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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副院长岗位职责内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1.协助学校教师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和院长做好全校教师教育改革调研、规划等工作。

2.负责全院教师教育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3.负责与教务处以及各学院协调教师教育教学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4.负责学科竞赛、刊物和教师教育网络资源建设等工作。

5.负责教师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

6.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院长岗位职责教师教育

受校长委托全面领导本院的工作并向学校负责,抓好本院的大事、要事。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领导全院的教学、科研、研究生培养、师资建设、资料室建设、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2.负责主持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培养、资料室建设和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规划的制订。就全院的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学生培养、教学改革、管理改革、经费使用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领导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组织人员制订并实施本科生教学计划、研究生培养方案,检查教学情况,保证教学质量。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及时申报新专业。

4.领导全院的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制订本院的学科建设规划,按照学院的学科发展方向,积极争取科研任务并组织力量确保完成。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申博工作。

5.负责学院教职工队伍的建设,按高标准选拔先进和培养业务骨干,合理组织学科团队,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6.负责学院财务的审核和报销等工作。做到合理、严格、公开、节约用钱。

7.主持全院职称评审推荐和考核工作,领导学院的实验室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和督促各分管副院长开展工作。

8.负责学院外事活动。指导全院性学术交流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扩大本学院各学科在同行中的影响。

9.关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发动和组织教师、班主任、年级主任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10.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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