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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1.1 本制度制定的目的在于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确保业主权益,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内的所有住户、租户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 定义

  3.1 物业管理:指对社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景观、安全设施等进行维护、管理和服务的工作。

  3.2 业主委员会:指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管理物业事务的组织。

  第二章 物业管理组织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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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物业管理组织

  4.1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的管理组织,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工作,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考核。

  4.2 物业管理公司:由专业物业管理机构承担的组织,负责社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安全巡逻等。

  4.3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代表共同组成,负责与物业管理公司沟通协调、解决业主问题,共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的执行。

  第五条 物业管理职责

  5.1 安全管理:负责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设备的维护、安保巡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培训等,确保住户和财产安全。

  5.2 公共设施维护:负责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例如电梯、楼道照明、楼宇门禁等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及时修复故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5.3 绿化景观管理:负责社区内绿化景观的维护工作,包括花坛的种植与修剪、草坪的修整、树木的养护等,保持绿化景观的美观整洁。

  5.4 清洁管理:负责社区的日常清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清扫、地面的除尘、垃圾处理等,保持社区整洁干净。

  5.5 投诉处理:负责及时处理住户的投诉和建议,建立投诉受理渠道,及时回应并解决业主的问题,确保住户的合理权益。

  5.6 档案管理:负责管理社区的物业档案资料,包括住户信息、合同文件、设备维修记录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保密性。

  5.7 维修服务协调:负责协调维修人员对住户房屋内的设施维修工作,如管道堵塞、灯具故障等,提供维修服务。

  5.8 社区活动组织:负责组织社区内的各类活动,如春节联欢晚会、社区义工活动等,促进邻里关系和社区和谐。

  第三章 业主权益保障

  第六节 物业管理组织需要履行的职责

  6.1信息公开透明:物业管理组织应及时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相关信息,包括物业费用的构成、使用规则、管理制度等,确保业主对物业管理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6.2合法合规运作:物业管理组织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合规地开展物业管理工作,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物业管理组织应定期对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确保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6.3公正公平处理投诉:物业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住户的投诉和建议。处理过程应公正公平,依法依规办事,确保业主的合理权益得到保障。

  6.4财务透明:物业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物业费用的收支情况公开透明。物业管理组织应定期向业主公布财务报表,明确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

  6.5监督与考核: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利益代表,应对物业管理组织进行监督和考核。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相关资料,检查物业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6.6维护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组织应负责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缮,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维修工作应及时、高效地进行,保证住户的正常生活和使用。

  6.7业主参与决策:物业管理组织应积极鼓励和促进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决策和事务处理。重大事项和决策应征求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业主的利益得到充分的照顾。

  第七条 公示与参与

  7.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公示管理费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和建议。

  7.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组织定期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解决业主关注的问题。

  第八条 费用收取与管理

  8.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法收取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应明确公示。

  8.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资金使用的透明公开。

  第九条 服务质量保障

  9.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和投诉处理机制,确保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

  9.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第十条 监督与投诉

  10.1 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不当行为有权提出投诉。

  10.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处理结果。

  第四章 工作流程与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工作流程

  11.1业主会议流程:定期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会议,向业主分享物业管理的工作情况和重要决策,并倾听业主意见和建议。

  11.2投诉受理与处理流程:建立投诉受理渠道和流程,确保业主的投诉能及时受理并得到妥善处理。投诉处理应公正、公平,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回复和处理。

  11.3信息公开与沟通流程:建立信息公开和沟通机制,确保业主对物业管理的信息获取渠道畅通,包括发布公告、建立物业业主微信群或网站等。

  11.4监督和考核流程:建立监督和考核制度,监督物业管理组织的工作执行情况。可定期组织业主代表、相关部门或第三方进行评估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11.5业主参与机制流程:建立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机制,鼓励业主参与决策和管理事务。可以设立业主委员会、议事会等机构,完善业主参与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第十二条 制度执行

  12.1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发布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物业管理组织的职责、权责和工作流程,详细规定各项管理工作内容和要求,并定期更新。

  12.2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物业费用的收支合规和透明。包括管理费用的征收和使用、费用的核算与报销、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公示等。

  12.3设备设施维护与保养制度:建立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明确设备维护的周期和方法,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五章 目标管理与考核评估

  目标管理与考核评估是一种对组织和个人工作绩效进行监控和评估的管理方法。在物业管理中,目标管理与考核评估可以帮助管理组织确保工作按照要求完成,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 目标管理

  13.1 目标管理:物业管理组织可以根据业主需求和实际情况设定年度、季度或月度工作目标。目标应具体、可衡量和可达成,涵盖各项管理工作内容,包括设备维护、安全管理、费用收支、业主服务等方面。

  13.2 目标分解:将总体目标分解为具体的个人或团队目标。每个部门和个人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目标,并将其与总体目标对齐,确保各项工作都能贡献于整体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节 考核评估

  14.1 监督与指导:物业管理组织应定期进行工作监督和指导,对关键工作环节进行跟踪和检查。可以通过例行会议、工作报告、巡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14.2考核评估:定期对物业管理组织和个人进行绩效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应涵盖各项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工作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可以制定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采取多种评估方式,如360度评估、自评、上级评估等。

  14.3反馈与改进: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对工作表现进行反馈,认可好的工作表现,同时指出不足和改进的方向。物业管理组织应借鉴评估结果,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流程和提升工作质量,以实现更好的绩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生效和修订

  15.1 本制度自业主委员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如需修订,需经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十六条 解释权

