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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业街运营管理工作内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商业街运营管理工作内容

商业街经营管理方面

1、商业街形象管理:对商业街进行统一的形象(CIS)策划和管理,以确保商业街良形象和信誉

(1)理念设计(MI):发展目标,经营定位、商街理念、广告宣传语等;

(2)行为设计(BI):经营守则、店员仪容仪表、着装规范、礼貌用语、行为规范等;

(3)视觉设计(VI):标准色、店标、店旗、胸牌、包装袋、印刷品、办公用品等。

2、销售现场管理:对销售现场进行统一、有序、科学的管理、确保良好、美观的销境和秩序

(1)店铺装潢:遵循中国女人街的统一规定和要求,不得随意装修,应维持商业街的整体形象;

(2)货架使用:统一使用较为高档和美观的开架式货架,并按规定摆放;

(3)商品陈列:按规定对商品进行陈列摆放,不得占用过道和乱堆乱放;

(4)店内广告:店内品牌和商品文选宣传、POP等,按规定设计展示、不得乱贴乱挂;

(5)现场促销:促销活动应遵守商业街的统一规定和要求,不得破坏商业街正常的经营秩序。

3、市场营销推广

(1)营销策划:制定商业街整体营销和竞争策略,制定全年和阶段性的市场推广计划;

(2)宣传促销:对商业街进行统一、有效的宣传推广,举办整体和主题促销活动;

(3)品牌演绎:传播品牌故事、品牌时尚、举办品牌推广、时装表演、沙龙等活动;

(4)发行《中国女人街报》:传播企业文化,传递流行时尚和动人事迹等,并免费赠送给投资业主及者和顾客;

(5)实施会员制:对顾客实施钻石、金、银卡会员制,以锁定顾客,提高销售额;

(6)资料库行销:建立顾客资料库,开展资料库直效营销。

4、商业价格管理

(1)实施统一明码标价

(2)禁止价格欺诈行为

(3)不得随意降价促销。

5、商品质量管理

(1)进店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品牌商品,按区域功能定位对接;

(2)进店商品以中高档为主以确保商品质量;

(3)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假一罚十;

(4)实行商品质量“三包”;

(5)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检。

6、顾客服务规范

(1)售前服务:提倡主动、微笑和站立服务,但不得争客、抢客;

(2)售中服务:耐心热情介绍,礼貌迎送顾客,但不得强行买卖,严禁与顾客争吵;

(3)投诉处理:设立投诉热线,统一处理顾客投诉,确保顾客满意;

(4)售后服务:质量三包,送货安装跟踪服务等。

7、经营指导管理

(1)教育辅导:专家讲习,经营者交流会,店员培训,外出观摩,销售服务与建议等;

(2)销售协助:提供营销策略、宣传展示、商品陈列、店头促销等协助服务;

(3)营业竞赛:奖励优胜的经营者;

(4)经营分析:根据销售报表作汇总,在较和趋势分析,制定业绩提高政策;

(5)信息服务:为经营者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态、竞争状况等信息服务;

(6)租户调整:通过经营分析,替换不合理或无法继续营运的租赁经营户。

8、品牌招商服务

(1)为投资者或租赁经营户提供的品牌厂商引进、选择和对接服务;

(2)代表商场与品牌厂商进行谈判,争取最优的营销方式和经销条件;

(3)代表中国女人街和组织经营者参加各类大型展销会、订货会;

(4)组织经营者到处地参观、考察、学习和旅游。

9、政府关系协调

建立与政府各部门的良好关系,争取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与租费优惠,实行统一交税,使经营者集中精力搞经营,降低经营成本,减少后顾之忧。

商业街经营服务方面

(1)生活服务:提供就餐、休闲、娱乐、客房、租房等方面的服务。

(2)办公服务:提供传真、文印、电子邮件、会议、信件收发、书报订阅等服务。

(3)专案服务:为品牌提供策划设计、陈列展示、广告宣传、市场推广等度身订做服务。

(4)办证服务:为经营者提供必要的工商、税收、许可证办理服务及争取税费优惠。

(5)贷款服务:协助经营者办理必要的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服务。

(6)人事服务:为经营者提供人员招聘、培训、管理、档案等服务。

(7)其它服务:提供经营者所需要的其它服务,为经营者创造最大的方便条件和赢利机会。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和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形成“统一形象、统一宣传、统一促销、统一服务、统一招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七个统一使中国女人街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信誉,提高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水平,形成1+1>2的整体合力,创造中国女人街最大的竞争优势和顾客满意度,提升每个经营者的销售业绩。

