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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装修管理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项目物业装修管理程序

1.0目的

保证物业装修符合有关的安全、美观、卫生、环保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管理范围内物业的二次装修管理。

3.0定义

3.1特殊项目:指住宅以外的商铺、办公等装修项目。

3.2施工设计图:包括但不限于平面设计图、单元立面图、空调安装图、电力照明设计及用量图、给排水设计图和相关技术资料。

4.0职责

4.1客户服务部负责业户装修申请的受理和手续办理及指引工作。

4.2设备维护部负责装修图纸的审核和装修现场的监管、验收工作。

4.3物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审批住宅装修申请和押金的清退。

4.5客户服务部内勤助理负责收、退装修押金及相关费用。

5.0程序要点

5.1装修申请手续的办理及审批

5.1.1业户提出装修申请时,客户服务客服助理应首先确认业户是住户还是租户。如果是住户即可提供《装修注意事项》和《装修申请表》,要求住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和相关技术资料;如果是租户,应要求其提供住户的书面许可资料后再办理手续。

5.1.2客服助理应及时将业户的装修设计和技术资料转交设备维护部,由设备维护部经理组织土建和水电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必要时应会同业户查看装修现场。

5.1.3设备维护部根据业户提供的装修资料及到现场了解的情况,在接到申请和技术资料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做出如下处理:

a)符合要求的,在申请《装修审批通知书》上签署意见后提交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审批。

b)不合要求的,将不合要求的原因在《装修审批通知书》上注明、签字并向业户解释清楚,提出修改要求,另行申请。

5.1.4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在收到设备维护部审核后的《装修申请表》和施工设计图后一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定的给予批准,交客户服务部;对不合规定要求的申请,签署意见后交设备维护部处理。

5.1.5设备维护部对物业服务中心主任退回的装修申请按6.1.3的规定处理。

5.1.6装修申请表获批准后,客服助理通知业户并要求业户、施工单位与物业服务中心签订装修施工协议书;在《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申请表》、《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中登记施工人员资料;指导业户在财务处交纳装修押金、装修管理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业户委托)、临时出入办证费及押金,并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

5.1.7在业户办理完以上手续后,客户服务部为业户核发施工许可证和装修审批通知书,施工单位凭证进场施工。

5.2装修的监控

5.2.1客服助理应及时将装修单元信息反馈到秩序维护部,以便秩序维护部巡逻人员对现场进行巡视监控。秩序维护部巡逻人员对发现的违章装修现象要进行制止,必要时通知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开出《违规装修整改通知书》,采取限期整改或扣罚押金、停水停电等催整改措施。

5.2.2设备维护部技工根据批准内容每天不少于一次到施工现场,对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过程进行监控,并填写《装修巡查记录表》。

5.2.3设备维护部技工在监控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应要求业户和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a)未按规定张贴《施工许可证》;

b)未按规定的施工时间施工;

c)超出申报范围内的装修项目;

d)违反装修注意事项和施工协议书的其他规定。必要时通知客户服务部采取5.2.1规定的措施。

5.2.4设备维护部技工如发现装修过程中存在其它问题,但又不宜以处罚方式解决的,应另行采取措施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5.2.5业户就装修事项提出请求协助或帮助时,设备维护部技工应予积极考虑,充分了解业户提出的请求,并给予协助处理;如超出自己的职责范围处理能力,应向上级汇报请求支持。

5.2.6涉及对卫生间、厨房、阳台等有防渗漏要求的部位,装修施工前应由施工队做闭水试验,在楼上层及本层同时做48小时闭水试验,经闭水试验合格后方可动工,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业主本人在《防水层闭水试验检验表》上签字。

5.2.7装修现场如有动火作业,设备维护部技工应要求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动火申请,并要求装修施工单位在现场配备两个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清理易燃物品,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后,在落实消防措施后为其开具动火许可证,并指定张贴位置。

5.2.8对可能存在影响其他业户的装修事项,设备维护部技工按《装修注意事项》规定的保修期,对完工后的装修质量进行跟踪控制。

5.3装修验收及押金退还

5.3.1装修完工后,设备维护部技工应通知业户要求施工人员到财务交回施工人员出入证,并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经政府有关部门报批的装修工程项目(含特殊项目),业户和施工单位应提交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报告副本。

5.3.2设备维护部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按申报批准的项目予以验收,合格的在装修申请表内填写验收意见;若不合格,则开出装修验收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5.3.2验收合格后经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即可退还业户的装修押金。施工单位的押金在征得业户的同意后,可在装修初验收合格一个月后,经复验无装修质量问题,由物业服务中心主任签字确认,扣出有关费用款项后再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篇2:大厦装修管理工作程序流程图

