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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公司经济合同评审作业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1.0目的

1.1本规程规范合同的评审、签署、履约跟进、归档管理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利益、信誉得到保障。

2.0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合同的签署及重要合同的评审。

3.2经营部负责公司所有经济合同的签定、并移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3.3行政人事部负责所有合同(含员工劳动合同)的监管。

3.4合同履行部门负责合同的履约执行。

4.0程序要点

4.1合同管理的范围:包括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1.1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a)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合同;

b)投标书;

c)对外租赁合同;

d)公司承诺提供的常规服务和管理;

e)顾客(业主、住户或其他委托方)委托公司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及其他有偿服务的合同;

f)公司车库、车棚、车位使用或泊车合同;

g)其他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

4.1.2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a)采购合同;

b)招标合同;

c)公司委托顾客(供应商或其他受委托单位)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等合同;

d)其他须进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2合同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4.2.1书面的和非书面的。

4.2.2协议或其他法规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4.2.3规范合同和格式合同。

4.2.4口头承诺。

4.2.5招、投标书。

4.3合同的制定

4.3.1一般情况下由合同的执行部门负责制定,其内容包括以下条款:

a)标的;

b)数量和质量(或工作内容);

c)价款或酬金;

d)履约期限、地点方式及其他履约条件;

e)合同终止条件;

f)违约责任;

g)专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必要条款。

4.3.2各种合同若有合同范本,可依照合同范本填写或修改各项条款。

4.4合同的评审

合同的评审应参照《南海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4.4.1评审权根:

参照《南海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或由总经理委托分管总经理助理组织合同执行部门及经营部进行评审。

4.4.2评审内容:

a)对外提供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

――公司的履约能力;

――顾客提供的价格;

――合同的风险;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合法;

――合同的社会效益;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b)对外委托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

――分供方的履约能力;

――分供方提供的价格;

――分供方的信誉;

――分供方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违法;

――合同的风险;

――合同履约监控能力;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4.5合同的签署与生效

4.5.1合同经评审合格,由总经理签署。非书面的合同除外。

4.5.2经总经理签署的合同按印章管理规定办理盖章审批手续。

4.5.3所有书面合同均须加盖公司印章,合同页数在一页以上的必须加盖骑缝章。

4.5.4经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合同正式生效,须公证的合同,经公证后生效。

4.5.5公司承诺提供常规服务和管理的合同签署与盖章形式不受以上条款的限制。

4.5.6生效的合同原则上一式肆份,公司叁份,顾客壹份,需进行公证的须报公证机关一份备案。

4.6合同的编号与归档

4.6.1合同统一进行编号,编号的方法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

4.6.2一般情况下书面合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归档(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由其他部门保管的除外),归档方法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

4.6.3行政人事部归档合同原件,合同履行完毕或需分阶段付款的,报财务部存档一份,部门需按合同条款监督顾客履约的,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复印审批程序后,由部门负责人保管一份复印件。合同执行完毕后,须将合同返还行政人事部归档。

4.6.4合同条款涉及保密事项的,有关部门均承担保密责任。

4.7合同的履约

4.7.1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由提供合同服务的部门负责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行政人事部监督履约。

4.7.2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由合同执行部门监督分供方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行政人事部监督履约。

4.7.3合同执行部门须将合同履约阶段性情况向总经理汇报,重要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汇报。

4.7.4行政人事部监控所有书面合同(员工劳动合同除外)的履约进度,对违反合同进度的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4.7.5合同履约完毕,对重要合同的执行效果再次进行评审。

4.8合同的变更与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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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合同双方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或合同中须变更废止情况出现需进行合同条款变更或废止时,由合同执行部门向经营部提出合同变更申请,经营部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

4.9合同的续约

合同期满且需办理续约的,由合同执行部门按合同要求提前通知经营部,由经营部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合同评审。

4.10合同的统计

每年12月31日前,由行政人事部对书面合同进行清查统计,写出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内容包括:合同清单,履约完成情况,存在或需跟进的问题等报总经理审阅。总经理给出批示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按总经理批示意见办理。

4.11记录:书面合同必须有书面的评审记录,与合同一起归档保管。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合同评审记录》

篇2:物业服务公司经营项目服务投诉处理规程

1.0目的

1.1本规程规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投诉能及时,合理地得到解决。

2.0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对顾客就经营服务工作的有效投诉处理。

3.0职责

3.1经营部经理负责重要投诉,协调、跟踪及落实工作。

3.2各专业主管负责协助经理处理一般轻微投诉,反馈投诉处理信息。

3.3经营部文员负责投诉接待、统计、汇报、回访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处理投诉的基本原则:接待投诉时,接待人员应严格遵守“礼貌、乐观、热情、友善、耐心、平等”等服务方针,严禁与投诉人进行辨议、争吵。

