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割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焊接、切割时戴好面罩、护目镜。
2、焊机接地线严禁接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上。必须离易燃物一米以上。
3、使用直流焊机时,接线插头的正负极标号须辨别清楚后,方可接线。开始焊接
时,高截电压不得超过100V。
4、在潮湿处焊接时,脚下垫绝缘物必须可靠有效。严禁用手触摸焊机电屏部分。触到焊机外壳有“麻木”感觉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5、须经常检查焊机和接地线的完好情况。焊线不得有破损。
6、高空焊接时要有专人指挥、负责。系好安全带,脚手架板必须扎紧、牢靠。四周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拉好警戒线。
7、使用氧割设备,严禁管道氧嘴、瓶氧沾有油脂,乙炔瓶配回火器并不准平放使用,并与氧气源距离在5米以外。
8、遇有下列情况严禁割焊:
1)、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作业,未经审批不得作业。
2)、不了解作业现场及周围情况,不了解割物内部是否安全;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彻底清洗;有压力的管道或密封的容器;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品,在未彻底理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前不能割焊。
9、在测厚仪附近检修要遵守有关规定,防止辐射伤人。割、焊机械转动部位应遵守“停送电牌”使用规定。
10、工作完毕,切断焊机电源,关闭气源。检修现场防止焊渣等引起火灾。
11、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上、下班途中交通安全。
篇2:手工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手工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手工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设备等是否完好,电焊机外壳及盖、罩等应保持完好,电焊导线不得与气焊胶管交叉放置,不得堵塞通道,拉电把线不得强拖硬拉。
2.2手电焊工要遵守电焊工一般要求。
2.3必须戴良好的防护面罩从事焊接作业,打药皮时必须戴防护眼镜,换焊条必须戴干燥的手套,换下的焊条头要集中保管,不应乱扔乱甩,特别是高空作业时更应重视。
2.4雨天、雪天不得在露天从事焊接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有可靠的绝缘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2.5在船上作业时,应注意脚下,防止跌入人孔眼或舱内,登吊板前必须清楚是经验收合格的,并仍应严格检查。高处作业特别是机舱、锅炉舱作业,要设法接好熔渣,防止
伤人和发生火灾。
2.6在舱室周围等地方焊接时,应仔细检查周围环境和相邻舱室的情况,确认安全,方
可作业。
2.7进入刚喷或补过油漆的舱室作业时,应清楚是否是经过测爆合格的舱室,如没经测爆合格,严禁入内作业。
2.8在狭小舱室作业时,必须执行双人监护制,必须采取良好的通风,防止中毒和出汗过多发生触电事故。
2.9焊机要防止有害介质侵入,所有电线不得放在油、酸、碱等有腐蚀性物质的地方。
篇3:一般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电焊工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基础理论学习,并考核合格,持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特种作业证,方可独立操作。
2.2电焊工必须遵守“十不烧焊”:
A)不是焊工或无操作证焊工不能烧焊;
B)在容器内部或狭小舱室,无人监护不能烧焊,重点部位和场所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烧焊:
C)不了解焊接地点和周围情况(如该处是否能动火,有无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烧焊;
D)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烧焊:
E)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通风、检测不能烧焊;
F)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等)做保温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
未经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不能烧焊;
G)有压力或密封的导管、容器不能烧焊:
H)作业现场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清理或未采取有效措施之前不能烧焊;
I)在禁火区域内未经安全部门批准不能烧焊;
J)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时(如油漆、喷涂等)不能烧焊。
2.3焊接场地周围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标准,电焊操作场地lOm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器具和输运管道),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技环保部到现场检查,待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2.4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油桶、管道等,沾有可燃物质的工件,操作前必须进行检查,并经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后(敞口开盖)并经测爆合格后再进行作业。
2.5固定焊接场所,应设防护屏障,实行工位隔离,还应设通风除尘装置。
2.6电焊机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保护,工作零线必须接在专用的回流排上:手把线不允许有破损,有走线架的作业场所,必须架在走线架上。
2.7立体施工上下层交叉作业,上层作业应把工具等物件放置稳妥,严防坠落伤人,不得向下投掷任何物件。高处作业必须扎安全带,不准将电焊手把线缠在身上。
2.8船舶修、造扫尾阶段,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和禁止明火作业部位,严禁擅自动火,必须动火时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经安技消防部门检查同意开取动火票后,方可施工。
2.9电焊工要做好自我保护,防止尘肺等职业病发生,并应按时参加劳卫组织的身体检查。
2.10施工后要彻底检查施工现场,彻底消灭火种,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篇4:电焊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电焊作业人员应遵守持证上岗的规定。
2.作业前,操作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带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工具及作业环境,确认无危险因素,方可作业。
3.距明火作业地点10m范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便移动的盛装易燃易炸物品的容器、设备,应用石棉被、湿麻袋等封严。
4.作业场所的面积不应小于4m2,物料整齐码放,并留有必要的通道。
5.人员密集的情况下,应设置活动的遮光挡板。
6.电气焊同场地作业时,氧气瓶应采取绝缘保护措施,焊接电缆线与气焊胶管禁止缠绕在一起,禁止用电弧点燃焊割炬。
7.熟悉焊接安全用电的基础知识,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并会操作。
8.焊接带电设备时,应先切断其电源,并暂时拆除接地(零)线。
9.工作结束或较长时间休息时,应切断电焊机电源。
10.电焊设备的安装、检修(如安装闸具、更换保险丝等),应由持证电工负责,焊工不得擅自处理。
11.工作结束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不安全隐患后,方准撤离。
12.外聘电焊工、气焊工应按照电焊、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篇5:电焊工接触焊点焊对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焊机应设在干燥地点并加垫木板放置平稳。电焊前,要检查焊机、电闸及线路是否接触良好,把线、地线是否绝缘可靠。
2.电焊工具(焊机、电闸、皮线及焊钳等)应定期检验绝缘程度。
3.电焊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并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也应穿戴绝缘鞋、手套及防护墨镜等。
4.电焊作业间(棚)必须符合耐水规定,室内备有消防器材,并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对焊机施焊前,应根据钢筋的规格调整电压,严禁超负荷施焊。
6.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板(铜头)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的温度。
7.点焊机施焊中点焊头漏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更换点焊头。
8.起动前,先接通控制线路转换开关和焊接电流开关,安插好极数调节开关的闸刀位置,接通电源、气源、控制箱上各调节旋钮,电极触头保持光洁。
9.严禁在引燃电路中加大熔断器,以防引燃管和硒整流器损坏,当负载过小,引燃管内弧不能发生时,严禁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10.焊机停止工作,应先拉断电源、气源,最后关闭水源,清除异物和焊渣溅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