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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辅导员招聘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Z学院2013年学生辅导员招聘办法

为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及河北省一系列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我院当前辅导员队伍建设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参照兄弟院校做法,经学校研究决定,拟以人事代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职学生辅导员。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院党委副书记、院纪检书记、主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院级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部(处)、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相关院(系、部)主要领导。领导小组负责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处),负责具体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原则:坚持条件,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做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招聘名额和报名条件

本次招聘名额为10名。

报名条件:

1、国家计划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初始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年龄不超过30岁(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前30%,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5、在本科或硕士学习期间有担任2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有辅导员助理、学生兼职辅导员一年以上经历且表现优秀;

6.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无留降级情况;

7、身体健康,符合学校体检标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推荐

招聘信息在Z市人才招聘网和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者根据个人意愿填写《Z学院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和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就读院校党委出具的党员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到Z学院学工部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各类证书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在校内公示两天。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27日。

(三)笔试面试

1.笔试: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理论常识、逻辑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学生管理政策法规、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思考和理解等。根据笔试成绩按1:4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

2.面试:包括演讲和现场答辩。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学习工作成绩、应变能力和工作思路。面试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

3.确定人选: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结果综合排队(笔试占总成绩的40%),按1:1.5的比例确定人选,经体检合格者,报学校审批。

五、人员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方式专职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聘期为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续签聘用合同。

2、待遇:参照Z学院新聘在编人员标准:市财政发放部分由学校发放,2000元/月;校内补贴部分按学期绩效考评发放,分为优(1000元/月)、良(900元/月)中(700/月)、差(500元/月)四等,聘期内两次评为差档次者予以解聘;保险部分参照在编职工确定(五险),在学校工作满4年以上,学校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聘用人员学期绩效考评由学工部(处)、所属院(系、部)、所带班级全体学生三部分综合考评确定。

聘用人员行政职级、职称评定参照在编专职辅导员校内执行。

3、最终确定人选与我院签订《Z学院专职辅导员聘用协议书》,9月4―5日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分配到相关院(系、部)。

4、聘用人员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办理和聘用人员待遇,由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办理、解释。

咨询、报名联系人:王黎阳老师电话:0319-3650621

附件1、Z学院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

Z学院

2013年8月16日

篇2:学院后勤总公司员工竞聘招聘实施办法

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员工竞(招)聘实施办法

(本办法由经理办公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适应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发展需要的人事管理体制,形成公开竞(招)聘、双向选择、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和后勤服务质量,根据《上饶师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上饶师院后勤服务总公司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二条“三定”原则。根据业务发展及工作实际需要,实行定岗、定职、定薪的“三定”办法。

第三条平等竞争的原则。除中心副主任(含主任助理)以上职位按有关规定选聘外,总公司其它岗位一律面向全院乃至社会公开竞(招)聘,凡符合竞(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第四条择优原则。打破身份、编制和部门所有界限,根据岗位职责和职数要求,择优聘用。

第五条优先原则。符合竞(招)聘条件,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同时又属下列对象之一者,在岗位职数范围内可优先聘用:

1、学院引进的特殊人才的配偶或子女;

2、成建制分离到后勤总公司的全民编制干部、职工。

第三章竞(招)聘程序

第六条员工竞(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总公司统一公布竞(招)聘岗位、职数、岗薪、岗位条件;

2、应聘者报名;

3、总公司竞(招)聘小组组织竞(招)聘;

4、总公司竞(招)聘小组统一公布聘用名单;

5、受聘人与总公司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第四章报名条件

第七条报名应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心理、思想健康;

4、承诺遵守总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总公司统一管理。

第八条下列情况为应聘报名必须具备的特别条件:

1、报名应聘财会、水电、锅炉等岗位需持有效上岗证;

2、参加应聘的非全民编制和非大集体编制的人员,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在18周岁至50周岁),特殊岗位除外;

3、岗位条件中规定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证件等特别要求。

第五章聘用

第九条经总公司竞(招)聘小组确定的聘用对象应与总公司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条员工聘用期限一般为一个学年度(含试聘期);期满后如符合应聘条件仍可报名参加下一届竞(招)聘。

第十一条受聘员工必须交纳履约金500元。

第十二条受聘非全民编制和非大集体编制人员必须有校内正式编制职工为其担保。

第六章解聘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解聘:

1、自动离岗的;

2、辞职不干的;

3、按考核规定应予解聘的;

4、《上饶师院后勤服务总公司人事管理暂行办地》中规定的有关解聘情形。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员工受聘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业绩、业务能力、技术水平等适当调整聘用岗位。

第十五条员工受聘期间被总公司评为先进工作者,又没有解聘情形的,可免于参加下一学年度竞(招)聘,予以续聘。

第十六条试岗、待岗、转岗的规定执行《上饶师院后勤服务总公司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员工竞(招)聘小组由总公司分工人事工作的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中心主任组成。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总公司竞(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年元月1日起执行。

篇3:(公司)企业员工招聘与录用办法

企业(公司)员工招聘与录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人为本是公司成功的首要因素。为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公司招聘和录用政策

