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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电工基本常识正确使用万用表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4

物业电工基本常识--如何正确使用万用表

万用表的种类和结构品种繁多,使用时,只有掌握正确的方法,才能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才能保证人身与设备的安全!

数字万用表

指针万用表

1、当万用表开关旋钮置于“电流”档位时,切不可将万用表直接连在一般电源的两端。必须牢记:测量电流时电表必须与电路串联。而且,万用表不能直接测量交流电流,只能检测直流电流。

2、测量交流、直流电压时,电表应并联在被测电压两端,并按被测电压的大致范围,将电表旋钮预置于选定的正确位置上。切不可将旋钮置于电流位置上而去检测电压。

3、测试表笔的正确使用:万用表有红,黑笔,别看它就有两根,使用中能不能运用自如,也是大有学问的,如果位置接反,接错,将会带来测试错误,电表指针向反方向偏转或烧坏表头的可能性。一般红表笔为“+”,黑笔为“-”。表笔插放万用表插孔时一定要严格按颜色和正负插入。测直流电压或直流电流时,一定要注意正负极性,测电流时,表笔与电路串联,测电压时,表笔与电路并联,不能搞错。

4、用万用表测量电流或电压过程中,检测表笔如果不离开检测点,绝不可以旋转万用表开关旋钮。

5、当不能确定测量的大约数值时,应将量程转换开关置于最大量限位置上,再根据电表指针偏转情况确定适当量限。

6、测量电路中的电阻阻值时,切不可带电测量,必须切断电源。

7、插孔和转换开关的使用:

首先要根据测试目的选择插孔或转换开关的位置,由于使用时测量电压,电流和电阻等交替的进行,一定不要忘记换档。切不可用测量电流或测量电阻的档位去测量电压。如果用直流电流或电阻去测量220的交流电压,万用表则会立马烧损。

当然如今随着科技进步,已经有了更为先进的数字检测仪表,不过,数字检测仪表往往存在一定误差。

篇2:物业机电工测试题

z物业机电工测试题

单位:___姓名:__得分:_____

一、填空题:(共20分,每小题5分)

1、你所在小区有二次加压泵房______个,内有附泵______台,水泵型号________,扬程_______,流量_________,电机动率__________;主泵有_________台,每台水泵型号___________,扬程________,流量__________,电机功率_______。

2、对所管设备要严格做到"三干净"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不漏"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良好"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完损等级评定分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个等级。

4、房屋修缮工程按房屋完损情况,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

二、简答题(共30分,每小题10分)

1、你所在小区有哪些主要机电设备、设施

2、为什么水泵运行时要求平稳,不得有较大震动

3、什么是智能化小区3A、5A智能化小区的含义是什么

三、问答题(共50分,每小题25分)

1、你认为目前你所在小区二次供水设备配置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如何改进陈述理由

2、从机电设备方面考虑,采取什么措施才能达到有效节能谈谈你个人的看法

篇3:某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常识培训

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常识培训

俗话说,水火无情。一根燃烧的火柴,一个没有熄灭的烟头,如果我们随处乱扔,那么将会后患无穷,更有可能带来灭顶之灾。消防工作需要大家共同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只要大家群策群力,齐心协力,彻底消除火灾隐患,那么火灾就会远离我们,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将会得到有力保障。

消防工作重在预防,大家应该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及自救逃生常识,学会“如何防火”、“如何灭火”、“如何逃生”。防火工作做好了,火灾发生的机率就很小;火灾发生了,如果能够及时把它扑灭,火势就不会蔓延;掌握了一些基本的逃生常识,在火灾现场就能顺利逃生了。

作为一个企业,在向市场要经济效益的同时,又要重视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实现利益和安全“双赢”。

1、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内容。

4、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中型企业、专用仓库以及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建筑群管理单位等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5、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员工进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演练。

6、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要时刻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8、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

9、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1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11、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1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特殊工种、重点岗位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培训率要达100%,并持证上岗。

13、不要在宿舍、生产车间、厂房等场所乱接乱拉临时电线和私自使用电气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在仓库、车间内设置员工宿舍。

14、企业的热处理工件应堆放在安全的地方,严禁堆放在有油渍的地面和木材、纸张等易燃物品附近。

15、褐煤、湿稻草、麦草、棉花、油菜籽、豆饼和粘有动、植物油的棉纱、手套、衣服、木屑以及擦拭过设备的油布等,如果长时间堆积在一起,很容易自燃而发生火灾,应勤加处理。

