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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1.目的

制定本规程是为了规范机械木工的操作,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机械木工岗位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

3.操作规程

3.1机械木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3.1.1开机前应首先检查各部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能开车。

3.1.2木材的存放和加工场所的消防器材必须齐全,可靠和使用方便,工作场所不准有明火和吸烟,易燃材料和油棉纱等不得放在木材上及附近,各场所的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影响道路畅通,以保证安全。

3.1.3机床应保持清洁,转动部位安全装置应齐全、可靠、接地线良好,各部位螺钉螺帽紧固件不得松动,工具台上禁止放杂物。

3.1.4各种工具、刃具要经检查方可使用,不得有破损和裂纹。

3.1.5先开抽风机后开车,开车后待主轴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不准从机械部分上方传递木材、工具和工件等,装卸零件、刃具,必须待机停稳后方可进行,发现机床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

3.1.6机床起动后,身体不得靠近转动部位,操作者应站在安全位置上,严禁设备在运转中测量工件尺寸。清理木屑时,必须待车停稳后进行。

3.1.7锯、刨床等加工长料时,对面要有人接料,上手和下手要配合好,手应距刃具300毫米以上,小工件要用推料棒进行。

3.1.8加工大料,多人配合时,必须指定一人指挥,动作协调。

3.1.9根据木料的粗细、软硬和浊度选择合理的切削速度,加工木料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和铁丝等硬物。

3.1.10工作完毕,切断电源,让其自动停车,不准用手或其它物件去强制刹车,停车后要清理机床,整理工具,摆放好木料和工件。

3.2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3.2.1木料卡紧后,必须用手转动卡盘校正,并检查刀杆、刀架、顶尖螺钉是否牢固,然后接通电源试车。

3.2.2加工细长工件时为保证安全,必须用尾座顶尖顶牢。

3.2.3装刀具时,刀杆伸出刀架的长度要短于5厘米,刀杆要保持50厘米的长度。加工大木料时(直径50厘米以上),必须把刀具固定在马杆上,车刀要夹紧,进刀不可过猛。

3.2.4小工件有节疤,不许车削,大工件有节疤时,不准开快车,木料有其它硬物要及时清除,否则不准加工。

3.2.5车削带有棱角不规划的木料时,应先固定车刀,车去棱角部分,再用车刀进行细加工。

3.2.6车削第一刀时,进刀量要小,用砂纸砂布打光时,必须右手在前,左手在后,用力均匀,防止过热灼手,不准用手去摸工件。

3.2.7用胶粘合的木料必须放置24小时后,方可在车床上加工。

3.2.8车床转速应根据加工件的外形尺寸和结构而定,不可过高,以防飞出伤人。

3.3木圆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3.3.1圆盘踞应装有楔片、保护罩,锯片应紧固并垂直于轴的中心线,起动时不得有震动,开动前检查各部是否完好有效,先空转2分钟然后再工作。

3.3.2检查锯片松紧,垂直度和固定销,有裂纹、不平、不光滑、锯齿不快的锯片不能使用。

3.3.3不得在圆锯上加工不规则(如弧形)的工件,已经锯开的工作,木料不得再向反方向拉回。

3.3.4调整锯床必须停车。

3.3.5锯床的吃刀量不宜过长,变更锯片直径后,转速必须调整,以保证安全。

3.3.6加工薄料、小料时,要用辅助工具,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3.3.7机床开动后,人要避开锯盘的旋转方向,手或身体不能接近锯齿。

3.3.8台面锯片高度必须超出加工料厚度1.5厘米下,拉料时不准把料抬立超过锯片,以防伤人。

3.3.9锯片未停止转动时,禁止调整,禁止用手或其它东西去制动。

3.4木平刨工安全操作规程

3.4.1刀刃具要锋利,安装要牢固,防护装置及设备各部件要良好有效。刨平面时,应根据材料的软硬及机床性能要求选用适当的吃刀量。

3.4.2较短的加工件必须使用压板或推料棍。手推木料时,手不得从刨刀上面通过,不得用腹部顶着木料推进,接木料时,人要站在侧面,手距离刨应在300毫米以上,推进速度要慢,刨刀不得超过工作台面0.1毫米。工作时,要随时注意木节、钉子和其它金属物。

