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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1.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应在该机允许载荷范围内。当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2.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方可提升。

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4.起步应平稳,变换前后方向时,应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

5.叉车在转弯、后退、狭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况下行驶时,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都应减速慢行。除紧急情况外,不宜使用紧急制动。

6.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保证安全作业。

7.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

8.叉车在叉取易碎品、贵重品或装载不稳的货物时,应采用安全绳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方可行驶。

9.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10.严禁货叉上载人。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11.作业后,应将叉车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使货叉落至地面并将车轮制动住。

12.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揳牢。

13.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14.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

篇2:叉车入井措施规程

一、概况

根据生产需要,我队计划在F6208辅运顺槽延伸皮带,需使用特种车进行作业,为了保证特种车在入井及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尊照执行。

二、特种车型号:LS190

三、作业人员、时间、地点:

组长:石艳斌

成员:刘三明(负责现场管理)、车队司机

作业时间:2013.10.78:00-2013.10.716:00

作业地点:F6208辅运顺槽

车队检修工:

井口检身工:

四、车辆行驶路线

地面-副斜井-6煤辅运大巷-F6208辅运顺槽

五、入井前的准备工作

1、入井特种车必须完好,不得带病运行。经矿相关单位检验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可入井。

2、入井特种车必须配备不小于4kg的灭火器和2个故障警示牌,两块200×300×300木块。司机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六、特种车入井过程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特种车在井下直行巷道车速不超过15km/h。在半坡停车时必须采用两块200×300×300木块给特种车打好眼且拉紧手刹车。

2、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下坡时、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应鸣笛,减速慢行,不超过5km/h。

3、运输巷道有人作业或进入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车速不超过5km/h。

4、车辆起步前、倒车时必须鸣笛示警,确认周边无人后方可开动。同向行驶车辆安全运行间距不得小于50米。

5、车辆实行靠右行驶的原则,防爆车在特种车运行区间严禁运行。让行车辆必须停车并关闭大灯,等待对面车辆通过后方可通行。

6、特种车由主行车道进入联巷、非主干线时,鸣号、变光,确认联巷、非主干线无车辆通过时再慢速驶入。

七、特种车进入工作面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瓦斯浓度达到1.0%时,特种车必须熄火停车。

2、特种车长时间停车时应熄火,以防尾气对井下空气造成污染。

3、特种车应当在倒车硐或不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的位置停放。当车辆在行车巷道内临时停放时,必须靠右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同时打开警示灯。驾驶员离开时,必须熄火,拉紧手刹车。特种车前后轮用200×300×300木块给特种车打好眼。

4、驾驶员必须经常检查排气装置水箱内的水位情况及时补充水,减少特种车尾气对工作面空气的污染。

5、用特种车运输移变装车时,要掌握好移变的重心,尽量使移变的重心靠近车辆的载物中心,同时用专用工具捆绑,使用前对捆绑工具进行完好检查;装运移变时,设备与特种车之间加有垫木,防止侧滑。设备与特种车捆绑好以后,由现场负责人将所有工作人员带到距离特种车5米以外的安全地点清点人数,待确认无误后,通知特种车司机可以启动特种车,运输物件。

6、当运输移变时,专人指挥统一协调,平稳吊起,工作人员严禁将身体各部位伸入重物下面。

7、装卸车时,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地点;指挥人员在设备倾倒半径外的安全地点指挥。

8、运送移变时要对运送道路进行清理,防止碰坏电缆、单体柱或其他设备,道路不够宽、不够高时严禁强过。

9、特种车上禁止搭乘无关人员。

八、特种车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特种车司机操作证,经安全监察部入井安全培训,车队车辆操作业务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司机入井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

