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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年终中层干部招聘管理考评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公司党委关于年终中层干部招聘、管理、考评的有关规定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企业效益,除应该具备强有力的决策层之外,同时,也应招聘、培养、选拔精干的中层干部队伍,为此,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中层干部是公司的骨干力量,是工作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重要环节,是连接董事长和工人的桥梁和纽带。每位中层干部所分管的部门和工作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干部和部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司的形象和效益,因此,如何招聘、培养和选拔好中层干部队伍至关重要。

二、作为一名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几项基本条件:

⒈思想觉悟较高,道德品质较好,爱厂如家,爱岗敬业,以身作则;

⒉组织纪律性较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⒊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公司贡献较大;

⒋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才能和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和带领本部门的全体同志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办公室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和董事长的旨意及时招聘、培训、选拔并管理好中层干部。

⒈办公室应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及时、足额招聘合适的人才。

⒉严把入厂关。新进厂的员工必须经过笔试、面试,并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入厂。

⒊双方达成协议后,必须在正式上班之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

⒋根据工种不同,个人条件不同,试用期应有所不同,最少不能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能多于六个月(各工种的试用期由办公室同有关部门协商后作出明确规定)。

⒌新员工入厂后,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及时进行培训,且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如考试不合格不能上岗,或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

⒍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如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董事长提出“辞职申请”,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准擅自离岗,否则,应赔偿公司所受的各项损失(包括招聘费、培训费、应收帐款和合同违约金或因离岗缺失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等)。

四、对中层干部的测评,一季度进行一次,测评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组织领导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出勤率等,以工作业绩为主。测评表由办公室策划,交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具体实施。测评结论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基本不称职、不称职五挡。测评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升降的主要依据。

篇2:公司招聘工作管理规定(5)

公司招聘工作管理规定(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促进招聘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综合办公室为公司招聘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的招聘工作由综合办公室与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章招聘工作原则与纪律

第三条招聘工作原则

一、客观公正:公司将对每位符合基本规定的应聘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考察,任何人不得以权谋私。

二、适者聘用:公司将依据公司基本用人标准和职位任职资格要求,对应聘者进行价值观、人品素质和职位任职能力的考察,以聘用符合公司基本用人标准和职位任职要求的人员。

三、近亲回避原则:公司不考虑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的应聘。

第四条招聘工作纪律

一、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的原则和纪律,按照招聘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应遵守招聘工作的职业道德,对所有应聘者的个人资料保密。

第三章用人基本标准及职位任职要求

第五条用人基本标准

一、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符合公司倡导的价值观。

二、年满16周岁、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真实、完整地向公司提供个人信息,不弄虚作假。

四、没有肝炎、肺结核等急、慢性传染病或其他影响正常工作、不符合职位要求的疾病。

第六条所招人员应符合公司规定的相应职位任职资格要求并通过相关考核。

第四章招聘程序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负责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为保证满足用人需要、保证招聘工作的正常开展,每年一月份各部门须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对部门人员状况进行分析,按照实际需求制定年度用人计划。

综合办公室依据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用人计划组织招聘工作。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流程实施。

一、用人部门填写《人员补充申请表》,说明招聘要求。

二、审核应聘者的基本情况: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并明确要求应聘者提交《应聘登记表》、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对照任职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对于这些材料,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查、核实;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招聘工作原则、基本用人标准和任职资格要求进行初步筛选。

三、笔试:为考察应聘者对职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进行笔试,笔试题库由用人部门根据职位工作需要设计与提供,综合办公室随机抽取试题组织考试,并指定人员阅卷。

四、初试:主要根据用人基本标准考察通过笔试的应聘者的价值观、精神风貌、职业形象、职业性格、求职动机;初试完毕由考察小组填写《初试评价表》。

五、复试和操作考核:主要根据职位任职资格要求考察应聘者的知识、技能、经验等基本要求并对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协作能力等进行发展潜力判断;对应聘者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复试完毕由考察小组填写《复试评价表》。