商业街管理机构

1、经营者大会

由全体投资业主和经营户组成,每年召开1―2次,讨论通过中国女人街的重大决策,推选商业管理委员会主任和成员,并对商业管理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2、商业管理委员会

(1)委员组成:由投资业主代表、经营者代表组成,人数15―20人,每年选举一次,可以连任,委员均为义务工作,委员会1―2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以少数服从多数表决;副主任由商管公司总经理兼任。

(2)主要职责

①讨论通过商业管理方案、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②督监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检举违规行为,进行行业自律;

③讨论通过年度和阶段宣传促销计划和方案;

④监督宣传促销费用的使用;

⑤监督经营管理公司的工作;

⑥反映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和建议。

3、经营管理公司

(1)行政部:负责商业运营管理、政策关系协调,行政后勤服务等;

(2)招商部:负责品牌招商与厂商谈判、组织参加展销会、订货会等;

(3)企划部:负责广告策划、营销策划、展示设计、宣传促销、刊物编辑、会员制、销售协助、经营分

析、信息服务、品牌专案服务等;

(4)督导部:负责建立商业街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对经营者

经营行为进行督查、奖惩以及教育辅导、负责

处理顾客投诉、租户调整等;

(5)财务部:负责统一收费、财务分析、财务管理等;

(6)虚拟经营部:负责品牌后产品生产和品牌资源开发等;

(7)物业中心:负责物业管理、环境维护等。

4、物业运营方面

(1)安全保卫:维护顾客的安全,维护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及财产安全,维护商场的设施设备安全,防盗、

防火、防害,确保商业街的安全有序运行;

(2)环境卫生:由专人对商业街进行清洁卫生和绿化管理,确保干净整洁、舒适明亮的购物环境;

(3)物业维护:由专业人员对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养护和维修,保证其良好正常和低成本运行。

5、商业管理收费

(1)物业运营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包括保安、环境卫生、物业维护等费用,按建筑面积分摊到户,合计收1.25元/平方米左右,每年分次预收;

(2)水电空调费:按实际发生费用,依建筑面积分摊到户,每月交纳一次;

(3)经营管理费:包括策划、宣传促销、经营督导、品牌招商,专刊编辑、统一管理等,一般按每户收取,具体由商业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4)经营服务费:由经营者视需要委托经营管理公司,一般按市场价收费。

收银制度

篇2:MALL商业街招商工作管理流程

MALL(商业街)招商工作管理流程

一、目的

1.整合招商工作内容,制定标准流程,使招商工作规范化,招商流程系统化。

二、适用范围

1.商业集团招商中心及各项目(MALL和商业街)招商部的所有商铺招商工作均适用本管理流程。

三、招商工作管理流程

1.招商工作计划及目标

参照招商计划管理执行。

2.招商流程

a)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定位、业态规划、品牌落位

参照《项目定位及品牌落位编制及审批作业指引》执行。

b)租赁决策文件编制

参照租赁决策文件编制与审批作业指引执行。

c)商家联系

根据品牌落位图,通过商家库、项目所在地招商资源、代理公司媒介、加盟商媒介、品牌门店等方式获取相关联系方式,再与其进行联系大致介绍公司及项目情况,争取商谈、看场机会。

d)商家洽谈

向商家介绍公司、项目、周边商业、已进驻情况等内容,填写《客户洽谈记录》,争取商家到项目实地考察。

e)商家看场

商家主要就商圈、现场动线、方位、店铺格局、工程进度等内容进行考察。

f)商家条件谈判

商家对项目满意后,编制《商务条件确认单》就位置、租金、年限、交付标准等按《租赁决策文件》、《项目一铺一价审批表》进行报价,并按照商务条件审批表栏目与商家逐条展开谈判,填写《客户洽谈记录》,最终确定商家意向进驻条件并填制商务条件审批表,按《宝龙商业集团权责手册》报批。

g)商家合同签署

■条件高于或等于集团政策时,项目可根据情况与商户签约,报备商业集团招商中心。

■条件低于租赁政策时,项目经与商家多次争取后,向商业集团招商中心提交洽谈情况及资料,最终上报商务条件审批表,待集团决策通过后,再与客户签约。

3.主力店招商流程:

a)商务谈判

■主力店部所有人员在对外进行商务报价时,必须以招商中心总经理及商业公司总经理签署的《商务条件确认单》为依据。

■经过商务谈判,与商家确定《商务条件确认单》中的各项内容。

■将确定的商务条件填写《商务条件审批表》后,上决策会决策。

■经决策会审批后的《商务条件审批表》作为合同签署的商务条件依据。

b)技术谈判

■主力店工程技术条件谈判必须成立谈判小组,小组成员为主力店部指定负责人、设计管理中心指定负责人、项目管理中心指定负责人、商业集团总工办指定负责人。

■在工程技术条件谈判完毕后,主力店部指定负责人、设计管理中心指定负责人、项目管理中心指定负责人、商业集团总工办指定负责人须在确定的技术工程条件文本上确认签字,作为合同签署的技术条件依据。

c)合同谈判

■主力店合同文本谈判必须成立谈判小组,小组成员为主力店部指定负责人、商业法务指定负责人。

■在合同文本谈判完毕后,主力店部指定负责人、相关法务指定负责人、客户主谈人员须在确定的《租赁合同》文本上确认签字,作为合同签署的合同文本依据。

4.商务条件审批流程:

按《商业集团权责手册》报批。

5.合同审批流程:

按《宝龙商业集团权责手册》报批。

6.招商管理

a)商家库管理

参照《商家库管理作业指引》执行。

b)商家意向战略管理

■采用集团规定格式的商家意向、战略合作文件格式与商家签订相关合作文件,一式二份一份给客户保存一份备份至管理部。

■项目与商户签订商家意向书时尽量收取保证金,以提升后续合同签署的可能性。项目自行保存已签署的商家意向书。

7.招商合同管理

参照《招商合同管理作业指引》执行。

附录:《商务条件审批表》、《商务合同审批表》!

篇3:步行商业街商业管理条例

z步行商业街商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zz步行商业街的综合管理,维护步行街的正常秩序、市容环境以及公共设施的完好,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zz步行商业街(以下简称步行街),是指位于**市冷水滩区零陵中路与zz西路交汇处的建筑物和公共区域。

第三条zz步行商业街商业管理公司全面管理商业步行街的经营活动、市容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安全、交通管理及公共设施等方面的综合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步行街管理遵循统一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位于或者进入步行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步行街的正常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对扰乱社会秩序、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由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交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步行街及其周边地区的交通组织方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步行街道路实际需要制定、调整、公布。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我公司安保部批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得进入步行街。

对下列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一)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擅自进入;

(二)在人行道上任意停放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

(三)其他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

严重违反交通规则行为的,由步行街商业管理管理公司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七条步行街禁止随地露宿、流浪乞讨以及其他妨害步行街管理秩序和市容景观的行为。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要引导或护送到**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

第八条在步行街从事下列公共活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到我司办理相关手续:

(一)举行展览、咨询、文艺表演、体育等活动;

(二)在公共广场进行公益活动、商业促销活动;

(三)张挂标语、横幅、彩球和拱门等;

(四)其他大中型文化、商业、旅游和群众性聚集活动。

违反前款规定的,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应当劝阻或者予以制止,并可责令行为人清理现场、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举办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进入步行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步行街的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环境整洁。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应督促检查步行街物业公司做好环境卫生、绿化、保安、设施维修,使之达到国家、省、市规定的各项标准。位于步行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分工,做好分担卫生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并接受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步行街内,不得有下列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一)在建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

(二)在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三)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做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竣工后不及时整理和平整场地;

(四)随地吐痰、便溺、丢废弃物、倾倒垃圾和污水;

(五)擅自拆除、迁移、占用、损毁市政、公用和环境卫生设施;

(六)装卸货物后未做到场地清理;

(七)未做好环境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保洁工作;

(八)违反规定安装空调、冷却设施;

(九)在施工或者商业、娱乐活动中违反规定,产生干扰周围环境的噪声等;

(十)焚烧产生有毒烟尘或恶臭气体的物质;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第十一条位于或者进入步行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步行街正常的经营秩序。

步行街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服从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按照名街、名品、名店和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步行街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就区域内商业布局、功能定位、市容卫生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向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进行咨询,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应当予以积极引导。

第十二条步行街内不得有下列经营行为:

(一)未经批准设置各类室外经营摊点;

(二)超越门槛、台阶摆摊经营;

(三)无照设摊经营、兜售物品;

(四)未经批准散发印刷品广告。

第十三条位于或者进入步行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道路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挖掘步行街区域内已铺好的方砖、花岗岩人行步道。

