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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设备安全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20

  大型仪器设备安全

  1.每台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台大型仪器设备配有一本《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要如实记录使用情况。

  2.要根据大型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装使用仪器设备的场所,做好水、电供应,并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落实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防辐射等技术措施。

  3.必须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4.注意仪器设备的接地、电磁辐射、网络等安全事项,避免事故发生。

篇2:某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所有设备属国有资产,按校资产处理办法执行。

第二条新购仪器设备必须经过验收,严把质量关。仪器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安装、调试、验收,经检验人员签署验收报告的仪器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条对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要有固定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清洗、维护、维修和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正常使用。一般仪器每月保养一次,大型和精密仪器每半年保养一次。每个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非使用保管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培养,按仪器设备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经专人保管和使用的大、中型精密仪器,未经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条对重大、精密仪器设备,要配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功能开发和操作、维修、维护指导,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第五条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第六条建立仪器设备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及型号、序列号、实验室收到日期与启用日期、保管人员、仪器操作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损坏和故障记录、维修及校验报告等。由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由中心指定专人管理档案。每台设备建立专门档案。

第七条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主动向保管员通报,经专家组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设备处理。

第八条对丢失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

第九条实验室定期(3个月——半年)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及保养进行检查。对于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维护保养,在仪器设备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职守而使仪器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损坏、丢失、提前报废者,按其情节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说明本制度是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的通知"(教技司[2000]52号)精神,在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安全管理的现状的基础上,对环境与疾病相关基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要求全体教职员工、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以切实保证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篇3:常用仪器设备安全使用规程

常用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3.1离心机

目前,化学实验室常用的是电动离心机

电动离心机转动速度快,要注意安全,特别要防止在离心机运转期间,因不平衡或吸垫老化,而使离心机边工作边移动,一致从实验台上掉下来,或因盖子未盖,离心管因振动而破裂后,玻璃碎片旋转飞出,造成事故。因此使用离心机时,必须注意以下操作。

(1)离心机套管底部要垫棉花。

(2)电动离心机如有噪音或机身振动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即时排除故障。

(3)离心管必须对称放入套管中,防止机身振动,若只有一支样品管另外一支要用等质量的水代替。

(4)启动离心机时,应盖上离心机顶盖后,方可慢慢启动。

(5)分离结束后,先关闭离心机,在离心机停止转动后,方可打开离心机盖,取出样品,不可用外力强制其停止运动。

(6)离心时间一般1~2分钟,在此期间,实验者不准离开去做别的事。

3.2温度计

实验室常用的是水银温度计,使用温度计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允许用温度计当玻棒,边测温边搅拌反应溶液。

(2)温度计破换后,一定要将洒落的水银仔细清理干净,方法参见洒落汞的处理。

3.3红外灯、白炽灯

在实验过程中,往往使用红外灯来干燥化学物质,用白炽灯做光敏实验。红外灯、白炽灯应放在离水池远的实验台上。工作时,切勿使溅上冷水,否则灼热的灯泡会发生爆炸。

3.4微波炉安全操作

微波辐射加热常用的装置是微波炉。微波炉主要由磁控管、波导、微波腔、方式搅拌器、循环器和转盘等六个部分组成。微波炉加热原理是利用磁控管将电能转换成高频电磁波,经波导进人微波腔,进入微波腔内的微波经方式搅拌器作用,可均匀分散在各个方向,在微波辐射作用下,微波能量对反应物质的耗散通过偶极分子旋转和离子传导两种机理来实现。极性分子接受微波副射能量后,通过分子偶极以每秒数十亿次的高速旋转产生热效应,此瞬间变态是在反应物质内部进行的,因此微波炉加热叫做内加热(传统靠热传导和热对流过程的加热叫外加热),内加热具有加热速度快、反应灵敏、受热体系均匀以及高效节能等特点。

不同类型的材料对微波加热反应各不相同。

(1)金属导体:金属因反射微波能量而不被加热。

(2)绝缘材料:许多绝缘材料如玻璃、塑料等能被微波透过,故不被加热。

(3)介质体:吸收微波并被加热,如水、甲醇等。

因此,反应物质常装在瓷坩埚、玻璃器皿和聚四氟乙烯制做的容器中放入微波炉内加热。微波炉加热物质的温度不能用一般的水银温度计或热电偶温度计来测量。

微波炉使用注意事项:

(1)当微波炉操作时,请勿于门缝置入任何物品,特别是金属物体。

(2)不要在炉内烘干布类、纸制品类,因其含有容易引起电孤和着火的杂质。

(3)微波炉工作时,切勿贴近炉门或从门缝观看,以防止微波辐射损坏眼睛。

(4)若欲定的时间短于四分钟时,则先将定计时扭转至超过四分钟,再转回到所需要的时间。

(5)切勿使用密封的容器于微波炉内,以防容器爆炸。

(6)如果炉内着火,请紧闭炉火,并按停止键,再调校掣或关掉计时,然后拔下电源。

(7)经常清洁炉内,使用温和洗涤液清洁炉门及绝缘孔网,切勿使用具腐蚀性清洁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4: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校验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和准确,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化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校验。

3操作流程

控制岗位主要负责进厂原燃材料的取样、制样及水分检测,生料、熟料和水泥的取样、留样及单项指标的检验,余热电站制水及水质检测,具体的操作流程按《化验室作业指导书》和《化学水处理作业指导书》要求执行。

4风险辨识

4.1使用、维护用电设备时可能发生触电等其他伤害;

4.2使用、维护转动设备时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其他伤害;

4.3使用、维护加热设备时可能发生灼烫等其他伤害。

5防护用品配备使用

5.1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5.2使用试验小磨等高噪声设备时必须戴耳塞。

6安全要点及严禁事项

6.1化验室主任负责组织维护、联系外部检定,各班组长负责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校验的日常工作。

6.2铂、银、镍器皿使用后应存放在保险柜中妥善保存。使用中发生丢失除室内追查责任、赔偿外,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6.2.1铂器皿

6.2.1.1铂器皿加热时应当在电炉内(若在硅碳棒电炉内,应有必要的通气装置,防止铂的碳化)或煤气灯的氧化焰上灼烧。禁止使用还原性火焰或发烟、发黄光的火焰,亦不准接触蓝色火焰。

6.2.1.2不得在铂器皿内熔融或加热碱金属氧化物及氢氧化物,含磷、含碳和大量硫化物的物质,以及含重金属的样品(如铅、锡、锑、砷、汞、铜等)。

6.2.1.3高温下不准使用大量过氧化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作熔剂,灼烧时器皿应放在素烧陶瓷管架或石棉板上,要用带有铂尖的钳子轻轻夹取。

6.2.1.4铂器皿中不允许处理卤素或分解出卤素的物质,如王水、溴水及盐酸和氧化剂的混合物。

6.2.1.5成份不明的物质不要用铂器皿加热或融熔。

6.2.1.6铂器皿的清洗方法:

a一般清洗时可用稀盐酸(1+5)溶液加热。

b如器皿上粘有赃物时,可用焦硫酸钾或碳酸钠融熔除去。

c如有轻微腐蚀,可用圆粒细海砂轻轻抹擦腐蚀部分。

6.2.1.7在使用铂器皿时,要防止其变形,因此不应使灼热的铂器皿骤然投入冷水中冷却。在脱熔块时,不得用硬物在皿内刮取。由高温中取出的铂坩埚要放在干净的石棉垫板上。

6.2.1.8已变形的铂坩埚或可用形状相吻合的木模进行校正(但已变脆的碳化铂部分要均匀用力校正)。

6.2.2银器皿

6.2.2.1银的熔点较低,使用温度一般不超过750℃为宜。

6.2.2.2刚从高温中取出的银坩埚不许立即用水冷却,以防裂纹。

6.2.2.3应用氧化钠熔剂时,只宜烧结,不宜融熔,所以要严格控制温度。

6.2.2.4含硫化物高的物质不要在银坩埚中融熔。

6.2.2.5清洗银器皿时,可用微沸的稀盐酸(1+5),但不宜将器皿放在酸内长时间加热。

6.2.3镍坩埚

6.2.3.1镍坩埚只宜使用碱性熔剂,如氢氧化钠、过氧化钠进行融熔,不得应用焦硫酸钾、硫酸氢钾等酸性熔剂。使用温度不得高于700℃,否则带入溶液中的镍盐将大量增加。

