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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部员工考勤制度6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物业部员工考勤制度(六)

1、本部员工严格依照公司《员工手册》之考勤制度实行考勤管理;

2、员工考勤情况统一由人事部负责;

3、本部门员工不得代打卡、代签字。如遇特殊情况未打卡时应由部门主任级以上领导签字确认;

4、根据保卫工作的性质和特殊任务的需要,由逐级管理人员申请法定工时以外的加班,加班人员予以补休或报加班费,原则不予计加班费,特殊情况需计加班费的需报本部门领导批准;

5、休、存休、请事假须提前一个班时说明,由逐级管理人员按《员工守则》规定的权限审批,本级管理人员不在或找不到时可向上一级提出申请,未予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登记,休、存休不得连续五天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6、因个人原因以各种理由晚来或早走的一律按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因个人有特殊原因提前申请晚来、早走的按存休或补假的有关规定处理。因公晚来、早走的应事先由部门领导同意;

7、自费学习占用工时的按事假或存休登记;

8、在本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和其它活动中,凡未能事先有效请假的按旷工半天计算,无故晚来、早走15分钟以上的按迟到、早退登记;

9、计算加班工时以小时为单位,报加班费以人事部有关规定为准,补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

篇2:物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9

物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九)

为使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规定明确了员工考勤、请假手、批假权限、假期待遇和旷工判定等处理办法和有关程序。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编人员的日常考勤,劳动合同工、临时劳务工、临时借用工及代培训人员等均应参照执行。

二、总则

1、公司的考勤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部门的考勤工作由各部门经理、主管负责管理;各班组设兼职考勤员一名,负责每天对本班组出勤情况作记录。

2、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严守岗位,努力搞好本职工作。

3、员工因故不能按时到公司上班,应事先办妥请假手;按假类分别,经规定的部门或规定层次的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方为有效。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随即来电联系取得同意,并在上班后补办请假手。

三、考勤

1、员工考勤卡是考勤员工出勤的原始凭证,在职员工一人一卡。

2、员工上、下班时必须由本人投打自己的考勤卡作出勤原始凭证(上班要求提前十分钟,下班应滞后十分钟,交接班岗位提前十五分钟)。

3、凡因公事而造成迟到、早退的,须有部门负责人在考勤卡上注明。

4、每月31日为月考勤的截止日期。各部门主管将考勤卡、各类请假及值班、加班等原始凭证逐一核对,并填写部门月考勤表;次月1日将由部门经理审核并签名的部门月考勤表随同考勤卡等所有考勤原始凭证送行政人事部核定备案。

四、考勤管理

作为公司的员工,员工有义务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轮班人员除外),管理处工作时间由项目负责人确定报公司备案;

2、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2:30-5:00

3、上下班时均应由员工本人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因特殊情况不能打卡时,应有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出具的证明(如员工是现场工作人员或因工作性质特殊无须打卡的,由员工的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4、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公司将按下列条款处理:

(1)工作时间开始后30分钟以内到岗的为迟到,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或一天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部门经理证明者除外),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下班的为早退,无故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的,按旷工半天或一天论;

(2)如果上下班忘记打卡,应有员工所在部门经理的书面证明,反之,则视为早退或旷工;

(3)旷工期间,将按奖惩制度给予经济处罚;

(4)旷工半天或以上的,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不给予任何补偿费。

5、外出

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员工应以口头方式向直接主管说明事由,告知欲去地点,与何人接洽及预定返回时间等,并申请核准。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擅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6、请假

(1)如需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将《请假申请表》递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的,应在第一时间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迅速向相关领导报告,并在销假时办理补假手续;反之,按旷工处理;

(2)请假审批权限

■事假/病假/调休1天以内的,由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审批;

■事假/病假/调休3天以内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审批;

■事假/病假/调休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的,由公司物业经理审批;

■事假/病假/调休7天以上,由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五、员工请假应依规定办理请假手,填写请假申请,并事先报请主管核准。请假除因紧急

情况不能事先审核时,必须事后补办手外,其余不经核准的缺勤,均按旷工论处。假期已满未销假,又未假者亦以旷工论处。

六、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工假等六种。

(一)病假

1、任何情的病假,均应提供规定医疗机构开具的病休证明。请假手续均须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病假员工因急病不能来上班,应打电话告知部门经理,过后及时补办手。