第八条聘用审批:综合办公室对所有通过人员进行审核,并填写《聘用审批表》,对拟聘用人员报部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聘用。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3:(公司)企业员工招聘与录用办法

企业(公司)员工招聘与录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人为本是公司成功的首要因素。为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公司招聘和录用政策

第二条公司招聘录用原则:精心组织策划,全面科学考评,善于发现人才,严格择优录用,宁缺勿滥。

第三条公司不定期成批招聘录用,不零星招聘,以利职前培训。录用外地人员须经当地劳动人事机关同意。

第三章招聘申请

第四条各部门、下属企业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员工招聘要求,填写招聘申请书,报人事部。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负责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依据各部门招聘申请汇总情况,提出公司招聘计划,报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人事部在编制招聘计划时,须优先从公司内部选择调配人才。

第四章招聘方式和挑选

第七条公司招聘方式有:

1.通过新闻媒介(报纸、电视、电台)发布招聘信息;

2.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设摊招聘;

3.从各类人才库系统中检索;

4.大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推荐;

5.在职员工介绍;

6.管理顾问公司介绍;

7.知名人士介绍;

8.通过人才中介公司(猎头公司)寻找;

9.与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培养;

10.离职员工复职;

11.其他。

第八条员工招聘应有明确的职位、岗位职责和学历、经历、技能、年龄等要求。有应聘意向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九条员工的挑选。

公司成立招聘组负责对人员的筛选,至少由3人组成,分别来自人事、用人部门、公司领导或聘请外部人力资源专家。

1.初选。人力资源部对所有应聘材料通览后,挑选初步合格者,寄发面试通知书。

2.面试。招聘组对面试人员进行考查,填写面试记录表;有必要时,可对面试者进行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定、个案研究,以及笔相学、外语能力的测试。

3.录用。招聘组对所有复试者作出评价,提出录用或不录用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发送录用通知书。对不录用者,最好发函通知,并致谢。

第十条了解应聘人员的一般期望因素:

1.较高的待遇与福利;

2.便捷的工作地点;

3.优雅的工作环境;

4.公司声望;

5.行业的发展性和前景;

6.良好的人际关系和雇佣关系;

7.开明的领导;

8.具挑战性、喜爱的工作;

9.快捷的晋升机会;

10.面试已给应聘者良好的形象;

11.国内或国外培训、进修机会;

12.公司正规,制度规章完备。

第十一条面试注意事项:

1.安排好适当时间;

2.安排安静、雅洁、舒适场所;

3.主持者事先熟悉招聘要求;

4.与应聘者的对话,明确主题;

5.要分配充分的面试时间;

6.培养坦诚、轻松、融洽的气氛;

7.随时记录面试重要事项;

8.注意控制时间及场面;

9.列举发问之重要范围;

10.核实应聘人填写事项的真实性。

第十二条面试提问的要点:

1.请其简述家庭背景;

2.陈述过去的经历;

3.应征本职位的动机;

4.在校喜欢之科目;

5.请剖析自己的优缺点;

6.陈述自己喜欢向别人谈及的往事;

7.请分析所投入行业之现状与未来展望;

8.请设想有机会重新选择什么行业;

9.请其自述加盟公司将做出什么贡献;

10.请其界定成功与失败之涵义;

11.询问其喜欢哪类领导;

12.询问业余爱好、休闲活动、书籍;

13.询问其待遇要求;

14.询问其人生目标及安排。

第十三条涉及录用、面试须澄清的事项:

1.待遇和福利;

2.录用条件;

3.是否愿意调换工作岗位、地点;

4.出差和旅行问题;

5.报到日期;

6.能接受录用答复的期限;

7.其他特殊工作要求。

第五章录用

第十四条发出录用通知时,附注报到须知。

第十五条应聘人录用后,须进行健康检查,被录用人有严重疾病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六条应聘人被录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报到,可取消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第六章报到