16、植物堆垛应存放在干燥的地方,同时做好防潮。堆垛不宜过大,应加强通风,并设专人检测温度和湿度,防止垛内自燃或引起飞火蔓延。

17、企业职工要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基本消防常识、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人员。

18、火灾发生后,要及时报警,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拨打火警电话“119”时,要讲清起火单位、所在地区、街道、房屋门牌号码、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以及所使用电话的号码。报警后,应派人在路口接应,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19、电器或电线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实施灭火,否则很可能发生触电伤人事故。

20、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手绢等捂住口鼻低姿前进,防止有毒烟气的危害。

21、发生火灾后,住在比较低的楼层被困人员可以利用结实的绳索(如果找不到绳索,可将被褥、床单或结实的窗帘布等物撕成条,拧好成绳),拴在牢固的暖气管道、窗框或床架上,然后沿绳索缓缓下滑逃生。

22、如果被困于三楼以上,千万不要急于往下跳,可以暂时转移到楼层避难间或其他比较安全的卫生间、房间、窗边或阳台上,并采取可行的自救措施。

23、在被困房间内可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消防人员救援。

发生火灾,先报警还是先灭火

通常情况下,发生火灾后,报警与救火应同时进行。救火是分秒必争,早报警,消防车就会早到,把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耽误了时间,小火就可能变成大火,小灾就会变成大灾。火灾的发展常常难以预料,有时似乎火势不大,认为自己能够扑救,但是往往因各种因素,火势会突然扩大,此时才报警,会耽搁灭火。据统计,火灾损失的大小与报警迟早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发生火灾应牢记报警与救火同时进行。

发生火灾,现场只有一个人时,应一边呼救,一边进行灭火。如果认为无能力扑灭这次火灾,就应该赶快报警,并在报警的路上边喊边跑,以便取得群众帮助。

报警时应沉着、准确地讲清起火所在地区、街道、房屋门牌号码或起火单位,燃烧物是什么,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以及所用的电话号码。

火灾逃生自救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家庭成员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

,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5、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6、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并泼水降温。

8、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9、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套撕成条状连成绳索,紧栓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吸烟应注意的事项

常见可燃物,如棉,麻,纸,家具等物的燃点只有200℃至300℃左右,而点燃后的香烟温度则比这些可燃物的燃点温度高出两三倍,而且一支香烟持续燃烧的时间约为10至20分钟,引发火险的时间较长,因此,要警示吸烟的同志:

1、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2、不要漫不经心,不管场合,随手乱扔烟头和火柴梗;

3、不要在维修汽车和清洗机件时吸烟;

4、不要在吸烟时让烟灰掉落在可燃物上;

5、不要不看场合地点乱弹烟灰;

6、不要在匆忙时把未熄灭的烟头塞进衣服口袋;

7、不要把点着的香烟随手乱放在可燃物上;

8、不要在严禁用火的地方吸烟.

常见火灾扑救方法

1.家庭电器起火---家里电视机或微波炉等电器突然冒烟起火,应迅速拔下电源插头,切断电源,防止灭火时触电伤亡;用棉被、毛毯等不透气的物品将电器包裹起来,隔绝空气;用灭火器灭火,灭火时,灭火剂不应直接射向荧光屏等部位,防止热胀冷缩引起爆炸。

2.家用炉灶起火---可用灭火器直接向火源喷射;或将水倒在正燃烧的物品上,或盖上毯子后再浇一些水,火扑灭后,仍要多浇水,使其冷却,防止复燃。

3.厨房油锅起火---这时万不能向锅里倒水,否则冷水遇到高温油,会出现炸锅,使油火到处飞溅,导致火势加大,人员伤亡。应该:立即关掉煤气总阀,切断气源,然后用灭火器对准锅边儿或墙壁喷射灭火剂,使其反射过来灭火;或用大锅盖盖住油锅,或蒙上浸湿的毛巾,或倒入大量青菜,使油温降低,把火扑灭。

4.固定家具着火---发现固定家具起火,应迅速将旁边的可燃、易燃物品移开,如果家中备有灭火器,可即拿起灭火器,向着火家具喷射。如果没有灭火器,可用水桶,水盆,饭锅等盛水扑救,争取时间,把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5.衣服头发着火---衣服起火,千万不要惊慌,乱跑,更不要胡乱扑打,以免风助火势,使燃烧更旺,或者引燃其他可燃物品。应立即离开火场,尔后就地躺倒,手护着脸面将身体滚动或将身体贴紧墙壁将火压灭;或用厚重衣物裹在身上,压灭火苗;如果附近有水池,或者正在家里,浴缸里有水,就急跳进,依靠水的冷却熄灭身上的火焰。头发着火时,也应沉着、镇定,不要乱跑。应迅速用棉制的衣服或毛巾、书包等套在头上,然后浇水,将火熄灭。