3,4,3双人操作,精力要集中,动作要协调一致,在大平刨上,小于400毫米长、50毫米宽、20毫米厚,在小刨床上,小于300毫米长、40毫米宽、20毫米厚的木料不许加工。

3.4.4不得刨畸形木料,刨模头的木料宽度不得过长。

3.4.5调整刨畸形木料,刨模头的木料宽度不得过长。

3.4.6加工薄板窄面时,薄板必须靠住靠板,严禁离开靠板单板刨削,防止材料倒伤手。

3.5木压刨工安全操作规程

3.5.1刨制规格,在大压刨上料不得小于500毫米长、10毫米厚,在小压刨上,料不得小于300毫米长、10毫米厚。

3.5.2厚度不同的木料,不得在压刨上同时推进,吃刀量,应按机床规定选定。

3.5.3木料厚度在15毫米以下,或刨有节子硬杂木时,吃刀量大压刨不得超过2毫米,小压刨不得超过1毫米。

3.5.4刨2米以上长木料时,出口一边必须有人接料,并保持与平台平行,手离送料轴应大于150毫米以上。

3.5.5送料发生阻滞时,不可推确,应立即停车检查,清除刨屑要用工具,不得用手。

3.5.6送进木料时,选择木料较平的一面靠紧台面,木料必须正直的通过刨刀。加工三角面时,要有专用辅助工具。

3.6木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3.6.1工作前首先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齐全,要把钻头装夹牢固,工作时不准戴手套和围巾。

3.6.2根据木料的性质,适当掌握钻削压力和速度。

3.6.3任何加工件都必须有专用固定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抚摸或按住加工件钻孔。

3.6.4换钻头时,必须停车,不得用手和棉纱等物摸擦在转动的部位。

3.6.5钻下的木屑,不得用嘴吹,以防飞入眼内。

3.6.6换取工件时,要停车进行。

3.7木万能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3.7.1检查防护和保险装置是否可靠,检查楔片防护罩,锯片的垂直度是否良好。

3.7.2调整锯切方向及角度时,必须停车进行。

3.7.3切割木料时,必须将木料贴紧栅并压紧。

3.7.4安装锯片开榫时,必须加装安全罩。

3.7.5裂纹的锯片,禁止使用。

3.8开木榫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8.1检查刀片、刀头、带柄刀盘是否紧固,刀片有无裂纹,刀齿是否良好。

3.8.2装在同一刀头上方向相对的刀片重量应相等。

3.8.3如有硬木或节疤的木料应减速加工。

3.8.4工件送上料车后,一定要放平压紧。

3.8.5溜板进料要均匀,不得有突进现象。

3.8.6操作者要站在机床的侧面,头部要避开屑片飞起方向。

3.8.7如工件过长,应在尾端放一个活动支架。

3.9木铣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3.9.1检查机床各部,铣刀是否紧固垂直,销子、压板是否牢固,皮带卡子是否正常。空运行中工作台的往复是否有问题,防护装置是否良好。

3.9.2工件必须调整卡紧,加工硬料或有节疤的大工件时,应放慢进刀,如木材节疤过多不得加工。

3.9.3当木材进入不正常或铣刀将工件带出时应立即停车,调整好刀具后方可继续工作。

3.9.4不得以反行程加工工件。

3.9.5当用溜板送料时,应注意工件是否紧固在溜板上。

3.9.6加工长料时,多余部分应用支架支撑。

3.10木磨光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10.1不允许站在磨盘旋转反方向去看被加工件情况,防止木屑飞入眼内。

3.10.2磨光的零件大小适宜。

a.度和厚度不得超过磨盘的半径。

b.长度必须不影响操作者观看磨光后的加工情况。

3.10.3工件应放在向下旋转的半面进行磨光,手不准靠近磨盘。

3.10.4不准用有裂纹的磨盘进行工作。

3.10.5工作台的定位手把必须牢固,切勿有松动情况。

3.10.6易滚动的木制零件,严禁磨削。

3.11木自动刨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1设备上所有转动部分,必须设有安全防护罩,并正确使用。

