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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1、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2、严禁非司机开车。

3、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4、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5、每班第一次吊运物品以使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司机应先将重物起重至不超过0.5m高度,然后下降到接近地面时制动。

6、禁止超负荷使用。

7、禁止倾斜吊运物品。

8、龙门吊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9、禁止人随物品一起升降。

10、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留,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离开。

11、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并填写司机日表。

12、检查时应切断电源,且挂“有人检修”的牌子,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13、龙门吊工作完毕后,开到指定地点,将所有手柄均转到零位,切断电源。

14、突然断电时,要将主电路开关切断,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

15、禁止六级以上风力工作。

篇2: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篇3:龙门吊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起重机操作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操作合格证的。未取得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单独进行操作。

第2条:作业前必须确认轨道上没有障碍物,轨道无沉陷;并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操作。

第3条:司机必须确认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第4条: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终端、或邻近车相遇时,要先行减速,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第5条:龙门吊机的起吊作业必须坚持起重作业“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和多人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物体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物件埋在地下不吊,歪拉斜拽不吊,物件锐角不垫软物不吊,爆炸性物品不吊,吊具不合格不吊。

第6条:起吊重物应拴溜绳,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天车走行要平稳,当天车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第7条:严禁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第8条: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20厘米左右停车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再提升。回转或平移重物时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

第9条:重吨位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后方可作业,不准同时操作二个动作。

第10条: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时应鸣铃警告,禁止吊物在人头上越过。空钩运行时吊钩必须离开地面2米以上。

第11条: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时,应将控制器置于零位,起吊重物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第12条:吊机在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也不准在运行中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第13条:起重司机应按规定定期对机械进行保养、润滑、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操作带病的机械作业。

第14条:检修起重机时应将起重机停放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第15条:露天作业时遇有暴雨、雷击或五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第16条:应挂配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起重机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第17条:工作完毕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将控制器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龙门吊还应上好夹轨卡,拉好防风缆绳。

第18条:起重司机要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第19条:龙门吊机的小车和电动葫芦不同时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按吊重工况图进行。

篇4: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拼装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有统一的信号.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二、拼装式起重机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钢结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检查卷扬机各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电器设备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

4、检查并试验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脚手板,栏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轨钳(或锚固螺丝)是否紧固.

6、三角架两后支腿销子及卡板是否移动.

7、机房及操作室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三、司机操作室必须设在视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机吊重,变幅,回转所用的卷扬机,必须满足"卷扬机"安全技术要求,走行用电机必须符合"电动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起重机所用的钢丝绳必须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五、开车前检查轨道上,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并鸣铃示意.大车走行须有专人拉电缆,小车来回悬挂电缆须绝缘良好,滑动自如.起吊时,应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发现重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

篇5: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5)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五)

1、工作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拆除锁轨装置后,小心登上直梯进入驾驶室;2、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是否处良好状态(包括限位器、钢丝绳、吊钩、制动器),同时进行润滑。

3、龙门吊每次起动前必须行铃提示地面人员,并空载试车,检查卷扬限制器是否灵活,应指定专人负责挂钩指挥作业。

4、起吊物下禁止站人,移动物件提升高度至少应在0.5米以上,空车走行时,吊钩要离地面2米以上。

5、禁止起吊物长时间停留空中,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6、吊车运行时,严禁任何人停留在机架上。

7、经常检查各部件是否有松动现象,防止螺栓螺钉等物件落下伤人。

8、修理吊车时应先断电,拔掉保险,并在电闸上挂上不准合闸的警示牌。

9、吊车工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1)、钢丝绳不合格不吊;(2)、捆缚不牢不吊;(3)、信号不明不吊;(4)、钢丝绳挂不均匀不吊;(5)、超过负荷棱角没垫不吊;(6)、工作物埋在地里不吊;(7)、安全装置失灵不吊;(8)、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置浮动物件不吊;(9)、易燃、易爆物品没安全装置不吊;(10)、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10、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严禁与他人闲谈。11、工作完毕,将吊车开到指定地点,将控制手柄放到零位,并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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