2、特种车驾驶员必须配带自救器、安全帽、胶靴和矿灯,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3、特种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其它未提及事项按照《不连沟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篇3:叉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中铁二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茂湛铁路第二项目部工程名称茂湛铁路MZZQ—标分部分项目工程路基桥涵工种叉车司机叉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1.重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应在该机允许载荷范围内。当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2.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方可提升。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4.起步应平稳,变换前后方向时,应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5.叉车在转弯、后退、狭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况下行驶时.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都应减速慢行。除紧急情况外,不宜使用紧急制动。6.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保证安全作业。7.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8.叉车在叉取易碎品、贵重品或装载不稳的货物时,应采用安全绳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方可行驶。9.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lO.严禁货叉上载人。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11.作业后,应将叉车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使货叉落至地面并将车轮制动住。12.叉车属场内起重类机械,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安质部交底人签字:日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注:本交底一式三份,交底人、施工班组、安质部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篇4: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备名称作业部位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交底内容:1.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应在该机允许载荷范围内。当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2.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方可提升。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4.起步应平稳,交换前后方向时,应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5.叉车在转弯、后退、狭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况下行驶时,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都应减速慢行。除紧急情况外,不宜使用紧急制动。6.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保证安全作业。7.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8.叉车在叉取易碎品、贵重品或装载不稳的货物时,应采用安全绳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方可行驶。9.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10.严禁货叉上载人。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11.作业后,应将叉车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使货叉落至地面并将车轮制动住。12.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灭、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楔牢。13.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要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14.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篇5:叉车安全守则日常保养操作规程

第一条叉车安全守则:驾驶员培训上岗;检查燃油或加注时不可吸烟或近明火;门架前倾时严禁提升;严禁载人行车;严禁超载或偏载;严禁突然制动或急转弯。第二条日常保养:检查发动机油油位;按时清洁空气滤芯;添加燃油应确保清洁无水;注意冷却水位;发动机散热器应保持清洁;按时加注润滑油脂(各油嘴);应保持各液压杆的清洁,防止生锈;注意齿轮油油位。第三条操作规程:出车前必须先检查;行驶中遇前面有人应在不久的将来5M以外发出信号;区内行驶速度不超过计划10KM/H,仓库不超过3KM/H;行车时货物低点离地应在300-400MM;转弯不得过急,防止“自由转弯”的倾向;上下坡应缓慢而均速运行,不得在坡道上转弯;不得横跨坡度行驶,当坡度大于10%时,载荷在前行驶;不超载,货物要捆绑好,物上不准站人;不准驾驶员用湿手、油手开车。

叉车使用规定目的:为了保证生产送料的顺利进行,延长叉车的使用寿命,节省叉车不必要的异常损耗。

第一条禁用叉车推拉车皮,违者罚款1000元。

第二条禁用叉车轮胎压易拉罐,违者罚款100元。

第三条严禁用抱车搞卫生,推散纸(散纸用斗或板车拉)违者罚款100元。

第四条车原则上只能做搬废纸用,如用在别的其他方面,必需经分厂同意。

第五条叉车必需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上,不能随意停放,违者罚款50元。

第六条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废纸应用行车卸车,不得用叉车卸车,卸车人员需要动用叉车时,必须经当班现场管理人员同意,并由当班管理人员指定车辆给卸车人员使用,卸车人员使用完车辆后,必须与送料人员进行车辆交接,检查车辆的使用情况,如有问题而未检查出来,则由接班者负责。

第七条在投料口推散纸时,货叉和抱夹不得与地面接触,违者罚款100元。

第八条卸集装箱或车皮时,平台与集装箱或车皮高低要平,否则不能卸,待调整处理好再卸,违者罚款100元。

第九条叉车的保养按原来的规定,每月10日,20日,30日为保养日,1#、3#、5#叉车给倒班人员做保养,2#、4#、6#叉车给白班人员做保养。

第十条当班班长和现场管理人员除了安排日常的工作外,应安排好有关人员进行叉车的维护与保养,监督叉车工对以上规定的执行情况,如发现当班班长和现场管理人员对叉车工违反规定不加以制止和上报,将加重处罚,当班现场管理人员也应做好叉车的交接班工作,每个班都必须记录好叉车的使用情况,凡在记录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发现一次取

第十一条叉车在使用时,如发现叉车有异常或有故障时,应马上停止使用叉车,并及时汇报。

第十二条凡检查发现叉车有故障及时处理或汇报的,避免叉车有重大损失的,根据分析其价值大小,分厂将酌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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