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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业街地产公司业务收费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商业街地产公司业务收费管理制度

一.业务收费管理制度△D*/CW-07-01

1.维修基金

1.1维修基金在物业交付使用时按政府规定向租户收取;

1.2基金须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之内(所得的利息成为基金的一部分),利息归用户,每季结转一次;

1.3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专项用于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1.4在租户委员会成立前,基金的动用须经总经理批核,最后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在租户委员会成立后,可由各小租户及租委会按《管理公约》规定审批。

2.维修基金的管理

2.1维修基金须按《管理公约》规定,租户应自接到《物业维修基金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将应缴款存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租户名下的银行帐户。

2.2维修基金金额须按政府规定收取,当维修基金发生开支,财务部向各租户发出缴交基金差额通知并收取差额,使维修基金保持原有的金额水平。

2.3维修基金根据《管理公约》是不可退还的,但当有关租户转让其单元时,在无责无债及签妥承诺书的情况下,可将维修基金转移给新租户。

2.4维修基金以专门帐户储存,利息仍归入该帐户,累积使用。

3.管理费用的收取

3.1除财务部外,其他员工无权收取管理费。

3.2管理费于每月五日前收取。

3.3管理公司于每月7日向尚未缴款的租户发出第一份催款通知书,15日发出第二份催款通知书。

3.4一个月内尚未缴款的,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出第三份催款通知书,以后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再发出催款通知书。

3.5两个月内尚未缴款的,依《管理公约》规定对欠交管理费的单位进行停水停电行动或提出诉讼。

4.水费、电费的收取

4.1水费、电费须按各租户每月实际用量,并根据有关供应单位的收费标准,由管理公司财务部代为统一收取。

4.2水电周转金在租户办理入伙手续时按15元/m2收取。在有关租户拒交水费、电费达一个月后,管理公司财务部有权动用该笔款项抵扣有关水费、电费欠款。

4.3水、电周转金不可退还,当有关租户转让其单元时,在无责无债及签妥承诺书的情况下,可将该笔押金转移给新租户。

4.4缴付日期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

4.5逾期未缴付的,按供水供电部门的规定执行。

5各项收费标准的界定

5.1滞纳金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滞纳金:按《租户手册》及通告文件执行,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如下:每月累计欠交费用额×1‰×天数。

5.2租户申请额外垃圾搬运服务或违反有关垃圾处理规定而由管理公司安排人员对其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有关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5.3装修按金及有关金额的界定,按《租户装修手册》的内容执行。

二.资产管理制度△D*/CW-07-02

1.固定资产包括汽车、机械设备、传真机、电脑、空调等,由财务部负责设帐登记,行政人事部负责实物管理,各部门同时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原值、购置日期、预计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存放地点。

2.固定资产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以保证帐实相符,如发现有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作出适当处理。

3.固定资产原值包括购进价、运杂费、安装费、税费等。

4.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如下:

机械设备10年

动力设备11年

传导设备15年

运输设备8年

自动化、半自动控制设备8年

电子计算机4年

空调、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年

传真机、电传机、复印机、移动无线电话5年

制冷设备10年

消防安全设备4年

其他经营设备及器具15年

三.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D*/CW-07-03

1.规定

1.1共性财务政策部分,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执行。

1.2特性财务政策部分,按照《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2.科目设置及其使用

2.1资产类:

a.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待摊费用和存货。

b.固定资产类: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等。

c.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d.递延资产: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工程支出、一次发生数额较大的修理费等。

e.其他资产:特种储备、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诉讼中涉及的财产等。根据投资需要,可设置"长期投资"科目。

2.2负债类:

a.短期负债: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投资者利润、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和预提费用。

b.长期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长期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

2.3损益表:包括营业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2.4权益表: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

2.5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3.管理会计报表

包括管理费收支表、管理费用表、税金计提明细表、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补充资料、现金流量月报简表。

篇2:某商业街地产公司财产管理清查制度

商业街地产公司财产管理与清查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财产管理,防止流失,保证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一.财产管理范围△D*/CW-08-01

本规定财产是指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及商品、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有形资产,具体包括: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汽车、摩托车;

