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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聘工作管理规定(5)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公司招聘工作管理规定(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促进招聘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综合办公室为公司招聘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的招聘工作由综合办公室与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章招聘工作原则与纪律

第三条招聘工作原则

一、客观公正:公司将对每位符合基本规定的应聘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考察,任何人不得以权谋私。

二、适者聘用:公司将依据公司基本用人标准和职位任职资格要求,对应聘者进行价值观、人品素质和职位任职能力的考察,以聘用符合公司基本用人标准和职位任职要求的人员。

三、近亲回避原则:公司不考虑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的应聘。

第四条招聘工作纪律

一、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的原则和纪律,按照招聘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应遵守招聘工作的职业道德,对所有应聘者的个人资料保密。

第三章用人基本标准及职位任职要求

第五条用人基本标准

一、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符合公司倡导的价值观。

二、年满16周岁、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真实、完整地向公司提供个人信息,不弄虚作假。

四、没有肝炎、肺结核等急、慢性传染病或其他影响正常工作、不符合职位要求的疾病。

第六条所招人员应符合公司规定的相应职位任职资格要求并通过相关考核。

第四章招聘程序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负责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为保证满足用人需要、保证招聘工作的正常开展,每年一月份各部门须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对部门人员状况进行分析,按照实际需求制定年度用人计划。

综合办公室依据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用人计划组织招聘工作。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流程实施。

一、用人部门填写《人员补充申请表》,说明招聘要求。

二、审核应聘者的基本情况: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并明确要求应聘者提交《应聘登记表》、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对照任职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对于这些材料,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查、核实;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招聘工作原则、基本用人标准和任职资格要求进行初步筛选。

三、笔试:为考察应聘者对职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进行笔试,笔试题库由用人部门根据职位工作需要设计与提供,综合办公室随机抽取试题组织考试,并指定人员阅卷。

四、初试:主要根据用人基本标准考察通过笔试的应聘者的价值观、精神风貌、职业形象、职业性格、求职动机;初试完毕由考察小组填写《初试评价表》。

五、复试和操作考核:主要根据职位任职资格要求考察应聘者的知识、技能、经验等基本要求并对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协作能力等进行发展潜力判断;对应聘者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复试完毕由考察小组填写《复试评价表》。

第八条聘用审批:综合办公室对所有通过人员进行审核,并填写《聘用审批表》,对拟聘用人员报部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聘用。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2:职业学校教职员招聘工作规定

职业学校教职员招聘工作规定(修订稿)

一、工作原则

根据《**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有关精神,实行新进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制度上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制定本规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教职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主管人事、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有行政部和相关专业部主要负责人。下设两个工作组:

(一)教师考核组

组长: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行政部教学处、相关专业部主要负责人

成员:各专业部相关专业主任或骨干教师。

(二)职员考核组

组长:主管人事副校长

副组长:行政部主要负责人

成员:行政部相关处室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

三、需求确认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学校人员计划和本部门编制,提出教职员工招聘需求,并填写《ZZ市**职业技术学校人员需求申请表》(附件1)和《ZZ市**职业技术学校职位需求申请汇总表》(附件2),向行政部办公室申报,确认需求职位。

四、招聘方式

(一)设置招聘岗位和任职条件,包括:岗位职责、招聘人数、学历要求、工作经验等信息。

(二)采取校内外媒体刊登招聘广告,参加人才市场招聘会或接受推荐、自行组织等方式进行。

五、录用程序

(一)用人部门提出岗位需求并填写《ZZ市**职业技术学校职位需求申请汇总表》(附件2),行政部办公室负责编制审核并统筹公布信息。

(二)应聘人员按岗位需求提出职位申请(附件3),并分别向行政部办公室提交个人人事材料和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材料。

(三)行政部办公室牵头,相关专业部综合办协助,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1.应聘者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专业技术资格;

(3)男性年龄65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拟聘任人员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4)取得教师资格证;

(5)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应聘者需要提交的个人材料包括:

(1)学历证(含学历验证证明)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及获奖证书原件(另附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另附复印件);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

(4)ZZ市区级以上体检证明(近半年);

(5)无涉邪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对应聘者提交的上述证件原件、相关证明材料等严格审核。行政部办公室负责审核人事材料;计生材料由办公室转校女工委审核,并反馈审核情况(附件4)。

4.对拟聘者进行背景调查。凡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用:学历、工作经历与背景调查不符者;不服从学校安排者;患有精神病或有重要传染病病史者;曾被开除者;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5.资格审查完毕后,将审查意见分别填写在附件4、5,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发放面试通知。

(四)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按以下程序组织面试:

1.按岗位类别组织面试

(1)教师岗位:行政部教学处组织,用人专业部相关人员参与,对应聘人员进行业务方面的测试,并填写《ZZ市**职业技术学校应聘教师岗位考核评价表》(附件6)。

(2)职员岗位:由行政部组织面试,并填写《ZZ市**职业技术学校应聘工作人员岗位考核评价表》(附件5)。

2.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行政部办公室公布各职位面试人员成绩,按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及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ZZ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暂行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聘用、回避等规定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3.校长办公会审定

行政部办公室将拟聘者名单及测试、审查、公示结果呈校长办公会审议并通过后,向应聘者发出《ZZ市**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员录用通知书》(见附件7)。拟受聘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行政部办公室报到,并填写《**区教育系统临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8),相关专业部综合办负责配合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凡与应聘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面试时应予回避。

