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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高中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区高级中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初稿)

根据《关于印发zz市其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宁人社[2011]338号),参照《**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字[2010]4号),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一、指导思想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的特点。

(二)师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讲求合作创新,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便于操作。

二、绩效工资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该两项绩效工资均须在考核的基础上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按12个月计,按月发放。因考核扣除的岗位津贴在年底奖励性工资发放时一并扣除,扣完为止,不再续扣;奖励性绩效工资按10个月计,分上、下学期两次考核,考核后造表,由教育局审核后发放。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一)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不分岗位差异,不与考勤、考核挂钩,1750/人,按月发放。如有变动按上级财政规定统一调整。

(二)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中因各种原因被扣除的费用,将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总费用中,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1.教职工工作量统计由相关小组专门考核确定。

2.对服从分工、能胜任本职工作、师德良好、无长期病事假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岗位津贴。

3.对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具体情况减发岗位津贴,具体办法如下:

(1)不能顾全大局,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教职工:减发本人月岗位津贴的50%。减发期视情况为一学期或一学年。时间超过一学期的,岗位津贴停发至认识提高之时。

(2)教育教学常规执行不到位,不备课上课,五认真执行不达标,在重大教育教学活动中不认真执行相关要求,或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差错,查实一次减发当月本人岗位津贴的10%~50%。

(3)违反师德规范者:工作中发生责任事故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一学期或一学年)岗位津贴的10%~100%,从查实后的第一个月扣起,具体如下:

①政治素质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造谣传谣、无理取闹、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的。

②进行有偿家教,违反"三要八不准",严重违反师德要求,有效投诉或检查发现并确定违纪违规的。

③因打架、酗酒闹事、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严重违*道德,妨碍社会秩序,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④假期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归或一学期累计脱岗超过5天的。

⑤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于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1个月、2个月的岗位津贴。因受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人员,参照考核不合格人员的处理办法执行。

(4)长期病假人员(2个月以上),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时,学校将按上级规定的金额,对发放的金额总数进行严格控制。如金额总数大于或小于上级财政拨款数额,按每人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比例调整。

全员考核奖:发放总数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的57%。

每学期设立基本分,教师为1000分,职工为950分。学校相关考核组,从工作量、师德情况、劳动纪律、安全责任、岗位质量等5个方面全面考核。确定附加分值和扣除分值,然后统计出每个教职工的考核分值,按分值发放绩效全员考核奖。

教职工考核奖=∑全校全员考核奖金×教职工个人考核分值

∑全校教职工全员考核分值

工作量认定办法:

(1)基本工作量按省教育厅规定的周课时数执行。附表(取任课量的下限)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101214

(2)高三强化班语、数、英任教单班的教师,按实际课时数×1.5,高二必修学测学科、高三强化班的选修高考学科及高三美术班语、数、英学科,相应的课时数×1.2。

高二、高三音体美专业辅导(工作日内)周课时数为12节(由教务处安排);文化学科跨级任教的教师,每周增加1课时;组织学生阳光锻炼,参与组织的体育教师每天补助0.3课时;男教师55~57周岁,女教师50~52周岁,每周补助3课时,男教师58~60周岁,女教师53~55周岁,每周补助6课时;校本课程按实际课时×1.5;班主任每周补助3课时(含班会课1节)。

中级职称教师每周补助1课时,高级职称教师每周补助2课时;工龄为20年以上的职工每周补助1课时(职工中有职称的可参照教师执行,但职称和工龄补助不兼得,就高不就低)。

教职工的工作量全部按本人的学科岗位课时要求折合成课时数,超出或不足部分,按每课时4分计入考核总量,具体的核定方案由相关小组研制。

加强师德建设,教职工违背师德要求的,查实后除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显示外,下列情况考核如下:

教育学生方法不当或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查实一次扣20分。

班主任密切与家长联系,家校通平台工作按技术室布置达合格要求,优秀者由区电教中心考核奖励,不合格者扣10分。

学生评教满意度测评、后勤及教学服务人员由全校教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率95%及以上者加10分,80%及以下者扣10分。

严肃教职工劳动纪律,严格教职工的请假手续,下列情况考核如下:

病假1天扣10分,事假1天扣15分,若请假后课务未补上,则在工作量考核中减去相关的课时。

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上课、监考、*(含师生会、升旗仪式等)迟到或早退一次扣4分。

晚自习或双休日辅导,迟到或早退一次,查实后在相关费用中扣除10元(没有安排到位而缺席一次,除不享受相关费用,另在全员考核的总分中扣除20分)。

教职工旷课或旷职,查实一次扣除40分,并记入师德档案

一学期内,教职工迟到早退达8次,在各类评优、职称晋升中一票否决;达15次或发生1次旷课、旷职现象,除评优、晋升职称中一票否决外,教职工年度考核按相关政策执行。

设立满勤奖,全学期出满勤的教职工,每人增加100分。病、事假累计2天或以下的教职工,每人增加50分。(注:教职工的婚、丧、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对由于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考核如下:

因教育或管理不当,造成学生伤害或出现安全事故,查实后扣除当事人10分/次。

因责任心缺失,给学校带来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查实一次扣除当事人20分/次。

强化质量意识,把教学质量、管理质量视作学校发展的生命,对岗位质量情况考核如下:

严格教师教学五认真要求,在教务处组织的五认真检查中,优秀等级,加10分/次,不合格等级扣10分/次。在市区相关五认真检查中,优秀等级,加20分/次,不合格等级,扣20分/次。

高一年级的语、数、英、理化生、政史地和高二年级语、数、外学科,以全年度组织级别最高的一次统测成绩为依据,以班级为单位分实验班、平等班两部分进行考核。学科成绩发展性评价居同类班级前3名的学科教师,考核加100、80、50分,学科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发展性评价居同类班级后2名的班级学科教师,且与发展性评估的基础均分比较,文科相差3分及以上,理科相差5分及以上,考核扣80、50分。(高二学业水平测试学科,高三高考学科以学业水平测试、高考成绩为准,以学业水平测试、高考成果奖的形式进行奖励)。其它学科以竞赛获奖方式给予奖励。

高考完成区争取目标,除高三外的全校教职工每人加100分。

(二)各项津贴:发放总数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的14%(全年按10个月计算)。

1.班主任津贴

(1)标准:500元/人.月,按月全额发放。

(2)考核奖:每月每班100元,用于学期结束时考核,根据考核等级发放。

2.管理干部津贴

管理干部包括:备课组长、教研组长、行政领导。

(1)备课组长:10人(含10人)以上的备课组140元/月,10人及以下的备课组,120元/月,按月全额发放。每学期结束时,经考核后发放考核津贴(平均200元/人)。

(2)教研组长:20人(含20人)以上的教研组,160元/月,20人及以下的教研组,140元/月,按月全额发放。每学期结束时,经考核后发放考核津贴(平均200元/人)。

(3)行政领导:按上级文件精神,行政领导按班主任过程费用发放标准及考核标准,逐月考核,年底一次性全额发放。中层副职、正职、副校长分别按班主任津贴的1、1.25、1.5倍。

3.骨干教师津贴

省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青年优秀教师、区各类带头人津贴由区教育局统一考核后下发。区骨干教师津贴由学校考核,并按100元/月发放津贴。各类骨干津贴不兼得,就高不就低。

4.临时性代课津贴

临时性代课的津贴标准为20元/节。如工作量不满,临时性代课课时可补充当月课时数。

5.特殊岗位津贴

(1)化学实验员、油印员、校医津贴:60元/月。

(2)出纳会计津贴:100元/月。

(3)退教协会长、医务室组长、图书室组长、党总支委员津贴:60元/月。

(三)加(值)班及管理补助费用:发放总数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的16%。(晚自习节余的费用纳入本项费用的发放)

1.早读课:15元/节,午休:10元/节,午练20元/节,双休日管理:30元/节。

2.其它管理岗位: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折合成课时,若工作量不满,可充工作量,若工作量已满,纳入工作量考核积分。

3.应急工作,需利用双休日或工作之余加班,要预先报校长室批准后认定加班。补贴标准为50元/天。

4.行政值日,晚上住学生宿舍,24小时全方位管理,行政人员补助80元/次;教师参与值日,补助100元/次。

(四)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发放总数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的13%。