第二条公司招聘录用原则:精心组织策划,全面科学考评,善于发现人才,严格择优录用,宁缺勿滥。

第三条公司不定期成批招聘录用,不零星招聘,以利职前培训。录用外地人员须经当地劳动人事机关同意。

第三章招聘申请

第四条各部门、下属企业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员工招聘要求,填写招聘申请书,报人事部。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负责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依据各部门招聘申请汇总情况,提出公司招聘计划,报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人事部在编制招聘计划时,须优先从公司内部选择调配人才。

第四章招聘方式和挑选

第七条公司招聘方式有:

1.通过新闻媒介(报纸、电视、电台)发布招聘信息;

2.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设摊招聘;

3.从各类人才库系统中检索;

4.大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推荐;

5.在职员工介绍;

6.管理顾问公司介绍;

7.知名人士介绍;

8.通过人才中介公司(猎头公司)寻找;

9.与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培养;

10.离职员工复职;

11.其他。

第八条员工招聘应有明确的职位、岗位职责和学历、经历、技能、年龄等要求。有应聘意向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九条员工的挑选。

公司成立招聘组负责对人员的筛选,至少由3人组成,分别来自人事、用人部门、公司领导或聘请外部人力资源专家。

1.初选。人力资源部对所有应聘材料通览后,挑选初步合格者,寄发面试通知书。

2.面试。招聘组对面试人员进行考查,填写面试记录表;有必要时,可对面试者进行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定、个案研究,以及笔相学、外语能力的测试。

3.录用。招聘组对所有复试者作出评价,提出录用或不录用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发送录用通知书。对不录用者,最好发函通知,并致谢。

第十条了解应聘人员的一般期望因素:

1.较高的待遇与福利;

2.便捷的工作地点;

3.优雅的工作环境;

4.公司声望;

5.行业的发展性和前景;

6.良好的人际关系和雇佣关系;

7.开明的领导;

8.具挑战性、喜爱的工作;

9.快捷的晋升机会;

10.面试已给应聘者良好的形象;

11.国内或国外培训、进修机会;

12.公司正规,制度规章完备。

第十一条面试注意事项:

1.安排好适当时间;

2.安排安静、雅洁、舒适场所;

3.主持者事先熟悉招聘要求;

4.与应聘者的对话,明确主题;

5.要分配充分的面试时间;

6.培养坦诚、轻松、融洽的气氛;

7.随时记录面试重要事项;

8.注意控制时间及场面;

9.列举发问之重要范围;

10.核实应聘人填写事项的真实性。

第十二条面试提问的要点:

1.请其简述家庭背景;

2.陈述过去的经历;

3.应征本职位的动机;

4.在校喜欢之科目;

5.请剖析自己的优缺点;

6.陈述自己喜欢向别人谈及的往事;

7.请分析所投入行业之现状与未来展望;

8.请设想有机会重新选择什么行业;

9.请其自述加盟公司将做出什么贡献;

10.请其界定成功与失败之涵义;

11.询问其喜欢哪类领导;

12.询问业余爱好、休闲活动、书籍;

13.询问其待遇要求;

14.询问其人生目标及安排。

第十三条涉及录用、面试须澄清的事项:

1.待遇和福利;

2.录用条件;

3.是否愿意调换工作岗位、地点;

4.出差和旅行问题;

5.报到日期;

6.能接受录用答复的期限;

7.其他特殊工作要求。

第五章录用

第十四条发出录用通知时,附注报到须知。

第十五条应聘人录用后,须进行健康检查,被录用人有严重疾病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六条应聘人被录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报到,可取消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第六章报到

第十七条新进员工携录用通知书和其他材料到人力资源部注册报到。报到事项有:

1.签订试用合同;

2.签订遵守规章和保护公司秘密、知识产权承诺和连带责任保证书;

3.申领工作证和员工手册;

4.申领办公用品和其他用品;

5.填写员工登记表。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生效。

篇4:商业集团员工招聘办法

某商业集团员工招聘办法

第一条招聘原则

1、持"唯才适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2、除特殊情况外,每季度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各部门实际的用人需要制定季度招聘计划,经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实施。

第二条招聘程序

1、部门经理及以上高级人员,由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方案,讨论通过后,进行招聘。人事行政部专人负责初试,并进行所在岗位现场考核,做好详细记录。经筛选后,将面试名单及资料上报人事行政部经理,由公司分管领导面试,通过后,总经理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2、一般职员,由部门主管提出招聘方案,纳入公司招聘计划,经办公例会讨论同意,初试后由人事行政部与部门经理共同进行面试。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员工,由人事行政部委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面试,面试结果报总经理,并决定是否录用;

3、工人,由人事行政部按公司实际需求,决定招工计划(工种、人数及要求),交分管领导审定后,由人事行政部进行招工初、面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第三条筛选、录用

1、录用人员:经各级领导复试合格,准备录用的人员,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根据约定报到时间到人事行政部报到;

2、储备人员:因岗位调整或需求情况变化,有些符合要求的员工暂时不能录用,其档案进入"人力资源库"储备,待有合适岗位时,予以录用,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

3、未录用人员:经筛选未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人员当面辞谢或电话辞谢。

第四条招聘资料

1、所有招聘人员资料由人事行政部专人管理;

2、招聘笔试题详见"各岗位笔试试卷"。

第五条附件

1、《应聘人员登记表》

2、"招聘流程示意图"

3、"人员甄选与辞谢程序"

4、《辞谢通知》

5、"人力资源信息表"

6、"各岗位笔试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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