  16.1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业主委员会所有。

篇2:医院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节 值班管理

  (一)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的同志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院

  行政医疗业务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和处理上级的紧急指示和通知,承办非办公时间急需办理的事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2、总值班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按时接班,详细做好交接班工作。

  3、值班期间应巡视检查全院各科室、各部门的值班人员在岗和工作情况、病区陪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突发或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及时组织协调有关人员,集中力量快速解决,必要时可调动医院的机动车辆。

  5、带领保安等有关人员一起做好全院安全检查工作。

  6、值班结束,须认真填写总值班记录。

  7、院总值班由院办公室安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和总值班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医务部或院长请示报告。

  (二)各科室值班制度

  1、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医疗安全,各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安排科室人员值班,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并认真执行值班制度。

  2、各科值班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按时接班,详细做好交接班工作。临床科室必须作重点病人及床头交班。

  3、各科值班人员应按本科室工作要求,做好值班期间的一切工作。临床科室值班结束,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参加科晨会,做好交班和查房等工作后方可下班。

  4、各科值班人员在非办公期间遇突发事件或无法处理的事件,应及时报告院总值班,请示处理意见,并根据院总值班安排,积极做好工作。临床科室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5、各科室值班由各科主任(负责人)安排,每月交一份值班表给医务部备查。医务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调整各科值班。

  (三)值班原则上为24小时制,在值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医院进餐、办私事。因工作需要而外出,必须落实好替班人员后方可离开,各科值班人员换班必须经本科主任(负责人)同意,院总值班换班必须经院办公室同意。

  (四)未经科主任(负责人)或医务部同意而私自调班,值班期间脱岗、失职,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罚。

  (五)接班者未准时接班,值班者不得下班离岗,违者均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罚。

  (六)值班者可以提前半小时进餐(按作息时间),在非办公时间准时接班,以保证工作需要和医疗安全,若延长吃饭时间,按脱岗处理。其他人员一律须下班考勤后方可用餐,违者按早退处理。

  第二节 宿舍管理

  1、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后勤部主任(主管)的宿舍安排,不得私自搬房、调房、更换门锁。

  2、后勤部主任(主管)必须按规定、按规格和院长要求做好新来人员的接待安排,保证床铺用具等干净、整齐、不霉变。职工辞职调离时必须按物品保管单由后勤部主任(主管)负责收回。辞职调离的职工必须凭后勤部主任(主管)签字的保管单才能结算工资。损坏、丢失按价赔偿。

  3、保持宿舍环境卫生,节约水、电、煤等;宿舍电话要求长话短说,以免影响工作联系,午休及23:00后告诉亲友不要来电。未经后勤部主任(主管)批准,严禁在宿舍私接和私用电器。

  4、舍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放大音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中午提倡午睡,晚23:00前熄灯。

  5、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聚众闹事。

  6、因事不能回来就寝者,要事先通知后勤部主任(主管)。私自不归宿者,产生的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7、不准擅自领人(非本公司、本医院职工)到宿舍逗留;除直系亲属外(要事先征得后勤部主任同意)不得私自留宿。私自留宿者,予以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并自负法律责任。

  8、提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看电视等要有集体观念,相互关照。

  9、认真做好宿舍的安全工作,防火、防盗,离开宿舍必须锁门,个人贵重物品和钱物请自行保管好,以免造成个人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节 食堂管理

  1、食堂管理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

  2、认真做好食堂安全工作(防火、防盗、防毒)和卫生工作(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3、厨房、餐厅等要每天清洗,一周大扫除一次;所有餐具要按一洗二清三消毒的流程,每餐做好清洗消毒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不准留长发、留长指甲,便后和配餐前要洗手,保证个人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4、采购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价格合理,严禁购入变质过期食品;财务每天对采购员购入物品按单价、数量、发票(收据)等进行验收,核对无误方能入账。

  5、员工在医院食堂就餐,应自觉保持食堂卫生,餐后放好餐具,将剩余饭菜倒入指定污物桶内,注意节约。员工如有亲友到医院就餐,必须向后勤部主任(主管)购买餐券,否则食堂不提供就餐。

  6、新入职或来院办公人员就餐时,由院办公室通知食堂办理就餐手续。

  7、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桌、椅等;严禁医务人员穿工作服就餐。

  8、每天的就餐时间:中午:11:30-13:00 下午:17:00-18:30 各位员工遵守用餐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餐,不允许搞个人特殊。

  9、医务人员因处理病人,不能及时就餐时,由医务人员或当天总值班人员通知食堂留饭菜。

  10、就餐时间外,全院职工不得让厨师私开小灶。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批准,并通知食堂。

  11、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非登记就餐人员不得在食堂就餐。

  12、元宵、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安排节日特色食品。

篇3:售楼处合同管理制度

  售楼处合同管理制度

  一、售楼员每人手中都有一份空白的合同文本,用以客户讲解具体合同条款。

  二、作废的合同一律退还专案处销毁。

  三、合同正式签署前,须向客户解释清楚每一具体条款,不得有欺诈行为。

  四、正式合同签订前须先落实该房屋是否可以销售,无误后才能签署正式合同。

  五、合同所指价格为销售价。

  六、合同填写完毕后,须先自查一篇,无误后交客户审查。

  七、请客户签字后,将合同送专案审核无误,再送公司签字盖章。

  八、不得在合同中体现公司未落实的优惠条款。

  九、补充协议须经销售主管认可。

篇4: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篇5: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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