1.设立高考奖励基金,每年约45万(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用于高考奖励(不含市区教育局高考专项奖励);高二学业水平测试奖励约4万元,奖励对象均为年级相关考试的科任教师。

2.教师论文发表获奖和学术编着奖励、课题成果奖约4万元。

3.教师专业成长奖约3万元(含好课评比、教案、说课竞赛、辅导学生获奖、发明创造获奖、及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等)。

高考特别贡献奖

学校在市区高考专项奖励中提取15%,奖励给在高考中做出特别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具体奖励办法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六、教职工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得到结果后,再按70%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所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七、说明

(一)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上报区教育局审批,然后开始执行。

(二)本《方案》由学校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此《方案》仅适用于20**年度的绩效工资发放。20**年的方案将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

(四)学校当年评为先进学校,教育局专项奖励按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平均分发。

附件一

zz市**高级中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zz市**高级中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篇2:区高中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

区高级中学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用工制度的改革,建立竞争的流动机制,依法确立单位与职工的聘用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zz市人民政府《zz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同本单位建立聘用关系的全体人员。

第三条聘用关系以聘用合同形式予以确立。聘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职工与单位即不存在聘用关系。

第四条本单位成立由校长、工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人组成的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聘用工作;并成立以人事部门、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组成的聘用工作组,负责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必要时可以吸收相关专家或者其他有关方面人员参加。工会对聘用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实行聘用制度后,对聘用职工建立《聘用手册》制度,《聘用手册》由zz市人事局统一印制,记录职工的聘用信息。职工在职期间,《聘用手册》由单位保管。

第二章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人员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提出申请;

3.聘用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或者考试,根据结果择优提

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协商签订聘用合同。

第七条聘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

1.聘用合同期限;

2.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3.岗位纪律;

4.岗位工作条件;

5.工资福利待遇;

6.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8.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单位聘用新进教职工可实行试用期,也可不实行试用期(不包括军转干部、复退军人)。

第九条对由聘用单位提供的特别培训或者其他特殊待遇的,经协商,聘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受聘人员的服务期以及违约赔偿作补充约定。

第十条聘用合同期限由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确定。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距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

第十一条签订聘用合同的范围包括本单位原固定制职工,原合同制职工和新进人员(包括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等)。

1.单位党政领导,可按干部管理权限与上级主管部门签定聘用合同,或以上级主管部门的任命、批复作为本单位的聘用合同,任期即为聘期。任职期满后不再连任的,单位可按有关规定与其续签聘用合同。

2.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其选举结果的批准文件代为聘用合同。

3.聘用合同一律由单位法人代表以书面形式与受聘人员签订。确有特殊情况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书面委托非法人代表,由非法人代表与受聘人签订。

4.单位法人代表可委托人事干部经办聘用合同的签订手续,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档案。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履行、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重新签订聘用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聘用单位合并、分立的,聘用合同由合并、分立后的聘用单位继续履行;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须提前30日按规定程序签订。

第十五条经聘用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受聘人员: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受聘人员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布局调整,学校撤并,编制数减少,岗位变化等),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的;

4.受聘人员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第十八条在聘用期间,如岗位发生变动,应针对变动了的情况,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订立聘用合同;如原聘用合同仍适用的,可继续适用。

第十九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技术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者

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受聘者利益的;

3.其他国家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第二十二条解除聘用合同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聘用单位或受聘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解除聘用合同的理由和依据;

2、聘用单位聘用工作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3、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议讨论后做出决定;

4、凡同意解除聘用合同的,由聘用工作组以书面形式答复受聘人,并及时

办妥解除聘用合同手续。

第二十三条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事先将理由和依据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聘用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职工,其档案材料转到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第四章违约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和办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应当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

限,每工作一年给予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满足第十七条第1、2、3款条件的;

3.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4.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5.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第二十六条符合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并牵涉经济补偿的,按聘用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以受聘人员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上年聘用不满12个月但聘用期限满12个月的,以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聘用期限不满12个月的,以实际聘用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受聘人员月平均工资高于市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事业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聘用单位依据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该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给予医疗补助费。

第二十九条受聘人员由单位支付过培训、分房等特殊待遇费用的,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或未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必须按单位规定,或双方签订的协议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五章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条在聘用合同期间,职工享受相应的聘用工资及国家、本市和单位规定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条在聘用合同期间,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婚丧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等待遇。