大厦装修管理工作程序及流程图

1、目的

对房屋装修实行依法管理,维护房屋的整体形象和业户/使用人的利益,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所属房屋的装修管理。

3.职责

3.1客服部负责办理业户/使用人装修申请手续,并对业户/使用人装修过程进行监督、验收。

3.2财务部负责核收装修应缴费用。

3.3工程部负责对装修线路、用电设备装修时结构改动等进行检查、监督。

3.4保安部负责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治安巡查、监督和报告。

3.5物业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业户/使用人装修管理流程

4.1.1业户/使用人提出装修申请并填写《物业装修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

41.2客服部预审装修内容、装修图纸及有关装修施工队资料。

4.1.3工程部经理对有关装修项目进行审批,并督促客服部做好装修工程的监督工作。

4.1.4财务人员核收业户/使用人装修各项应缴费用。

4.1.5客服部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

4.1.6客服部、工程部、保安部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应对装修施工队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章装修现象发生,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交由客服部统一按规定进行处理。

4.1.7业户/使用人装修完毕后,客服部对装修工程进行核查,经1个月再复验,确定无违章现象后,给予办理退回装修保证金手续。

4.2对装修施工队的管理

4.1在装修施工队进场之前,物业管理部应查验以下资料:

◆装修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装修保险购买证明文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购买)

◆装修人员证件。

4.2在装修施工队办妥装修手续后,客服部才可准许施工人员进入物业施工。

4.3装修过程中,客服部及保安人员应监督装修施工人员在指定现场作业,按规定清运垃圾,同时防止施工人员破坏公用设备、设施。

4.4在装修工程验收完毕后,客服部应督促施工队交回《出入证》,对丢失《出入证》的应按章处罚。

5、引用文件

《二次装修指南》

6、相关记录

《违规整改通知书》

7、流程图:

篇3:某某物业装修管理程序培训

某物业装修管理程序

1、业主装修时应提前5―7天(涉及消防规定的应先向消防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向物业公司提出室内装修申请并详细、如实地填写相关表格。

2、相关表格和资料:

装修申请表

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由施工方提供](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

装修期间临时电力供应申请表

装修设计图纸

3、物业公司对施工人员、业主进行室内装修管理条例、装修管理办法、房屋注意事项、装修管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4、装修进场时业主亦要向物业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装修单位资质等级证

各专业装修图

施工人员相片

专业操作证

5、工程技术人员审核装修设计图纸

卫生间改变、单位载荷、用电功率、消防功能、承重结构、外墙、空调位置等方面。

6、装修进场时业主亦要向物业公司填写以下资料(工程部、主任审核后):

《装修承诺书》

《二次装修审核表》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装修安全消防协议书》

《电气安装审批表》

《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7、所有政府批文及物业公司文件发放后,向财务部门交付有关费用:

装修押金

装修管理费

工人出入证押金

工人出入证工本费

临时供电安装费(如需要)

租用/购置灭火器费用(装修公司可自行购置)

垃圾清运费

8、管理处发放

装修许可证(开工证)

要求:管理处存根进入业主装修资料袋,发放给业主副联张贴在户内明显部位。

施工人员出入证

要求:每人一证、凭证出入

9、装修现场的监管

货物进出的管理

装修人员的管理

电梯使用的管理

车辆的管理

10、装修完工

前提条件:已向消防、质监部门报竣工验收并取得批复。

业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申请验收。

工程部进行现场验收(填写验收表双方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图纸。

业主提交工程合同及装修工程质量保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资料)。

11、验收合格后

凭相关收据退还工人出入证押金(待施工单位交回许可证及出入证)。

相关表格支持《二次装修竣工验收单》

12、装修完毕及管理公司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三个月后

如无违反本规定及物业辖区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为;

没有对他人财产和公共场地、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

没有在公共区域遗留装修杂物;

装修工程符合有关条例及管理处事前所认可的审批图纸

退还装修押金

相关表格支持《二次装修工程结算确认单》

篇4:物业公司程序文件-装修管理控制程序

物业公司程序文件:装修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通过对顾客装修过程的控制,确保装修符合规定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顾客入住后进行装修的全部过程。

3.0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制定《建筑、装饰管理手册》,并对管理处进行不定期的装修检查。

3.2管理处负责办理具体的装修手续并进行装修过程的管理。

3.3管理处负责一般装修方案的审批。工程部负责对结构、室内管线等有重大改动的装修方案的审批。(商场、写字楼装修方案由消防局主管部门审批)。

4.0内容

4.1装修申报

4.1.1装修方案的审批。业主装修前需填写房屋装修的审批表,将拟定装修方案及相关资料报管理处审批。

1)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一般装修方案(如:结构、管线、外观的变更、防水层的破坏等),管理处可进行审批。

