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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实现zz物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帮助新员工理解和接受zz文化,达到胜任岗位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与转正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试用期管理办法。

三、职责分配

1.总经理

1.1具有对试用期员工转正的最终审批权。

2.人力资源分管副总经理

2.1指导试用期与转正管理的全面工作;

2.2具有对试用期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3.综合服务部

3.1负责组织新员工试用期与转正的组织管理工作;

3.2负责试用期中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3.3负责外派人员的试用期转正考核工作;

3.4负责新员工转正过程中的审批组织工作。

4.用人部门

4.1具有对新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四、程序和内容

(一)新员工试用期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公司聘用的新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

试用期也不同(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二)试用期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须在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之内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员工均可随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

3.试用期间公司在经过考核之后,若认为不符合公司相关岗位的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有权解除

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薪酬福利

1.新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为基数的80%,转正后按100%发放。

2.住房公积金转正后次月缴纳,社会保险到职后当月缴纳。

(四)试用期新员工融入计划

试用期间,公司开展相应活动对新员工进行培训,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到公司氛围中来。

(五)试用期员工考核评估

1.各管理上级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通过工作计划与定期谈话对新员工的绩效与能力进行深入了解;在新员工转正审批时主管上级提出考核结果与转正意见;

2.对于外派人员的新员工,由综合服务部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专门的试用期考核,包括任务绩效考核与"德能勤廉"考核两部分,各占50%权重。

(六)试用期沟通反馈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综合服务部和主管上级应通过各种沟通方式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环境,进入角色,发挥作用,并对其绩效与能力进行反馈。

(七)新员工转正

试用期员工须在试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向其直接上级递交《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八)转正程序

1.试用期员工须围绕本部门与岗位的职责撰写转正述职报告,重点应包括:实际工作成果与不足,对公司企业文化的理解,转正后的工作思路等。

2.试用期员工的直接上级应对《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的内容进行初审,提交综合服务部进行复核;

3.综合服务部与申请人的上级进行沟通,综合服务部审核通过后,请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进行复核。

4.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5.根据各方审核与审批意见,由综合服务部对新员工进行沟通,指出优点与不足。

(九)提前转正

1.公司可根据新员工的工作表现提前予以转正。提前转正时,应由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将相关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报综合服务部;经综合服务部审核后,由综合服务部通知试用期员工,并发放《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实施正常的转正流程;

(十)未获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不能通过审批的公司将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综合服务部应在决定做出后,试用期结束前通知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和其本人,并办理离职手续,详见《zz物业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五、附则

1.本制度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试用期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篇2:大厦管理处试用期转正制度程序

大厦管理处试用期转正制度及程序

1.原则上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不准提前转正,特殊情况须报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前转正。

2.试用期内享受大厦规定之工资及福利待遇。

3.试用期合格后,先由员工本人填写"新员工部门入职培训检查表"及试用期内之工作总结。再由部门出具"人事考核/变动表",对该员工试用期内之总体表现做书面考核,后统一报至人力资源部,经逐级报批后方可生效。

4.如不能通过试用期,部门应出具"人事考核/变动表"注明原因及延长试用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5.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被发现个人资料有虚假成份,大厦有权予以即日辞退并不予任何补偿。

6.如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需要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大厦或以7天工资补偿代替通知。

7.试用期内辞职的员工应向大厦缴纳人民币100元(手续费、办证费及培训费)。

8.转正之员工享受大厦规定之工资及福利待遇。

9.转正的员工,如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本部门或以1个月工资补偿代替通知。如因大厦裁员,部门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否则予以1个月工资补偿代替通知。

10.如员工在试用期过后严重违反大厦规定,大厦有权即日辞退并不予任何补偿。

11.相关人事变动各部门应在三天之内以(试用期内需当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

篇3:员工试用期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就算是试用期的员工,企业也会制度一系列关于试用员工的绩效考核制度。以下是员工试用期绩效考核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二、定义

第三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____个月,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含培训时间)。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二十一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的规章、制度、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篇4:试用期员工管理规定办法

试用期员工考核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二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事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

1、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

2、考核内容可以依据的考核内容,但标准可以放宽。

3、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四条:考核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不合格者再延长一至三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

第五条: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依据考核内容及标准给分,人事部门给分满分40分,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给分满分40分,综合评价满分20分(由人事部、总经理评议)。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执行情况,满分15分。