第三十二条在聘用合同期间,职工因工负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工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受聘人员的养老金、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聘用合同当事人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聘用合同当事人发生人事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或主管部门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申请调解并由主管部门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区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经职工大会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篇3:城东小学各项制度实施细则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东城小学各项制度实施细则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教学管理五项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将五项制度落实到实处,确保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规范地进行,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效能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实施办法。

(一)关于请示报告制度

1、个人自学进修、家庭或个人特殊事务需要请假离校,视情况报批,学校安排教师学习、培训、公务外出不属请假。教师请假超过1天,必须自行调好课,经教务主任同意,并书面向校长请示,报批后方可离校;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书面请假,必须在两天内送来书面请假报告;生病请假超过三天,必须附医院诊断证明书。如果没有自行调好课,由教务处安排代课,代课教师按公假代课补助,其补助费由请假者和学校各付一半(学校在期末教学奖或在本人绩效工资中扣除);如果请假超过一个月,按中心学校补代课教师工资额扣本人绩效工资。严禁"先斩后奏"、他人代请、电话请假等不符合正当请假方式,违者视为违纪行为。超过三次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教师续聘视情节而定。

2、在正常上课中,学生未到校,授课教师要及时与家长联系;遇到突发事故,要及时上报,否则追到谁的责任由谁承担。

3、教职工公务外出,按正常出勤记录考勤,但本人应在校日志大事记栏中注明事由,本人课程能互相调课则调课,不能调课由教导处安排人代课,代课教师按公假代课补助(互相调课的不补助)。

(二)关于考勤、考课制度

考勤:

1、每天按7节记录满勤,上午早读课和下午活动课为副课,其它5节为正课。当日出勤、住校情况应当日签字,不准他人代签。当日误签或未签,必须在当日向带班领导口头说明,于第二天向带班领导具体说明情况进行补签或改签,否则带班领导直接记为旷课。超过时间不得更改或补签,特殊情况例外。如果发现既没有补签又没有改签,由带班领导记录,期末按缺签和错签次数扣个人考勤积分。带班领导于当日下午或第二天收取当日签到页。

2、每周缺勤不得超过6节(有正当请假手续除外),且6节课原则上不准安排在同一天。达到半天缺勤,要口头向带班领导说明。有正当请假手续的不记缺勤。如果发现教师利用6节缺勤在校外打牌赌博,全学期考勤为0分。

3、值日教师必须全天在校,特殊情况需要离校,必须委托他人代带班。发现无故离校或全天未锁大铁门,由带班领导记录,期末累计并扣个人考勤积分。

4、住校每周不得少于一晚,必须于第二天在考勤表上标明。

考课:

1、教师提前下课、迟时上课或中途离堂超过两次,且每次超过5分钟,应记录考勤簿。每记录1次扣个考课积分。全期累计超过5次,当年不得参加评优。下期仍不改正,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2、旷课每节扣个人考课积分。

3、严禁正课间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或批改作业,每发现1次扣个人考课积分。

4、严格按课程表上课,需要调课必须报告校长且私自调好课。全期调课不得超过20节,每超1节扣考课积分0.5分。未请示私自调课,一旦发现扣双方各0.5分。特殊情况例外(如红白喜事、个人学习自考等)。

公办教师在绩效工资中提取10%与本考勤同步发放。(其他教师不参与)

(三)关于教师学习和培训制度

1、全体公办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师学习和培训制度》和《校本培训方案》。

2、学校召开会议和通知培训学习会议,与会人员不得缺席,每缺一次扣个人考勤积分。

3、教师要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学习培训任务。认真填写《校本培训报告册》,学校和教务处严格按程序操作。教务处安排听课周,有空堂课的教师必须参加听课,否则《校本培训报告册》中的听课记录学校不签证。个人每学年有两堂公开课,必须有一堂公开课,由本人定时间、定课程,由教研组长和学校行政人员组成听课组听课,但个人选定时间和课题必须提前一天报告教务主任。如果不按此步骤执行,《校本培训报告册》中的公开课填写学校不签证。