6.窗帘织物着火---火小时浇水最有效,应在火焰的上方弧形泼水;或用浸湿的扫帚拍打火焰;如果用水已来不及灭火,可将窗帘撕下,用脚踩灭。

7.汽油煤气着火---迅速关掉阀门,备有灭火器,立即用灭火器灭火。没有灭火器时,或用沙土扑救,或把毛毯浸湿,覆盖在着火物体上,但千万不能向其浇水,否则会使浮在水面上的油继续燃烧,并随着水到处蔓延,扩大燃烧面积,危及周围安全。

8.酒精溶液着火---可用沙土扑灭,或者用浸湿的麻袋、棉被等覆盖灭火。如果有抗溶性泡沫灭火器,可用来灭火。因为普通泡沫即使喷在酒精上,也无法在酒精表面形成能隔绝空气的泡沫层。所以,对于酒精等溶液起火,应首选抗溶性泡沫灭火器来扑救。

火灾自救常识

逃生自救,需要技巧,时间就是生命,自救才能生存笔者现就根据平时掌握的相关方法综合提供以下几种逃生方法,供参考。

1、如果身上的衣物,由于静电的作用或吸烟不慎,引起火灾时,应迅速将衣服脱下或撕下,或就地滚翻将火压灭,但注意不要滚动太快。一定不要身穿着火衣服跑动。如果有水可迅速用水浇灭,但人体被火烧伤时,一定不能用水浇,以防感染。

2、如果寝室、教室、实验室、会堂、宾馆、饭店、食堂、浴池、超市等着火时,可采用以下方法逃生。

(1)毛巾、手帕捂鼻护嘴法

因火场烟气具有温度高、毒性大、氧气少、一氧化碳多的特点,人吸入后容易引起呼吸系统烫伤或神经中枢中毒,因此在疏散过程中,应采用湿毛巾或手帕捂住嘴和鼻(但毛巾与手帕不要超过六层厚)。注意:不要顺风疏散,应迅速逃到上风处躲避烟火的侵害。由于着火时,烟气太多聚集在上部空间,向上蔓延快、横向蔓延慢的特点,因此在逃生时,不要直立行走,应弯腰或匍匐前进,但石油液化气或城市煤气火灾时,不应采用匍匐前进方式。

(2)遮盖护身法。

将浸湿的棉大衣、棉被、门帘子、毛毯、麻袋等遮盖在身上,确定逃生路线后,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冲出火场,到达安全地点,但注意,捂鼻护口,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3)封隔法。

如果走廊或对门、隔壁的火势比较大,无法疏散,可退入一个房间内,可将门缝用毛巾、毛毯、棉被、褥子或其它织物封死,防止受热,可不断往上浇水进行冷却。防止外部火焰及烟气侵入,从而达到抑制火势蔓延速度、延长时间的目的。

(4)卫生间避难法。

发生火灾时,实在无路可逃时,可利用卫生间进行避难。因为卫生间湿度大,温度低,可用水泼在门上、地上,进行降温,水也可从门缝处向门外喷射,达到降温或控制火势蔓延的目的。

(5)多层楼着火逃生法。

如果多层楼着火,因楼梯的烟气火势特别猛烈时,可利用房屋的阳台、水溜子、雨蓬逃生,也可采用绳索、消防水带,也可用床单撕成条连接代替,但一端紧拴在牢固采暖系统的管道或散热气片的钩子上(暖气片的钩子)及门窗或其它重物上,在顺着绳索滑下。

(6)被迫跳楼逃生法。

如无条件采取上述自救办法,而时间又十分紧迫,烟火威胁严重,被迫跳楼时,低层楼可采用此方法逃生,但首先向地面上抛下一些后棉被、沙发垫子,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以缩小跳楼高度,并保证双脚首先落地。

3、火场求救方法。

当发生火灾时,可在窗口、阳台、阴台、房顶、屋顶或避难层处,向外大声呼叫,敲打金属物件、投掷细软物品、夜间可打手电筒、打火机等物品的声响、光亮,发出求救信号。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为逃生争得时间。

篇4: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常识培训治安管理常识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常识培训:治安管理常识

概念

治安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一种管理活动,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达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目的。治安管理既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安工作的重要方面

