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考核扣分细则规定范本
驾驶员考核扣分细则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五)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九)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十一)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十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二)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四)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六)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七)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的;
(九)不按规定让行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十三)逆向行驶的;
(十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二)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五)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六)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八)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九)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十)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十一)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十二)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四)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员考核表
时间姓名
考核项目具体考核内容分值实际得分备注
安全行车
(40分)不违章驾车*6
不酒后驾车*6
无电子眼抄牌的违章记录4
车辆停放后做好安全措施*3
随身携带车辆有关ぜ?3
车辆配备警示牌*3
发生事故及时上报*5
无责任事故的发生10
小计40
车辆维护及保养
(25分)灯光全2
制动效果良好2
发动机无异响2
冷却液、机油、刹车油、雨刮器清洗液充足2
无因驾驶员操作失误造成严重的车辆机械事故3
按规定更换轮胎2
按规定完成发动机的常规保养2
无严重超员、超载现象1
修车时认真旁站3
车辆按要求自检,自检表填写真实*2
车队抽检合格或能及时整改2
无未经批准自行修车现象2
小计25
职业道德及服务质量
(25分)无向维修厂索取任何钱、物的现象5
无向施工单位索取任何钱、物的现象*5
车容、车貌良好*2
对乘车人员服务态度良好*4
外出就餐不擅自拿烟、点菜*2
无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现象*3
按监理部规定停放车辆*2
回长后按规定
公司规定停放车辆2
小计25
费用及报销
(10分)油耗未超出正常预算标准*5
费用无虚报现象*5
小计10
注:带*的由监理部打分,其它均由办公室打分。
总监签字办公室
驾驶员考核对照表
时间姓名
考核项目具体考核内容分值
一、安全行车
(40分)1不违章驾车*6
2不酒后驾车*6
3无电子眼抄牌的违章记录4
4车辆停放后做好安全措施*3
5随身携带车辆有关证件*3
6车辆配备警示牌*3
7发生事故及时上报*5
8无责任事故的发生10
小计40
二、车辆维护及保养
(25分)1灯光全2
2制动效果良好2
3发动机无异响2
4冷却液、机油、刹车油、雨刮器清洗液充足2
5无因驾驶员操作失误造成严重的车辆机械事故3
6按规定更换轮胎2
7按规定完成发动机的常规保养2
8无严重超员、超载现象1
9修车时认真旁站3
10车辆按要求自检,自检表填写真实*2
11车队抽检合格或能及时整改2
12无未经批准自行修车现象2
小计25
三、职业道德及服务质量
(25分)1无向维修厂索取任何钱、物的现象5
2无向施工单位索取任何钱、物的现象*5
3车容、车貌良好*2
4对乘车人员服务态度良好*4
5外出就餐不擅自拿烟、点菜*2
6无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现象*3
7按监理部规定停放车辆*2
8回长后按规定公司规定停放车辆2
小计25
四、费用及报销
(10分)1油耗未超出正常预算标准*5
2费用无虚报现象*5
小计10
注:带*的由4监理部打分,其它均由办公室打分。
总监签字办公室
篇2:高校食堂管理加分扣分细则
高校食堂管理加、扣分细则
扣分部分
一、食品安全部分
1、食堂无证(健康证、卫生培训合格证)上岗,或证件已过期,每人/每次扣0.5分。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扣2分。
2、使用“三无”食品原材料(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每次扣1分。
3、在生产操作区域发现过期或变质食品每次扣1分。
4、学生食堂发现违规加工、制作、销售冷菜、血类制品、皮蛋、四季豆等,每次扣1分。
5、预包装食品为标明生产日期、主要成分、保质期,每次扣1分。
6、食品添加剂未按“五专”管理,每次扣0.5分。
7、未按添加剂使用量加工食品,每次扣0.5分。
8、采购食品未索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的检测合格证;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蔬菜的农药残留合格证)或证照不齐或证照不符的,。每次扣0.5分。
