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站出站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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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出站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1、目的

为了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规范出站检查员操作,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客运站出站检查员安全生产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责

安全科负责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站检查员须认真遵守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

5.1班车发车到出站口后,由门口出站检查员再次清点人数,核对实载人数与结算单人数一致、驾驶员与报班识别卡上驾驶员一致;

5.2在“出站登记表”上,由乘务员、出站检查员签字确认;

5.3同时与车辆驾乘人员做好途中“三品”检查的交接工作;

5.4保留《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存档,要妥善保存。

5.5严禁不合格的车辆、驾驶人、超员车辆出站。

篇2:客运站站场消防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1、目的

为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运站全体员工。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管理职责

安保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各部门认真执行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

5.1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并根据车站的实际情况,定三级防火责任制,车站领导是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车站下属各股室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各股室的所属人员是三级责任人。

5.2一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5.2.1车站站长是本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工作,对车站的防火及各级防火组织人员、制度、落实、贯彻,提出具体计划和要求,并对全车站的防火工作进行领导和支持。站长可委托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5.2.2组织制定和审批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经费开支。

5.3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5.3.1各股室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股室消防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

5.3.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股室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5.3.3负责组织开展本股室各项安全评比活动。做好职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5.3.4负责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项台帐。每月安全检查一次,每季度召开安全例会一次,并将月、季检查、例会情况向办公室通报。

5.4三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5.4.1各股室、全车站员工要认真落实做好车站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5.4.2开展本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以重大隐患及时报告车站消防职能部门。

5.4.3对车站发生火灾,要及时开展扑救,控制火势,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刻拨打119电话,灾后要保护好现场,如实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发生的情况。

5.5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作为车站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主要职责有:

5.5.1在车站办公室的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组织、监督、检查本车站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对站长负责。

5.5.2组织车站管理人员、职工开展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5.5.3每月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一次,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站长汇报。每季召开安全例会一次。

5.5.4制订和修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性对各部门进行督促落实,对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责任未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台账。

5.5.5监督各部门落实做好新上岗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落实部门对违章操作人员的处理,如发生火警和火灾后,轻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重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例,根据情节追究其刑事责任。

5.5.6制定本车站防火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防火、灭火训练。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电话。

5.5.7负责灭火器材的有计划购置,分配和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5.5.8负责本车站重点要害部位通道的管理。

篇3:客运站站场安全巡视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站场安全管理人员。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责

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站场管理人员须认真执行,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

5.1工作程序

应班车辆安全例检合格进入待班区时,场站安全管理人员应指挥进场待班的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垫好三角木,拉好手制动。并随时保持场内停车秩序整齐有序,各通道畅通。

5.2工作岗位内容

5.2.1站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高警惕,严防车辆在车场内发生不安全事故。不准载有危险爆炸物品的车辆进站停放。

5.2.2车场内若发生险情,应立即排除,大的隐患险情应立即上报相关领导和部门。

5.2.3不准旅客随意在站场内逗留,督促旅客到候车厅休息候车,不得在车场内乱窜,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5.2.4严禁驾驶员在停车场试刹车、修车、洗车,停放时必须垫好三角木,关闭随车电源,拉好手刹。

5.2.5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并报告科室负责人及当班领导。

5.3工作要求

5.3.1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站上的安全管理规定。

5.3.2严守劳动劳动纪律及工作职责,不得离岗,串岗,不得在岗位上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并妥善妥善处置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5.3.3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安全技能并熟练应用各种应急处置器材。

篇4:客运站三品检测仪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三品检查员。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责

安保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三品检查员认真执行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

5.1工作程序

旅客进站时,“三品”检查人员应积极主动引导旅客将所有随身携带物品包括腰包放入安检仪进行检查。物品通过检测仪过程中,查看“三品”检测仪器工作状态,在确认所有通过安检仪的物品均无“三品”之后,允许旅客将自己的物品从检测仪另一侧取走乘车。如发现“三品”,应立即处置(没收并上报领导)

5.2岗位职责内容

5.2.1严格查禁,严禁旅客、车主〈随车〉携带“三品”进站,在检查中,若不服从检查的,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5.2.2检查按一看、二闻、三问、四摸、五开包的检查方法对“三品”进行检查。

5.2.3检查没收“三品”并进行分类保管,确保安全并及时上交站安保股。

5.2.4对携带、夹带“三品”进站上车人员按携带“三品”的情节轻重给予:(1)、教育,(2)、没收“三品”,(3)、情节严重者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5.2.5做好检查登记记录,妥善保管好各种原始登记记录,以便备查。

5.3工作要求

5.3.1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站上的安全管理规定。

5.3.2严守劳动劳动纪律及工作职责,不得离岗,串岗,不得在岗位上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

5.3.3熟练掌握“三品”检测仪性能和操作,恪守职业道德,禁止进行“人情”检查。把好、把紧、把牢“三品”进站关,坚决杜绝“三品”进站。

5.3.4对“三品”的检查必须细致,不得私自将没收的“三品”赠送、退还等。

篇5:客运站进站经营车辆驾驶人员资格审查操作规程

1、目的

为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报班员。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责

安全科负责检查执行情况,报班员认真执行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

5.1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汽车客运站安全

生产规范》文件规定对进站参营车辆的四证三卡一牌(四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行驶证三卡:安全学习卡、维修卡、保险卡;一牌:营运线路标志牌)进行逐项检查。在确认证牌齐全有效、驾驶员无误后,检查人在《客运站营运手续检查登记表》或合格通知单上签字。驾驶员凭记录卡或通知单报班。

5.2工作岗位内容

5.2.1认真加强业务学习,不断钻研业务提高服务技能。

5.2.2认真查验应班参营客运车辆的各项有效牌证照。

5.2.3对营运手续不全,证照不符合的不允许其报班参营,不得违规操作。并上报值班领导或科室领导。

5.2.4做好检查登记记录,妥善保管好各种原始登记记录,以便备查。

5.3工作要求

5.3.1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站上的安全管理规定。严守劳动劳动纪律及工作职责,不得离岗,串岗,不得在岗位上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努力学习业务技能,熟练掌握微机操作系统。

5.3.2岗位上开展微笑服务,视驾乘人员为亲人,为其服好务,把好证照检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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