2、EQ测定,满分5分。

3、职业定位及潜力测评,满分20分。

4、职业素质测评,满分10分。

第七条:由试用部门或总经理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基本实际工作能力,5分。

2、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执行情况,10分。

3、进入工作状况的时间(快慢)、程度,10分。

4、与同事工作的配合情况,10分。

5、工作积极性,5分。

第八条:综合测评内容及标准

1、个人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及建议、看法,5分。

2、人事部、试用部门(或总经理)的综合印象,5分。

3、工作业绩能否达到基本标准,5分。

4、其他有关同事的意见。

第三章考核流程及处理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由人事部进行培训、考核,以十天为宜,考核结果计录在案。

第十条:转入试用部门,部门或总经理随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有事实有依据并本人确认)转入人事部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考核期结束前5天由人事部通知,被考核员工写总结,并同时对其有关同事进行调查并作笔录。由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同要详实有依据,同时收集工作业绩数据。

第十二条:考核期结束当天或人事部门安排,总经理、人事部、试用部门与被考核员工面谈,并于会谈后三天内汇总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

第十三条:

1、考核成绩达到80分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

2、成绩达70分不足80分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3、成绩达60分不足70分者,延长试用期二个月。

4、成绩达50分不足60分者,延长试用期三个月。

5、成绩在5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6、考核成绩达90分以上者,补发一个月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的差额。考核成绩达95分以上者,补发二个月差额。

7、试用期最多六个月,六个月的考核为最终考核,不足80分者,给予辞退。

第十四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生效日期为年月日。

员工试用期管理规定【2】

前言

本规定是根据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进行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标准。目的是规范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使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务实高效、有据可依。

本规定由内蒙古锦联铝材人力资源部提出。

本规定由内蒙古锦联铝材人力资源部归口。

本规定起草部门:内蒙古锦联铝材人力资源部。

本规定起草人:李琳

本规定审定人:胡奇翰

本规定批准人:李金锋

发放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六个月。

1目的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各级公司人员的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锦联公司各级公司人员的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除遵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外,都应依据本制度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本部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规程》

《培训管理规定》

3术语、定义

3.1试用期:

员工从通过入职培训考察之日起,直至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之日止,其间的时间称为员工的试用期。

3.2试用期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我司一般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3考察期:

指公司在职员工或集团上级单位、兄弟单位员工经晋升、调入、下派、竞聘、内部招聘等方式至新岗位履职之日起,直至转正之日止,称为考察期。

3.4考察期期限:

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员工为一个月,中层以下干部及人力资源、财务(不含仓库)、商务岗位人员为三个月,中层及以上干部为六个月。

4职责

4.1锦联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员工试用、考察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与落实锦联公司员工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组织评估试用(考察)期员工的综合表现。

4.2用人部门负责明确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客观评估员工在试用(考察)期间的胜任度,提出是否转正意见,并提供相关依据。

4.3公司所有员工及公司各级监察员有权对公司试用(考察)期员工转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客观性等进行全程监督。

5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

5.1试用(考察)期待遇

5.1.1新员工试用、考察期月应发工资原则上为转正后月应发工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以上领导特批的,可按高于80%发放。考察期员工原月应发工资高于新岗位转正后月应发工资80%的,按原月应发工资发放。

5.1.2员工试用、考察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保、津补贴、后勤保障等待遇。

5.1.3员工试用、考察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假期待遇。

5.2新员工教育

新员工进入试用期前应接受入职培训,相关培训内容见《培训管理规定》,通过入职培训考核的,方可到部门、车间正式报到,进入岗前培训程序;入职培训考核不通过的,人力资源部有权调整试用岗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岗前培训考核由部门、车间自行安排,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试用期转正评估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上级单位、兄弟单位调入人员的考察期管理可参照本条执行(解除劳动关系可参照为退回原单位)。

5.3试用(考察)期辅导

5.3.1试用期辅导员

新员工到部门、车间正式报到后,部门、车间负责人应为其指定一名试用期辅导员,辅导员应为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老员工、班组长、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岗位能手或部门、车间负责人等,一般应至少有一年以上司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新员工与试用期辅导员签订“师徒协议”,具体见《培训管理规定》。辅导员执行岗前培训的同时,也是员工试用期综合表现评估者之一。考察期管理可视具体情况参照本条执行。