条件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造成的伤害轻微,不够刑事处罚程度。

3.必须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应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

分类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其危害对象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等。

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如非法携带枪支,非法生产、销售、贮存危险物品,非法制造、贩卖、携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殴打他人,侮辱、诽谤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使用家庭暴力等。

4.侵犯公私财物行为,如盗窃、诈骗、抢夺少量财物,敲诈勒索,破坏公私财物。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如窝赃,买赃,吸食、注射毒品,倒卖票证,搞封建迷信活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骗等行为中,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6.违反消防管理行为,如在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存放地吸烟、使用明火,占用防火间距,造成重大火灾隐患并经公安机关通告而不加改正的。

7.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酒后驾车,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等。

8.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如涂改户口,不按规定申报户口、领取身份证,伪造证件。

9.卖淫、嫖娼或为此类行为提供场所,且尚未构成犯罪的。

10.非法种植、存放、运输、买卖、使用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且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11.赌博或为此类行为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租、出售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且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等。

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适用范围

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均适用本条例。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指以下情况:

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所属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应通过外交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权力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或补充变通的规定。

3.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的相关法令法规,或将来可能制定的相关法规。

正当防卫

概念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条件

正当防卫不能成为免除刑事责任的借口,法律上对它有严格的限定条件。

1.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真实发生,而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不符合此条件的防卫,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分为两种情况: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即“先下手为强”的行为,叫做事前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后进行的防卫,叫做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

对于不法侵害的开始,我国理论和实践中均有较大争议,其中最为全面且接近立法宗旨、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说法认为,一般情况下,不法侵害着手实施时,视为不法侵害的开始,但若不法侵害在实

施前已具有明显的威胁性,不实行防卫极有可能会立即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此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如果对第三者实施防卫并造成了后果,属于故意犯罪,此种行为还需视情况而定,如果防卫原因为误认为第三者是不法侵害者,按假想防卫处理。

4.主观条件:必须有正当的防卫意图,即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益,而要制止不法侵害的意图。如常在保安工作中出现的防卫挑拨、互相斗殴,不属于正当防卫,后面内容对此类情况有具体说明。

5.限度条件:防卫行为必须是为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要,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的手段、强度同侵害行为的手段、强度,防卫人对侵害人所造成的后果同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要基本相当。

正当防卫对于保安工作的重要意义

正当防卫作为法律对特殊情况下防卫人实施侵害行为的保护,对于保安工作有重要意义。

1.正当防卫有效的保证我们在合法履行职责时不受或少受伤害,能够安心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在保安工作中,如遇到公共利益、本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可以正当防卫为保护,积极制止不法侵害,确保区域内业主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效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更好地履行保安职责。

2.在实行正当防卫时,搞清它的实质和适用条件非常重要很多物业纠纷同正当防卫有关;保安人员在与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斗争的同时,要保证严格遵守正当防卫的条件,不许滥用防卫权,否则将视情况依法论处。

同时,保安员也应以正当防卫为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保证正当工作不受不法干扰。

防卫过当

概念

当过卫防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但超过了限度条件的防卫行为,称为防卫过当。

其罪过形式一般为过失,也可能为间接故意,可能构成罪名有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杀人罪等。防卫过当者,应减免处罚。

判定标准

当过卫防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轻微超过必要限度的不作为防卫过当;造成损害程度一般的不作为防卫过当。

但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人身权益,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还规定了无过当防卫,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即使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挑拨和互殴防卫

防卫挑拨和互殴防卫是保安工作中常见的两

种情况,属于非正常防卫,作为保安员一定要能够正确加以区分,不牵涉,不受害。

防卫挑拨

故意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激怒对方,诱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再以“正当防卫”的理由,掩饰加害目的,此种情况按故意犯罪论处。

互殴防卫

指双方互相打架、结伙斗殴、聚众械斗等行为,不论哪种情况,双方都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其行为都是违法的,属于非正当防卫,任何造成危害的一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如斗殴双方中的一方主观上不愿再打,并在事实上已经停止了自己的殴打行为,离开现场,而另一方仍继续追打对方,这时,继续殴打的一方即成为不法侵害者,已经停止殴打的一方应有权进行正当防卫。

非正当防卫

概念

非正当防卫,指防卫人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防卫”。非正当防卫不受法律保护,造成危害结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分类

除上述的防卫挑拨、互殴防卫以及在“正当防卫”中提到的不适时防卫,常见的非正当防卫还有以下几种:

1.假想防卫,是行为人对于其错误地认识、想象或者推测而事实上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的“防卫行为”,即对想象或推测中的不法侵害人实施侵害的行为,违反了正当防卫的起因或对象条件。

2.局外防卫,是指防卫者对不法侵害者以外的第三者实施的侵害行为,违反了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

3.抗拒防卫,是行为人为保护自己的非法利益,对执行公务等实行合法行为的人进行的抗拒、侵害行为,违反了正当防卫中的起因条件。常见案例如:犯人对公安执法人员拘捕的抗拒。

凶杀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1.凶杀犯罪是最为恶劣的犯罪之一,社会危害性极大,积极配合警方保护现场以便尽快破案是保安的重要职责。

2.凶杀案现场比较具有随意性,可能在室内、室外、荒郊野外、闹市、公共场所等。

维护原则

1.以尸体为中心扩大现场范围,凶杀案件被侵害对象是人体,所以尸体所在位置是现场最重要的位置;根据尸体被杀方式与其所在地性征是否相符(如被利器刺杀的人,尸体周围理论上应有大量血迹),判断此处是不是中心现场;如判断凶手杀人后可能实施了移尸、焚尸等意在消灭罪证的行为,即发现尸体的地点不是凶杀案的中心现场,就需要根据尸体附近的拖拉、滴血等痕迹扩大保护范围,把与尸体有关的痕迹都保护起来,作出标记。

2.保护现场的同时,注意发现细微迹象,凶杀案的发生,常伴有搏斗的过程,因此现场周围遗留的痕迹、细小物品等都有可能是重要证据,尽可能对现场及周围的遗留物做好保护,对案件的侦破有着积极的帮助意义。

3.如有伤者,不论是被害人还是凶手,都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若伤者已危及生命,应在急救同时,尽可能问些案件关键问题(本条以下案件皆适用)。

自杀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一般可判定为自杀现场的,多为坠楼自杀,如为服药、服毒、利器

伤害等方式,按照凶杀案现场保护,由警方进行判定,协助警方调查取证。

维护原则

1.迅速封锁现场,疏散围观人员。

2.如能马上确认自杀者身份,立即联系其家属,并判断其自杀初始地点。

3.对现场拍照留存,若经确认自杀者已死亡,或需送医救治,需将人体的位置、姿态及散落物等作出标记,以备后续调查。

交通事故现场的保护

性质

一般物业区域内的极少出现恶性交通事故,出现问题多为公共物品损坏,业主间纠纷,其现场保护需根据详细情况判定。

维护原则

无人受伤:

1.若财物、车辆受损,需拍照存查。

2.如造成隐患,可能产生其他波及性损害,应进行局部封锁,设立标志以警示。

有人受伤:

1.立刻封锁现场,维持围观人群秩序,不得移动或弄乱现场相关物品,包括人(无需送医情况下)、车、散落物品、车痕等;如遇下雨等恶劣天气,应尽快将痕迹遮盖保护起来。

2.如伤者需就医,移动前须对其躺卧位置和姿态作出标记,情况紧急时可就地以石头划出伤者位置;如伤者伤势严重,需先拍照存查。

3.尽量不使用事故车辆运送伤员;如必须移动事故车辆,要先将现场拍照存查,再将车辆轮胎触地处和相关物品、痕迹处做好记号,等候交警处理。

4.如有燃油溢出,须严禁烟火,避免火灾、爆炸等更加严重的后果。

5.在现场及周围寻找目击证人,以协助警方调查。

盗窃案现场的保护

公共设施或物业所属物品被盗:

1.发现被盗或被盗迹象时,判断案犯是否尚未逃离,或有可疑人员混迹在围观人员中,尽量当场抓捕,或掌握案犯的直接特征。

2.封锁现场,禁止非办案人员入内,不得移动现场物品,保护现场痕迹不被破坏。

3.如发生在室内,确定作案人出入路线,并对出入通道及周边环境加护保的场现案窃盗以保护;如发生在室外,对周边环境进行判断,将疑似作案人来去路径、痕迹、逗留地点等加以保护。

业主被盗:

1.同以上三点。

2.劝止业主进入现场察看失窃情况。

抢劫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抢劫案件严重破坏社会安定,对人民物质财产乃至人身安全有极大威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最重大刑事案件之一。