第十七条新进员工携录用通知书和其他材料到人力资源部注册报到。报到事项有:

1.签订试用合同;

2.签订遵守规章和保护公司秘密、知识产权承诺和连带责任保证书;

3.申领工作证和员工手册;

4.申领办公用品和其他用品;

5.填写员工登记表。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生效。

篇4: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一、总则

我们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与机会,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揽优秀人才。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聘用员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养与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

二、招聘计划的制定

1、用人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综合部提交《人员需求申报表》(附表1),由综合部审核其是否超出人员编制。

1.1在编制范围内,如有职务空缺,则由综合部按照《人员需求申报表》制定招聘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1.2招聘计划的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

1.2.1招聘标准:确定受聘者的各项条件,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技能、文秘资源网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1.2.2招聘人数:制定招聘人数时,应在充分考虑到原职工潜力的情况下,合理确定,严禁出现超编人员;

1.2.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径、方法、程序等;

三、招聘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综合部将根据所需人员层次的不同选择招聘方式和渠道,具体方式如下:

1.1新闻媒介(网络、报刊、电视)发布招聘信息;

1.2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招聘;

1.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资源处对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及初步筛选,及时反馈给各用人部门。各用人部门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由综合部通知初选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3、招聘员工根据不同的应聘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试、笔试等。

4、主管级及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时由总经理、用人部门主管等人参与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主管级以下应聘人员由各部门主管、综合部及相关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面试。

5、面试考核流程

5.1由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表2),面试时应聘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各种技能证书的原始证件;

5.2根据需要进行面试、笔试等;

5.3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应作到以下几点:

5.3.1面试人员需要给人一种好感,能够很快地与应职者交流意见;

5.3.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知识点;

5.3.3尽量避免考查有争议的问题;

5.3.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5.4面试人员分别填写《复试意见反馈表》(附表3),待面试结束后,交综合部备案;

6、对于未能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礼貌的回复。

7、应聘人员如通过面试考核,由综合部汇总情况报总经理审核通过后,通知录用人员并确定到岗时间。

收银制度

篇5:集团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程序,提高人员素质效率,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2.1管理部是公司劳动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相关管理工作。

2.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的审查与考评。

3、员工招聘

3.1招聘员工的原则

3.1.1唯才是举的原则:公司聘用员工为学识、品德、经验、能力、健康优秀者。

3.1.2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司招聘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

3.1.3用人回避的原则:不允许聘用本部门员工亲属在该部门管理范围内工作。

3.1.4严格程序的原则:招聘员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依法办事,严禁用工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3.2招聘员工的程序

3.2.1招聘员工遵循以下程序:

用人部门申请――管理部审查――公司领导审批――拟定招聘文案――发布招聘信息――进行人员招聘

3.2.2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定编定员,需增加人员的,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职责、人数,到岗时间等,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交管理部审查。

3.2.3管理部审查该部门的定编定员情况,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由用人部门报其分管副总审批。

3.2.4用人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交管理部拟定招聘文案,并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的渠道有:

――人才招聘会:市、区级人才市场

――媒体:报纸、网站

――上级:基地人力资源部、基地人才交流中心

――院校:大专院校、职业学校

――猎头公司:

3.3招聘人员的测试:

为招聘到合格的人才,招聘人员须遵循以下程序:

报名――初试――面试――复试、笔试――政审――体检――录用

3.3.1报名:应聘人员到管理部填写《登记表》。

3.3.2初试:应聘人员填写登记表,管理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初试,审查相关证件。

3.3.3面试:初试合格的,管理部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面试,测试其专业能力,特殊岗位还应进行笔试或实作测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

3.3.4复试、笔试:面试合格的,由用人部门的分管副总进行复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重要岗位的员工还必须经总经理复试。

3.3.5政审:复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对其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社会背景等进行政审。

3.3.6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3.7录用: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其办理入职手续。并建立员工档案。