(四)关于教研教改成果的检查评比和交流制度

1、中心校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力争参与,特别是与晋级晋升职称挂钩的活动,凡涉及的中青年教师对象义不容辞地参与,如果该参与的项目自行放弃,在晋级晋升职称或评聘中学校不签证。

2、学校教育教学或教研活动,由教务处安排,要认真执行,涉及的对象义不容辞地参与,不得缺席,不得推诿,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

二、期末考试

(1)、第一学期由学校组织考试,教务处安排、阅卷、执行。及格率占60%,平均分数占40%,合并为综合率。

(2)、第二学期语文、数学由中心校或片组织毕业考或抽签考试。综合率比同第一学期,但比本校组织其他学科的考试提高5个百分点。

(3)、学前班第一学期享受平均奖,第二学期由学校组织考试、考核,决定下学年度是否续聘,其教学奖享受教师平均奖。

三、其他补助

1、代公假课的教师每节补2元。

2、学校每学期补每人办公用电60度,用多自付,没有用完不补。

3、学校每天补助食堂菜金30元(含各类食油)。

4、寒暑假、五一、国庆等假以及双休日,由炊事员护校,每天按5元补助(含电费),护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护校协议》。带班领导视情况补助。

5、公务补助:在本镇范围内公务办事或开会,有伙食安排的,只报车费5元,无伙食准报销20元(含车费);在本镇范围外公务办事或开会,车船费如实报销,伙食补助酌情处理。

6、星期一至星期四小伙食团晚餐开伙。正常上班期间,入伙人员就餐少于两人,晚餐炊事员补助由小伙食团集体负担。

7、每学期补炊事员菜买辛苦费250元;炊事员为小伙食团烧锅每晚补助5元。

8、自聘人员工资:炊事员每月350元;学前班教师每月370元。

9、教师子女缴费:一至六年级应上缴款必须全额缴费,如有多余收费可免一半;学前班免一半。

四、综合奖励兑现方法

学校设置各项奖励积分制,以《教师日常工作量化考核》表为准,期末根据校有资金情况,经行政班会议讨论拿出一定资金作为教育教学综合奖励,综合奖励金额按积分比例分配。

凡涉及到个人积分项目进行合并计算。正、副校长和教务主任凡涉及到个人积分项目按积分计算,未涉及到的按平均计算。校长不代主科,享受平均积分。炊事员享受考勤奖。

五、2011年年终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由于绩效考核工作刚刚开始实行,考核工作还存在着很多难度。

前两年虽然执行了上级要求的绩效考核,但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中如实兑现存在很大困难。为了有效地执行上级绩效考核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和存在的问题,特制定《仪山小学2011年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根据"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等,具体项目和标准为:班主任津贴占10%左右,初中每月40-100元,小学每月20-70元,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也可参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考勤津贴占10%-15%;超课时(工作量)津贴占35%-45%;教育教学成果奖占30%-40%。"精神,其中考勤津贴占10%列入学校同步考核,其他三项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往年兑现方法。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个人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原则上指连续旷课超过5节或者一年内累计旷课超过15节,或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有赌博、上班前饮酒和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5.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三)、在班主任津贴、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绩效兑奖中,中级职称比高级职称高5个百分点(具体根据上级发放确定)。

(四)、退二线教师享受本校教师中下等绩效工资。

6.本办法自2011年2月28日起实施。

篇4:实验幼儿园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区实验幼儿园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晋人字[2009]5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太原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并教人字[2009]51号)文件精神,杏教发[2011]117号,关于印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结合我园发展实际,制订实验幼儿园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孩子,服务家长,成就教师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提升教师工作绩效水平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幼儿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努力办有文化的幼教,做有思想的教师。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3、激励先进,优绩优酬。

4、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来源及实行原则

1、每学年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来源,以幼儿园人数为单位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作为幼儿园绩效考核奖励的专项资金。

2、奖励性绩效经费不得截留或挪用,必须全部用于发放教职工的绩效奖励。

3、绩效奖励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学年(6月12月)各考核一次,年终一次性兑现。

四、考核对象

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幼儿园在编工资在册教职工。

五、考核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幼儿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