5.3.2辅导员考核

5.3.2.1考核人

辅导员的考核人应为被辅导的新员工。

5.3.2.2考核内容

新员工应在试用期满前7天从不同方面对辅导员的指导内容进行考评,填写《辅导员工作考评表》(附录A)。

5.3.2.3考核等级与结果

考核等级对应的考评结果在辅导员当月工资中予以兑现:

—优秀:各项指导工作都非常到位,表现出色,奖励300元;

—良好:各项指导工作大部分很到位,表现良好,奖励200元;

—一般:基本上进行了指导工作,表现一般,奖励100元;

—有待提高:几乎不作指导与帮助,指导工作有待改进与提高,含辅导期间被新员工投诉的,考核100元;

—不作为:刻意误导或隐瞒各项应指导工作,日常指导态度恶劣,含辅导期间被新员工投诉两次及以上的,考核200元。

5.4试用(考察)期转正

5.4.1新员工试用(考察)期转正应自行申请,应于试用期满前7天向部门提交《员工转正申请审批单》(附录B),附上《试用(考察)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报告》(无格式要求)、《辅导员工作考评表》,经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附录C)后,将以上材料共同交人力资源部。

5.4.2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试用(考察)期的培训考核成绩,综合部门对员工试用(考察)期间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对公司和岗位适应情况,以及员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范等表现,对员工的转正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5.4.3员工因各种原因没有通过转正审核的,可自主申请延长试用期,在原岗位继续试用,但最长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5.5提前转正

5.5.1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特别优异的,试用期满一个月后,经部门领导同意,可自行提前提出转正申请,经审批后可予以转正,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5.5.2未取得毕业证,在公司实习的大学生,实习期间不核发工资,而是视情况给予适当实习补助,金额另行规定。实习生在公司实习三个月以上的,取得毕业证到公司正式报到时,本人可提出提前转正申请,经审核通过的,则直接转正。

5.5.3考察期员工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转正。

5.5.4提前转正必要条件为:

—入职需满一个月(实习生除外);

—《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得分在90分以上;

—试用期内无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5.6试用(考察)期考评

5.6.1员工在试用(考察)期内的考评,主要是考评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以及与公司文化的融合和认同程度,依据的是岗位职责及岗位工作标准。主要采用定性主观评价的方式,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评价。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

5.6.2员工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行政副总经理(分公司为分公司总经理)逐级申诉。

5.7试用期员工的辞退、辞职

5.7.1辞退

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有权提前一天通知终止试用,予以辞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没有通过培训考核最低要求的;

—试用期考核不达标并不接受调岗的。

5.7.2辞职

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三天完成《离职申请单》审批手续,并办理完离职手续方可离职。

6检查与考核

6.1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未按以上程序进行,且未事前向人力资源部经理说明特殊原因的,考核经办人200元/次。

6.2转正材料不全的,经办人未及时发现并提出的,考核200元/次。

6.3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中经办人被用人部门投诉两次及以上的,考核300元/次。

6.4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中人力资源部经办人及用人部门负责人有失廉、失职及渎职行为的,按集团公司《员工失廉、失职和渎职行为处理办法(暂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法办。

6.5其它考核按《综合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7附录

附录A:辅导员工作考评表

附录B: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附录C: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辅导员工作考评表

部门

被辅导人

被辅导人岗位

辅导时间

辅导员

辅导员岗位

评价项目

评价标准

评分

1

是否将部门职责、部门岗位设置内容认真详细传授新员工(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2

是否将岗位应知应会的职责内容认真详细传授新员工(20分)

很好(17-20);较好(13-16);一般(9-12);较差(5-8);很差(0-4)

3

是否将岗位应知应会的操作流程、操作技能认真详细传授新员工(20分)

很好(17-20);较好(13-16);一般(9-12);较差(5-8);很差(0-4)

4

是否将岗位应知应会的安全禁忌认真详细传授新员工(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5

辅导新员工过程中是否耐心、仔细地讲解原理,使新员工真正理解(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6

是否给予新员工适时的指导和足够的关心(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7

是否坚持与新员工进行阶段性的面谈(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8

是否按期填写并提交新员工转正所需材料(10分)

很好(9-10);较好(7-8);一般(5-6);较差(3-4);很差(0-2)

总分(100分)

您对您的试用期(考察期)辅导员还有哪些评价

您对您的试用期(考察期)辅导员还有那些意见和建议

说明:1.本表请试用期(考察期)员工详实填写,并请与试用期(考察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共同交予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转交人力资源部。