3.11.2检查机器设备关键部件是否良好,确认一切正常方可开车。

3.11.3上刨刃时,卡刨刃的螺钉紧固完毕后,必须检查是否牢固可靠,以防刨刃在开动时飞出伤人。

3.11.4如用油石磨刨刃时,必须把刨刃轴控制牢固,不允许有活动现象,以防伤手。

3.11.5开始启动时,必须通知同车工作人员注意,即后启动机器。

3.11.6继料时,应顺向机台,以防木料厚薄不均匀,倒转伤人。

3.11.7操作人员在续料时应站在机台侧面(闪开续料口)不允许正对机台。

3.11.8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清理机台和环境卫生。

3.12木磨刀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12.1设备上所有转动部分,必须装有安全防护装置。

3.12.2砂轮安全罩除工作部分外,最小必须罩住三分之二。

3.12.3机电设备,砂轮紧固及安全防护罩经查后确认良好,方可允许工作。

3.12.4检查砂轮有无裂纹存在,发现裂纹应立即更换。

3.12.5更换砂轮必须使用与轴径相同内径的轮。

3.12.6装卸被磨刀具,必须待车稳后方可更换。

3.12.7不允许操作者正对砂轮站立。

3.12.8卡紧被磨刀具时须校正并固定紧螺钉。

3.12.9严禁在本设备砂轮上磨削非刀具的物品。

3.13熬胶工安全操作规程

3.13.1不准用旺火熬胶,熬胶必须在单独房间进行。

3.13.2检查加热设备无障碍再合闸。

3.13.3防止胶溢,应勤查看。

3.13.4熬好胶后,断电拉闸。

3.13.5清理室内卫生。

3.14木料烘干工安全操作规程

3.14.1检查电器设备,暖气管道是否良好,有无跑气漏气现象。

3.14.2钢丝绳、绞车、轨道必须良好,无故障。

3.14.3进窑木材要堆放整齐、牢靠,材料不要堆的过高。

3.14.4木材拆垛时,不准有人站在垛的最边沿。

3.14.5推空车时,严禁坐车和飞跑。

3.14.6烘干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声音,必须报告有关领导后及时处理。

3.14.7开放加热管不得超过规定气压。

3.14.8不准带气修理任何管道和零件。

3.14.9在取样时,不准在烘车上行走。

3.14.10在烘窑四周,不准有易燃物,灭火器要齐全完好。

3.14.11烘料结束应关闭一切阀门,填写好原始记录,清理卫生。

3.15木料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3.15.1用车子搬运木料,车子必须良好,装卸不能过猛、过高、过重,道路要畅通,人员要配合好,不准猛拉、猛推、猛撞。

3.15.2木材堆放要整齐,不得堵塞通道或妨碍工作。

3.15.3搬运长杆时,应注意前后左右,不得碰撞设备和人,转弯时要小心慢行;两人或多人抬料要同肩,放料下肩动作要一致。

3.15.4大木料要平放在地上,不准靠墙物立放。圆木料要垫放稳妥。

3.16拖拉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3.16.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可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3.16.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

3.16.3车辆发动前要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3.16.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及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速不得超过五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三公里。

3.16.5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3.16.6工作结束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挡熄火。

3.17包装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3.17.1.必须戴安全帽进入现场。

3.17.2.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防火设备必须齐备有效。遵守手木工、机械禾工和所用工具、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17.3.直边刨、裁口刨等转动部分必须有安全装置,严禁擅自拆卸。暂脉不用的工具,不准放在木案、木排的边沿,以免掉落砍伤腿脚。

3.17.4.包装大型机器、设备时,不得爬上跳下,上下必须用梯子。

3.17.5.吊运木料及包装箱时,要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箱体应保持水平,不准倾斜吊运,不准从人头上通过。吊运过程中发现有折断、滑落等危险情况时,应立即指挥吊车在适当地方落钩。不准用吊车抽拉压下面的木料。