维护原则

1.注意现场罪犯潜伏、袭击被害人的位置,逃走路线,如发现相关痕迹、足迹,要划出范围加以保护,避免破坏。

2.注意发现并保护现场中心及周围遗留的痕迹或物品,如搏斗中掉落的物证,扯落的纽扣、衣物碎片、血迹、毛发等。

3.及时询问被害人,如罪犯刚刚逃离不久,要立即组织追捕,注意沿路的逃窜痕迹和路人的证词,增加破案概率,而不只是消极等待公安机关到来。

纵火案现场的保护

性质

1.纵火犯罪通常会造成人身及物质财产的重大损失,犯罪分子如利用这种手段以达到报复、破坏社会主义建设、扰乱社会秩序等目的,将很容易造成巨大灾难。

2.纵火案容易因救火行为使现场遭到破坏,增加破案难度。

维护原则

1.当起火还未成火灾前,起火点较明显,只需尽量保护好起火点,扑护保的场现案火纵救时有意减少对其的破坏。

2.如火灾已酿成,先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及相关单位灭火,灭火后立刻封锁现

场,并认真配合消防及刑侦部门清理火场,发现起火点后加以重点保护。

3.灭火及事后清理保护现场的过程中,注意听取周围群众议论,询问收集群众反映的情况,这样有利于获得有价值线索,如起火前的异常响动、气味、可疑人员、风向、起火部位等。

篇5: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常识培训消防常识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常识培训:消防常识

火情种类

根据燃烧物及其燃烧特性,火灾可分为四类。

1.一类火灾,燃烧物为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纸张、衣物、棉、麻、毛等。

2.二类火灾,燃烧物为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如汽油、煤油、甲醇、乙醇、乙醚、丙酮等。

3.三类火灾,燃烧物为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氢气、甲烷、乙炔等。

4.四类火灾,燃烧物为可燃金属,如钠、镁、锂、钾、钛、锆、铝镁合金等。

灭火器类型的选择

1.扑救第一类火灾,应选用清水、泡沫、干粉等类型灭火器。

2.扑救第二类火灾,应选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类型灭火器,如第二类火灾燃烧物中含极性溶剂,则不可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3.扑救第三类火灾,应选用干粉、二氧化碳等类型灭火器。

4.扑救第四类火灾,需使用由物质设计单位与当地消防部门协商选择或特制的灭火器材。

5.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干粉、二氧化碳等类型灭火器。

扑救方法

燃烧的必要条件有:可燃物、助燃剂和燃点。

扑救方法也可根据燃烧条件,分为以下四种。

1.冷却法:消灭燃点条件,利用灭火剂直接接触可燃物,使可燃物温度降至燃点以下,即停止燃烧。一般使用水作冷却剂,除灭火外,在火场上还经常使用水冷却的方法防止未燃物燃烧;也可用此方法防止器物受热变形甚至爆炸。

2.窒息法:消灭助燃剂条件,通过阻止空气流通,或施用不可助燃气体的方法,降低火场氧含量,使燃烧物缺氧而无法燃烧,该方法适用于可封闭空间内的火灾。要阻止空气流通,除关闭门窗或设备上原有的挡板部件等,常用于覆盖燃烧物的不燃或难燃材料有湿麻袋、湿棉被、石棉衣被、砂土、泡沫等;常用的不可助燃气体有二氧化碳等;在必要且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用水淹没(灌注)灭火。

3.隔离法:消灭可燃物条件,隔离或转移燃烧物附近的可燃物质,使燃烧停止,该方法适用于各种火灾。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具体措施,转移火源附近的易燃、易爆物质;关闭设备或可燃气体、液体流通管道上的阀门;排出器物、设备内的可燃气体、液体;阻止可燃气体、液体扩散或对其分流;清除火源周围可燃性物品,形成空白地带阻止火势。

4.抑制法:抑制可燃物条件,利用化学灭火剂参与燃烧反应,使可燃物与助燃剂的化学反应被打断,而停止燃烧。可选用干粉灭火器,将足够量的灭火剂喷射到燃烧区,同时采取措施为火场冷却降温,以防火势蔓延。

拨打火警电话

拨打119报警时,要镇定,讲清火灾发生的详细地址、起火点、燃烧物、火势情况、报警人联系方式,并最好能派人到醒目地点接车。

火场防爆

1.发生火情时首先确定是否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性。

2.准备进入密闭空间扑救时,要先触摸金属门把手,如已经很热,即有爆炸的可能,扑救人员不可冒然开门或扑救时站在门口的正面。

3.容器内易燃易爆物质着火时,先尽快关闭阀门或对容器进行水冷却。

4.如发现油桶等已膨胀至椭圆形,此时爆燃危险极大,扑救人员尽量远离油桶,尤其不得停留在油桶接口处或正面,尽量加强冷却措施,保护油桶。

5.如竖立的液化气瓶气体泄漏发生燃烧,发现火焰由橘红转为银白,声音由“吼”声转为“咝”声,则应立刻判定,即将发生爆炸,此时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参看“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泄漏应急方案”),并疏散现场人员。

