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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更改合同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21

  售楼处更改合同制度

  一、本制度包括客户提出的:更名、换房、更改付款方式、退房、改动装修标准、改单位间隔或其他附加条款等要求。

  二、更名客户需注意向经理递交手写申请书、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更名。原认购方须向公司交纳一定的手续费,收回原认购方收据,已交房款不予退还,直接开具新收据给新认购方。

  三、换房客户需向销售部递交手写申请书,经理提交给领导,领导同意后,方可换房。换房后的价格以换当天公布的价格为准。

  四、更改付款方式客户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改付款方式,需向销售部递交手写申请书,经销售部经理、公司经理认可后,方可更改。实际成交价不得作修改,但可根据重新选择的付款方式给予相应的优惠。

  五、客户退房客户若因特殊原因提出退房,需向销售部递交手写申请书,经销售部经理提交给公司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根据合同条款没收定金或违约金,余下的房款由财务部约定时间退款。

  六、改动装修标准客户提出改动装修标准时,必须递交手写申请书,经公司同意后,方能实施,并交纳相应的由工程部确定的改动装修金。

  七、改单位间隔客户提出更改单位间隔,若未交房,需向销售部提交手写书面申请,经公司经理同意,并交纳相应工程款后,方能实施。若已交房,应请客户直接与公司物业部联系。

  八、附加其它条款由销售主管汇报部门经理后酌情处理。

篇2:合同评审工作职责内容

1.执行上级制订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以及工作流程和规范,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建议。

2.根据评审细则完成提交的合同草案、合同更改、招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和交货期、价格的评审。

3.根据审批权限完成项目的各级领导的审批工作,并跟踪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

4.根据盖章返回制度完成项目盖章前的审核工作,确保项目按照既定工作流程和规范操作。

5.在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销售代表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反馈,以提高合同评审的准确率。

6.对于合同草案、合同更改、招投标项目做好存档记录工作,对于合同以及合同更改项目,在资料完整后移交履行跟踪员以便于及早下配方。

篇3:售楼处合同管理制度

  售楼处合同管理制度

  一、售楼员每人手中都有一份空白的合同文本,用以客户讲解具体合同条款。

  二、作废的合同一律退还专案处销毁。

  三、合同正式签署前,须向客户解释清楚每一具体条款,不得有欺诈行为。

  四、正式合同签订前须先落实该房屋是否可以销售,无误后才能签署正式合同。

  五、合同所指价格为销售价。

  六、合同填写完毕后,须先自查一篇,无误后交客户审查。

  七、请客户签字后,将合同送专案审核无误,再送公司签字盖章。

  八、不得在合同中体现公司未落实的优惠条款。

  九、补充协议须经销售主管认可。

篇4:物业服务公司经济合同评审作业规程

1.0目的

1.1本规程规范合同的评审、签署、履约跟进、归档管理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利益、信誉得到保障。

2.0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合同的签署及重要合同的评审。

3.2经营部负责公司所有经济合同的签定、并移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3.3行政人事部负责所有合同(含员工劳动合同)的监管。

3.4合同履行部门负责合同的履约执行。

4.0程序要点

4.1合同管理的范围:包括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1.1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a)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合同;

b)投标书;

c)对外租赁合同;

d)公司承诺提供的常规服务和管理;

e)顾客(业主、住户或其他委托方)委托公司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及其他有偿服务的合同;

f)公司车库、车棚、车位使用或泊车合同;

g)其他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

4.1.2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a)采购合同;

b)招标合同;

c)公司委托顾客(供应商或其他受委托单位)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等合同;

d)其他须进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2合同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4.2.1书面的和非书面的。

4.2.2协议或其他法规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4.2.3规范合同和格式合同。

4.2.4口头承诺。

4.2.5招、投标书。

4.3合同的制定

4.3.1一般情况下由合同的执行部门负责制定,其内容包括以下条款:

a)标的;

b)数量和质量(或工作内容);

c)价款或酬金;

d)履约期限、地点方式及其他履约条件;

e)合同终止条件;

f)违约责任;

g)专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必要条款。

4.3.2各种合同若有合同范本,可依照合同范本填写或修改各项条款。

4.4合同的评审

合同的评审应参照《南海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4.4.1评审权根:

参照《南海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或由总经理委托分管总经理助理组织合同执行部门及经营部进行评审。

4.4.2评审内容:

a)对外提供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

――公司的履约能力;

――顾客提供的价格;

――合同的风险;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合法;

――合同的社会效益;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b)对外委托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

――分供方的履约能力;

――分供方提供的价格;

――分供方的信誉;

――分供方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违法;

――合同的风险;

――合同履约监控能力;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4.5合同的签署与生效

4.5.1合同经评审合格,由总经理签署。非书面的合同除外。

4.5.2经总经理签署的合同按印章管理规定办理盖章审批手续。

4.5.3所有书面合同均须加盖公司印章,合同页数在一页以上的必须加盖骑缝章。

4.5.4经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合同正式生效,须公证的合同,经公证后生效。

4.5.5公司承诺提供常规服务和管理的合同签署与盖章形式不受以上条款的限制。

4.5.6生效的合同原则上一式肆份,公司叁份,顾客壹份,需进行公证的须报公证机关一份备案。

4.6合同的编号与归档

4.6.1合同统一进行编号,编号的方法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

4.6.2一般情况下书面合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归档(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由其他部门保管的除外),归档方法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

4.6.3行政人事部归档合同原件,合同履行完毕或需分阶段付款的,报财务部存档一份,部门需按合同条款监督顾客履约的,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复印审批程序后,由部门负责人保管一份复印件。合同执行完毕后,须将合同返还行政人事部归档。

