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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1.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严格借用手持和登记建卡等管理制度。

2.工具使用前必须对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接地或接零及保护装置进行认真检查,是否完整无缺、灵敏可靠,否则禁止使用。

3.使用工具同时必须配用相应的触电保安器和劳动保护用品。

4.在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工具。

5.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II类或III类工具。如果使用I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安器。

6.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III类工具,如果使用II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安器。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流联接必须放在外面,并设专人监护。

7.在湿热、雪雨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气体的场所,使用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8.对工具及所属附件,非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9.使用工具时用力均匀合理。

10.使用工具时,立足要平稳牢固。严禁在梯子上或悬空作业。

11.拆接电源线由电气人员负责。

12.使用工具必须配有合格的漏电保安器设施,否则不准使用。

篇2: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说明书,并应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2、在一般场所,为保证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必须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如漏电保护器,保护接零等,使用者必须戴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3、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并采取漏电保护及保护接零等安全保护措施。

4、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5、工具的所有插头、插座,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工具软电缆或软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6、工具中运用的危险零部件或部位,必须按有关标准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防护盖等),不得任意拆除。

7、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8、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和佩带安全防护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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