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岗前教育制度
附属医院岗前教育制度
1、岗前教育的对象及时间:
凡进入医院工作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调入人员、退伍转业人员等新增加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
2、岗前教育的主要内容:
1)院领导介绍医院概况;
2)政治思想教育、医德规范教育;(党办负责)
3)医疗卫生事业方针政策教育、卫生人员从业规范教育等;(医务科、护理部负责)
4)医院工作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职责、考勤制度;(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负责)
5)临床各种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医务科、护理部、院感办负责)
3、考试和考核:
岗前教育由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岗前教育的主要内容组织集中考试或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见习期内除进行专业培训外,仍须坚持岗前教育培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转正前或试用期满做出考核评价。
篇2:附属医院新护士岗前教育制度
附属医院新护士岗前教育制度
1、新护士通过面试、考核聘用办理入院手续后,必须接受入院岗前教育。
2、岗前教育内容由人事科和护理部统一安排,时间为一周左右。
3、岗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2)护理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3)护士岗位职责教育。
4)护理安全教育及日常护理工作中潜在性的法律问题。
5)行风建设。
对以上内容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篇3:矿工岗前安全生产自保意识教育制度范本
一、各单位新增职工必须进行岗前自保意识教育。
二、岗前自保意识教育由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教育内容主要围绕《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岗位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达事故案例,加强安全自我保护等方面知识。
四、自保意识教育,采取分散和集中的形式进行。
五、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擅自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的必须立即停班,否则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