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物业管理处人员管理计划
项目物业管理处人员的管理计划
1、严格考核制度
管理处按岗位工作目标对所有员工进行追踪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敬业精神、服务态度、业务技能、协调能力等方面检验其是否符合持续性岗位要求。
(1)转正考核
新员工试用期满时,管理处要对其进行专业技能和工作业绩的评定,只有两项均合格,方能正式录用。
(2)定期考核
公司、部门、班组均可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将检查情况记录,并按考核评分依据确定责任人奖、罚。
(3)内部上岗考核
所有员工必须经过系列培训,通过考试方能上岗,不合格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考试,补考仍不合格者,管理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薪、调换工种、下岗培训直至辞退处理。
(4)年终考核
即末尾淘汰。
2、竞争上岗,不拘一格选人才
公司始终把人才培养,提高和有效使用作为公司发展的动力源泉,并建立了相应的激励机制。在严格考核的同时,更注重人员的培养和选拔,满足优秀人才"自我实现"的愿望,真正做到优秀人才进的来,留的住,并不断进步和提高。
(1)竞争上岗
领班以上岗位均实行内部公开竞争上岗制度。管理处所有员工都可以通过自愿报名、公开答辩、群众评议、业绩考核、领导审核等程序竞争上岗。整个过程全部公开进行,并确保透明度,从而促进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
(2)岗位薪酬制度
管理处岗位分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两条线,薪酬制度也分管理和技术两条线。员工可以按自身技能、特长、兴趣,有选择地向某一方向发展,管理处将完全以岗、以业绩定奖惩。
3、人性化民主型内部管理,增加凝聚力
对员工的管理已激励为主,关心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尽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培养员工对企业的感情,增强企业凝聚力。
(1)鼓励员工学技术、学科学,提供资料、时间方面的帮助和方便;
(2)鼓励员工参与内部管理,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对内部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主动进行技术和管理改革,充分发挥管理的民主性;
(3)及时肯定和鼓励员工的贡献和进步,奖惩并用,重在激励;
(4)关心员工的生活,尽管理处最大能力,改善员工生活条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5)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
篇2:物业管理处法律咨询工作人员职责
物业项目管理处法律咨询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条例、物业发展动态,有相当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科学常识,熟悉了解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模式等。
二、加强自身修养,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得到住户、委托人信赖。
三、严格在咨询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接受业务范围以外的委托或兼职经办与法律有关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不得以职业律师的名义从事法律服务活动。
四、严格按收费标准收取咨询服务费,统一由管理处出纳办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收费,不得附加其他费用或向委托人收取报酬。
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泄露在咨询业务中得悉的委托人的隐私、秘密和委托人不愿公开的其他事实和材料。
六、不得在委托人未同意的情况下超越委托权限或利用委托关系从事与委托代理事务无关的活动。
七、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业主、住户服务的思想,热情为住户排忧解难,不得拒绝业主、住户咨询服务要求,不得无故拖延,玩忽职守,草率处理。
八、工作人员受理法律咨询事务时,应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分析,提供服务,不得歪曲事实,迎合当事人的需要,给咨询人以正确的指引。
九、工作人员在开展各项业务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其他业主、住户以及管理处的利益,不得违反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