3.电器设备:电话、传真机、计算机(器)、电风扇、空调、电冰箱、发电机、厨房设备、健身器材、照相器材、电视机、热水器、饮水机、洗衣机、消毒柜等。

4.办公设备:办公台、椅、会议台、沙发、茶几、保险柜、文件柜等低值易耗品;

5.建筑材料物质、建筑设备;

6.其他非易耗性的设备、器材。

二.财产管理分工及职责△D*/CW-08-02

1.公司物管部负责房屋、建筑物的管理。

2.公司办公室负责除房屋及建筑物外的财产实物管理,主要负责财产新置,建立财产实物备查帐,组织定期清点和及时维修,审核并办理报废手续,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帐目。指导各部门用好各项财产。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财产的会计核算。

三.财产新置△D*/CW-08-03

1.有关使用部门、下属各单位提出新置申请报告,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核。

2.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办公室统一购买、入库、登记备查帐。

3.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特殊需要经公司领导审批购置和外单位馈赠的财产,一律送交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办理入库记帐手续。

四.财产使用、保管和维修△D*/CW-08-04

1.各部门领用财产实物,经办公室领导签字批准,填制领用或登记签名,由办公室负责发放。

2.各部门领用的财产,未经部门主管和公司领导批准,不得转移和外借。

3.所有财产的使用、保管,应有专人负责,发生人为损坏、丢失一律照价赔偿,如因客观原因造成损坏、丢失,也应区别情况负责部分经济赔偿。

4.个人使用保管的设备器材,遇工作调动、辞职、解聘、开除,应先办理退还或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人事手续。

5.各部门领用的财产需维修时,应提出维修报告(计划),由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维修应经办公会议讨论,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6.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机械设备10年

动力设备11年

传导设备15年

运输设备8年

自动化、半自动控制设备8年

电子计算机4年

空调、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年

传真机、电传机、复印机、移动无线电话5年

制冷设备10年

消防安全设备4年

其他经营设备及器具15年

五.财产报废△D*/CW-08-05

1.有关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财务部门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鉴定后,报总经理、财务经理审批。根据公司领导的批示,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分别办理有关减帐手续,并存入档案。

2.属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应首先查明原因,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后,方能办理报废。

3.办公用品的购买费用要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购买高档贵重办公用品要经公司领导审批。

4.非消耗性办公用品采取交旧换新的办法领取。

六.财产清查△D*/CW-08-06

1.公司成立清查盘点小组,由财务部门牵头,办公室派员参加,必要时,公司领导层等有关部门也要派员参加。盘点小组直接指点盘点的实施,并负责盘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盘存方法可采取永续盘存,也可采取实地盘存,但年终必须采取实地盘存。

2.办公室定期派专人对财产进行清点,年终时盘点小组对所有财产、物资、材料进行全面盘点,对盘盈盘亏的财产、物资、材料查明原因,划清责任界线。如属人为的负责赔偿,过失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将盘盈盘亏的情况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经公司领导批示后再进行处置。

篇3:某商业街地产公司银行帐号票据管理方法

商业街地产公司银行帐号与票据管理方法

为了加强银行帐号及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防止结算业务发生差错,根据《银行结算办法》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银行帐号及票据管理方法:

1、《银行结算方法》规定,各项经济往来,除了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可以使用以外必须办理转帐结算。在银行开设帐号必须严格控制,无业务关系银行单位,原则上不在该行开设银行帐号。

2、结算方式按《银行结算办法》和国际结算办法及本公司业务特点,国内结算采用银行汇票、支票、委托收款、商业汇票等;国际结算采用电汇、承兑交单汇票、信用证等。

3、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结算的依据。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必须使用统一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按照规定正确填写,字迹清楚,印章齐全,票据和结算凭证严禁伪造和变造。

4、有关印签由出纳员和财务经理分别保管,不得为简化手续把办理业务的几个印章,全部交给出纳员"包"管。有关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业务时,需及时向公司领导请示,不得私自转给他人保管。

5、严格按支票的审批手续签发支票,对签发的支票要及时登记。未经批准,出纳员无权签发现金支票、转帐支票、信汇委托书等银行结算票据。

6、严格控制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号,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7、有关票据应慎重保管,若发生遗失,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及时到有关单位办理有关的挂失手续。

8、出纳员办理各种货币的银行结算收付业务,必须以经过会计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编制的收付款凭证等为依据。

