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二次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6)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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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二次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6)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楼宇二次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六)

1.0目的

规范装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对楼宇二次装修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助理负责办理装修申请业主身份的审核。

3.2工程部负责装修方案及图纸的审核。

3.3收费员负责核收装修管理费用。

3.4工程部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装修施工检查,以及装修施工中的水电管理。

3.5保安部负责装修施工人员管理。

3.6小区搬运队或环境部负责装修垃圾的二次转运工作。

3.7工程部负责装修验收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装修的申请与审批

4.1.1申请:业主/住户需向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提出装修申请(租户必须持业主委托书)。

a)申请时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各款内容,并附装修设计平面图纸。

b)如果业主请装修公司进行装修,需装修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c)装修较大商业商铺、娱乐场所时,除上述手续外还需提供城市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

4.1.2审核与审批:

a)客户服务中心接到装修申请当日,由工程部依据《装修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审核:

-检查装修设计是否对房屋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改动、破坏。

-检查装修设计是否有严重的消防隐患。

-是否有其他违章情况。

-检查装修设计中的供水、供电等设计是否超出原有配给。

b)在确认装修设计不会对楼宇安全、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观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

c)工程部审核小组将审批后的装修申请通知住户,对需要住户修改设计的,应告之住户修改。

4.2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工程部人员在装修申请表中签字认可。客户助理应通知住户带领装修施工队一同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并将《装修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装修图纸复印留存备档。(如果业主自装则留装修图纸)

4.2.1住户和施工队一同到客户服务中心按装修管理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a)住户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和装修垃圾二次转运费及装修服务费。

b)施工队办理出入证并交出入证押金及工本费。

4.2.2施工单位负责人及业主签收装修管理规定,并保证遵照执行。

4.2.3办理《装修临时出入证》:

a)施工队负责人应将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交客户服务中心。

b)客户服务中心将身份证号码及基本情况登记在《装修工人出入证登记表》中。

c)《装修临时出入证》中应注明装修地点、使用时限、装修工人姓名,张贴照片。

d)客户服务中心收银员在收取办证费用后及时将人员相关情况填入相关的《装修工人出入证登记表》。

4.2.4客户助理在住户和施工队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发放《装修许可证》。

4.3施工期间的管理

4.3.1工程部负责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监控施工队土建、水电装修是否违章。

4.3.2保安部负责按《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

4.4装修施工的竣工验收

4.4.1装修施工结束后,由业主/住户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申请。

4.4.2客户服务中心在当日内通知工程部技术人员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装修如无违章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如发现有违章情况,按4.5款办理。

4.4.3竣工验收合格的,由工程部技术人员在《装修验收表》内"一次验收"栏目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4.4.4施工队当日清场离开。

4.4.5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三个月后,客户服务中心应对装修施工组织复验,复验无问题,由工程技术人员在《装修申请表》内注明"复验合格"后,经管理处主任签字审批后,由客户服务中心退还住户及业主或施工队的装修押金。

4.5违章装修的处理

4.5.1装修施工期间,发现违章装修的,应立即要求住户停止违章装修,恢复原状,并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a)规劝。

b)出具《违章施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c)要求赔偿损失(须报管理处主任批准)。

d)其他方式须经过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报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再行实施。

4.5.2装修施工验收时,如发现住户违章装修的,由工程部对楼宇安全、美观造成的违害程度做出评估,并视情况针得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列清扣款数额,由财务部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扣款顺序为:

a)首先,从业主/住户或装修公司装修保证金中扣款。

b)扣完住户装修保证金仍不能补偿扣款的,要求住户给予赔偿。

4.6《装修申请表》、《违章整改通知书》、《装修验收表》等归入住户档案长期保存。

4.7本规程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装修申请表》

5.2《违章整改通知书》

5.3《装修验收表》

5.4《装修工人出入证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楼宇巡查标准作业规程》

6.2《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6.3《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4《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7.1《业主手则》

7.2《装修管理规定》

篇2:小区楼宇巡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5)

小区楼宇巡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楼宇巡查工作,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的楼宇巡查工作。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负责楼宇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2客户助理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巡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楼宇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4.2楼宇巡查的内容

4.2.1治安隐患的巡查。

4.2.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4.2.3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2.4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4.2.5装修违章的巡查。

4.2.6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楼宇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闻"、"调查了解"等。

4.3.1"看":通过观察未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闻"用以检查天燃气是否漏气。

4.3.4"调查了解":向住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巡查楼梯间:

a)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b)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板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c)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

d)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e)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3巡查逃生天台:

a)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b)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隔热层是否完好。

c)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d)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e)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4巡查电梯:

a)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b)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c)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5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a)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b)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c)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6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工程部进行检查。

4.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a)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b)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c)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4.4.2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a)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b)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4.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a)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b)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4.4.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

a)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b)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c)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5巡查周边环境

4.6.1检查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4.6.2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4.6.3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4.6.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7巡查违章装修:详见《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8巡查空置房:详见《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4.9.1管理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记录于《报事报修登记表》中。

4.9.2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a)属公共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报事服务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b)属管理处其他部门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往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c)属住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9.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应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由管理处主任处理。

4.9.4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客户助理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4.10《巡查记录表》每月底汇总保存,保存期两年。

4.11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巡查记录表》

5.2《报事报修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报事服务标准作业规程》

6.2《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业主手册》

6.4《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5《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6《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3:某某大厦楼宇巡查管理规程

某大厦楼宇巡查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楼宇巡视检查(以下简称"巡查")工作,保障**大厦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厦的楼宇巡查工作。

3职责

3.1值班经理负责楼宇巡查的监督和抽查工作。

3.2保安部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日常消防治安的巡查工作。

3.3物业部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日常清洁绿化的巡查工作。

3.4工程部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日常工程设备设施的巡查工作。

4工作流程

4.1巡查楼宇的内容:

a)公用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b)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c)装修违章的巡查;

d)治安隐患的巡查;

e)消防违章的巡查;

f)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g)利用巡查机会与业户沟通。

4.2巡查路线及次数要求:

从顶层一层层往下巡视,具体巡视要求是:值班经理每天巡视一遍;物业部、保安部、工程部部门经理每天巡视一遍;巡视之后应做好巡视记录;重大问题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填写《值班经理通知书》交有关部门处理。没有巡视的按严重违纪处理。

4.3巡查楼宇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4.3.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3.4"调查了解":向业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房屋本体巡查的内容:

4.4.1巡查楼梯间:

a)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b)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批荡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c)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

d)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e)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2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a)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b)检查公用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c)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3巡查逃生天台:

a)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b)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c)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d)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e)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4检查水电表。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该单位闸阀,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口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管理处值班记录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事务部主管。

4.4.5巡查电梯:

a)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b)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c)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6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通知保安部检查。

4.5巡查公用设施设备的内容:

4.5.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a)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b)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c)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4.5.2巡查公用体娱设施:

a)检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b)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c)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5.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a)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b)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4.5.4巡查停车场、单车棚、摩托车场:

a)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b)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c)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6巡查周边环境

a)检查小区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b)检查是否有损坏公用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c)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7巡查违章装修:详见《物业装修管理规程》。

4.8巡查空置房:详见《空置房管理规程》。

4.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4.9.1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值班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报告值班经理解决。

4.9.2值班经理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a)属公用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维修服务工作规程》处理;

b)属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相关部门主管前

往处理。

c)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分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d)属业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物业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9.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值班经理应及时向分公司总经理汇报,由分公司总经理处理。

4.9.4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值班经理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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