第十四条步行街的景观灯光设施、各商店外立面灯光、楼宇内部临窗的灯光设施和广告设施设计时应征求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的意见,按有关部门审批的设计方案要求,自行安装和维护管理,应当按步行街管理办公室统一规定的夜间照明时间开放。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对步行街区域内的灯光系统实行统一管理,确保对灯光系统的有效控制。

第十五条步行街区域内的地下管线、管道、道路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维护保养,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步行街公共场所的室外休闲设施(包括各类小品)由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负责统一管理,确保有效使用。

第十七条在步行街内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由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统一规划,按《**市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管理办法》的规定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统一实施悬挂。

第十八条位于或者进入步行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规划管理,保证相关的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要求。

对下列行为,由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方案进行监督管理:

(一)进行沿街房屋门面装修;

(二)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三)安装霓虹灯、泛光灯及其他装饰用灯;

(四)其他影响景观的行为。

第十九条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协调步行街综合管理方面的相关问题,并充分发挥步行街商会的作用。

第二十条步行街管理办公室从事行政管理事务,应当依法行使管理职能,制定并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维护步行街区域商家和工商业户的合法权利。

第二十一条为加强步行街的各项管理工作,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依据本规定与步行街区域内各单位签订有关的物业和商业管理公约、安全责任书,共同做好步行街管理区域内的软环境建设。

第二十二条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应严格在本规定设定的职责内从事行政管理

工作,按管理权限,受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文书必须使用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制发的文书。

第二十四条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安保人员执行公务时,应两人以上,佩戴执勤标志,秉公执法,严格执法程序,并持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审核颁发的执勤证。

第二十五条对侮辱、殴打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执勤人员,妨碍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执勤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执勤人员在执勤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步行街商业管理公司执勤人员在执勤过程中索贿受贿、强买强卖、卡拿索要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4:步行商业街商户公约

z步行商业街商户公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和规范zz步行商业街的商业管理,保障步行街的经营秩序和安全,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商户公约。

2、商业步行街内所有单位、业主、从业人员和来商业步行街旅游观光、休闲购物、宣传促销以及从事其他活动者,均应遵守本公约。

3、各商户在步行街内开展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或政府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步行街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商业管理公司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步行街的信誉;

二服务管理机构

1、步行街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由湖南金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全程托管(简称商管公司)。

2、湖南金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常设以下机构:

招商部、客服部、策划部、管理中心

三服务承诺

1、商业管理公司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收集各商户和消费者的意见或建议,热忱为商户的经营和管理提供服务。

2、定期组织各种检查评比活动,表彰在顾客服务、清洁卫生、销售业绩等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3、积极推荐各商户参加政府、行业部门组织的评优活动,不断提高商户的社会影响力或公信力。

4、不定时组织商户进行各种业务知识培训或行业交流,并加强日常的工作指导或咨询,不断提高各商户的经营能力。

5、根据经营需要,不定时组织各种商品促销或推广活动,积极为商户的商品销售创造机会。

6、按照业种的不同,配备专业的服务人员,进行经营分析、市场调查,并建立商户档案,主动为商户的经营提供专业的服务。

四商铺的交接

1、招商部与商户签定租赁合同后,通知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确认,并对商铺的设备设施进行移交。

2、交接清单所列各项既是步行街交房条件,也是日后商铺还房时条件。

3、商户在装修和经营过程中,应爱惜各种设备设施,如有毁损,必须复原或照价赔偿。

五商业管理规定

1、各商户必须遵守步行街关于营业时间安排的规定,在经营期间,商户如不开门或推迟营业、提前关门均将视为违规行为。

2、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各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坑害顾客,不得以次充好或做其它有损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

3、为维护步行街的经营秩序,各商户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划分的区域经营商品,不得擅自在公共区域内进行经营性活动。

4、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各商户不得擅自变更经营用途或者经营合同规定以外的商品,不得将商铺转租给任何第三方。

5、为维护步行街的经营秩序,确保维护广大消费者商户的利益,各商户销售的商品一律明码标价。销售商品应做到一物一签,价签规范,按实标明商品品名、产地、规格、等级等,确保明码标价率达到百分之百,具体见《物价及价签的管理制度》.

