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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教学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21

  幼儿园教育教学制度:

  l、教师应按照要求,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班级计划、学科计划)。

  2、教师值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进班之前做好各种准备(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3、观摩公开课活动及其他教学活动均要有计划、有总结。

  4、按时进办公室打扫卫生、保持桌面、地面整沾,不在办公室会客、闲谈,保持安静。

  5、独立完成备课任务,备课本要书写认真,字迹清楚。

  6、按课程表上课,组织游戏,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调课。

  7、按时交备课本,每周五下午检查教案。

  8、严格按细则掌握幼儿作息时间和安排活动,值班时不接待客人,午睡时不睡觉、不离岗、不谈笑打闹,不高声喊叫、不吃零食,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

  9、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儿精神,对幼儿细致而宽松,随时抚摸幼儿,如有不正常情况,随时处理。

  10、利用接送幼儿时间,向家长做宣传,并了解幼儿情况,不得暗示早接孩子。

  11、上课所需教具、学具,课前一定准备好,不得值班时离岗去找。

篇2:工程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篇3:变电所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变电所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一、坚持执行变电所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的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运行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内容,逐步向预知检修方向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电时间。

  二、变电所供电系统,包括高压电缆主线路、变电所硐室内设备、电缆、馈出高压配电点、线路的电气设备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检修分为小修(日常检修)、中修(月度检修)和年度检修。

  三、变电所日常巡检或检修时发现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立即处理或更换,存在故障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四、变电所内的高压电气设备,发现三次短路或过流跳闸,应立即进行实验检修或更换。

  五、月度检修计划由机电二队提供,机运区审核,列入月生产检修计划。机电二队制定检修的项目、进度、工艺和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六、实行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制,变电所主要生产设备要保证有每班不少于2小时的检查、日常维护保养。若发现设备存在隐患故障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力量进行检修。

  七、变电所应实行设备包机制,包机人员在月度检修时间内都应参加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每次检修完毕后,当班包机人员和当班配电工负责验收,验收完毕后签字交接,配电工负责变电所设备的外观防爆。

  八、变电所月度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日常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月度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作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施工人员组织。

  九、应组织参加检修的人员学习讨论停产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安全措施,以保证落实措施。在月度检修前应有负责检修的队长组织召开检修平衡会。并协调人员、准备材料、停电方面的工作。

篇4:商业街招商管理制度参考样本

商业街招商管理制度参考样本

一、机构设置与管理权限

1、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市场经营部主管,各职能部室、商店按管理权限分工负责商场招商工作。

2、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被招商企业的进场资格,市场经营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室对被招商企业商品质量、经营品种和销售情况进行考核,对物价、计量、商标、陈列卫生进行检查。

3、劳动人事部负责对来场信息员进行面试、审查体检表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发上岗合格证。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对信息员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商容风纪等进行检查考核。

4、安全保卫负责对商场信息员验证(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暂住证)工作,并将审核情况登记入册,与被招商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以被招商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防火、防盗、防汛检查。

5、行政部负责来商场信息员的工服发给,收取食堂、医疗、美发、淋浴等项目服务的管理费和借用财产管理等工作。

6、各商场商店明确一名经理负责被招商企业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向市场经营部提供被招商企业执照副本,招商审批表,联销协议,商品样品,价格目录及来场信息员的各种证件。

二、招商标准(条件)

1、被招商企业选派的信息员,必须是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热情大方,会讲普通话。男身高、女身高、裸视都符合招商要求的本厂(公司)正式职工。信息员受双重企业管理,享受其所在企业(工厂、公司)待遇。

2、商场招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被招商企业要认真遵守商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商场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努力完成销售计划。对3个月完不成销售计划,又无季节影响或违反商场管理制度的,企业市场经营部有权提出终止协议。

3、被招商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已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国营、集体、三资和私营企业或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代理商。

4、被招商企业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商场所属商店经营范围内的名特优新或世界驰名商品;国内商品必须是符合各级计量、质检、卫生标准,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的本厂产品,坚决杜绝经营其他厂家的产品及滞销、假冒、伪劣商品。

5、招商联营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有发展前途的可订1-2年,到期后根据销售计划完成情况和市场供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招商审批程序

1、招商工作要贯彻商场“以经营高档为导向,中档为基础,突出名牌、优质新潮系列和进口三资企业产品”的经营方针,择优招商。

2、各商店要按照不重复招商和申报在先的原则进行严格筛选。

3、凡符合招商标准的企业,须向商场商店提出书面申请,与商场商店签订协议书,由商场商店将被招商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审批表(一式四份)、样品、价格目录、质量认证书、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商店商场审批意见,一并报市场经营部由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再到商场劳动人事部办理其他手续。

4、劳动人事部根据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二联)及信息员的彩色照片、体检表进行面试。并负责组织学习商场规章制度、服务规范,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被招商企业不得擅自更换信息员。