3.17.6.夜间工作时必须配备良好的照明。工作地点不准用火取暖。

3.17.7.带钉子的木板不许乱丢,应放到安全的地点或将钉子取出,打弯。

3.17.8.在包装箱上面锯木时一定要看好下面是否有人,不准往下扔料头、物件及手工具等,以免伤人。

3.17.9.底楞和包装箱各部位的连接螺丝必须拧紧,不得遗漏。

3.17.10.包装箱制作,批量较大的,箱与箱之间所搭桥板应放在专用梯子上,或两箱之间钉上紧固的横梁,将桥扳放上方可工作。

3.17.11.工作结束后,应清理好各种工具物件、材料,打扫好工作地的周围清洁,及时运出料和木屑。

3.18建筑木工一般安全规程

3.18.1.严格遵守建筑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和手工木工安全规程。

3.18.2.工作前检查所用工具,如有损坏或松动,要及时修理,不得将就使用。

3.18.3.工作场所要保持清洁,刨花、木屑、废料应随时滑出场外。工作场所应有消防设施,严禁抽烟或点明火。工作场所的尖锐物件和木板上的朝天钉应及时除掉。

3.18.4.打眼时应使用平顶锤,两人不得对面作业。

3.18.5.基建作业工地与高空地面同时交叉作业时,所有工人必须戴安全帽,所用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或篮筐内。

3.18.6.有险情的架子,墙壁、砖石要及时排除,不准冒险作业。

3.18.7.砍木楔子和使用回头刨子时,注意力要集中。

3.18.8.立柱子、门框和窗框时,必须钉上牢固的拉杆。拉杆不准钉在脚手架上或其他临时不稳定的设备上。

3.18.9.不准在架子上或墙上锯木料。

4.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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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处数?

更改文件号

更改人签字

日期?

篇2:木工吊截锯机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进行操作,操作者应熟悉本机的性能、结构等,病要遵守安全和交接班制度。

2.开机前,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穿好工作服。

3.工作前,检查锯片的安装和锯片的质量是否可靠。

4.工作前,应检查锯片的防护罩和皮带防护板安装是否牢固、可靠。

5.吊截锯机应根据锯片的大小调节上部重锤,使锯片稳定在工作台后,一面锯片碰伤人体。

6.操作时,将木料靠者靠板,对好长度,然后右手按料,左手稳拉着锯架手把截料,截完后慢慢放手,使锯片恢复到原来的位置。

7.吊截锯机在操作时,人要站在锯片的右侧。

8.操作时,不可猛拉猛放锯片。锯片卡住时,应立即拉掉开关,在推出锯片,放回锯片要慢,否则锯片摆动较大,发生危险。

9.上皮带油时,应停机,用手拨动皮带均匀涂抹,严禁边转变涂油。

10.锯片在转动或停车时,严禁用任何物件闸卡、刹压锯片,应使锯片自然停止。严禁用双手拿料直对锯片推截。

11.工作完成后,应情节机器,工作台及周围场地。认真填写有关记录。

篇3:多排兜吾木工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此机前,请详细阅读说明书。检查接地线是否接地牢固,各部件是否正常。操作位置是否光线明亮,(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要操作本机床)。

2、操作时要做到三紧、三不、一注意。三紧:衣着紧身、紧腰、紧袖;三不:不系领带、不戴手饰、不带手套;一注意:注意保护眼睛。

3、启动机床前,请注意所有警告标志的指示。

4、弄清钻头的旋转方向,正确选用钻头。

5、不得靠近或触摸移动或转动零部件。

6、如果水平钻孔与垂直钻孔产生干涉时,必须选择异步工作。

7、总电源未关闭之前,请勿调整或维修机床。

8、所有电器故障维修,需要专业人员进行。

9、不要擅自修改保护回路或旁通回路。

10、电器控制面板只有当检查电器回路或维修时才开启。

11、当更换机床零件时,务必符合制造厂商所用的零件规格。

12、当机床达到最高速时,方可操作。

13、如果产生有异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14、停机时机床必须完全停机后操作人员才可来到。

篇4:机械制材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工作前检查机械防护装置是否齐备可靠,刀具是否正常完好,各部连接螺丝是否松动,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利落,袖口、裤脚口紧身整齐,不准带手套操作,女工需戴工作帽。

3、操作场所的通行道路不准堆放材料,待加工和已加工完木材应清理堆放指定地点,以保证道路通畅。

4、机械运转时,严禁给机械注油、台面擦油及清扫木花、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的和底部的木屑、刨花、杂物等。

