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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1、汽车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准单独操作。

2、当风力大于6级或遇雷雨大雾时禁止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3、启动发动机前应按规定执行检查保养作业,启动后,必须先使用支腿平坦放好,将机身调平,方可操纵吊臂进行试运转,确认各部操纵灵活,安全可靠后,才能正式进行起重作业。

4、吊重物时将吊件吊离地面10厘米,检查机械性能是否良好,支腿有无下陷,绑扎是否可靠,再平稳提升,并注意吊钩到顶。降下吊件时必须匀速轻放,禁止突然制动。回转时不得过快,禁止突然制动及变换方向。

5、起重机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动作前须鸣号。如发现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其它人发出的危险信号也应注意听从。

6、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工作,不准斜吊,两机或多台机抬吊作业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重量分配合理,单机负荷不得起过其额定负荷的80%。

7、汽车起重机吊物时,汽车驾驶内不准有人,并禁止将物件吊越驾驶室上方。

8、起重机吊物时严禁伸缩吊臂。当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吊臂挠度,并严禁落臂或同时进行两种操作。

9、汽车起重机严禁吊物行走,严禁任何人在吊臂下方停留或通过。要注意与带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0、汽车起重机自行走前应先将吊臂收拢,放在托架上,收紧固定吊钩的钢丝绳,才可以收回支腿。汽车起重机的移动必须由持有正式大型汽车驾驶证的司机操作。

11、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交通安全法令、规则和规定。

篇2: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

1.天车须专人操作,司机须熟悉天车的构造、性能及技术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操作。

2.每班开车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1)电气设备是否良好安全。

(2)机械各部紧固、润滑是否符合要求。

(3)照明设备是否好用。

(4)制动闸的动作是否灵活。

(5)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与紧固的情况是否良好,钢丝绳有无断丝或出油情况。

(6)滑轮与滑线是否完好无损。

(7)行程范围有无障碍物,发现的问题待解决后,方可开车。

3.起吊前要对大车、小车和吊钩上升限位器进行空载试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使用。

4.起吊前要正确掌握物体的重量,严禁超负荷起吊,吊车上应设有标明起重能力的铭牌。

5.起吊重物接近定额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升起不大于0.5米高度,再下落至地面前停止,来试验制动器是否运转正常。

6.司机上下天车,要走专用梯子和平台,不准沿天车轨道或由这一天车爬到另一天车上。

7.驾驶室内应铺绝缘板,无用之物严禁放在驾驶室内。

8.天车工作时,不准进行加油、擦抹和修理工作。

9.天车进行检查和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加锁,并挂上警告标志。

10.天车空负荷运转时,吊钩必须升起至少超一个人高度。

11.天车带负荷运行时,重物必须升起至少高于运行路线上最高障碍物的O.5米,吊物离地面高度一般不超过1米,物体离地高度较大时,要特别加强安全警戒。

12.必须垂直起吊重物,禁止用移动大车或小车的方法来拖运重物。

13.大车及小车必须以最缓慢的行速,逐渐靠近轨道的端部,大车一般应距厂房墙壁1m左右停车。

14.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联络信号要事先规定好,如司机看不准信号时,不得盲目开车,发现危险情况时,司机应立即停车,紧急停车信号不论谁发出,都要立即执行。

15.每次开车前必须发出警告信号,正常操作时,不准作用限位开关停车,吊钩升动时临近上限位器时必须停车,特别要防止在限位器失灵时,拉断钢丝绳发生落钩落物事故。

16.轨道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要接地良好。

17.检修后,工具和设备不许放在大车、小车及天车梁上,以免掉落伤人。

18.天车在运行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放下重物停车,切断电源,进行检查,禁止带故障使用。

19.起重机在吊物中,如遇升降制动器刹车突然失灵时,司机应立即用警铃通知地面人员马上离开。并迅速将升降控制手柄交替地在起升下降位置上启动,使重物始终在空中作上下运动的同时开启运行机构,尽快将重物运送到安全地带放下,如吊物难下降时,应在物体周围加以围栏,禁止人员靠近或在下面行走。。

20.天车司机要严格执行对天车的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制度。特别吊钩滑轮部分,每次定期检查、检修时一定要将滑轮轴、吊钩螺纹及根径部分进行无损探伤。全面检查轮轴有无超剪切现象,吊钩螺纹及根径有无裂纹及严重磨损现象,尤其当失误超重起吊重物,或接近额定负荷时,或横向或垂直向受到严重冲击时,必须停车对吊钩部分进行上述全面检查。

21.天车司机要经常注意检查,大车轨道是否因雨浸蚀或有害气体的腐蚀,使垫木朽烂及固紧件松动,避免使天车脱轨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

