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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大厦财务部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写字楼、大厦财务部职责

(1)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政策、制度去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及实施。

(2)负责大厦全面预算管理,组织和监督各项资金收支,严格管理,减少浪费,堵塞漏洞。

(3)负责大厦全面会计核算工作,按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会计制度,制定内部核算办法,减少成本费用支出。

(4)负责会计报表,统计表定期的编报工作,提供经营信息。

(5)负责大厦的物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保证大厦资产合理使用。

(6)按期向各业主/客户预收管理费,应及时掌握客户的动态,建立分户账卡,对拖欠款项及时追收。

(7)积极开展增收节支,减轻客户负担,对代办服务项目费用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8)建立财务监督机制,做好财务保安工作。

篇2:写字楼大厦物业管理财务核算

写字楼、大厦物业管理财务核算

财务核算是企业经济核算的重要内容。它是反映和监督企业和企业内部各核算单位生产经营过程的活劳动消耗、物资消耗和资金占用及其经济效果的方法。财务核算是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运用会计科目,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以货币为计算尺度,连续、系统、全面地记录、计算各核算项目的经济活动过程。

1)主要作用如下:

A)为考核和评定企业及企业内部各核算单位经营管理成果提供西、完整的资料。

B)通过财务核算程序对企业及企业内部各核算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的活劳动消耗、物资消耗和资金占用实施有效的监督。

2)会计核算

A)核算时间月度从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当月核算期,年度从上月12日26日至本年12月25日为年度核算期。

B)会计帐务以人民币为记帐单位,有外币计算的经济业务,应当折合人民币记帐,同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规定以季初一日的汇率作为记帐率。当季末掉正其发生的差额作为外币兑换损益处理。

C)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D)会计科目使用和核算以财政厅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为主,结合公司的实际,设置总帐、银行现金日记帐,各类债权债务往来和费用的二级科目明细帐等,进行会计核算。

E)原始凭证是记帐的依据,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具有手续完备、完整、合法、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清楚、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的法定凭证,不得用白条子报帐。

3)会计凭证和会计帐册

A)公司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会计记录资料,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完善,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B)财务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遇有伪造或涂改情况,虚报冒领款等行为,应拒绝受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对内容不全、手续不齐、数字有差错的凭证,应予退回、补填或更正,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方能填写记帐凭证以记帐。

C)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必须按照发生事项内容填制清楚,并经出纳人员签章后方能生效。转帐凭证要经管会计填制,并健全会计核算,一切记帐凭证必须经指定的审核人员审定签章后,方可记帐。

D)公司及其下属的主管会计,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帐帐册负责,指定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绝不丢失。有关会计报表帐册和会计凭证的保存年限,均按上级规定办理。

E)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簿、现金收据发货票据、定额票据应指定专人保管,启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取手续,每年终了后的第一个月内由主管会计清查、核实,上报有关部门。

F)工程部、综合部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必须按正常的手续程序办理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

篇3:写字楼大厦物业管理会计职责

写字楼、大厦物业管理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认真审核、分录、算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做到三相符(帐单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2)按经济核算原则,经常检查和分析财务经济活动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为公司多创效益。

3)根据公司的情况,分门别类进行分部门分小区建帐核算,使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各小区领导能及时掌握盈亏情况,改善经营管理。

4)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向领导提供有关数据资料。

5)保管好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一切档案资料。

6)严格遵守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有权拒付。

7)负责每月与各部门、各小区对帐一次,做到公司与各部门、各小区的帐目相符。

8)负责编制上级规定的各种会计报表。

9)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费。

篇4:写字楼大厦物业管理出纳员职责

写字楼、大厦物业管理出纳员职责

1)学习、宣传、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政策,现金管理规定和银行结算制度。

2)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3)负责登记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每月终与会计、银行核对帐目。

4)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结算凭证、空白支票、收据和有关印章。

5)认真审查每一笔款项的支付和费用报销。防止白条取款入帐。

6)对各部门所开支票,规定在3~5天内报帐,否则拒绝开出第二张支票。

7)对差旅费借支及备用金借支一律做帐,差旅费在回来3~7天内报销清帐。

篇5:湾丽酒店财务部管理实务

丽湾酒店财务部管理实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与财务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财经制度,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定本条例。

第二条酒店财务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授权管理原则。

第三条酒店财务管理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确保资产保值与增值。

第四条酒店设立财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上缴各项税、费,保护所有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酒店应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条例仅包括会计人员、固定资产及其折扣、成本核算与费用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财务部机构与会计人员管理

