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工风筒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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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工风筒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第1条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条入井前带全所用工具材料并保证完好。

第3条风筒吊挂要平、直、紧、稳,逢环必吊。采用双反边接头,插接时要顺接,保证严密不漏风。

第4条一列风筒的直径要一致,如果不一致,要有过渡节。风筒在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折深不许超过100mm。分岔处要设三通。

第5条每列风筒要安设自动分风装置,并在风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安设三通,风筒穿风门处要安设防漏风的装置。

第6条经常检查风筒状态,对破口处随时粘补。

第7条正压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煤巷不超过5m,岩巷不超过10m。

第8条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局部通风机,必须停机时,应按照事先编制的措施执行。拆除独头巷道风筒时,不准停局部通风机。

第9条回收、修补后的风筒要按规格尺寸分类存放在指定地点。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第10条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高处接设风筒掉下伤人。

第11条搭设牢固的工作台架,设好安全警戒。

篇2:安装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规定

(一)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二)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

(三)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以及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四)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

(五)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也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1次,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

(六)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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