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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医院请销假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第一医院请销假制度

一、职工因事需离开医院,必须把事由用书面写清,报请有关领导,按规定权限得到批准后,凭准假证办理离院所需要的有关手续。

二、凡因急病或紧急事故不能事先请假者,须次日补办请假手续(科室负责人可代办),过期不办手续者或未经批准离开工作者,以旷工(职)论处。

三、凡因病长期休养,病愈需要恢复工作者,需经负责担任保健的医生证明,根据体检情况确实已恢复正常工作者,提交保健负责人和人事科研究转呈院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工(职)。

四、职工事假在三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报人事科备案;四天以上者由科室负责人、职能科负责人签署意见转人事科批准;十天以上者,由科室负责人、职能科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人事科批准审查转呈院领导批准。

五、请假期满,请假人应立即亲自到原请假处销假,因故续假时,须于假期满前阐明理由,批准方可生效。在外地续假应由有关部门开具证明,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能续假,否则以旷工(职)论处。

六、职工因病休息原则上为就地休息,若要求易地休养者,需经本人申请、科室领导提出意见,转人事科呈主管院领导批准,并办理离院手续。

七、职工因公外出离开医院者,经领导批准后,本人或科室负责人需到人事科备案。

八、请假期满返职后,持原准假证明到人事科销假。不销假者,则按逾假处理。如遇意外情况,不能及时续假而逾期未归者,返院后销假时,应说明原因,再行补假手续。

九、婚假、丧假、探亲假、生育和节育假等,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旷工:

1、未经请假而不上班者;

2、请假、续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

3、请假手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4、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者;

5、伪造理由,骗取假日而不到班者;

6、调动工作不服从,不上班或限期不到调入单位上班者。

篇2:事业单位人员作息请销假制度

事业单位人员作息、请销假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不准串岗聊天或办私事。

二、办公室人员提前15分钟上班,下班待领导走后方可离开。秘书科的同志每天下班前负责书记室、主任室门窗的检查。

三、办公室人员请假1天以内,须向分管主任或科长请假。

四、副主任、科长、副科长、办事员请假1天以上,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请假3天以上,须有书面请假条,须报分管领导同意。主任请假1天以上,须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意。

五、所有请假的同志须事先安排好工作,非特殊、紧急情况,不得用电话或请人代假。

六、正常工作期间,办公室人员外出要向秘书科告之去向,并保证通信畅通,便于联系。

七、请假人员正常上班后,要及时销假。

篇3:考勤请销假制度

1、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勤由当班跟班矿长执行。

2、调度室、监控室、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组、技术人员由矿长负责考勤。

3、所有人员请假必须经其主管领导同意后上报矿长。

4、请假必须有假条,请假时间以假条所列时间为准。

5、考勤必须以实际为准,上半个班则考勤半天,严禁以半天代替一天。

6、所有请假人员回来后,必须先后其主管那儿销假,然后上班。

7、人员请假以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准离开,严禁请人带假条或带口信式的霸王假,否则以旷工处理。

8、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归队,否则超期一天按旷工处罚一天。

9、主管及领导同意假期时,必须考虑出勤人数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代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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