物业人员所需了解的其他消防知识

1.了解本公司的消防系统及其分布。

2.熟知各种救火设备的所在位置。

3.会报火警。

4.懂得基本的灭火器使用方法。

5.懂得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方法。

消防设备的使用

灭火器的种类及使用方法

清水灭火器

1.灭火剂成分:

清水,添加剂(如抗冻剂、润湿剂、增黏剂等),使用液化二氧化碳加压。

2.应用范围:

大多数扑救场合。

3.使用方法:

距燃烧物10米处,直立放好灭火器,取下保险销,击打开启杆顶端的凸头,水射出时立即提起灭火器,并托住灭火器的底圈,对准火势最旺处喷射;随水流喷射距离的逐渐缩短,使用者需要相应靠近燃烧物,使水流能够持续喷射于火势旺处,直至灭火结束。

4.注意事项:

喷射过程中,灭火器需大体保持直立,如倒置或平放会使得加压气体泄出,导致无法喷射。

空气泡沫灭火器(又名机械泡沫灭火器)

1.灭火剂成分:

空气泡沫灭火剂。

2.应用范围:

主要用于扑救汽油、柴油、食用油、油脂等B类物质的初起火灾;也可用于扑救如木材、纸张、棉竹丝等A类物质的初起火灾;另外,抗溶空气泡沫灭火器还可用于救甲醇、乙醚、丙酮等极性溶剂引发的火灾,不可用于扑救水或带电物质的火灾。

3.使用方法:

距燃烧物6米左右,拔出保险销,紧压开启压把,同时握住喷枪,泡沫喷出同时立刻对准火势最旺处喷射;如燃烧物为可燃液体,并呈流淌状燃烧,应由远而近地使喷出的泡沫覆盖在燃烧的液体上;如可燃液体是在容器中燃烧,应对准容器内壁喷射,利用沿壁淌下的泡沫覆盖可燃液体,不可直接对可燃液体进行喷射,以防扩大可燃液体燃烧范围;随喷射距离的逐渐减缩,使用者需要相应靠近燃烧处,使泡沫能够持续喷射于燃烧物上,直至灭火结束。

4.注意事项:

使用过程中不可松开开启压把,不能将灭火器倒置或平放,否则会中断喷射,不适用于扑救电器火灾和轻金属火灾。

干粉灭火器

1.灭火剂成分:

干粉。

2.应用范围:

主要用于扑救电气设备及可燃液、气体的初起火灾,应用比较广泛,常见于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实验室、变配电室、工矿企业、车船及其固定停靠地及公共建筑等场所。

3.使用方法: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先上下颠倒摇动灭火器,使干粉松动,距离起火点5米左右处,放下灭火器,根据干粉灭火器的类型不同,使用方法也略有不同。

①内装式或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拔下保险销,握住喷嘴,同时用力按下压把,即喷射干粉灭火。

②外置式干粉灭火器:握住喷嘴,握起提环,压住提柄,干粉即可喷射。

(2)推车式干

粉灭火器:一般由两人操作,距离起火点10米处,放稳灭火器,拔出保险销,打开二氧化碳钢瓶;同时,另一人迅速取下喷枪,展开软管,一手握住喷枪枪管,喷嘴对准着火点,另一手钩动扳机,喷出干粉灭火。

4.注意事项:

灭火过程中,灭火器应大体保持直立,不能倒置或平放,否则不能喷粉,在室外使用时需注意顺风使用。

二氧化碳灭火器

1.灭火剂成分:

液态二氧化碳。

2.应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扑救电气、油类及酸类物质引发的火灾。

3.使用方法:

(1)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距离起火点约5米处,放好灭火器,握住喷筒根部的手柄,将喷筒对准火焰,然后压下压把,即喷射出二氧化。如燃烧物为可燃液体,并呈流淌状燃烧,应由近而远向火焰喷射二氧化碳激流;如燃烧面较大,可左右摆动喷筒,直至灭火结束;如起火液体位于容器内,操作者应对准容器上部内侧喷射,避免二氧化碳直接喷击液面,以防扩大火灾面积。