4.2投诉处理流程

4.3投诉界定。

4.3.1重大投诉,下列投诉属重大投诉:

a)公司承诺或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没有实施或实施效果有明显差错,经客户多次提出而得不到解决的投诉。

b)由于公司责任给客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伤害人。

c)有效投诉在一个月内得不到合理解决的投诉。

4.3.2重要投诉重要投诉是指因公司的管理工作不到位,有过失而引起的投诉。

4.3.3一般投诉是指公司的设施、设备和管理水平有限给客户造成的生活、工作轻微不便而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影响,可以通过改进而较易得到解决或改进的投诉。

4.4投诉接待

4.4.1当接到客户投诉时,接待员应首先向客户表示歉意,并立即在《客户投诉意见表》作好详细记录。

4.4.2投诉的处理承诺:

a)重大投诉,当天上报到公司总经理进入处理程序。

b)重要投诉,接待后4小时内上报至主管总经理助理进入处理程序。

c)一般投诉,不超过2天内或在客户要求的期限内解决。

4.5接待员根据投诉内容30分钟内将《客户投诉意见表》发送到相关专业主管处,各相关专业主管应将重大投诉及重要投诉经经营部经理当天转呈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

4.6投诉处理内部工作程序

4.6.1被投诉负责人在时效要求内将内容处理完毕,并按《客户投诉意见表》对投诉处理过程作好记录。在投诉处理完毕的当天将《客户投诉意见表》交到接待员处。

4.6.2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在接到重大投诉和重要投诉后应按公司《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规定处理。

4.7接待员收到投诉处理的反馈信息后,在当天将处理结果通报给投诉的客户,通报方式可全用电话通知或上门告之。

4.8投诉的处理时效

a)一般投诉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超时需经主管总经理助理批准。

b)重要投诉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超时需经总经理批准。

c)重大投诉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给投诉客户明确答复,解决时间不宜超过10个工作日。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2《客户投诉意见表》

篇3:物业康体部服务领班岗位职责与职位说明

2.50康体部服务领班

2.50.1岗位职责

a)协助主管管理所有活动场地和员工。

b)严格按照制度,做好巡查工作。

c)监督运动娱乐设施的清洁工作。

d)负责协调现场客户投诉及紧急事件的处理。

e)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50.2职位说明

a)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

b)高中以上学历,从事酒店管理行业三年以上;

c)工作认真负责,现场管理经验强。

d)工作负责范围:负责康体娱乐服务现场管理及客户投诉处理工作。

篇4:物业康体服务员岗位职责与职位说明

2.46康体服务员

2.46.1岗位职责

a)文明工作,礼貌待人,佩证上岗,仪表端庄。

b)保持康体场地良好的卫生状况,做好班前、班后卫生工作。

c)协助修葺和对运动设备维护保养。

d)维护活动场所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e)按照操作规程服务业主。

f)做好每日营业物品的日报表。

g)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46.2职位说明

a)年龄25岁以下,身体健康;

b)高中以上学历,样貌端正;

c)工作认真、负责。

d)工作负责范围:负责康体娱乐服务工作。

篇5:物业维护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0目的

通过对维护和服务的检查,确保所提供的维护和服务满足规定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丽江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对维护和服务过程的监测和测量

3.0职责

3.1保安部负责对基层服务人员日常的工作进行检查和人员的考核。

3.2行政部负责对各责任部门重要岗位工作检查和人员考核。

3.3各职能部门负责对部门各岗位工作的检查。

3.4技术部负责对服务分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检查。

3.5行政部负责对物质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检查。

4.0定义(无)

5.0工作程序

5.1内部对服务的检查

5.1.1保安部每天对各保安岗位的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并在《督导队巡岗记录表》作记录。

5.1.2各职能部门每天对各岗位的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

5.1.3管理处和保安部管理人员每班对所辖范围进行工作检查,并填写《保安领班每日巡查记录》。

5.1.4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RGPM-8.3-B-01执行。

5.2对供应商的服务检查

5.2.1各相关部门、管理处指定人员依据维护合同内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并记录于《服务检查记录表》中。对部分供应商有提供维护报告的,需存档一份。

5.2.2各部门采取统计分析,对服务监测的过程和方法进行评估和改进。

6.0相关文件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RG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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