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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1、焊工必须经过专业训练,掌握设备、工具的构造和性能,并具备焊工操作知识和性能,熟悉焊工安全操作规程,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者方能独立工作。

2、徒工必须有师傅的在旁指导监护下,可做一般的焊接工作,学徒期未满,未经考试合格者,严禁独立操作。

3、焊工工作前,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对使用的工具,要做全面的检查,确无问题方可开始工作。

4、非气焊工严禁动用气焊工具和施焊,“多面手”必须经考试合格后,发给许可证方能施焊。

5、在通风不良的地点或塔、罐容器内作业时,熔焊器应先在外面点好火,而后再开始工作。

6、施工前应检查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证,无动火证监禁动火,进塔、罐工作时,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证。

7、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证”,高空切割时,地面应有专人看管,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对切割下来的物件应放在指定地点,以防掉落伤人。

8、在非动火区域焊接、切割以前必须取得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施焊,否则不准动火。

9、使用氧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A.氧气瓶禁止与一切油类接触,开氧气瓶的扳手上不得沾有油蜡。

B.氧气瓶应距离火源10以上,距离乙炔气瓶5米以上,距离暖气或其它热源也应在1米以上,放置氧气瓶处,温度不得超过35℃。

C.夏季露天作业时,氧气瓶须放在通风处,用隔热材料遮盖,严禁日光曝晒。

D.氧气瓶绝对禁止与电焊机的钳子线或接地线接触。更不准用氧气瓶作导线托滚使用。

E.氧气瓶要绝对避免撞击,一般不准背负、肩扛。

F.氧气瓶的气体不准全部用光,应留有不小于0.05Mpa的余压并将气瓶分别存放,做好标记。

G.氧气瓶上必须有两个防震胶圈,氧气瓶应与易燃易爆物品分开存放。

H.氧气瓶附件如果有缺陷和阀门螺杆滑丝等应停用。

I.氧气瓶装减压阀前先打开风门将赃物吹除,开闭风门和减压阀时,人身与头部要在侧面,不准对立,氧气表装上后应用扳手拧紧,扣丝至少拧5扣以上。

10使用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A.禁止敲击、碰撞。

B.不准拿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少于10米(高处作业时,应是垂直地面外的平行距离)。

C.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D.吊装、搬运时应使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轨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E.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以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绝缘体上。

F.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注意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G.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斜。严禁卧放使用。

H.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0m3/时。

I.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剩余压力。

环境温度

0

0~15

12~25

25~40

剩余压力Mpa

0.05

0.1

0.2

0.3

篇2:气割焊工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工作时,要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2.在工作前,要检查工作场地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检查气焊工具、胶管是否完好无损,有无漏气之处。

3.在工作时,应先将氧气阀开放(检查胶管有无堵塞),排除堵塞物,然后关闭气阀,开乙炔阀点火,最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熄灭火时,先关乙炔,后关氧气。

5.在工作中,时刻要检查,防止热金属、火星飞在氧气瓶或乙炔发生器的导管上,中途休息,不得将燃烧的气枪放下,必须将火熄灭。

6.禁止对密闭、有压力的容器及未清理干净油污和其它有害气、液体的容器进行切割和焊接。

7.氧气瓶、乙炔气瓶禁止放在电源的正下方,距工作地点或有烟火、高温处要保持10米以上,在此范围内不准打火、吸烟或放过热物品,两瓶间距不得少于5米,氧气胶管、乙炔胶管不可互用,工作期间在胶管通过的道路要加保护。

8.在容器内工作时,禁止在内部点气枪,以防乙炔充满容器发生爆炸,必须在外面点火后再进入容器焊接或切割。同时要设专人监护。

9.没有回火器禁止使用,在同一乙炔发生器上另支一路,发生器或导管冻堵时,不准用火烤,应用60度以下的水蒸气或者搬入室内解冻。

10.氧气瓶应涂天蓝色,严禁以其它颜色改之,氧气瓶要定期试验,严禁超期使用;搬运氧气瓶时严禁滚动,不许碰撞,不可锤击瓶嘴,工作时要直立、牢固。

11.工作完毕,必须将氧气表、乙炔表拆掉,把气瓶放到安全的位置。

篇3: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有高血压、心脏病及身心不健康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2、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合同交底签字手续。

