雨蓬。

G:是否随意拆改墙体。

H:是否在承重墙、梁、柱上穿孔、削薄、挖槽。

I:是否私自增加线路负荷,改动上下水管道、线路。

J:是否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

K:是否破坏防水屋以及堵塞地漏、排水管。

L:是否擅自在室外加装灯、牌、广告等和动用明火作业。

M:是否铺装过重的地板材料以及使用消防设施。

N:是否随意向窗外抛仍物品、丢弃抓哏修垃圾,利用功用场地堆放装修材料。

O:是否按规定配置灭火器。

P:是否随意使用电梯搬运超长、过重物品和夜间在住户家留宿。

Q:是否按规定胆力《装修出入证》。

R:是否随意拆掉阳台配重墙和在施工现场吸烟。

S:是否随意改装智能化系统。

(3)装修违章处理程序:

A:发现违章情况及时制止,并根据情况的不同作如下处理:

(a)批评教育,规劝改正。

(b)根据《装修管理协议》扣除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责令其按价赔偿。

(c)责令其停工,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恢复原状。

(d)报请当地房观部门进行处理。

12、装修结束后,退场手续的办理程序:

(1)业主/装修施工队通知装修管理员装修结束。

(2)业主、装修施工队和装修管理员到现场进行初步验收。(内容参照《装修申请表》、《装修管理协议书》)。

(3)装修施工队带上《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出入证》的原件和押金收据到小区财务吓处领取上述两证的押金。

(4)装修结束两个月后,业主、装修施工队和管理员到房屋进行检查。(内容参照《装修申请表》、《装修管理协议》)

(5)以上检查完毕后,业主和装修施工队负责人到装修管理员处填写《装修退款申请表》,业主如对装修无异议,则在《装修退款申请表》装修质量一栏中填写"装修合格,同意退还押金"的字样,并签名确认。装修管理员则拿出《装修日常巡查表》核对,如无违约现象则记载和《装修管理协议》予以扣除。

(6)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押金交付人应带上装修押金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小区财务处核定,核定完毕后小区财务处应在8天内给与退还。

篇5:美景花园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西景花园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时间为:每日8:30---19:00,其中12:00---14:0018:00---19:00之间不得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设施。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物管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非施工时间,施工人员严禁在小区内逗留或留宿。

2、严禁向楼下扔垃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3、《装修施工许可证》应放于施工现场、《装修出入证》应随身携带,随时备查。

4、施工中注意安全,出现人身事故,由责任者自负。

5、严禁在小区内闲逛或洽谈业务。

6、下班后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阀门或开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施工,不准无证进入小区。

8、更换施工方案需经物业公司同意。

9、施工期限原则上规定为90天,如超过须经装修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

10、施工期间,室内防盗、防火、人身安全工作由装修公司负责,业主自装的由用户负责,施工期间的防火责任人为装修公司负责人(自装的为业主本人)。

11、施工期间,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至少4公斤的灭火器,否则,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12、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13、动用明火,请到物管处备案。

14、施工期间,严禁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炒)锅、电水壶、电热棒等大功率家用电器以及在施工现场做饭和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15、施工期间,须遵守电梯使用规定:

(11)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丢弃杂物。

(12)禁止儿童在电梯附近嬉戏玩耍。儿童乘电梯应由成人陪同。

(13)严禁使用客梯搬运货物、垃圾等。

(14)不得擅自装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特别需要,应报经物管处批准且派专人护运方可。

(15)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进出门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16)使用电梯禁止动作粗野,只按运行之按钮,不得击打按钮,撞击门板。

(17)搬运货物,不得超过限定重量。

(18)不得开启轿顶安全窗装运较长物件。

(19)搬运物品时使用不当或蓄意损坏电梯,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16、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物管处:

(1)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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