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规程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电工安全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1个人穿戴,所用工具,器具等必须安全可靠,绝对讲究“绝缘”二字。

2值班或组织日常检修工作,必须二人以上进行,不得单独作业。

3所用电机及电气装置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地线一般不小于下列数值:钢100mm2,铜25mm2,铝35mm2。

4一切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检查并摇测该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5兆欧,其电源引线应用橡皮软线,外壳要有可靠接地,使用时戴好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毯上。

5检修车间各类电动设备,试车前要与操作人员联系,工具整理清楚方能试车。

6所有线路上和配电盘上的总刀闸,不得随意拉合,不准带负荷拉闸、合闸。

7检修拉闸停送电必须执行与项目相应的“提醒标志”的挂牌制度,如“正在检修不准合闸”,“停电”等。

8使用扶梯作业,放梯角度要适当,且要设专人看护扶梯或用绳索扎牢。

9凡患有高血压,严重贫血,精神衰弱及有头晕病症人员不允许登高作业。

10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确认保险皮带,三角板等物品安全可靠,不准用其它物品代替。

11登高作业工具应放在工具袋里,当传递工具材料时只能用绳索提上放下,严禁抛投。

12带电作业人员,严禁卷起袖口或穿背心作业,应穿好绝缘鞋,戴好工作帽,并将上衣袖口扎紧,绝对不准使用绝缘不良的工具。

13带电操作前,应将临近各相导线用绝缘质垫板隔开。

14在带电装置上进行测试,检查作业,即处在事故状态下的检查或清扫,擦拭电器等,必须有一名不低于电工级的人员进行监护。

篇2:船舶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范围本规程规定了船舶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本规程适用于船舶电工安全技术操作。二、安全技术操作要求船舶电工必须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电工特种作业证,掌握本工种范围内的电气安全知识,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方可从事作业。三、作业前的安全技术要求1.必须清楚作业项目的工艺技术要求,安全技术要求和应采取的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2.检查所用工具、测量仪表等应完好、灵敏,安全可靠。3.按规定穿戴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4.检查船只施工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四、作业中的安全技术要求1.登船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船舶电工不得单人从事作业。2.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有牢固可靠的接零(地)保护或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并严格按GD3787-199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执行。3.使用的钳子、螺丝刀、电工刀等工具的手柄必须是绝缘良好的;使用的喷灯不得有漏油、渗油或装油过满现象,也不得打气过多。4.进舱作业前必须检查确认舱内有无有毒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5.船只固定照明由专门人员负责安装,其他电工人员不准私拉、乱动船只上的固定照明设备及线路,不许乱移大网灯,局部照明只允许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有防护罩的手提式照明灯。6.不准随意动用本工种范围以外的电气设备;不准私自捆绑物件吊运;不许乱动或拆卸船只上设置的一切安全设施;不许私自搭设吊板和拆除吊板;不许坐在舱口、甲板边沿休息;不许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能产生火花的作业;不许带负荷拉、合闸。7.高处作业吊板上不许放重物,所需另件和工具必须随身携带,防止坠落伤人。8.试验负荷用的设备要有专人监护,并应挂告示牌。五、裁割电缆线的安全要求1.确认电缆型号规格,按电缆册注明的长度切割电缆时,应注意机械工具的使用安全。2.电缆轱辘库内吊运、路途运输、吊运上船,都应防止滚动。电缆轱辘上的电缆头要绑扎牢固,防止脱落。3.在船上处理电缆端头时,必须带手套,必须注意刀子前进方向,以防人身伤害和电缆伤害。六、拉放电缆的安全要求1.拉放电缆所用的各焊件的焊接应由持证的专兼职电焊工操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2.电缆上船后,不得堵塞通道。3.拉放电缆所用工具、绳索、小型起重机械等必须安全可靠,4.拉放电缆前应将作业现场所有舱口、人孔等加盖防护,防止高处坠落伤害。5.应服从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七、设备、器具安装的安全要求1.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用完后应立即撤下电源,不得过夜或只撤掉一根导线,防止触电或火灾事故。2.凡钻孔高度超过面部时,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操作手电钻等转动手持电动工具不许戴手套。3.设备安装要牢靠,电器设备必须有牢靠的接零(地)保护。4.蓄电池安装注意平放,正负极接线必须正确,要防止电解液溢出,酸碱电池切忌放于同一室内。5.为防止铅中毒,敷设铅皮电缆后,必须用热水和肥皂将手洗干净。八、设备接线和通电前检查的安全要求1.设备通电调试,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互相紧密配合,经检查确认无误,方可接入电源。2.调试人员通电调试设备时,必须精神集中,细心观察,严禁无关人员接近。3.临时接线必须用绝缘导线,并执行有关临时用电规定,用完完及时拆除。九、通电试验时的安全要求1.遇有必须带电作业时,应事先通知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并要派有一定经验的熟练电工,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2.在通电中突然出现部件损坏或故障,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找出故障原因加以排除或更换零部件后,方可继续通电。3.通电试验时,配电盘、发电机及通电设备的绝缘电阻应达到规定值。4.雨天试验发电机负荷时,负荷电阻不准露天放置。5.作发电机负荷试验时,必须上下左右互相联系好,并设置专用通讯联络。试验中必须随时严密注意电压、电流、频率变化情况,配电盘周围必须铺设木踏板或胶皮垫,有关人员必须听从负责人口令,开关应由专人操作,负荷电阻要设专人值班看护,划出禁区。6.通电试验结束后,必须将电源开关置于“切断”位置。十、航海试验的安全要求1.航海前应做好备航工作,认真检查设备器械仪表,使其处于完好状态。2.航海中船电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精神集中,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饮酒。3.值班中如发现故障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上报。4.航海中船电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做好当班记录,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说明设备、仪表的运行情况,接班人员应检查各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十一、船舶供电值班的安全要求1.船舶供电值班人员,应严守交接班时间,按时到岗。2.值班时间不得脱岗和做与值班无关的事,精神要集中,按时巡查。3.在巡查中主要检查电气设备和照明设备的安全状况,如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做好记录,还应及时视情况采取切断电源等应急措施。4.对不使用的运行设备应及时停电。十二、作业后1.检查作业现场,确认安全可靠。2.收放好所有工具材料。3.清除线头、线皮,整理清洁作业现场。特别是易燃易爆品必须清除干净。大连船舶工业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0月