3、所有交、直流电焊机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接地、接零电阻值应小于10欧姆。

4、焊接的金属设备、容器本身有接地、接零保护时,电焊机的二次绕组禁止设有接地或接零。

5、多台电焊机的接地、接零线不得串接入接地体,每台焊机应设独立的接地、接零线,其接点应用螺丝压紧。

6、每台电焊机须设专用断路开关,并有与电焊机相匹配的电流保护装置。一次线与电源接点不宜用插销连接,其长度不得大于3。5m,且须双层绝缘。

7、电焊机二次侧把、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接点不宜超过两处,严禁长距离使用管道、轨道及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或其它金属物体串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8、电焊机的一次、二次接线端应有防护罩,且一次线端须用绝缘带包裹严密;二次线端应使用线卡子压接牢固。

9、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措施,戴好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穿戴防护工作服、防护手套和绝缘鞋。

10、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和通风的地方(水冷式除外),露天使

用时其下方应防潮且高于周围地面,上方应防雨雪或搭设防雨棚。

11、焊接带压力、带电及盛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或管道,以及施焊点周围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时,应在采取必须的安全措施下方可施焊。

12、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和管道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置换、清洗、吹扫,必要时要进行检测知施焊过程中的随时监测,确认无危险时方可施焊;并注意通风换气,严禁向容器和管道内直接输氧气。

13、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作业。雨、雪后应先清除操作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14、焊接操作地点与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不小于10米的距离,必要时应设围档。

15、在狭小空间、船仓、容器和管道内工作时,为防止触电,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有橡胶板和其他绝缘衬垫;最好两人轮换工作,以便互相照看。否则就需有一临护人员,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情况,一遇有危险情况,就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16、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以防触电。

17、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18、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19、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得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作或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20、推拉闸刀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面部。

21、下列操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

①改变焊机接头时;

②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③更换保险装置时;

④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⑤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⑥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工作现场时。

篇4:电焊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工首先必须持证上岗,办理动火手续,严格操作规程,各种焊机应在规定的电压下使用,

2、电焊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焊机应避雨雪、潮湿,放置在干燥处。

3、焊机、导线、焊钳等接点应采用螺栓或螺母拧接牢固。

4、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小于1MΩ(兆欧)。

5、开启电开关时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焊机再关电源开关;移动焊机时应先停机断电。

6、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条头不得乱扔,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7、电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属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时,作业区环境应良好,人要在上风处。

8、作业中注意检查电焊机及调节器,温度超过60°C应冷却。

9、发现故障、电线破损、熔丝一再烧断应停机维修或更换。

10、电焊时的二次电压不得偏离60~80V(伏)

篇5:焊工一般安全规程

1.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2.在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技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4.在缺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易燃,易爆挥放物,气体的环境,设备,容器应经事先置换、通风,并经监测合格。

5.对压力容器、密封容器、爆料容器、管道的焊接,必须事先泄压、敞开,置换清洗除掉有毒有害物质后再施焊。潮湿环境,容器内作业还应采取相应电气隔离或绝缘等措施,并设入监护。

6.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取12伏。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电焊机接零(地)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路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一次回路应独立或隔离。

8.电焊机的屏护装置必须完善(包括一次侧、二次侧接线),电焊钳把与导线连接处不得裸露。二次线接头应牢固。2米及其以上的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程。作业时不准将工作回路线缠在身上。高处作业应设人监护。

9.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如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10.工作完毕,应检查焊接工作地情况(包括相关的二次回路部分)无异常状况,然后切断电源,灭绝火种。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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