5、安全保卫部根据市场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三联)来审查商场信息员的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并登记入册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发放信息员胸卡。

6、行政部根据市场经营部审批表(第四联)。负责办理来场信息员的工服发放、就餐、借用财产等手续。

7、各商场商店在市场经营部、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部备案后,方可办理进店经营事宜。

8、对符合招商标准的私营企业,各商店要经双人实地考察,特别是食品加工企业,要考察其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服装加工业要了解其生产规模,并向市场经营部出具实地照片。

9、对不按照招商审批程序办理,擅自进店销售的企业,要追究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责令其厂家立即撤出。

四、物价、计量、统计、保险及财务管理

1.被招商企业的商品销售价格,必须经商店商场专职物价员看样定价,并上报市场经营部审批,招商企业要向物价员提供成本单(发货单)、价格目录,遇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批准,可用供货合同单,暂定临时价格,正式发票一到,马上走正常手续。

2.被招商企业进销均纳入商场商店进销账目。商场统一建立《招商企业销售月报表》,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品种、销售额等,由各商场商店统计员填写,每月向市场经营部报送。

3.各商场商店要建立被招商企业进、销、存登记,单独设账,做到账面清楚、整洁,每月5日前将其经营情况上报市场经营部。

4.被招商企业如需使用计量器具(尺、秤、验光仪)的,须事先向市场经营部审报,经(计量)技术检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5.被招商企业进场前应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财产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在商场发生人身伤亡、商品及财产损失的,由招商企业自行负担。

6.被招商企业的销货款必须由商场商店统一收款,按时上交银行,货款结算一律通过银行,结算前要与记账员核对,销多少结多少,不能多结,同时要按《招商细则》规定扣除所聘售货员费用和营业税款后再做结算。

7.被招商企业在商场商店周转仓库储存商品的,必须按财务部门制定的有关费用标准缴纳仓储保管费用。

五、招商监督与处罚

1、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按照本制度要求对被招商企业

进行监督管理,凡无营业执照或不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出现扰乱商场正常秩序等情况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商场商店责任,没收厂方非法所得,对厂家处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2、必须以物美价廉为宗旨,经商场物价审批定价,明码标价,才可出售被招商厂家商品。要坚持文明经商,如有违反供应政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罚款、终止协议的处罚。

3、厂家对借用商场的财产要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损害照价赔偿。

4、厂方信息员(含商场先派售货员)如违反商场有关规定,分别由各职能部室向厂家提出批评、罚款,责令当事人下岗培训,或调换人员,厂家必须按各职能部室要求逐项落实,拒绝接受批评和罚款的给予终止协议处理。

5、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根据各自分工,认真检查、严格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放弃对厂家监督管理,出现问题后不认真解决,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商店商场领导责任。

6、市场经营部在对被招商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商品质量、销售情况、服务规范、物价计量进行检查中,对销售不佳,以次充好、坑骗顾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有权作出撤换或终止协议的决定。

7、劳动人事部定期对信息员进行岗位考核,对不符合规范,不执行规章制度的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所在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

8、上岗信息员要统一着装,佩载胸卡,严禁佩戴实习生或其他胸卡,一经查出要追究其所在商店商场经理的责任,并给予罚款处理,信息员立即下岗。

9、一经查出被招商企业使用未经检验计量器具的,立即将器具没收,造成重大影响的清除出场。

10、一经发现被招商企业,出现私下交易、场外交易、代留货款的,立即终止协议。

篇5:某超市货款结算制度

超市货款结算制度

为了合理利用、调剂资金,确保及时承付供应商货款,对货款的结算制度做如下规定:

1、月结(代销商品)付款时间为每月20号,对帐时间为每月8―10号,货款(单据)结算的时段为上月25号前。供应商于每月8―10号到课长处按规定时间的销售金额开付款通知单,持结算联到店面核算员处抽单,按核算员核对无误后的金额开出增值税发票交到财务,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否则财务将不予办理结算(即见票付款)。

2、生鲜区货款为半月结,付款时间每月5号和20号,对帐时间为每1―2号和16―17号,货款(单据)结算的时段分别为上月20号前(本月5号结算)和本月5号前(本月20号结)。供应商于每月1―2号和16―17号到课长处开具付款通知单,持结算联到店面核算员处抽单,由店面核算员将付款通知单交到财务办理结算。

3、货款结算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入库单上载明的商品已销完。

(2)该入库单的时间在规定的结算时段前。

4、付款通知单上须有三人签名:店长、采购经理、财务经理。

5、因财务部使用电脑记帐,故要求供应商结算货款的单位与入库单载明的单位一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6、所有的返厂须在当月结算时一律扣回(当月返厂,当时扣回),以免造成负库存和红字应付帐款现象。

7、以上规定敬请各供应商朋友予以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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