6.3高温炉及其温度控制器

6.3.1化验室用的高温炉必须配有温度自动控制器,所用热电偶应与控制器表头规定的热电势相符合(可外接电阻调整)。

6.3.2使用前须接好地线并检查断偶保护是否灵敏。高温炉应安装在牢固的台面上,控制器则尽量远离热源。

6.3.3热电偶要插入炉膛的中部,并防止偶端与炉壁接触。开启电源前,应首先将控制器的控制指针调到所需温度,开启电源后应注意控制器指针是否反向。

6.3.4高温炉升至规定温度后,控制器应自动控制并保温,否则应切断电源进行检查,不得继续使用。

6.3.5送入或取出灼烧物时,最好切断电源,防止触电。炉膛底部应垫一耐火板(不要将灼烧物品直接放到炉膛底部,防止烧结在一起)。

6.3.6禁止融熔和灼烧沉淀在同一炉内进行,不得在炉内灰化滤纸。容易飞溅的熔剂,更不能直接放在炉中融熔,要避免热电偶端被飞溅的融熔物玷污。

6.3.7控制器要定期进行检定。

6.4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6.4.1每月应检查一次叶片与锅壁、锅底的间隙。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检查一次。当间隙超过3mm±1mm,又无法调整时,应更换新锅或叶片。

6.4.2首次使用时,一定要检查机器的电器接线是否正确。

6.4.3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带有电器控制箱的,后盖要盖好,防止灰尘进入。

6.4.4在操作中起落搅拌叶一定要轻起轻放。

6.4.5做完试验后必须将锅内和搅拌叶擦拭干净。

6.4.6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6.5水泥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

6.5.1每月应检查振实台的紧固螺丝,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查一次,松紧要适宜,台面要水平。与混凝土基座相连的地脚螺丝要固紧,以免开动后振实台来回移动位置。

6.5.2做完试验后必须将设备擦拭干净。

6.5.3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6.6压力试验机

6.6.1压力试验机每年至少请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一次,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每半年与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对比单位)进行一次破型对比。

6.6.2压力机用油每年更换一次,所用的油质应符合压力机说明书上的要求。

6.6.3经常检查储油箱的油量是否正常,油箱管接头有无松动,防止漏油、溢油等情况。

6.6.4经常注意被动指针的弹性垫圈松紧是否恰当,加荷过程指针运转是否平稳,如有抖动应检查原因,尤其注意测力摆杆仰程不准超过最大限度,指针旋转亦不准超过一周。

6.6.5抗压夹具的球座应保持润滑、灵敏,夹具压板长62.5±0.1mm,宽度不小于40mm,加压板面必须磨平。

6.6.6使用完毕要彻底擦拭机器各部位,保持干净,套上罩子。

6.7抗折试验机

6.7.1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查一次。

6.7.2抗折试验机要保持水平安放,使用前要检查试验机的灵敏度。

6.7.3每季度应检查抗折夹具的尺寸和要求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

6.7.4更换夹具时,应先作对比试验。

6.7.5刀口上不准抹油,磨损后应及时更换。

6.8标准筛

6.8.1更换新筛或筛子使用一定时间后,都要进行修正。一般修正差值在±0.2%范围内可继续使用;在±0.2~±0.5%范围内可采用修正系数的方法调整;差值超过±0.5%时应清洗,清洗后再校验修正;修正系数超出±0.80~±1.20%范围时,应更换新筛。

6.8.2筛子应经常保持干净。常用的筛子可浸泡于净水中保存,一般在使用20~30次后须用0.3~±0.5mol/l的醋酸或食醋清洗。清洗时用毛刷轻轻由筛底向里按经纬线依次清洗,不得用毛刷由筛内向外刷洗,更不能无规则的任意乱刷,以免损坏筛网。

7应急处置措施

7.1机械伤害:按《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2物体打击:按《物体打击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3触电:按《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4灼烫:按《灼烫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救助站制度

篇5:医院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二)对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有关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三)使用科室对仪器设备的管理

1.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状态、使用时间、运行状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2.高值仪器设备(三级医院定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二级医院定5万元及以上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是第一责任人),无关人员不能上机。维修部门应确定一名维修专管人。

3.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管理、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4.新购贵重仪器应定期报告使用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5.未经医院领导批准,科室使用的仪器不准外借。

6.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医疗设备科及分管院长,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使用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到:

1.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2.急救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应急预案,用手动方式代替仪器设备进行工作,然后调用同类仪器设备,再通知维修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

3.大型仪器设备或对临床诊断治疗影响很大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科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应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使用。

5.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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