(2)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一般由两人操作,距离起火点约10米处,停好灭火器,卸下安全帽,逆时针方向转动手轮,至最大位置,同时另一人迅速取下喷筒,展开软管,双手紧握喷筒手柄,对准火焰喷射,具体灭火方法同手提式灭火器。

4.注意事项:

使用过程中,手提式灭火器需保持直立,不可倒置或平放;若无防护手套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喷筒或金属管,避免冻伤;室外使用时需注意顺风使用,遇大风时,灭火效果差;在小面积室内使用此类灭火器后,操作者要迅速离开,以防发生二氧化碳窒息,需打开门窗通风。

消火栓的分类及使用方法

消火栓的分类

消火栓是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分为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物业人员可使用的通常为室内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的组成及使用

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箱通常设置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其中消火栓连通建筑内消防供水管道,出口外接水带、水枪;发生火情时,打开消火栓箱,取出水带、水枪,按下启动按钮,按开启方向旋转阀门手轮,即可喷射水流灭火;灭火后,把水带清理干净,整理好放回箱内,水枪卡回枪夹,关好箱门。

消防设备的维护

灭火器一般的保养

1.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温度保持在4~45℃范围内,避免受潮、暴晒及强辐射。

2.按原厂规定,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

3.灭火器一旦被开启,就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

4.再充装须由专业部门按原厂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灭火剂品种及各项标准值。

5.再充装前,须按规定,对其器头、筒体等主要受压部件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使用。

6.不合格的灭火器不准自行修复使用,须经专业维修部门修复,修复后经消防监督部门认可并加以标记,注明维修日期及维修单位名称。

干粉灭火器的保养

1.同一般保养各项。

2.确保喷嘴塞盖不脱落,各连接件不松动,保证密封性能;如定期检查中发现灭火剂结块或贮气量不足,需及时予以更换或补充。

3.对充装后的贮气瓶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使用。

4.灭火器满5年也需进行水压试验,按设计压力1.5倍,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使用。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保养

1.同一般保养各项。

2.保证车架操作性能良好,保证各部件装置一切良好,保证灭火剂无结块,贮气量充足。

3.满5年需进行水压试验,干粉贮罐试验压力2.5MPa,二氧化碳钢瓶试验压力22.5MPa,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使用,以后每隔两年,进行水压试验。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保养

1.同一般保养各项,存放温度不宜超过42℃。

2.对重量实行年检,按灭火剂年泄漏量规定,手提式灭火器需小于或等于额定充装量的5%或50克(二者中取小),推车式灭火器需小于或等于充装量的5%,如有超过,及时检修,再按规定重新灌装。

3.满5年需进行水压试验,以后每隔两年,进行水压试验等检验,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避免撞击。

消火栓的保养

1.定期,如每月末及节假日前,检查消火栓是否一切状况良好,确保箱门、门锁、水枪、水带、转盘等完好灵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确保接口垫圈完好。

3.定期为阀杆加注润滑油。

4.定期放水检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顺利出水。

5.对于室外消火栓,定期清理启闭杆端部周围;检查专用消火栓钥匙是否合用,转动起闭杆,加注润滑油擦除关键部位积锈,确保闷盖内橡胶垫圈完好;最后打开消火栓,确保供水正常,放净锈水后关闭擦干,若有漏水现象及时进行检修。

常见火灾扑救注意事项

1.油、气着火时,应使用窒息法灭火,迅速切断油、气源,尽量用湿棉被、麻袋等覆盖着火物质,使火熄灭;如不能迅速灭火,立刻转移燃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2.电器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不能确定电路绝对无电的情况下,不可用水扑救。

3.发现火情,尽量关闭门窗,阻止对流,以防扩大火势;灭火后则应尽量通风,使烟气散尽,防止复燃。

4.实验室、仓库等处着火时,应边灭火,边尽可能抢出尚未燃着的药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甚至发生爆炸。

5.燃烧物中有塑料或化学物质时,要防止中毒,采用相应防护设备,火情紧急时可用湿毛巾掩住口鼻交替进入灭火;但需注意,化学物质失火应尽量选取正确的灭火剂灭火,如扑救过程中发现扑救效果差甚至起反作用,应立刻停止扑救,改为重点抢出未燃烧物质,并隔离火场,等待专业消防人员到场,介绍着火物质,听从指挥配合扑救。

6.燃烧物为贵重物品时,尽量不采取用水扑救的方法。

7.扑救可燃液体火灾时,避免直接冲击液面,导致火势扩散或火苗四溅。

8.各类物质的灭火剂选用,参考前文“消防设备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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