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炉煤气加臭站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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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炉煤气加臭站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四氢噻吩安全技术说明书。

2、操作人员每日对加臭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存在问题及时向安全环保科汇报,使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3、操作时密闭操作,局部排风,作业人员应佩戴空气呼吸器,戴防护眼镜,戴橡胶手套,防止喷溅或渗漏至工作服。

4、罐装时应控制流速,设备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药桶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容器损坏。

5、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动火,远离火源;配备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6、工作场所使用防爆型照明、通风系统和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7、严禁将四氢噻吩排向下水道,应在安全地点用焚烧法处置。

8、药剂存储库温度不宜超过30℃,通风良好,容器密闭良好,远离火种、热源。

9、运输时夏季最好晚上运输,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10、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有害物,要妥善保存,定期上交。

11、作业过程中药剂一旦接触皮肤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12、发生药剂泄漏人员应迅速撤离至安全区,现场进行警戒隔离,严格限制人员进入;处理人员应戴空气呼吸器,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13、药剂泄漏后用大量清水冲洗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药剂泄漏引起着火应喷水冷却容器,同时用干粉灭火器或砂土灭火。

篇2:转炉煤气烘烤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煤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煤气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2、接班后,对区域煤气管网及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煤气管网阀门、法兰、仪表等连接处检查确保无泄漏,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向工段汇报,并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确保运行安全可靠,并做好相关记录。3、煤气压力保值在8.0—15.0Kpa之间,低于3.0Kpa时阀门自动切断,并可靠关闭手动阀门。4、送煤气程序:保证煤气压力不低于5.0Kpa,点燃小氧管油棉纱放置于引火导管烧嘴附近,开启煤气球阀,煤气燃烧正常后,开启闸阀,但不开快速切断阀,启动电动阀,然后缓慢打开切断阀。5、送煤气时启动鼓风机但不送风,待点火送煤气燃着后,再逐步增大供风量和煤气;送煤气后点不着火或点着后又熄灭,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查清原因,排净包内混合气体后,再按点火步骤重新点火。6、煤气燃烧后风机运行正常,空气量和煤气量分配合理,烧嘴插入包盖,包沿有一定空隙,确保煤气完全燃烧,同时火焰不得外喷。7、停止煤气时程序:关闭氮气--开启氮气—--关闭切断阀--关闭闸阀—关闭氮气----停风机--关闭助燃空气阀。8、严格执行烘烤工艺要求,适当调节煤气量、空风量。9、检修作业必须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吹扫干净方可修理设备,煤气设备设施动火作业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动火前对一氧化碳及氧含量进行检测,CO含量≤24PPm,动火作业时全程通入少量氮气然后作业。10、烘烤器区域应悬挂“禁止烟火”、“当心煤气中毒”等警示牌。11、煤气管网及设备设施发生泄(渗)漏,可靠切断煤气总阀。12、发生煤气泄漏、着火、爆炸事故,应迅速通入蒸汽或氮气,有效地切断煤气来源,检测周围煤气浓度,疏散人员,防止重复性爆炸的产生以及其它损失和伤害。13、人员煤气中毒事故应迅速切断煤气阀门,并与煤气防护站联系,佩戴空气呼吸器抢救伤员,并做好安全警戒工作,防止外人入内。14、事故发生后必须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按程序恢复设备运行。热风炉检查及故障处理故障检查方法排除故障转炉煤气点不着煤气管道是否有煤气;高能点火器是否有打火声音、检查电磁阀检查煤气管道检查点火枪,及点火器、更换高能点火器不打火高能点火器供电电源,控制柜控制部分;高能点火枪,高压电缆检查控制电缆,PLC输出是否有电源,更换电缆或电源阀门不动检查手动操作器,检查执行器没有反应需更换,有电源供电则需更换点火成功灯不亮检查是否点起火;有火不亮,检查火检点起煤气,坏需更换点火成功灯常亮检查火检;检查电缆更换

篇3:转炉煤气回收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转炉煤气回收系统相关的人员必须经煤气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在煤气区域工作的作业人员,应携带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进入涉及煤气的设施内,必须保证该设施内氧气含量不低于19.5%,作业时间要根据一氧化碳的含量确定,动火必须用可燃气体测定仪测定合格;设施内一氧化碳含量高(大于50ppm)或氧气含量低(小于19.5%)时,应佩戴空气或氧气呼吸器等隔离式呼吸器具;设专职监护人员。