2)结构、管线、外观等有重大变动的装修,管理处需将相关资料报公司工程部审批。

3)商场、写字楼部位的装修需报消防局主管部门审批。

4.1.2装修施工单位的审查。业主装修前携带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等资料报管理处审批。管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4.1.3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方案审批合格,装修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管理处与业主签定《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装修押金,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等相关手续。

4.2装修施工过程的管理

4.2.1装修过程中,管理处负责装修管理的人员每天检查装修情况,严格按《建筑、装饰管理手册》的内容与标准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要求业主整改,对于拒不执行的,可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中相关规定强制执行。

4.2.2房屋装修完毕,管理处按《建筑、装饰管理手册》及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业主及时改正后再进行验收。

4.2.3重大装修,需经公司工程部验收。商场、写字楼装修需经消防局主管部门验收。

4.2.4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管理处对装修情况复验,合格后将押金退还顾客和施工单位。

4.2.5对装修档案的管理应放入业主档案内,保存期至业主搬迁后。

5.0引用文件与记录

FG/G《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

WI/Z*《建筑、装饰管理手册》

篇5:业主管理手册-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

业主管理手册: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业主入住及装修过程进行控制,使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入住,并确保业主对房屋的装修符合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管辖区内业主入住过程及房屋装修的管理。

3、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业主入住、装修过程的策划、组织和协调。

3.2客服主管负责业主入住、装修手续的办理和装修监管。

3.3维修人员协同客服主管负责对业主装修的有关工程技术问题进行监督、协调控制。

4、程序

4.1入住准备

4.1.1相关人员根据分工,应做好下列工作:

4.1.1.1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统计业主入住、装修需用的相关资料,报管理部审核备档,保证入住前必要的文字资料齐备。

4.1.1.2对新竣工的物业,如需办理入住典礼仪式,由管理部负责安排和组织,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4.1.1.3入住手续的办理要尽量提供一条龙服务,为业主节约时间,保证办理入住手续简洁、方便。

4.2入住过程的控制

4.2.1办理入住手续的工作流程:

验证收件、业主登记、物品交接、费用收取、交验房、入住。

4.2.2验证收件

入住通知单、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集团或项目财务领钥匙单、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购房者请持单位分房证明、委托人请持业主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3业主登记

填写《业主名册一览表》、《业主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将4.2.2验证收件存档。

4.2.4物品交接

与业主当面清点所有房间钥匙、所有设备资料、说明书,填写《物品发放登记表》,由业主签字认可,并陪同业主现场核对。

4.2.5验房

管理员随业主一同登记水、电、气表底数,检查房屋设施设备状况,填写《验房表》并由业主签字认可;如房屋存在问题,填写《业主验房情况流转单》,由客服主管联系施工单位维修。

4.2.6入住

业主入住后,客服主管应将交房有关资料存入业主档案并随时补充。

4.3对房屋装修的控制

4.3.1装修时,应执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业主应填写《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装修申请表》、《装饰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保证书》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备档。

4.3.2装修人员凭已审批的《装修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装饰装修资质证明等有关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及“施工人员出入证”,缴纳有关费用,按期开工。对个体装修从业人员,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照片一张办理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物业服务中心做好《装修情况登记表》、《施工人员出入证登记表》、《装修监管记录》的记录工作。

4.3.3装修中,若改动室内设施由业主书面报请物业服务中心,由物业服务中心协调工程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4.3.4物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装修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预防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噪音扰民、污染或安全事故发生。发现违章应下发《违章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恢复,并做好装修监管记录。

4.3.5装修后的验收:业主装修完毕,物业服务中心应按照《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对房屋内装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违章现象。

5、相关文件

5.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5.2《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相关记录

6.1《业主基本情况登记表》JW/JL-7.5.1-2-001

6.2《业主名册一览表》JW/JL-7.5.1-2-002

6.3《物品发放登记表》JW/JL-7.5.1-2-003

6.4《验房表》JW/JL-7.5.1-2-004

6.5《装修申请表》JW/JL-7.5.1-2-005

6.6《装修保证书》JW/JL-7.5.1-2-006

6.7《装修情况登记表》JW/JL-7.5.1-2-007

6.8《施工人员出入证登记表》JW/JL-7.5.1-2-008

6.9《违章整改通知单》JW/JL-7.5.1-2-009

6.10《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JW/JL-7.5.1-2-010

6.11《装饰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JW/JL-7.5.1-2-011

6.12《装修监管记录》JW/JL-7.5.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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