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动葫芦倒链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手动葫芦倒链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1、手动葫芦应有鲜明的额定负荷标记。

2、手动葫芦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是否有卡链现象;链条是否有断节或裂纹;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销子是否牢固;吊挂绳索及支架横梁是否结实稳固;三交架构件是否有裂纹、弯扭等缺陷,支撑是否牢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时应检查起重链条是否打扭。如有打扭现象,应调整好后方能使用。

4、使用时,先将手链反拉,将起重链条倒松,使倒链有足够的起升距离。操作时注意慢慢拉紧,使起重链条逐渐受力,检查无异常现象后,方可正式操作。

5、在起重作业中,严禁超载作业,使用中不论处于什么位置,拉链应与链轮方向一致防止拉链脱槽。手拉链时用力要均匀,不得过猛过快。当用于水平方向时,应在拉链的入口处垫物承托链条,防止发生故障。

6、使用手动葫芦,应根据其起重能力的大小决定拉链的人数。手拉链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增加人数或猛拉,以免起重链条受力过大而断裂。

7、起吊物体时,如需暂将物体悬空,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用以防止倒链自锁失灵,造成意外事故。

8、放下吊物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准自行落下。

9、对转动部分要定期润滑。防止链条锈蚀,受严重腐蚀及有断痕和裂纹的链条,应报废更新,不准凑合使用。

10、每半年应对链条和钢丝绳检查一次。每年应以手动葫芦的额定负荷的50%进行一次试验。

篇2:电手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电器、钢丝绳、轧头、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有效,并有专人操作。

2、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护在绳索和物件之间,吊钩上升时要严防撞顶。3、起吊物件时,捆扎要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要垫衬保持,并进行试吊,发现倾斜不稳,必须校正,禁止斜吊。运行时要保持均衡速度,清单周围情况,严禁突然变速换向。

4、注意行人不准在吊物下行走或停留。

5、悬挂葫芦的钩架必须牢固可靠,工作时,葫芦的挂钩、销子、链条、刹车等装置必须保持完好。

6、起吊物件时,除操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靠近被吊物件。

7、放下物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工作完毕,将吊钩绳索挂放妥当。

篇3:手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吊用的葫芦不准超负荷使用。

2.起吊物件时,必须捆缚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内工作。

3.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必须经有关人员同意,并要有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4.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

篇4:手动电葫芦操作规程

.使用前检查:

1.检查框架、滑轨、电源线是否正常;

2.检查电葫芦的钢丝绳、滑轮、吊钩是否正常;

3.检查手控按钮以及吊装钢瓶的钢丝绳和挂钩是否正常。

二.空载试验:

检查无问题,合上电源,用手控按钮检查电葫芦的上下左右前后的运转情况。

三.吊装:

1.空载试验无问题后,将钢丝绳挂钩挂在电葫芦的挂钩上,按照挂钩的长短分别挂在钢瓶两端的防护罩上,吊装时使钢瓶保持水平状态移动。

2.吊车起吊后吊装物离地面应小于30公分,遇障碍物升起越过障碍物再降下来,直至吊装结束。

3.大吊车可一次吊装两个钢瓶,但吊装程序一样。

4.吊装物体左右前后行使时在起始和停止前可点按行使按钮,使吊装物体稳定的前后左右行驶,尽量避免吊装物体的大幅度摆动。

5.起吊时吊车与吊装物必须垂直,严禁吊车与吊装物存在斜度时起吊,造成拉坏吊车或者物体起吊后大幅度晃动,碰坏设备或者碰伤人员。

四.安全注意事项:

1.吊车带挂钩前后左右空运行时,挂钩最低部必须高于地面障碍物一定距离,严格注意挂钩挂住地面设备,将地面设备或者吊车拉坏。

2.吊装结束后,吊车要远离车辆,严禁吊车停在车辆上方或者附近避免车辆启动后吊钩挂住车辆拉坏车辆或者吊车。

3.小吊车无升高限位器,吊车上行时要注意观察,严禁到达上止点尚未停车,拉断钢丝绳。钢瓶从空中掉下来造成重大事故(此类事故纯属于责任事故)。

4.吊装时要集中精力、严禁将钢瓶停在空中说话聊天、或者办其他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电葫芦操作者负全部责任。

5.严禁超载吊装。

6.下班后将电源拉下。

篇5:手动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了维护设备完好和安全使用,保证手动、电动葫芦操作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型号规格的手动、电动葫芦。

三、安全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按说明书上要求进行架设安装,架设安装完毕按说明书上要求进行试车运转。

2、使用前应检查钢丝绳是否弯曲、打结,绳股是否突出或过于扭转,表面有无扭转的现象,钢丝是否破断,是否清洁,润滑脂是否足够。

3、使用电动葫芦时不易反复频繁点动,否则可能会导致制动发热。

4、不允许倾斜起吊及做水平拖拉工作。

5、严禁长时间悬在空中,以防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6、电动葫芦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良故障时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7、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或隐患及时排除,并对维修进行记录。

8、使用完毕将电动葫芦定点放置,吊升至2米以上。

吊车工作“十不吊”:

1、歪拉斜位不吊。

2、带有棱角缺口的物件未垫好时不吊。

3、超额定负荷不吊。

4、吊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6、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有爆性物件不吊。

7、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8、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9、工件上站人或工件有浮放。

10、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