3、转炉煤气回收运行中的巡检应两人同行,并定时检查各处持续排水器状况。涉及煤气区域的报警设施、通信及通风设施应确保正常运行。

4、风机工、司炉工对各自区域除尘管道及风机系统各人孔、风机机壳、轴封、软连接、眼镜阀检查,确保密封良好。

5、风机工负责转炉烟气回收过程的信息传递,做好风机运行的监护工作,同时对转炉生产异常情况向三组阀通报。

6、司炉工定期清理勾头部位积灰,防止堵塞重力脱水器水封,造成风管短路。定期清理防爆板或防爆阀门,保持风管畅通。

7、司炉工定期对高压喷枪进行清理,降低烟气含尘量及烟气温度,溢流水槽、水封必须保证正常水位,确保烟气回收质量。

8、转炉煤气活动烟罩或固定烟罩应采用水冷却,罩口内外压差保持稳定的微正压。烟罩上的加料孔、氧枪、副枪插入孔和料仓等应密封充氮,保持正压;同时对烟罩粘钢要及时清理,以防造成堵塞,使水封抽空。

9、转炉烟气回收期间,煤气点火停止,关闭单炉座转炉煤气阀门。

10、煤气设备设施检修作业,必须制定检修作业方案、停气和吹扫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做好安全确认,做到统一指挥。

11、检修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12、煤气设备设施的检修作业,应根据不同部位采取如下措施:

(1)检修风机机前风管时,除尘工段关闭进口盲板阀或风机低速运行;

(2)检修新区1#、2#风机或倒风机时,给三阀组传递《检修通知确认单》,要求岗位工确认U型水封补水、切断水封逆止阀、关闭电动蝶阀,并进行置换吹扫,打开放散阀放散,进入风管内部作业时,在放散管取样点检测,煤气浓度及氧气含量(CO≤24PPm,氧含量在19.5∽23.5%)。

13、进入风管内及焊烟罩检修作业,必须申请,并得到审批,可靠切断回收前盲板阀,保证转炉冶炼结束后风机空抽30min以上,与炉前联系切断该炉除尘罩(老区炉前要确保二次除尘风机运行正常),作业时对管道内一氧化碳及氧含量进行检测,有专人在风管外监护,确保救护器材完好方便使用。

14、生产调度要及时准确传递转炉内、外煤气动态信息及生产信息;除尘、转炉区域及相关岗位应服从调度的统一指挥,确保本岗位煤气设施安全顺行。

15、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气等事故,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煤气防护站、消防科等单位。发生事故后应迅速查明事故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篇4:炼钢厂转炉煤气放散点火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经过几代炼钢人的不懈努力,炼钢厂终于实现了过剩转炉煤气的放散点火,困扰多年的转炉煤气超标排放问题得以从根本上解决。放散点火工艺作为转炉煤气回收的重要组成和关键环节,其运行状态直接影响到整个煤气生产、净化、回收、输送和储存系统安全,为此,特制订转炉煤气放散点火安全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如下:

一、基础安全管理考核

1、炼钢车间作为转炉煤气的发生、生产责任单位,应建立转炉氧枪口、副枪口、下料溜槽、活动烟罩密封系统管理制度及与之相关的联锁保护程序,确保转炉吹炼过程中转炉煤气与外界空气有效隔绝。制度不健全、联锁保护失效、密封效果不好导致煤气含氧量持续超标,影响煤气回收,并导致放散点火不能正常投用的,考核炼钢车间基本奖100?00元/次。

2、自动化车间作为转炉煤气生产、净化、回收、输送系统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维护责任单位,应建立流量计、压力表、煤气检测仪、磁氧分析仪等相关仪表装置的日常检查、维护、校验管理制度。制度不健全、仪表装置失查、失修和校验不及时影响煤气回收,并导致放散点火不能正常投用的,考核自动化车间基本奖100?00元/次。