篇3:电工安全操作规程2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电杆上。

8、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篇4:中央配电室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本岗位电工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并做好安全措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

2.在处理电气故障和检查时,严禁带电作业,不准在运行的电气设备体上进行作业。

3.电气设备的停(送)电,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工作牌”和“工作允许证制度”和“停送点联系制度”,严禁在没联系情况下强行送电。

4.严禁任意接临时线。在必须对电气设备安装临时设施和临时线路时,必须遵守电气安全规定和电气技术规程,并挂牌警示。

5.在处理电气故障时,必须二人以上作业,其中一人监护。

6.严禁改变电气、电力设备元部件的规格或改用其他不配套的元部件代替。

7.使用电功工具时,要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篇5:临时用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的电气线路,所有电线均应架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认真贯彻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临时用电规定。

2.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刷上危险标志。保护零线(PE、绿/黄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4.安装、维修和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无证人员禁止上岗。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5.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运转中维修。

6.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搬迁或移动的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7.按规范做好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

8.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和接地与防雷等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9.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

10.空线的接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及横担的垂直距离和横担的选择及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1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2.开关箱应由末级配电箱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所用的材料、箱内的规格设置要求及安装技术应按规范执行。配电箱、开关箱最好购合格的成品使用。

1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14.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5.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的要求。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要求和额定漏电动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16.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段保护的功能。

17.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5.5KW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用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18.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段保护的功能。

19.所有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0.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1.移动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套管式电缆。

22.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

23.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24.残缺绝缘盖间的闸刀开头禁止使用,开关不得采用铜、铁、铝线作熔断保险。

2010年1月10日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