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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接线安全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1.凡属短期使用,不宜正规安装的低压电源线路,包括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为380伏及以下者)均按本规定执行。

2.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需要部门事先通知动力部门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经设备动力部门审查,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由车间派电工或动力部门派电工进行架设。

3.临时线路办理期限—般为15天,每7天需检查一次,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使用场所必须悬挂“临时线危险”警示标牌,并遵守安全技术要求。

4.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系因装置不良,应由承装入负责。

5.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时,可不填写临时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后本人负责拆除。

6.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动力,安技部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车间、部门应在4小时内按要求处理完毕。如逾期未进行处理,动力部门在通知车间领导后,有权责令单位电工拆除。

7.装置临时线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1)装置临时线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不得使用花线,要采取悬空架没和沿墙敷设。架设时卢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长度不超过10米。沿地面敷设,必须穿钢管。户外离地高度不得低于4.5米,道路交叉处不得低于6米,长度不得超过500米;架设时需要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窗台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单独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3)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4)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接法并用绝缘带包好;

(5)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胶皮线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硕质的套管保护。管口要装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6)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动;

(7)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米以外,禁止直接在门、窗上、木板壁房上直接装线。

8.易燃易爆场所严禁架设临时线。

9.凡达不到上述管理和技术要求的临时线及不符合正规安装的电源线,均应拆除,禁止安装使用。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2:工贸临时接线安全操作规程

1、凡公司内部所接用之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在380伏以下者)均按本规定执行。

2、在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需要部分事先通知动力、生产安全部门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表单”。经两部门批准后,方可由车间派电工或动力部门派电工进行架设。

3、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为七天。如超过此期限,使用单位应按照电气按照规程正式安装,并拆除临时线,不再临时接线处理。

4、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系因装置不良,应由承装人负责。

5、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不填写临时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后需本人负责拆除。

6、临时线使用期满,需要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使用手续,报动力、生产安全部门各一份并经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必须拆除。

7、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动力、生产安全部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车间、部门应在四小时内按要求处理完毕。如逾期未进行处理,动力部门在通知车间领导后,有权责令本单位电工拆除。

8、装置临时线的一般安全要求:

(1)装置临时线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公尺,户外不得低于3.5公尺。架设时需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一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3)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4)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接法并用包布包好;

(5)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橡皮线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上要装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6)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改;

(7)电气工作人员安装临时线前,须查验临时线装置申请单。否则不予安装;

(8)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米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米。

篇3:临时电源接线审批制度

第一条因生产和施工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线时,须先由使用单位填写“临时线安装申请单”,经动力公司审查批准,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架设,未经批准乱拉临时线,一经检查发现,要追究责任。

第二条架设临时线的操作人员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并领取市级劳动局颁发的《操作证》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或酒后操作。

第三条临时线的使用期限,规定为15天,特殊情况下,必须延长使用时间时,应重新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土建工程施工电源,使用期限可根据施工期长短另行确定)。

第四条电气工作人员为校验电气设备而需要使用临时线,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不办理申请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应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否则,因此造成事故时按违章处理。

第五条临时线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积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第六条临时线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的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4.5M,与道路交叉跨线时,不低于6M,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上挂线。

第七条临时线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控制开关;每一分路应装保护措施,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第八条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第九条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用四芯软胶线。横过马路时应加保护套管等安全保护措施。

第十条较长的架空临时线(1KV以下)与建筑物、设备、管路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5M,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M。

第十一条严禁在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严禁架设1KV以上的高压临时线。

第十三条施工、安装现场架设临时线,所用的刀闸、铁壳开关,必须有完好的安全防护装置,并不准在工地上随便拉线。

第十四条?进入地下容器内和地下潮湿作业场所的照明临时线,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第十五条?凡需要单独计量收取电费的临时线,应装设符合规定要求的电度表等计量设备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第十六条?各单位防暑降温安装的电风扇的电源线,不属于临时线审批范围,但必须使用三芯或四芯的软胶线,过路时应加保护套管等安全措施。

篇4:临时用电接线安全规定

1、所有临时接线(电焊机、照明、打磨器、手电钻等)必须用专用工具,线头要接牢,不许用手随便绕接,否则扣责任单位1分;

2、所有临时接线线路要绑好(防止碰落造成短路),否则扣责任单位1分;

3、在插座上接照明、打磨器、手电钻等用电器时,要用插头,或用绝缘胶布包好,否则扣责任单位1分;

4、临时用电,如果不得已拆配电箱盖板改动线路,完工后要恢复原样,否则扣责任单位1分;

5、现场轴流风机接线时,除按要求接线外,线路要整理并绑扎好,否则扣责任单位1分;

6、220V以上用电器要使用电缆,否则扣责任单位0.5分;

7、接线时发现其它接线不安全时,要立即对其整改,否则扣责任单位0.5分(整改及时奖0.5分);

8、所有临时用电,使用部门必须准备好材料(线、插头、灯具等);

9、拆线时用专用工具,禁止用手扯,裸露线要用胶布包扎,否则扣责任单位2分;

10、接卷扬机电源时在卷扬机2米范围内一定要增加空气开关,以防意外,否则扣责任单位2分;

11、现场电焊机、硫化机等一次线过长的尽量不要按时针方向绕成圈,否则会产生涡流,圈数越多,负荷越大,涡流越大,严重时会影响设备正常使用,可以顺时针、逆时针交错绕圈或摊开使用,否则扣责任单位1分。

12、临时电缆不够长进行对接时,对接头必须使用塑料自粘带进行包扎,做好防水措施。否则扣责任单位2分。

13、对于潜水泵等外壳易产生漏电造成触电事故的设备,一定要接保护接地线,并使用专用的漏电保护开关供电。否则扣责任单位2分。

14、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设备动力部。

设备动力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篇5:电子公司电器临时接线审批制度

电子有限公司关于电器临时接线审批制度

凡厂内需架线时,由需要单位事先通知安全科检查,认为有架线的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电器临时接线申请单》,经安全科或由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协商批准后,方可派电工架线。

1、临时线最长试用期限为十天,如超过此期限,使用单位应照电器安装规程正式安装,并拆除临时线,则不再做临时线处理。

2、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系因装置不良,应由承装人负责。

3、临时线使用期满需要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满期前一天续办延长手续,报安全科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必须拆除。

4、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安全科有权令其停止使用,车间、部门应在4小时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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