3、回收车间作为转炉煤气的净化、回收和输送责任单位,应建立转炉煤气净化回收系统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和点检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应设置完善可靠的安全联锁保护程序,应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度不健全、联锁保护失效、应急处置不能满足要求、不能起到应有效果,导致煤气回收相关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煤气回收,并导致放散点火不能正常投用的,考核回收车间基本奖100?00元/次;未对外进行信息传递并履行安全告知义务的,追加考核基本奖100元/次;同时,按其影响程度对煤气回收安全运行专项奖予以部分扣除或全部扣除。

二、运行安全管理考核

1、为确保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安全运行,调动相关岗位的生产积极性,对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主体责任车间回收车间,实施月份安全专项奖励政策。

2、凡由于以下原因,影响煤气正常回收,并导致放散点火无法正常投用,月累计热停达到3炉次的,按20%比例对回收车间当月专项奖予以扣除;月累计热停达到6炉次的,按50%比例对回收车间当月专项奖予以扣除;月累计热停超过6炉次的,或导致煤气回收系统生产、工艺、设备、安全事故的,按100%比例对回收车间当月专项奖予以扣除,并按照相关事故管理规定予以考核。

(1)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相关工艺设备管理不到位,失检、失修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

(2)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相关工艺和安全联锁保护条件失效或无法保证正常投用运行。

(3)对转炉冶炼过程中的氧含量变化及磁氧分析仪工作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发现、检查、汇报。

(4)对风机系统运行参数监控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参数异常、上报并处理的。

(5)未按时进行设备巡检并记录,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未能及时发现现场煤气泄漏险情。

(6)对转炉煤气放散点火运行情况监控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吹扫氮气压力不能满足要求、联锁程序未自行启动、长明火熄火等异常情况,未能及时上报处理。

(7)转炉余热净化系统及煤气回收系统定修时,未能对各部水封溢流、阀门气动控制系统进行安全条件确认。

(8)出现突发故障后,未能及时有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9)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岗位违规操作,导致放散点火处于失控状态。

三、由于公司能源平衡或动力介质厂设备运行影响,导致的焦炉煤气、氮气等动力介质流量、压力、品质等参数波动,影响煤气回收,并导致放散点火功能无法正常投用的,不列入以上基础安全管理和运行安全管理考核范畴。

四、责任科室安全管理考核

1、生产科作为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操作管理的监督责任单位,应负责沟通协调,确保满足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外部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应督促检查相关车间认真执行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相关规程、制度,对因违章指挥和管理失职、失察影响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考核生产科基本奖50?00元/次。.

2、技术科作为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工艺管理的监督责任单位,应负责指导、检查相关车间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时效性和执行情况,及时掌握工艺调整变化情况。对因违章指挥和管理失职、失察影响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考核技术科基本奖50?00元/次。

3、机动科作为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设备管理的监督责任单位,应负责沟通协调,确保满足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运行的设备保障条件和安全条件,应督促指导相关车间建立完善煤气回收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和点检标准,及时掌握设备运行变化和各种安全联锁状态,对因违章指挥和管理失职、失察影响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考核机动科基本奖50?00元/次。

4、安全科作为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单位,应负责督促和检查相关车间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规程、制度、预案落实执行情况、相关科室对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对因违章指挥和管理失职、失察影响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考核安全科基本奖50?00元/次。

5、生产科、技术科、机动科和安全科应共同承担对回收车间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功能投用和安全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并对其月份专项奖提出考核意见。

五、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生产、工艺、设备、安全影响和事故,除按上述考核办法执行外,还需按照炼钢厂生产运行、工艺质量、设备管理和安全绩效等相应管理办法追加考核。

六、本考核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篇5: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

1、目的

转炉冶炼过程因设备设施存在缺陷造成转炉煤气泄漏,加之老区四座转炉二次除尘风管相互串联,新区转炉之间距离过近;为确保在转炉炉后及以上平台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此制度。

2、作业活动分类

2.1日常点巡检、设备设施维护纳入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管理范畴;

2.2设备设施在线抢检修、处理氧枪等作业项目纳入非常规危险作业管理范畴。

3、危险因素分析:

3.1、氧枪提升口(副枪提升口)、加料系统、烟罩口、锅炉连接部位、锅炉检查孔、防爆膜(勾头盖)等冶炼过程因密封不严或微正压泄漏煤气;

3.2、转炉煤气水封、溢流水槽、持续排水器等因水位缺失泄漏煤气;