4.6.4合同条款涉及保密事项的,有关部门均承担保密责任。

4.7合同的履约

4.7.1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由提供合同服务的部门负责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行政人事部监督履约。

4.7.2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由合同执行部门监督分供方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行政人事部监督履约。

4.7.3合同执行部门须将合同履约阶段性情况向总经理汇报,重要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汇报。

4.7.4行政人事部监控所有书面合同(员工劳动合同除外)的履约进度,对违反合同进度的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4.7.5合同履约完毕,对重要合同的执行效果再次进行评审。

4.8合同的变更与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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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合同双方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或合同中须变更废止情况出现需进行合同条款变更或废止时,由合同执行部门向经营部提出合同变更申请,经营部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

4.9合同的续约

合同期满且需办理续约的,由合同执行部门按合同要求提前通知经营部,由经营部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合同评审。

4.10合同的统计

每年12月31日前,由行政人事部对书面合同进行清查统计,写出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内容包括:合同清单,履约完成情况,存在或需跟进的问题等报总经理审阅。总经理给出批示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按总经理批示意见办理。

4.11记录:书面合同必须有书面的评审记录,与合同一起归档保管。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合同评审记录》

篇5:物业管理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制定规范

物业管理公司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的制定

1、顾问服务期的主要工作内容

1.1对物业的功能布局提出建议。

1.2对设施、设备的选型及建材的选择提出建议。

1.3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跟进并提出建议。

1.4测算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费。

1.5协助开发商制定《业户临时公约》。

1.6对物业的销售提供的支持。

1.6.1向销售人员提供物业管理业务咨询及物业管理培训;

1.6.2参加项目的重要推广活动及开盘仪式等;

1.6.3对项目的销售推广活动提供物业管理业务支持。

1.7在物业管理前期内,根据开发商的具体安排进行工作,明确顾问期,向开发商提供顾问服务的方式。如:到场次数,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服务方式。

1.8提供其他与物业相关的服务事项。

2、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范本

物业顾问服务合同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1“本物业”指名称为****的物业整体,高档****,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__________;

1.2“顾问服务”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

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及有形、无形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顾问服务及后期管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物业顾问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第四章: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本物业交付使用日止。

第五章:物业顾问人员工作执行

1.本物业的物业顾问服务由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的工程经理和区域经理担任顾问组负责人,其余人员配合该两名人员共同在本物业的顾问服务中提供服务。乙方将向甲方提供顾问人员名单,经甲方认可后开展工作。

2.在顾问期内,乙方顾问人员于本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附件的顾问服务内容或应甲方要求到本物业现场提供服务,其余时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3.乙方顾问人员需配合甲方施工进度按合同附件内容完成各阶段顾问工作,并每月依据合同附件及内容向甲方提交顾问工作报告。

第六章:顾问服务费用

1.顾问酬金

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酬金为人民币**万元整

(RMB*******),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

第一期:于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

(RMB*******);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第五期:

第六期:

2.在乙方正常按本合同履行其应负责任之前提下,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若甲方未能按本章第1条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酬金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履行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有权减缓支付下一期酬金,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得到相应的资料或工作配合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约完成顾问工作,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缴付有关顾问酬金之税项及独立处理其财政状况,互不干涉。

5.顾问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之顾问酬金以支票支付方式或以电汇方式汇付至乙方账户。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七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有权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顾问管理工作质量做出评价。

1.2应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相关资料,如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备图纸、设备说明等,供乙方制订物业管理规划时参考。

1.3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约定之顾问事项提交专题书面报告,乙方应及时提交。

1.4配合乙方协调项目内各部门工作关系。

1.5在本合同终止后,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自甲方借出的关于本物业的图纸、文字资料等文件。

1.6如因项目工程延误,导致本合同在期满时全部或部分内容仍然未能履行,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延期服务,甲乙双方就延期服务另行协商。

1.7本合同终止,甲方须及时停止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但甲方在其销售渠道有权注明曾经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事实,且甲方已制作完成并正在使用的印刷宣传制品除外。

1.8本合同规定之顾问服务属乙方商业秘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顾问服务涉及的资料、图纸、数据等提供或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如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专为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业务时除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顾问工作事项内的

各项工作内容。

2.2依据本合同,定时委派指定顾问人员至甲方现场开展工作。如甲方认为乙方顾问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需进行人员调整,但此人员调整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2.3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络,随时以各种适当的方式(如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履行顾问工作事项之内容。

2.4向甲方提供专业及针对性顾问服务,体现在各种建议、制度、预算等。

2.5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2.6如甲方因工程延期,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可与甲方协商合同延期事宜。

2.7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本物业资料,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

2.8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终止合同

1.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仍未能达成改善或按本合同继续履行,守约方可再给予违约方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违约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酬金总额的**%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在并无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三个月给予守约方书面通知,并另外支付守约方补偿金人民币*万元整(RMB*******),一次性补偿守约方因合同提前终止的损失。守约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复函,逾期未复的视为同意提出终止本合同一方的决定。

第九章:不可抗力

如遇火灾、地震、洪水、台风或*、战争、足以使物业停止正常运营的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章:其它

1.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单位发生变更,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人应确保继续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同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

2.通知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或通讯应以中文简体书写,并以传真、快递、邮寄或专人送交方式送至本合同内所注明各当事人之地址。会议通知则必须于二天前送达上述地址。

3.完整合同

本合同已包括所有合同当事人之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为物业提供物业顾问管理服务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合

同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合同其

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争议之解决

本合同各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5.修改合同

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

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和增加,并签订补充协议。

6.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中所定义

的所有名词在本合同和其附件中具有相同意义。

7.本合同以中文简体书写,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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