6、各商户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扰乱步行街经营秩序。

7、各商户必须自觉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确保销售的商品品质优良。如确属三包范围内或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出现顾客退货的情况,商户必须无条件退换或赔偿,严禁因顾客退换货而辱骂、殴打顾客,严禁用欺骗手段引诱顾客试用、试穿后强行买卖。

8、各商户必须积极配合本公司开展的各种专项或统一的商品促销、展销、庆典等活动,并缴纳相关的费用。

9、为统一形象,各商户原则上必须使用步行街制作的POP,并按规定摆放到位。具体见《POP使用管理规定》。

10、商户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形象,进场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凡衣着不整,行为不雅者,商管公司人员有权劝阻、责令其更正,直至停止其工作。

六街容街貌及环境的管理

1、各商户要自觉保持自己店面、柜台和商品的清洁卫生。商品摆放要整洁美观。

2、各商户应自觉保持良好的购物环境,自觉维护和保持步行街的清洁卫生。

3、不得在步行街内乱丢纸屑、果皮、瓜壳类杂物、不随地吐痰,乱泼水,乱扔纸盒,不得在公用卫生间乱倒茶叶、剩饭,堵塞下水道。

3、各商户必须及时清理店面和本商铺周围的卫生。各商户必须在晚上关店前将垃圾放至指定地点,以便商场清洁人员统一清理。

4、没经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店外、临街墙体上及公共通道摆放物品、货物,不得使用行人电梯载货。

5、各商户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物业管理规定放在指定位置或者自行清理。

6、各商户不得将音响设备放在店外。在店内放置音响,应将音量调到适中,以免噪声超标,具体的标准以国家的相关规定为准。

七交通及安全管理

1、各商户严禁在步行街范围内赌博、打闹、吆喝、不得聚众闹事,不得从事与核准经营范围无关或法律及政府明令禁止的活动。

2、各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各商户须与本公司签订且严格履行《防火安全责任书》,动用电气焊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报安保部批准。铺位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3、非银行运钞车、执行特殊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或残疾人代步车、经营业主运送货物的四轮手推车外,其它车辆严禁进入步行街。。

4、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埋压或挪用消防器材和设备。

5除餐厅、厨房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营业现场或公共区域做饭。

6、各单位严禁在步行街规定以外的地方取电用电,严禁私接乱搭电源电线,场外的临时用电必须由物管公司的专业电工负责。

八、公共场地的管理

1、公共场地的使用实行有偿服务,包括街道、广场、建筑物立面、广告位楼顶空间等。

2、任何单位和个人没经允许,不得在户外张贴、散发、悬挂广告或进行各种形式的场外促销、庆典等活动时,须向我公司营运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3、具体见《公共场地使用管理办法》。

九、装修的管理

1、商户进场装修或进行再次装修时,必须到商管公司办理正规的手续,否则视为违规。

2、各商户在装修的过程中必须按照预定的方案或图纸进行施工,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遵守装修现场的管理规定。

3、具体见《商户装修管理流程规定》。

十、设备设施的管理

1、各商户必须自觉爱护步行街的

各种设备设施,发现有损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和汇报。

2、凡损坏公用设施设备的必须照价赔偿,如属恶意破坏,本公司保留包括付诸法律的权力。

3、各租赁户必须保证经营范围内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如有损坏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具体规定见《物管公约》或相关规定。

十一、广告

1.没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在任何载体上以步行街的名义对外发布广告。

2.不得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或公共场所张贴不利于社会稳定或不利于步行街形象的标语。

3.如因经营需要在非自己的经营范围内张贴、散发、悬挂广告标语的,必须要事先征得我公司书面同意。

4.未经商管公司同意,任何商户不得在商铺和步行街管理范围发放、张贴与正常经营无关的宣传信息。

5.具体的管理规定见策划部规定。

十二、经营费用

1、各商户必须按照合同或本公约的规定及时缴纳各项费用,并分摊步行街组织的专项或统一促销、推广费用。

2、有关商管服务的收费项目以《商户公约》为准。

收费项目标准缴费时间备注

经营服务费3元/平方米/月

促销费按实际分摊活动结束后

公共场地使用费50-80元/每平米、每天办理手续时经营户50元

外来户80元

跨街条幅使用费30-50元/每条、每天办理手续时

广告单张或宣传单散发每天100元办理手续时

其它形式广告(空飘、拱门…)按城管部门的标准收取,加收百分之三十的场地使用费

固定广告位、牌500元/月/平方半月起租

篇5:商业广场《运营管理手册》总则

商业广场《运营管理手册》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商业广场各项运营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实行标准化的管理和服务,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为商户(包括租户和自营业主)创造最大价值,为顾客提供满意服务,根据《**商业广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商业广场商户经营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及相关规定,特制定《**商业广场运营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本手册")。

第二条zz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对**商业广场实行统一商业规划、统一招商管理、统一营运管理、统一服务监督、统一宣传推广。

第三条本手册各商户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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