考核量化以百分计算,包括:师德和安全工作占25%(师德和安全15%、出勤10%);保教工作占50%(工作量20%、教育教学过程20%、教学效果10%);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占25%(教研活动10%、教学改革与论文10%、专业发展5%)。班主任工作另加10%,工作实绩(教师获奖)另加5%。

1、师德和安全考核(25分责任部门党支部园委会分管领导)

(1)师德和安全(15分)

遵守《中小学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幼儿、教书育人、廉洁从教、团队合作、无违法违纪记录。

1为人师表。工作服从分配,乐于承担临时任务,不与领导、同事、家长发生口角、按时参加各类学习和集体活动(学习活动无故缺一次扣1分)

2.教书育人。认真组织好幼儿一日游戏活动。

3.关爱幼儿。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一次扣1分)禁止教师忌语(违一次扣1分)

4.廉洁从教。不在工作时间做与无工作有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2分)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一次扣2分)

5.爱岗敬业。热情接待家长、幼儿,主动做好家园沟通工作,虚心听取家长意见,严禁与家长发生争吵,无投诉(投诉一次扣1分)

6.团队合作。积极支持配合园内的各项重大活动不得拖延。(违一次扣3分)

7.无违法违纪记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幼儿园规章制度。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不接打手机,不随意离开课堂(违一次扣1分)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轻述者扣1-3分)

8.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①坚守岗位,无论无任何情况教师不得早于幼儿离园,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无检查记录扣2分;

②认真做好晨午检。及时检查幼儿是否带有安全隐患的物品:发现问题及刚妥善处理。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工作过程中因疏忽大意造成工作失误者扣3分。缺记录一项扣1分,

3严格执行园里的幼儿接送制度。不按要求履行手续,发现一次扣2分。

(2)出勤考核(10分责任部门各值周领导分管领导汇总后园长签发)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鼓励出满勤,满勤者奖励1分。病事假1天减0.5分、迟到早退5次减0.5分。本项得分减完后继续请假者,从总分中核减,即病事假1天减1分,迟到早退5次减1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请假一天须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请假三天必须由园长批准方可有效。考核以幼儿园考勤记载为依据。

2、教育教学工作考核(50分责任部门分管保教领导)

(1)保教工作量考核(20分)

幼儿园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按照《太原市五星级幼儿园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执行。每班25人以上人配备两教一保,每周16―20节。

满工作量计10分,不足工作量按比例酌减。完成工作量计10分,未完成工作量,按比例酌减。不满工作量,个人提出申请或兼职或开发园本课程顶班等达到工作量,少一节扣2分,多一节或顶一节加2分。

(2)教育教学过程考核(20分)

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每学期对教师的各种教学计划、总结、教案、观察记录课堂教学、保教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

备课及时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反思和分析评价及时,有质量。教学案例、观察笔记(或个案跟踪)、教研、听课等有一定质量。未按时按量完成的一次扣10分,平时教学抽查有下列一项扣2分:不按时上下课,无故缺课不在岗、上课接电话与教学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2分。未经同意擅自调课或请他人代课,双方当事人均扣3分,

(3)教育教学效果与其他考核(10分)

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太原市幼儿园课程标准》教学目标、幼儿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考核教师保教工作实施与效果、一日游戏活动组织与效果情况。

1.能围绕目标开展活动,教具准备充分。

2.在活动中注重动静结合、保教配合。

3.按时填写幼儿成长档案及家长园地,延误一次扣1分。

4.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25分)

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研活动、参与开发园本课程、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后反思,自我研修及对幼儿成长过程和教育方式的研究等情况。

(1)教研活动(10分)

教研活动主要考核教师参加各级教研常规活动的情况,及听课、议课、评课、反思等情况。

①按时参加教研活动(请假扣0.5分,未请假扣1分)

②教师互相听课一学期不少于10节,有教学反思:

③每月一个主题活动;每学期写出1份有价值的教案;每学期按承担的课题书写1篇论文:

⑤参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活动记录。缺一项扣一分。

(2)教学改革与论文(10分)

考核教师承担课题情况,接受课改理念,转变教育观念,构建高效课堂,参加各级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等情况。考核教师积极参与园本教材的编写及教育教学论文的撰写,并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或在各级部门获奖。积极参与教具、课件的制作并使用。