第七条本条例所称的是酒店财务部工作的财务人员。

第八条财务部经理及财会人员由酒店领导班子考核后,统一聘用。

第九条财务部经理具有以下权利:

(一)对本单位的会计人员的聘任、晋升、调动、奖惩提出建议或意见;

(二)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三)组织本单位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管理工作;

(四)参与本单位的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的制定,并监督执行情况。

(五)其它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财务部经理职责:

(一)确保酒店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本的流失;

(二)真实、完整、及时的报告酒店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本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监督、贯彻国家各项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酒店会计规章制度。

(四)其它应承担的职责。

第十条部门经理若自行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酒店领导和人事部提出书面报告,报经批准,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去职。

第十一条部门经理定期对其管辖的会计人员进行德、能、成绩的考核,作为升职、降职、续聘、解聘和岗位调整的依据。

第十二条部门经理及工作人员原则上一年一聘,经考核称职者,方可续聘,不称职者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对爱岗敬业、成绩显著的财务负责人、会计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琐事的人,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资形态的主要劳动资料,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动力设备、专用设备及其他设备。

第十五条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非经营主要设备和物品,也列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劳动资料,应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帐簿设置,财务部门设固定资产总帐外,还应设置固定资产分类帐,记载每项固定资产原值、净值、累计折旧、折旧率和状况。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取得后,由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进行编号,并贴粘标签,作为固定资产台帐的依据。

第十八条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的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和封存的固定资产;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条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应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条例计提折旧。

第二十一条酒店按月计提折旧,月份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第二十二条房屋及建筑物残值统一按原值5%计算,机器设备残值统一按原值3%计算。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出租和外借须按总经理批准,并制订固定资产出租或出借使用,合同应对租金、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修缮保养、税费负担、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违约责任作出规定。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报损应报酒店领导审批,注明报损原因、固定资产生产日期、使用年限、原值、净值、并附有挂部门对固定资产报损的检验报告。报损固定资产残余价值和变价收以及保险赔偿收入,应冲减清理支出。报损固定资产净余额,结转为营业外支出或收入。

第二十六条每年年终前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对盘盈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按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四章成本与费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成本管理任务:反映和监督企业各项费用的支出,按照国家有关法令,制度和酒店有关规定以及酒店的计划和定额,严格控制费用,促使酒店合理、节约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正确地计算经营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反映和监督成本计划完成的情况,为预测成本和利润、参与酒店经营决策提供资料,促使酒店改进管理,加强经营核算,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八条成本核算程序:对成本费用进行审核和控制,确定计入成本的界限;成本核算要贯彻受益原则,划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响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一)正确划分应计入经营成本与不计入经营成本的界限,遵守成本开支范围。

(二)正确划分各个月份的成本界限,实行权责发生制原则,凡属于本期的成本,不管其何时付出,都作为本期成本处理,不得将本期成本计入下期成本处理,不得将下期的成本提前计入本期。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应通过预算控制费用开支计划,严把审批关,财务部门审核人员应按照国家财经制度,酒店的有关条例、规定,严格审核超标准部分和经营无关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三十条财务部门应积极筹集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赢利能力,降低融资能力。

第三十一条酒店不得将费用结转到待摊费用、或其他科目。

第三十二条管理费用是指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的各项费用。

第三十三条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在领用时一次性入管理费用,数额较大的可分期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修理费用一般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或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实行预提的,预提大修理费用列入当期管理费用,实行待摊的发生修理1年内平均摊销。

第三十五条酒店发生的坏帐损失可以采用直接转销法,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三十六条酒店也可以按照应收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帐准备。

第三十七条经营费用指整个经营环节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即采购商品所支付的费用。

第三十八条经营费用包括由酒店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整理费、劳务费、广告费、商品消耗等。

第三十九条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建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酒店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外汇调剂手续费,加息等。酒店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记入开办费,不行列入财务费用。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与建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或某项资产直接相关的费用,在该项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输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资产的成本,不得列为财务费用。

第四十一条酒店各部门应严格控制本部门的费用开支,未经领导预先批准的某些消费性开支,不得报销。

第四十二条财务部门每季度应对费用开支增长比率、结构比例变化进行分析、发现费用增长的因素,找出降低费用的对策。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适用于酒店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如与有关政策、法规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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