2.总分81-100分视作优秀;61-80分视作良好;41-60分视作一般;21-40分视作有待提高;0-20分视作不作为。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转正申请审批表

姓名

部门

岗位

□试用期□考察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转正日期

年月日(□申请提前转正)

员工自述

提出申请理由,并对试用期(考察期)工作表现作客观总结,可附后。

员工签名:日期:

辅导员

意见

(由辅导员填写,内容包括新员工在试用(考察)期间对公司/部门所做的具体的贡献,并以实例说明以及、学习掌握技能情况),可附后。

签名:日期:

部门经理意见

(附转正考核表)

签名:日期:

人力资源意见

签名:日期: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日期:

行政副总(分公司总经理)

意见

签名:日期:

说明:锦联总公司人员、分公司班子人员的转正由行政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分公司班子以外人员转正由分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同时办理转正人数多时,可以附名册形式一次性签署。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

姓名

部门

岗位

入职时间

考评项目

分值

考评标准

考评得分

工作

表现(40)

责任感

10

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9-10);工作努力,份内工作非常完善(7-8);有责任心,能自动自发工作(5-6);工作常需要督促方能完成(3-4);敷衍了事,无责任心,做事粗心大意(0-2).

合作精神

10

与同事或主管合作有效,随时准备尝试新观念,与人相处非常好(9-10);一向合作良好,愿意接受新方法(7-8);大致上与人相处愉快,偶尔会有摩擦(5-6);时常不能合作,表现不同意的态度,难相处(3-4);似乎无法与人合作,不愿意接受新事物(0-2).

积极性

6

工作勤奋,能经常提前到岗或延迟下岗,主动加班加点(6);能圆满完成交付的工作,能提前到岗或延迟下岗,会加班加点(5);偶能提前到岗或延迟下岗,少有加班加点(4);只能按时上下班,不偷懒(3).不能按时上班或工作偷懒(0-2)

工作品质

7

特别标准,超越要求很多(7);没有错误,能达到要求(6);基本能达到要求,几乎没有错误(5);离要求有一定差距,偶尔有错误(3-4);离要求较远,经常犯错(0-2).

出勤情况

7

试用期内从不请假(7);试用期内几乎不请假(6);试用期内偶尔请假(5);试用期内经常性请假(3-4);试用期经常请假,且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多为后补(0-2).

遵章

守纪(30)

劳动纪律

10

熟悉并严格遵守,且诱导别人(9-10);能自觉遵守(7-8);严密监督始能遵守(5-6);严密监督还有1次轻度违反(3-4);2次轻度违反(1-2);3次及以上轻度违反或1次不是轻度的违反(0).

规范操作

10

熟悉并严格遵守岗位流程,且指导他人(9-10);能自觉遵守(7-8);严密监督始能遵守(5-6);严密监督还有1次轻度违反(3-4);2次轻度违反(1-2);3次及以上轻度违反或1次不是轻度的违反(0).

安全意识

10

警觉性高,能提供改善建议(9-10);遵守规定,注意安全(7-8);常依赖别人,偶有1次轻微违反(5-6);有2次轻微违反现象(3-4);3次及以上轻度违反或1次不是轻度的违反(0-2).

岗位

技能(30)

工作知识

10

工作各方面均能掌握,极为优秀(9-10);对工作了解全面充分(7-8);对工作有相当程度的了解(5-6);工作某些方面如能增进相应知识最好(3-4);与工作有关之事大部分都了解不够(0-2).

学习能力

10

超乎寻常的学习速度且完全消化(9-10);学习快速,记忆力良好(7-8);学习速度尚可,也能记住一些东西,但需勤加教导(5-6);学习缓慢,接受能力迟缓(3-4);愚笨庸劣,记忆力差(0-2).

智能或技能

10

绰有余裕(9-10);胜任愉快(7-8);能够胜任(5-6);勉强能胜任(3-4);不能胜任(0-2).

小计

100

/

额外加(减)分

±5

/

合计

/

/

考核人

考核时间

考核说明:1.员工在试用期满前7天上交试用期工作总结(转正申请),部门(车间)负责人根据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分,试用期满3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2.员工试用期考核60分以上者正常转正,40-60分者建议延长试用期,40分以下者为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不能独立完成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转岗或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篇5:某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试用期需要考核的,只有通过这个考核才能成为正式员工,与正式员工一样拿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二、定义

第三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____个月,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含培训时间)。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二十一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的规章、制度、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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