教师参加幼儿园对外承担公开教学省级奖5分市级奖4分区级奖3分园级奖2分

教师在国家省市区发表论文或文章分别全国奖6分省级奖5分市级奖4分,区级奖3分

(3)专业发展(5分)

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参加教育理论等各类学习的情况,学习笔记、学习交流情况,读书活动情况,参加各种培训、研修及考试取得合格证等的情况。

①理论业务学习笔记达到规定次数、字数.1分,未达要求扣0.5-1分。园本培训笔记根据幼儿园培训情况至少8次,1分。

②参加各种培训或听课笔记达标,少一节扣0.5分,

③参加书香校园阅读节及终身教育学习周活动,读书学习交流演讲1次加1分

④上报教育局一篇信息或投稿杏花教育信息刊登,被采用一次加1分。

4、班主任工作考核(10分)

重点考核其对班级常规管理、幼儿出勤率,家园工作开展情况、班级文化建设及其他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家长工作。每周按时公布周计划,更换家园联系内容,每学期按时召开家长会至少2次,家长开放日至少1次,有主题的组织节日主题实践活动1次。家访不少于幼儿人数三分之一。

(2)辅导幼儿各类竞赛评比奖

1园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②区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③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铸奖3分

④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5、工作实绩考核(获奖情况)(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实绩考核分值参考工作中获奖情况、积极参加各类教学赛奖活动及家长、家长对教师工作评议及社会反响。

(1)幼儿出勤率奖

班级幼儿核定人数:托班:25人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38人

小小班(25人)0.44小班(30人)0.35中班(35人)0.29大班(38人)0.27(公式:人数×天数(实际来园天数)×%)所带班级幼儿核定人数。减少一名幼儿扣5元,增加一名幼儿则加5元。(以幼儿园每月收费名单核计为准

本年度荣获国家、省、市、区、园教育行政部门以上个人综合获奖者,分别给予5分4分3分2分1分奖励分值。

4.)

总计分及奖金核算办法:

1、对教师的综合考核要与家长评价相结合。

家长评价:家长对教师满意评价在90%以上,考核总分记100%;家长对教师满意评价在75%――89%,考核总分记98%;家长对教师满意评价在60%――74%,考核总分记90%;家长对教师满意评价在59%以下,考核总分记50%;

2、职称:高级职称在考核总分中加3分,中级职称在考核总分中加2分。

3、副校级在考核总分中加4分,中层在考核总分中加3分,教研组长科研组长在考核总分中加2分。其他参与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由幼儿园自行掌握。

4、超代课及加班补助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自行掌握。

5、核算办法:个人奖金数=奖励经费总额÷全体人员总得分×个人得分。(在核算个人奖金时,先将班主任津贴划出后再行核算)。

6、核算个人奖金后,班主任另加班主任津贴每月50元。

从事非教学工作的幼儿园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其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幼儿园按照岗位特点,合理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

履行岗位职责

保育员(责任部门分管保教领导)

1.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同上)

2.卫生工作()室内外保持整洁,空气新鲜,室外无杂物,每天消毒一次.有消毒记录,幼儿用品有标记,摆放有序。地面有垃圾纸屑扣1分,门窗有积土扣1分,床铺凌乱、物品摆放杂乱扣2分,用具消毒不及时扣3分。记录一项不全扣1分。

3.财产管理。班内固定资产要随时检查清点爱护,不私拿、不外错。及时关锁门窗,做到人走灯熄。发现一次扣2分,园内音箱设施VCD、录音机、教玩具,要有登记记录,使用后及时清洁、归位,财产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并扣5分;

4.日常护理。认真督促指导各环节幼儿生活技能(盥洗、上劂、点心、进餐、午睡、穿脱衣服、整理床位、收拾玩具及生活用具);不催饭,不洒饭,发现一次扣1分,指导幼儿洗手,环节落实到位。不到位者扣1分。能为幼儿穿脱衣服提供知适宜的帮助和指导。能根据天气变化、活动等其体情况为幼儿增减衣物;

中层干部主任

1对分管的工作认真创造性完成。做好幼儿园各类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做好分管工作的督促检查与考核,按时召开各种会议有记录,及时上传下达会议精神,不按时召开会议扣10分,没有管理工作考核原始过程性资料扣10分,出现责任性贻误工作扣30分。

