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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第一条?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

2.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木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行灯(工作手灯)

1.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高热灯具

1.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电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配电箱、闸箱

1.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电源线

1.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裸线绑扎。

3.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设与使用时,须防止触碰、碾压。

5.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

篇2:电气设施安装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通则》有关规定。

2.用手动弯管器时,要精力集中,操作人一定要错开所弯的管子,以免弯管器滑脱时伤人。操作必须选择在宽阔平坦地面,严禁在沟旁和高空房沿无护栏处操作。

3.用火加热弯管时,必须将砂子烘干,用木楔塞紧管口。管子加热时,管口处严禁站人以防放炮伤人。

4.用弯管机弯管时,按操作规程进行。

5.二人以上套管子丝扣时,必须协调一致。在调板牙时,扳把两侧不准站人,以防被套丝扳把打伤。断管时拉锯不可用力过猛,以防锯条折断伤手。断管后先用锉刀或铣刀去掉管口毛刺,不能用手指去试摸。

6.开管沟(槽)、打眼时,锤把必须牢固不得松动,钎子应无飞刺。开混凝土沟槽,打望天眼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使用大锤开沟槽、打眼时,禁止用手掌钎,必须用夹钳掌钎,以免大锤伤人,不准戴手套握锤把,打锤人应站在掌钎人侧面,严谨站在对面。

7.扫管、穿引线及穿电线时,双方要一呼一应,有节奏地进行,不

要用力过猛,以免伤手或伤电线。

8.削电线头时,刀口要向外,削时不能过猛,以防伤手指或导线。

9.用大锤砸接地极时,要注意高度适当,锤砸下时要稳准,注意不飞锤。扶地极的人要在侧面,不能摇晃,最好用钳夹紧。人距地极要远一些,以免失误伤人。

10.在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规定,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传递工具、材料时不得上下抛扔,要用绳索、工具袋吊运。

11.高压电动机或电器拆除后,遗留线头必须短路后接地。

12.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工作人员作业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2所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停电;距离大于表—2,但小于表—1所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装置牢固的临时遮栏(此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应小于表—2的所规定的距离,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正面或一侧。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时,若无可靠措施必须停电作业。

表1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0.7

35及以下1.0

110及以下1.5

220及以下3.0

表2?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0.35

35及以下0.90

110及以下1.50

13.停电时必须切断各条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闸刀开关,使各条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要断开,闸刀开关的操作手把要锁住。

14.一经合闸,即可把电送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其操作把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都应悬挂“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15.检修设备导体时,要用专用接地线接地,并三相短路。对可能送电给停电设备的各回路,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挂设接地线,使作业点处在各接地线的中间。工作中作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自行装撤变动接地线。

16.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先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并短

路后接地。

17.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压电伤人。断开电流互感器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线缠绕。工作中不许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18.在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母排登场物时,应放倒并由两人搬运,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有专人指挥或监护。

19.施工或检修工作结束后,作业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进行仔细检查工作质量以及无遗留物品后,撤警示牌及其它临时设施。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后,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或有关人员详细交待工作内容等有关情况,并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后,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或送电试验。

20.机床附属电气,其供电电源线应有电缆沟或预埋钢管敷设,活动部分应有金属软管保护。钢管或金属软管管口应做护口或接头,以保护导线绝缘。金属管按规定做保护接地或接零。

21.安装大型电气设备时,必须在熟悉图纸资料后制订安装计划、安全注意事项,并有专人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工作。

22.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安装作业时,应注意与带电部分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并设遮栏、挂警示牌。如安全距离不够,带电设备也必须停电方能作业。

23.使用起重设备吊装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检查吊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捆绑、挂勾时不能损伤设备元件与绝缘。运行及起落时,吊装物垂直下方不准有人通过或作业。

24.低压屏柜与高压屏柜不能靠在一起安装,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每一屏柜都必须有良好的符合要求的保护接地。

25.吊扇安装,其预埋件和挂钩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安装牢固可靠,严禁用铁线、绳子捆绑。

26.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宰相线上,螺口灯头的螺丝必须接在零线上。

27.安装漏电保护器,选用时要与供电方式(单相、三相)相匹配,符合被保护设备性能要求。不应该装在高温、潮湿、粉尘、振动及有腐蚀性气体场所,并远离磁场。要分清输入、输出端和零线端,不能接错。被保护的线路(含工作零线)均应接入保护装置,但保护零线除外,而且经保护装置的零线不应做重复接地。各分支保护装置之间各自单独接工作零线,不能相互连接、混用或跨接。

28.所有电气设施其金属外壳、设备地脚螺栓、起重机械的轨道都必须按规定作保护接地(接零)。

29.机械附属电器设备安装完毕后,应先清理现场,然后通电试车。试车时必须与机械使用人一起进行,不许由电工单独试车。

篇3: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

2.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木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行灯(工作手灯)

1.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高热灯具

1.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电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配电箱、闸箱

1.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电源线

1.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裸线绑扎。

3.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设与使用时,须防止触碰、碾压。

5.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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