3.3、排污管道阀门、法兰破裂、断裂泄漏煤气,进出口风管死角残留的煤气;

3.4、出口风管盲板、人孔夹不紧或密封条变形损坏泄漏煤气;

3.5、转炉煤气放散期间未正常点火造成的区域煤气浓度超标;

3.6、煤气管道互窜造成的泄漏煤气;

4、管理职责

3.1、转炉生产工段负责冶炼过程氧枪提升口(副枪提升口)、加料系统、烟罩口等部位烟气的管控,存在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2、除尘运行工段负责冶炼过程水封、排水器、除尘器、人孔、盲板阀等与之相关的设备设施的管控;对转炉煤气回收系统进行管控;负责对除尘器、锅炉、烟罩等检修作业的煤气可靠切断;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

3.3、各区域人员在转炉冶炼期间进入转炉炉后以上平台作业,必须到转炉生产单位进行告知并登记,该记录由当班炉长负责。

3.4、作业人员进入转炉炉后区域必须二人同行,单人不得在该区域滞留,监护人随时检测作业点煤气浓度,必须站在上风向,当作业点煤气浓度超过200ppm时,不得强行作业,立即撤出。

3.5、进入除尘器、锅炉、烟罩等设备设施内进行的作业,必须严格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作业前必须到锅炉值班室签字确认煤气(水蒸汽)介质可靠切断;并在工段安全负责人现场亲自监督指导下方可作业。

5、管控要求

5.1、作业人员必须经煤气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2、煤气区域作业时必须二人以上,并携带便携式CO检测仪。

5.3、除尘工段确保风管及风机系统各人孔、机壳、轴封、软连接、眼镜阀及水封应密封良好,风机运行良好。

5.4、转炉生产工段应经常检查落料管、氧枪口氮封或汽封,确保落料管、氧枪口、炉口等处保持微正压,以保证良好的密封效果,及时清理烟罩粘钢,以防造成堵塞,使水封抽空。

5.5、煤气系统的各种联锁安全装置、仪表信号要保持灵敏、可靠、准确。

5.6、煤气区域检修作业时,应对作业现场一氧化碳进行检测确认,并落实安全措施。处理管道阀门泄漏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携带便携式煤气检测仪,由专人负责监护。

5.7、进入风管内及焊烟罩检修作业,必须申请,并得到审批,可靠切断回收前盲板阀,保证转炉冶炼结束后风机空抽30min以上,与炉前联系切断该炉除尘罩,确保二次除尘风机运行正常。作业时对管道内一氧化碳及氧含量进行检测,(CO≤24PPm,氧含量在19.5∽23.5%)。有专人在风管外监护,确保救护器材完好方便使用。

5.8、除尘工段进行排污、清灰、清泥等作业应利用补炉、停炉或出钢间隙,并做好信息联络及确认,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5.9、转炉处理氧枪粘渣(钢)或维修氧枪、上料系统时,应专人监护,检测CO浓度,一旦煤气超标,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

5.10、煤气回收岗位人员应密切注视风机运行情况,遇有转炉检修、倒换风机、风机跳闸等情况,及时做好与三阀组的信息联络工作。

5.11、除尘工段倒、停、并风机作业,必须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接到调度作业指令时,必须确认炉前溅渣结束,炉口摇平后,方可作业,当班班长统一指挥,专人监护,并备用防护救援器材。

5.12、各煤气管网、设施上的水封槽、排水器应始终保持溢流,防止压力击穿跑煤气。冬季应做好保温防冻措施,禁止将水封的排水管、溢流管直接插入下水道。

5.13、定期清理重力除尘器、防爆板或防爆阀门,保持畅通,防止堵塞水封,造成风管短路。

5.14、抽气机前的煤气设施应定期检验壁厚,若壁厚小于安全限度,应采取措施后,才能继续使用。

5.15、各类离心式或轴流式煤气风机均应采取有效的防喘震措施。除应选用符合工艺要求,性能优良的风机外,还应定期对其动、静叶片及防喘震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处于正常状态。煤气风机在启动、停止、倒机操作及运行中,不应处于或进入喘震工况。

5.16、转炉煤气区域应悬挂“重煤气区域严禁单人作业”警示牌。

5.17、发生转炉煤气事故应立即通知该炉座停炉,启动预案处理煤气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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