9、出纳员根据复核无误的现金收付款凭证、银行存款收付凭证及时登记帐簿必须做到书写工整,摘要清楚,数字准确,不重记、不漏记、不错记,按期结算、按期对帐,认真核对未达帐,保证现金日记帐与银行存款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存款帐户余额相符。会计人员应根据银行对帐单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0、对应收、应付票据和往来结算,应分别不同的货币、按不同的单位的名称或个人姓名设立帐户组织核算。并设立应收、应付票据登记簿,详细登记每笔票据的内容、货币单位、金额等。

篇4:某商业街地产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细则

商业街地产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细则

1、强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提高财会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公司财务部配备电算化管理员和电算化操作人员。电算化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微机原理,了解财务管理,能独立排除常见的微机故障,负责电算化的全面管理和维护,指导电算化操作人员正确操作,电算化管理人员应协助财务负责人,给每位操作人员赋予相应的操作权限。电算化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财务业务和懂得微机操作,电算化操作人员可由主办会计兼任。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取得由财政局颁发的"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并根据其所在岗位所赋予相应权限内工作。

4、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微机操作程序上机,并保持微机整洁和安全。

5、操作人员必须注意各自所授密码的保密,一旦泄密,应及时更换密码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

6、禁止使用未经许可的外来磁盘、光盘等软件,杜绝病毒入侵,以确保财务资料的安全,如确定需要使用外来软盘,要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消毒处理。

7、所有涉及与财务有关的磁盘等软件,必须在专用登记簿里进行登记,并注明路径、文件名、主要内容等。

8、会计电算化资料包括书面资料和磁介质资料,它是会计资料主要部分。因此两种资料必须同时存在且保持一致。在每月结帐之前,用软盘作一次数据备份,备份盘两套,隔月轮流使用,还应备有临时资料备份盘。

9、年末更换备份盘,更换出来的备份盘,视作历史档案资料,妥善保管,并进行造册,一式两份,一份财务部保管,另一份公司档案室保管。

10、记帐凭证要根据原始单据直接在微机上填制,会计主管应及时将凭证存盘、登帐、打印、签章后定期装订成册。为了便于查阅,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应加上封面,并注明单位名称、凭证所属时期、种类、张数和起始数等。为了防止拆毁,应在装订处加贴封签,并由会计主管及装订人员盖章后,作为资料保管。

11、出纳人员在电脑或打印机输出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后,要与库存现金、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如不符应及时查明、调整并与会计核算人员共同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2、各种会计报表应按月、季、年度分别整理装订成册,并专门留一份归会计档案。

13、每年度末,将一年的明细帐、总帐分别打印整理装订成册,加上封面归档,特殊情况则另行处理。

14、所有核算资料整理及归档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篇5:某商业街地产公司内部牵制与稽核制度

商业街地产公司内部牵制与稽核制度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加强本公司的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维护《会计法》法规的顺利实施,特建立本公司会计内部稽核制度。

一.△D*/CW-11-01本公司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事前审核和事后复核,实现会计监督,以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核算单位规定会计人员一岗多人的,制单人不得兼复核,一人多岗的可以兼任。

二.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复核和监督。△D*/CW-11-02

1.由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复核。入帐前应根据公司制定的预算标准,审批资料,付款程序,文件其他规定,复核其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及准确性。

2.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三.对会计帐簿的管理监督△D*/CW-11-03

1.对所有会计帐簿根据其性质不同指定专人登记,并定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帐证、帐帐、帐实、帐表相符。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对实物、款项的监督△D*/CW-11-04

1.坚持"管钱不管帐,管帐不管钱"的原则,出纳人员除现金、银行日记帐外,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出纳员应严格执行《会计法》中的现金管理制度,登记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帐,对会计凭证进行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及时与银行核对,月末会同会计人员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2.由仓管员或办公室指定专人对财产物资进行登记管理,严格执行财产的收发领用制度,建立财产物资台帐,并分别注明购买日期、产地、金额、数量、存放地点、保管人等。

3.对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对超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5.认真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分清责任,保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完整。

五.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审核△D*/CW-11-05

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4.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

5.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六.对其他经济活动的监督△D*/CW-11-06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以及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的经济活动实行监督。

七.配合搞好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D*/CW-11-07

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等单位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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