2.认真完成年度党建目标和重点目标责任制考核,认真接待上级各类检查验收,完成工作任务好加分全国奖50分省级奖40分市级奖30分,区级奖20分

3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和中心工作,保教主任每周进班听课不少于5节,看半日活动1-2个,组织教师业务学习1次,教研活动至少2次,每月30日做好保教人员的靠奖惩和汇总。后勤主任每周深入食堂至少5次,每月安全大检查1次,每学习固定资产清点1次,负责每月教职工考勤记录和考核奖惩统计。不按时1次扣10分。

4经常向园长汇报工作,积极协助园长及时制定并报送计划方案总结各级各类报表,按时参加幼儿园领导碰头会园务会,保证信息畅通,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教辅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责任部门分管后勤领导)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分管的保健伙管会计出纳工作尽职尽责,做实做细做好。加班一次加10分,验收合格加20分,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好加30分

2卫生保健。保证在园幼儿全部办理卫生保健手册,幼册相符,幼儿保健卡达100,少一个扣10分,做好传染病及突发事件的防控宣传工作,传染病控制在3之内,每日晨午检各1次,晨检不到位患病孩子入内1次扣10分,没按时定期消毒1次扣10分,没有进行每周1次大清扫扣10分。幼儿出勤率高,全年无责任事故

3食堂伙管。负责食堂伙食的管理与指导。每周按时公布幼儿伙食,食品进出库安全卫生,账目清晰,索证齐全。幼儿一日三餐按时按要求开饭,每周二四深入食堂,每日三餐下班巡视。晚点一次扣10分,发现索证不全扣10分,变质过期食品使用扣20分,

4会计出纳。负责幼儿园各类人员统发和调资工作,及时做好每月收费记账核帐报账,做到收支两条线,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做好年度幼儿园财务预决算,年检工作。未按时收费1次扣10分,出现差错1次扣20分。

学校校长、园长书记的考核由*区教育局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绩效考核由幼儿园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每年考核一次。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终极性评价相结合。要充分听取教研组,任教班级保教人员及家长评价。

具体考核程序为:

1、教职工述职。以教研组为单位,参评人员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业绩和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2、考核评议。幼儿园考核组,结合平时考核记载,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

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家长对带班教师进行评议。

教职工评议:采取年级组教师与学科组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组根据教师平时考核量化得分,结合家长、教师评议结果和师德考核结果,在考核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结果。教师考核等次要在本园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教师,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人事档案。同时,幼儿园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七、考核结果及使用

1.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优秀率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教职工总数的15%。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各学校要进行重奖,比例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教职工总数的5%左右。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教职工,不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1)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参照杏组干字[2009]60号《*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4)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或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的;

(5)发生安全事故,本人负主要责任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被追究责任的;

(7)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8)有损害教师形象或声誉其他行为的。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幼儿园仲裁组申诉。

八、组织领导

1、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园级领导班子成员李新芝、工会主席王晓丽、幼儿园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公道正派、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职工代表张春梅李芳丁郁崔

篇5:医院转为合同工护士考核方案

医院合同一护士转为合同工护士考核方案

根据医院决定,对工作已满五年的合同一护士进行考核,按30%比例将合同一护士转为合同工护士,医院提高其薪酬待遇。为更好地调动合同一护士的工作积极性,使考核工作达到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考核方案:

1.考核形式:

1)理论考试:占80%,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2)科室考评:占20%,由科室护士长组织考评,根据工作表现评为优、良、中、差四档,作出相应评分:

优:17~20分,良:14~16分,中:10~13分,差:0~9分

3)奖励加分:对曾获得各级表彰、奖励者给予加分:

①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包括优秀护士、先进个人、岗位能手、技术标兵、竞赛前三名、科技进步奖课题负责人,加20分;

②区级表彰、奖励:包括优秀护士、先进个人、岗位能手、技术标兵、竞赛前三名、科技进步奖课题负责人,加15分;

③医院表彰、奖励:包括优秀护士、优秀员工,加10分;五星护士、星级服务标兵、优秀带教老师,加5分。

2.考核方法:

将以上三部分得分累加,按总分高低排名,将排名前30%者转为合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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