22.突然停电时,司机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移到零位,拉下驾驶室的总开关,如果重物在钩上,司机应立即发出信号,严禁人员在重物下通过。

23.控制器应逐级开动,在机械完全停止运转前,禁止开倒车,只在特殊情况下方准急刹车或开倒车。

24.起吊重物时,要设法使重物在空中不摆动,尤其在吊运熔融金属时,起动或停车者要缓慢、稳妥。

25.两部大车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应互相密切配合,两天车之间应保持3米以上的距离。

26.有毒环境的天车应备有相应的防毒面具,以备产生不正常时急用。

27.如发现漏电,应停止使用,并立即找电工修理。

28.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29.在被吊物体上,严禁站人或用天车运送人员。

30.在起吊物体时,禁止三个动作开关一起开动,改变天车运行方向时,要待天车停稳后再换向开动。一台天车有两个挂钩时,不得同时作业。

31.天车工作完毕后,必须停在规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上面,控制器处于零位,切断电源。

32.天车作业严格执行“十二”不吊。

(1)无统一指挥或信号不明不吊。

(2)超负荷(或工件埋在地下卡住)不吊。

(3)斜拉工件不吊。

(4)光线阴暗,看不清工件不吊。

(5)吊物上站人或从人身上经过不吊。

(6)吊物下有人工作,不采取安全措施不吊。

(7)钢丝绳不一样长,扭劲打结不吊。

(8)工件紧固不牢,不正常不吊。

(9)棱角物件没有衬垫措施不吊。

(10)散零物件没有扎固措施不吊。

(11)高度腐蚀性液体过满不吊。

(12)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33.吊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指挥天车和挂钩人员应设专人,挂钩人员应戴手套。

34.挂钩人员应遵守《挂钩安全技术规程》。

篇3:浮运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浮运式起重机必须按拼装式吊机的有关规程执行。其船舶拖运按交通航行部门的有关条例、规章执行。拼装吊机前,必须进行船体稳定和基础加固,不能使船体因局部受力而破坏。固定停泊后,应将系缆和电缆固定好,电缆须保持一定松弛度,以防水位变化而将电缆绷断。

二、拖航或定位时,作业人员(含水手),应在专人统一指挥下,紧密配合,密切与拖轮的联系,进行抛锚、紧缆、靠泊等作业,拖航时应挂妥吊钩。

三、起吊作业前应检查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主要部位螺栓有无松动,制动器是否良好;检查锚泊、缆绳是否系紧,甲板上有无物件妨碍吊机回转;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和电缆的绝缘情况。

四、起吊时司机与指挥人员须按规定手势和信号进行作业,在吊船的有效半径和有效高度内,不得有妨碍物,并经常检查锚泊固定缆绳的紧固情况,防止起吊时船舶走位。

作业中要注意风浪而引起吊船的颠簸。在航道区附近作业时,要显示旗号,要求来往船只减速或改道。落钩后,卷筒上最少应保留三圈钢丝绳。在进行繁重作业时,应定点定位起吊,不能经常起落吊臂。起重量已达额定重量时,禁止起落臂杆。

进行拨吊作业时,要切实掌握吨位,注意因突然起升而引起船舶急剧倾斜或颠簸。吊着桩锤进行打桩作业时,要防止桩体突然下沉而造成折臂事故。

吊船移位时,不准将重物悬吊空中。

五、作业后应摆正机身,臂杆落到50°左右,挂妥吊钩。进行例行保养,补足润滑油。并将每个控制开关放到“零位”,切断电源。

经常注意水位及水深变化,予以观察,以防搁浅。

篇4: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1、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限位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并办理签证手续。2、钢丝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下落时动作应缓慢。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切断电源,并关门上锁。12、所有操作司机必须遵守相应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履带式起重机1、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动。2、吊物行走时,臂杆应放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cm,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臂杆与履带垂直。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3、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4、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5、拖运起重机,履带要对准跳板,爬坡不应大于15°,严禁在跳板上调位,转向及无故停车,臂杆要放到零位,各类制动器应刹住。

三、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1、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2、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3、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2)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3)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四、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篇5:移动式悬臂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作业、停放、行驶时,应与沟坑保持安全距离。

二、作业时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得超过本机规定数值。

三、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绳上并收紧。

四、起吊前应支好支腿;起吊结束后,先将臂杆放在支架上方可收起支腿。

五、作业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

六、机身及吊物距架空电线须大于最小安全距离。

七、臂杆动作应缓慢,不得紧急制动。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挠度。

八、吊物行走时,吊物应位于起重机正前方,离地不得过高,重量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2/3,拉好回绳,缓慢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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