5、木材遇有透节、活节必须清除,再刨木材,防止蹦出伤人。

6、使用砂轮磨刀具时,砂轮必须有安全罩,砂轮如有裂纹及破损,应停止使用,用砂轮时要戴眼镜,并站在侧面。

7、应按时磨刨刀,磨刀时精神要集中,防止割手。

8、木材加工前,必须将铁钉,灰垢等金属物及活节、石块等清除干净。

(二)圆锯操作

1、圆锯不设防护档板,禁止操作。

2、锯片应平整,大小应与主动轴匹配、牢固,不得有连续缺齿,裂缝长不得超过2CM,且裂缝未端须钻孔封闭。

3、操作时站立位置应避开锯片旋转的正方向。

4、锯长木料接近尾端时,应用工具送料,不得直接用手推送料。

5、锯料时,不许将木料左右摆动或高抬,送料不宜用力过猛,遇木节要减速慢锯。

6、锯短料时,料长不得小于锯片直径的1.5倍,料高不得大于锯片直径的1/3,料接近锯口时,严禁用手推、拉木料。

7、锯线走偏时应逐渐纠正,不准猛扳。

8、应经常保持锯台清洁,严禁机械运转时作清扫调整工作。

(三)平刨机操作

1、刨机的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固定刀片的螺丝必须坚固,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刨刀必须保持锋利,与刨床的间隙不得超过3MM,刨床上要设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2、刨料时要两脚站稳,双手操作,头部偏开,木料要按顺搓施刨,刨大面时,手按在料上面,刨小料时,手指不得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且离床面不少于30CM,禁止用手在料后推送。

3、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1.5MM,送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4、刨厚度小于1.5MM,长度小于40CM的木料时,必须使用压板推进,禁止直接用手推料。

5、遇木料戗搓时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将手按在木节上推料。

6、调整切削量或更换刀片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

(四)压刨机操作

1、操作时应站在机床一侧。吃刀量每次不超过3MM。

2、所刨木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辊间的距离,刨厚度小于1CM木料时,必须垫托板。木料不走时,可用其他木料推进,送料者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CM,接料时须待木料走出台面。

3、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后拨正。木料两端宽窄厚薄不一时,应先刨大头。

4、机械运转时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木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严禁带手套操作。

(五)裁口机操作

1、按材料规格调整盖板,一手按压一手推进。木料要锯到末端时,将手移到刨刀或锯片的前面。

2、送料要缓慢均匀,不得猛拉猛推,遇有硬节要减速推进。

3、裁口时,吃刀量一次不得超过2CM,裁硬木口,吃刀量一次不得超过1.5CM,禁止在中间插刀。

4、裁圆形木料时,须用圆形“靠山”,用手压牢,慢慢进料。

(六)开榫机操作

1、要侧身操作,不要面对刀具,进料速度要均匀,不得猛推。

2、短料开榫,必须加垫板压牢,禁止用手握料,长10CM以下木料和有节疤的木料,不得上机开榫,1.5M以上的木料,必须两人操作。

3、发现刨渣或木片堵塞,要用木棍推出,禁止用手掏。

4、调整刃具位置必须停车进行。

(七)打眼机操作

1、打眼必须使用夹料器,不得直接用手扶料,遇节疤时必须缓慢压下,不得用力过猛,严禁带手套操作,1.5M以上的长料,必须使用托架。

2、遇有凿芯被木渣挤塞或因猛压使机械转动缓慢或凿眼冒眼时,必须立即抬起手,深度超过凿渣出口长度时,要勤拔钻头。

3、清除凿渣,禁止用手掏。

4、更换凿心时,应先停机切断电源,并须在平台上垫木板后,方可进行。

篇5:木工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以防木屑飞入伤害眼睛。

二、开车前应仔细检查车床各部装置及工、卡具,应灵活可靠。当工件卡上卡盘后,要将工件卡紧,并用顶针顶紧,用手转动试运转,确认情况良好后,方可开车。

三、车削时,应根据木工件的外形尺寸和软、硬程度确定车床的转速和进刀量。要防止进刀量过大,使工件弹出伤人。

四、有木节或裂缝的木料不许上车床车削。方形木料须加工成圆柱体后再上车床加工。

五、在车削过程中,不准用手试摸检查工件的光滑程度,用砂纸打磨工件时,应先将刀架移开后进行。车床移动时,不论断电与否,禁止用手制动停车。

六、粘合的木料,必须放置24h以后,经检查粘合牢固和无裂缝时,方可在车床上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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