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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电源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1自备发电机组一般设置在室内,并靠近配电室。

2自备发电机组排烟管必须伸出室外。安装发电机组的室内及周围除为发电需要临时贮油桶外,严禁存放大量油桶和易燃易爆物品。

3自备发电电源与外电线路电源在电气上必须联锁,二者不得并联同时供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采用专用保护零线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配电系统时,自备发配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心点直接接地系统。

5自备发电机组电源系统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应独立设置,与外电电源线路不得有任何电气连接。

6操作发电机组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6.1按发电机组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启动发电机组。

6.2观察控制屏上述各仪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待发电机组空载运行符合规定要求时,方可加载。

6.3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按发电机组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操作程序,向外供电。

6.4机组工作时必须注意监视控制屏和机组上各仪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其数值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

6.5经常检查机组的运行情况,观察有无不正常振动、噪声以及各安装连接件有无松动现象,以及发电机集电环有无不正常的电火花。

6.6停机前先卸掉负荷,停止向外供电。

6.7机组连续工作时,除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外,还应在每日或机组累计运行200~500h后,进行一次维修保养。

篇2:配电室自备电源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施工部位(层次)交底提要配电室及自备电源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日期交底内容:1.配电室(1)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悬挂个“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2)配电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①配电室围栏上端与其正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离不得小于75mm。②配电室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③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小于1.9m.④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0.8m,双列背靠背布置不小于1.5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m.⑤配电室内的母线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以柜正面方向为基础,其涂色符合下表规定。母线涂色相别颜色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引下排列L1(A)黄上后左L2(B)绿中中中L3(c)红下前有N淡蓝———⑥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m。⑦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3级,室内配置沙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⑧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m。⑨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⑩配电室内设置值班室或检修室,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3)配电柜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4)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进入的措施。(5)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断点。(6)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震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7)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8)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接零线做电气连接。(9)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对方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2.230/400V自备发电机组(1)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必须配置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严禁存放贮油桶。(2)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3)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TN—S接零保护系统,其工作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4)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下列仪表:频率表、有功功率表、功率因数表、交流电流表、电度表、交流电压表、直流电流表。(5)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6)发电机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机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7)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可分开设置。,在保证电器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情况下可合并设置。接受交底人签名: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负责人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较低单位各存一份。

篇3:多路电源自备电源用户管理制度

专责电工

进网作业证号

自备电源型号

制造厂家

出厂日期

投产日期

容量

单机容量

kW

台数

单机容量

kW

台数

合计

kW

台数

运行方式

有无并网协议

有无防倒装置

防倒装置型号

用户所接配变

中性点是否单独接地

T接10kV线路名称及地点(杆号)

主接线图:

简要操作步骤

篇4: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相关规定

技术要点说明

1、主要规定

规定要求,由外电源或由自备发电机电源单独供电,严禁并列运行。如二者同时并联供电,会因内阻抗不匹配、不同期,而产生强烈的冲击电流,使发电机绕组和铁芯遭破坏。

2、相关规定

本规范第5.2.4条规定了,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制系统,并在电气上与外电线路电源完全隔离独立设置,防止自备发电系统通过外电线路变压器低压侧向高压侧反馈送电造成危险。

3、注意事项

①自备发电机组与外电源应设置可靠的联锁装置,保证单独供电的安全效果。

②自备发电机组与外电源完全隔离,应包括各自有独立的接地、接零系统,与外电线路不得有电气连接。防止当外电源停电后,用电设备中的不平衡电流经过工作零线流入电源变压器的低压绕组,从而带来危险。

实施与检查的控制

1、实施

①自备发电机组位置应选择靠近负荷中心,并在配电室附近,一般应设置在室内,但其排烟管必须伸出室外。

②外电线路与发电机组二者不能同时并联供电,且必须在电气上有联锁装置。

③自备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完全隔离独立设置,包括发电机组的工作接地与变压器设置的工作接地完全隔离。

④自备发电机组投入运行前,必须先分断外电线路连锁装置,然后再依次将自备发电机组开关依次合闸。

2、检查

①自备发电机组的设置位置及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周围不得存放油桶和易燃物品。

②与外电线路有无可靠的联锁装置,检查发电机组是否有自己独立的接零系统,与外电线路不能有任何电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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