4、员工试用:

4.1新进公司员工都必须进行试用。

4.2试用期:

42.1应届毕业生:3―6个月

4.2.2往届毕业生:1―3个月

4.2.3员工试用期间,能力突出,表现特佳者,可缩短试用期,但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

4.2.4达到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或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4.2.5员工试用期间,品行不端或能力欠佳者,可随时终止试用。

4.3试用期工资:用人部门主管或分管副总确定,领导未明确的,为转正后工资的70%――80%。

4.4担保:

4.4.1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办理担保手续。

4.4.2担保人应具备下列资格:

――必须是重庆市主城区常住户口。

――在重庆市主城区有固定居所。

――有固定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大中型企业)。

――有积极担保能力。

――被保人配偶不能作为其担保人。

4.5保密协议:

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4.6入司培训:

4.6.1所有新入司员工都必须参加入司培训。没有参加入司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

4.6.2入司培训由管理部负责组织,用人部门配合。

4.6.2入司培训内容:企业文化、产品知识、业务知识、军训等。

5、员工转正

5.1试用员工试用期满须转正者,由试用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审批,并签署意见。同意转正的应注明转正后的工资。

5.2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报分管副总审批,并签署意见。

5.3重要岗位,还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5.4领导审批同意转正的员工,到管理部办理转正手续,予以转正定岗。

5.5转正定岗的员工从审批当月的26日起,享受转正定岗后的工资。

6、员工调动

6.1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及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自动离职处理。

6.2部门内部的人员调动(岗位调换),由部门主管提出,经分管副总审批同意,报管理部备案。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6.3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和分管副总签字后,交调出部门主管及分管副总审批,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的交管理部,由管理部下达《员工调动通知单》。

6.4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部门主管应于5个工作日内,其他员工应于3个工作日内,办妥交接手续到新的岗位就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6.5员工调动岗位后,按照新的岗位确定工资。

7、员工离职

7.1辞职

7.1.

1员工辞职应于15天前,重要岗位(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主管及其他重要岗位)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

7.1.2在领导未批准前或虽批准但无人接替工作期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岗、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否则旷工以论处,或停发所用薪资、福利。

7.2辞退: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辞退员工:

――公司结构调整、精简人员。

――因病休假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因违法乱纪、嫌疑重大而被刑事拘留或提起公诉的。

7.2.2需要辞退员工,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员工本人,讲清辞退原因,作好安抚工作。

7.3开除、除名

7.3.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对员工开除或除名: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损坏公务者;

――不服从公司领导指挥,具有威胁行为者;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利益者。

7.3.2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还将给予经济惩罚,并保留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权力。

7.4离职审批权限:

7.4.1普通员工离职由部门主管审核,报分管副总审批。

7.4.2重要岗位须报总经理审批。

7.5工作交接:

7.5.1经领导批准离职的员工,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财务、物资、工作移交清单,并填写《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

7.5.2交接工作应在监交人的监督下进行,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必须分别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7.5.3交接工作及物品:

7.5.3.1保管的员工名册、印章、公司文件、相关资料。

7.5.3.2经管的财务、物资。

7.5.3.3在办理或未了结的业务及财务事项。

7.5.3.4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家器具及办公用品。

7.5.3.5领用的工具

7.5.3.6公司的工作证、工作服、名片、钥匙及其他相关证件。

7.5.3.7其他属于公司的财务。

7.5.4《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7.5.5办理离职手续时间为每天的17:00以后。

7.6离职审计:

7.6.1重要岗位人员(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离职,必须经审计部门进行离职审计,无违纪行为的方可离职。

7.6.2离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未了结之前,不得离职:

――离职人员同意贷给合作者的款项未收回者;

――离职人员借公司的款项或罚金未付清者;

――离职人员违约补偿金、赔偿金未付清者;

――其他未了结的款项。

7.7工资、福利结算:

7.7.1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为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之日。

8、本制度由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9、本制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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