(二)面试考官和有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

七、录用手续

(一)根据拟聘用期限签订《ZZ市**区教育系统临聘教师聘用期合同书》(见附件9、10)中试用期部分。

(二)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填写《ZZ市**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员工试用期考核表》(见附件11)。经校长办公会审批之后,组织聘用人员签订《聘用期合同书》(见附件9、10)中正式聘用期部分。

九、附则

本规定于2013年11月5日修订执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1.ZZ市**职业技术学校人员需求申请表

2.ZZ市**职业技术学校职位需求申请汇总表

3.ZZ市**职业技术学校职位申请表

4.ZZ市**职业技术学校应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5.ZZ市**职业技术学校应聘职员考核评价表

6.ZZ市**职业技术学校应聘教师考核评价表

7.ZZ市**职业技术学校应聘人员录用通知书

8.**区教育系统临聘人员信息采集表

9.ZZ市**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聘用合同书

10.ZZ市**区教育系统临聘职工聘用合同书

11.ZZ市**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篇3:某某公司关于加强员工招聘工作的规定

某公司关于加强员工招聘工作的规定

一、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程序,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二、办公室是公司劳动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工作的管理和实施。

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的审查与考评。

四、招聘员工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唯才是举:公司聘用员工必须考察学识、品德、经验、能力、身体。

(二)公平竞争:公司招聘员工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用人回避:不允许聘用本部门员工亲属在该部门管理范围内工作。

(四)严格程序:招聘员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依法办理,严禁用工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五、启动员工招聘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用人部门申请: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定编定员,需增加人员的,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职责、人数、到岗时间等。

(二)办公室审查:办公室审查该用人部门的定编定员情况,然后签署意见。

(三)公司领导审批:用人部门根据办公室签署的意见报其分管副总审批。

(四)对外招聘:用人部门根据分管副总签署的意见交办公室拟定招聘文案,然后由办公室发布招聘信息,进行人员招聘。

六、招聘员工应当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应聘人员到办公室填写《应聘报名表》,然后由办公室对其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查。

(二)面试:主要测试其专业能力,特殊岗位还应进行笔试或实作测试。

(三)政审: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办公室对其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社会背景等进行政审。

(四)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录用: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其办理入职手续,并建立员工档案。

七、公司销售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必须办理担保手续。

八、担保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一)有**县城区或--镇街村常住户口。

(二)在**县城区或--镇街村有房产。

九、被保人配偶不能作为其担保人,公司股东和国家公务员作为担保人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十、公司销售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十一、所有新进员工都必须参加入司培训,没有参加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

十二、入司培训由办公室负责组织,用人部门配合。

十三、对员工进行入司培训必须涉及企业文化、产品知识、业务知识、安全知识、军训等内容。

十四、所有新进公司员工都必须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十五、员工试用期间能力突出、表现特佳的,可缩短试用期,但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

十六、员工试用期间品行不端或能力欠佳的,可随时终止试用。

十七、新进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或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十八、员工试用期工资由用人部门主管或分管副总确定,领导未明确的,为转正后工资的70%。

十九、试用员工试用期满需转正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试用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审批,部门主管建议转正的应注明转正后的工资。

(二)分管副总根据部门主管的意见签署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重要岗位报总经理决定。

(三)领导已签署同意转正的,由员工到办公室办理转正手续,办公室根据领导意见予以转正定岗。

(四)办公室给员工办理转正手续后,应当及时出具函件给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应当从审批当月的16日起给转正定岗的员工计发工资。

二十、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及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如借故推诿,一律以自动离职处理。

二十一、部门内部的人员调动(岗位调换),由部门主管提出,经分管副总审批同意,报办公室备案。

二十二、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和分管副总签字后,交调出部门主管及分管副总审批,审批同意的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下达《员工调动通知单》。

二十三、重要岗位的员工不管在内部进行岗位调换,还是在部门之间调动,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二十四、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部门主管应于5个工作日内,其他员工应于3个工作日内,办妥交接手续到新的岗位就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二十五、员工调动岗位后,按照新的岗位确定工资。

二十六、员工辞职应于15天前,重要岗位(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主管及其他重要岗位)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

二十七、在领导未批准前或虽批准但无人接替工作期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岗、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否则,以旷工论处,或停发所用薪资、福利。

二十八、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予以辞退:

(一)公司结构调整、精简人员。

(二)因病休假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三)因违法被劳教、判刑的。

二十九、需要辞退员工,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员工本人,讲清辞退原因,作好安抚工作。

三十、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对其开除或除名:

(一)假借职权营私舞弊的。

(二)盗窃、损坏公司财物。

(三)挪用公款的。

(四)不服从公司领导指挥,具有威胁行为的。

(五)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的。

(六)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七)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利益的。

三十一、员工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除给予经济惩罚外,还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三十二、普通员工离职由部门主管审核,报分管副总审批,重要岗位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三十三、经领导批准离职的员工,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财务、物资、工作移交清单,并填写《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

三十四、交接工作应在监交人的监督下进行,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必须分别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三十五、交接的工作和物品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管的员工名册、印章、公司文件、相关资料。

(二)经管的财务、物资。

(三)在办理或未了结的业务及财务事项。

(四)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家器具及办公用品。

(五)领用的工具。

(六)公司的工作证、工作服、名片、钥匙及其他相关证件。

(七)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三十六、《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三十七、重要岗位人员(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离职,必须经审计部门进行离职审计,无违纪行为的方可离职。

三十八、离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未了结之前,不得离职:

(一)借公司的款项未清偿的。

(二)未付清公司罚款的;

(三)违约补偿金、赔偿金未付清的;

(四)其他应当了结事项未了结的。

三十九、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为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之日。

四十、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十一、本规定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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