2、连病假期间的节假日,应连计算为病假。

(二)事假

1、公司实行无薪事假制度,员工无充足理由不得请事假,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全年不得超过十二天。

3、事假到期后,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上班者,将被视作擅离职守,可能导致被解雇。

(三)婚假

1、员工因婚请假,需凭结婚证书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准假手。

2、婚假

达到国家法定婚龄,但男性未满25周岁,女性未满23周岁的员工,结婚时可享受带薪婚假3天;

男性已满25周岁,女性已满23周岁的员工,结婚时可享受带薪婚假10天;

3、员工应在结婚注册日后一年内提请休假。

4、凡享受婚假者,须提前七天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公司行政人事部核准,呈公司负责

人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公司给假3天;其岳父母、公婆等去世,公司给假

1天。

(五)产假与计划生育假

产假享受对象为公司正式合同制员工。

1、非晚育(顺产)90天,(难产)105天,晚育(女满24周岁以上初育)增加30天,若为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员工的配偶分娩时,公司给陪护3天;

2、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假

按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员工请假类别表

请假类别期限请假事由应交表单、证明说明

因事必须本人

事假◆全年12天内(特殊情况除外)请假处理&n

bsp;1、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工

停工医疗期作的,部门经理可以不准假或缩短

◆本公司工作年限加2。即员工在本公司工1.请假或暂缓假期;2、假期遇例行假日

因病必须治疗病假作第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

及休养

一年,医疗期增加一个月,但最多不超过24具的病休证明须严格按规定办理。

个月。

◆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10天1.请假

婚假本人结婚

◆男25周岁以下,女23周岁以下:3天2.结婚证明

本人或配偶分规定医疗机构开具

产假◆女:90天;晚育120天;◆男:3天

娩的休假证明◆参照上述2、3项规定;

父母、配偶、◆须连一次性申请。

◆3天

子女去世;

丧假请假

岳父母、公婆

◆1天

等去世

工假◆依据实际情况定事故报告

七、旷工:

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作旷工:

1、无故不上班,又不办理请假或补假手者。

2、假期已满而不办理假手或请假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职者。

3、虚报请假理由或伪造请假证明者。

4、在工作中不从指挥、不从分配、不接受任务、消极怠工或擅自离岗,可作旷工处理;对性质严重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八、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3: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责任人负责实施,并坚持日考日记。

三、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发现当天漏签或签到不实,当事人要受到一定的处罚(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四、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五、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各物业站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各住区出现突发性抢修而占用的非工作时间由公司组织补休。

六、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一经出现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篇4:物业员工手册考勤条例

物业员工手册之考勤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一、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统一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员工请假时,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二、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员工享有的休假种类有: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公假、工伤假、年假。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是指: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四、员工因工作加班而产生的工时,将以倒休方式处理。

五、请假及审批程序及权限:

1.请假:所有休假(病假除外)一律事先填写,首先获得直接上级主管批准,然后再按规定程序审批,待批准后方可休假。

2.请假批准权限:

3.员工请假以2小时为最小单位。

六、员工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

2.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

4.休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其超假时间视为旷工。

七、试用期期间,病、事假累计3天以上5天以下(含5天)者,试用期顺延半个月;病、事假累计6天以上10天以下(含10天)者,试用期顺延一个月;病、事假累计10天以上者,公司可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八、各类假期:

1.病假:

1.1员工患病需休息1天的,应提前一天或在当日上班办理请假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

1.2员工因病需连续休假2天(含2天)以上的,请假时应提交大病统筹医院诊断证明书(急诊除外),经批准后方可病休。如因病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打电话告知公司并在自生病起三日内委托亲属代为办理。

1.3员工患病治疗一个月以上的,需由本人填写请假单、附大病统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一同报部门经理审批,批准后报综合部备案,按员工医疗期及医疗期待遇规定执行。

2.事假:

2.1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2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按请假批准权限于早8:00前电话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2.3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必须由综合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倒休:

3.1员工加班应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倒休,累计倒休在当年度内有效,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批准后方可转入下年度。

3.2员工倒休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方可休假。

3.3倒休以2小时为最小单位。

3.4倒休可抵销病、事假。

4.产假、计划生育假:

4.1女工工作满一年方可领取计划生育指标,未按规定生育者,不享受计划生育的多种待遇。

4.2为了保护孕妇身体健康及胎儿正常发育,凡站立或一线服务岗位的女工怀孕四个月、非站立岗位的女工怀孕七个月,公司无法安排其合适岗位的,应离岗休养。

4.3女工分娩时,须呈交医院签发的证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者可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4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育者为晚育,晚育女工可享受30天晚育奖励,也可由女工单位开具证明由男方使用。

4.5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多胞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

4.6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指第一次)者,给予15-30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者给产假42天。

4.7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放环、绝育),按医院证明给予休息时间。

5.婚假:

员工在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符合法定结婚条

件者,凭结婚证明经批准后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国家晚婚规定(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

可另增婚假7天,合计10天。

6.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时,经申请可获准3天丧期。

7.探亲假:

7.1与配偶和父母户口不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与公司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探亲假。

7.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的,两年探亲假可合并使用,假期为45天。

7.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7.4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当年结婚的员工不享受探望配偶假期。

8.公假:

8.1参加子女学校、幼儿园召开的家长会。

8.2搬迁。

请公假也需办理请假手续。每年最多不超过2天。

9.工伤假:

9.1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应当确认为工伤事故:

a.从事公司日常生产工作发生伤亡事故的;

b.工作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经抢救治疗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c.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d.在公司内发生灾害或险情时,员工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

e.因公外出,由于工作原因遭受其它意外,造成伤害、失踪、突发急病的;

f.劳动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9.2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定为工伤:

a.违法或犯罪;

b.自杀或自残;

c.斗殴;

d.酗酒;

e.违章;

f.劳动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9.3工伤处理办法:

a.工作中发生伤亡事故后,各部门必须于24小时内向综合部汇报。轻伤者由部门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并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经综合部、安全领导小组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按工伤处理。重伤事故经公司安全部门提交工伤报告。

b.工伤就医,需到大病统筹医院(急诊除外),不按此规定办理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按公

司《工伤管理规定》执行。

10.年假:

10.1与公司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年假7天,并自下一年度起每一年度增加年假一天,最多不得超过14天。

10.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年假:

a.当年病、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

b.当年公伤假、产假累计达两个月以上者;

c.当年已享受探亲假者;

d.已获批离职(指辞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辞退、除名和开除)者;

休完年假后,又出现上述a和b两项情况时,取消第二年年假。

10.3凡当年9月30日以后调入者第二年不享受年假。

10.4休年假,应提前3天提出申请,经综合部或分公司综合部审核,报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10.5年假必须在获得资格后的一个年度内休完,未休完的年假一律作废,不得跨年度累计。

10.6年假原则上应一次休完,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可分次休假,但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休假不得少于2天。

篇5:丽湾物业员工考勤制度

丽湾物业员工考勤制度

第一节考勤制度

1.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工作时间制度。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均属违反制度行为。

2.人力资源部直接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实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以加强企业管理和薪金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员工的各种假期的申请和享用,均按本手册第十七条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5.穿短裤、凉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将被拒绝进入工作场所及岗位,当天作事假处理。

一、上班与下班

员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门安排,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规定的排班时间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机上打卡。代人打卡签到或教唆他人代为打卡签到者,每次扣罚30元,并签发过失通知书。

二、迟到与早退

迟到或早退(不超过15分钟者):每次罚款10元,一个月超过三次者,每次罚款20元,签发过失书。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即被视为旷工论处。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国家规定节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员工,部门经理必须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由部门作好加班记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部门经理安排补休,或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部门经理、主任和行政人员的超时工作不予补休,以办妥本职工作为原则。但应做好加班记录,遇有病事假并经过批准,可用加班时间冲销。

四、旷工

无故旷工一次(1天内)罚款100元,并签发警告通知书,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内累计5天,即作除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作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2)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3)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五、请假

员工请假不论告事假、病假、补休,一律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才可放假。各部门应于每月30日前把当月考勤表连请假单一并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六、擅离岗位:

员工当班时间内,未经直属上司批准而擅离岗位职守,在30分钟内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并签发警告通知书。

第二节制服、工卡

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制服、佩戴员工工卡;

1.员工必须爱护并正确穿着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须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与他人。如有遗失,应即时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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