9、采样冰箱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每次扣0.5分;每餐食品未留样,每次扣0.5分;食品留样少于100克,每次扣0.5分。
10、伙食物资采购过程中,未经允许自行采购伙食物资,每次扣3分;未通过采购系统订货,每次扣3分;与伙食供应商勾结私开、增开发票、做假账,每次扣3分。
11、在生产服务过程中,因主观过错,造成安全责任事故(食物中毒、火灾等安全事故),每次扣25分,并立即停止营业,接收有关部门审查。
二、餐饮卫生部分
1、餐具未清洗干净、有异味、污渍;每次扣0.5分。
2、餐具未消毒,或未按规范填写消毒记录,每次扣0.5分。
3、生熟食品盛装器皿不分、生熟冰箱不分、生熟混放、餐盘重叠,每次扣0.5分。
4、食品原料着地存放,每次扣0.5分。
5、饭菜中发现异物,每次扣0.5分。
7、食品及原材料使用非食品用盛器盛装,每次扣0.5分。
8、灭蝇灯,紫外线消毒灯未按规定开启,或未按规范填写记录,每次扣0.5分。
三、现场卫生部分
1、操作间、库房内物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扣0.5分;生产操作区域存放私人物品,每次扣0.5分。
2、生产操作完成后,工作区域脏乱、积水,每次扣0.5分。
3、食堂内各操作区域顶部、墙面、有杂物蛛网,每次扣0.5分;灯具、电箱、开关、电扇、货架有积尘,每次扣0.5分;其他生产区域有卫生死角,每次扣0.5分。
4、防蝇、防尘、防鼠设备未按规定摆放到位,每次扣0.5分。
5、食堂周边环境脏乱,每次扣0.5分;餐厨垃圾未放置到指定地点,每次扣0.5分。
6、餐厅卫生环境有死角,卫生包干区域无责任人,每次扣0.5分。
四、员工规范部分
1、窗口服务未使用文明用语,每次扣0.5分。
2、饭菜保暖措施到位未到位,每次扣0.5分;免费汤无人管理,每次扣0.5分。
3、员工着装整洁、干净,勤洗手、剪指甲、不随地吐痰、不抽烟,否则每人每次扣0.5分;发现员工在生产区域抽烟没人每次扣1分。
4、销售服务过程中,未按规范佩戴口罩、手套,进行二次更衣,挂牌(工号)上岗、佩戴首饰,每人每次扣0.5分。
5、未及时处理回复就餐者在投诉和建议,48小时内未完成回复,每次扣0.5分。
6、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不准穿拖鞋上班,否则每人每次扣0.5分。
五、消防安全部分
1、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除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学校伙管会人员)维修人员必须在食堂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入,否则每次扣0.5分。
2、食堂后场大门在非进出货品时必须上锁,否则每次扣0.5分。
3、水、电、煤气、蒸汽必须规范操作,安全使用,否则每次扣1分。凡违规操作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使用单位负责。
4、私拉乱接、私拆电源控制开关的每次扣1分。
六、管理服务部分
1、销售食品毛利率每月统计,如高于38%的,每次扣0.5分(毛利率计算方法为:1直接成本/营业额)
2、乱收费或多刷师生卡的,每次扣0.5分,并处以多收部分“以一罚十”给当事师生。
3、食堂服务人员必须礼貌待人,凡是被师生有效投诉,每次扣0.5分。
4、新开发的风味项目(品种)未向学校报备就进行销售,每次扣0.5分。
5、执行学校相布置的任务过程中,食堂主观拖延不执行或敷衍执行每次扣0.5分。
6、在召开学校相关会议时,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迟到或不到的,每次扣0.5分。
7、餐饮企业不配合学校管理,不服从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以任何形式阻碍膳食管理工作人员检查的,每次扣5分。
8、餐饮企业对考核中提出的整改要求不予不执行或主观故意拖延,每次扣2分,并开具《S州大学食堂整改通知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整改到位,每次扣5分。
9、餐饮企业因管理失当造成食堂人员、财产损失,每次扣5分,并全额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10、餐饮企业在学校对食堂开展的师生就餐满意度调查中,排名末3位,且满意度得分低于70分,每次扣1分。
11、为加强食堂能源的节约化管理,学校对中标单位实行能源绩效考核,在保证伙食供应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食堂全年水电消耗总金额不得超过全年食堂营业额的5%,每超过1%,扣1分。
12、在餐饮服务过程中收取现金,每次扣25分,并处以5000元罚款,在当月营业额中直接扣除;未经学校审批印发、使用自制餐券,每次扣25分,并处以5000元罚款,在当月营业额中直接扣除。
加分部分
1、获得各级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校内各级部门表彰(如市食品量化考核A级、市、区食品卫生先进单位等)并形成文件的,每次加分1-3分(市级以上,加3分;市、区级,加2分;校内主管部门,加1分)
2、在学校对食堂开展的师生就餐满意度调查中,排名前3位,且满意度得分不低于85分,每次加1分。
3、食堂在保证伙食供应工作正常开
展的前提下,食堂全年水电消耗总金额低于全年食堂营业额5%,每低于1%,加1分。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师生共建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异,获得相应奖项,每次加0.5分。
5、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类创建、评比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异,收到表彰,每次加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