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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中心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某区行政中心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一、前期介入计划

专业、科学、规范的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将为今后物业管理服务品质的提高及降底管理成本,打下坚实的基础。针对行政中心,现代化、智能型、设施设备多规模大的物业特点,本公司如果中标,将成立前期物业管理介入工作组,以国际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专业化、科学化的管理方式,介入某某区行政中心的前期物业管理工作。

(一)、前期介入人员安排

组长:公司总经理兼任

副组长:行政中心物管事务所经理

其它成员:公司本部工程部工民建、电气、弱电专业工程师各2名,项目经理2名、品质管理部、资源管理部、市场推广部、计划财务部主管级职员各1名。

(二)、工作方式

1.组长每周组织会议对一周工作作全面布署,并检讨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2.副组长全日制现场办公,负责行政中心现场工作的协调与安排。

3.各专业工程师及中心物管员按工作内容全日制现场工作,副组长每日组织会议对当日工作作全面检讨。

4.工作组其它成员按现场半日工作制工作,按计划完成各口工作,每周向副组长提供工作报告。

(三)、工作内容

内容完成时间落实部门备注

一、前期工程监督

1)审阅楼宇、设备图则及设计工程部、工作组

2)设施设备隐蔽线路的熟悉与标注工程部、工作组

3)从物业管理角度向业主方提供建议工程部、工作组

4)按工程合同承诺标准,编造验收表格工程部、工作组

5)制定验收程序并接管物业设施、初检遗漏工程按工程进度工程部、工作组

6)向机关事务局提供楼宇、设施设备保养及维修建议工程部、中心物管事务所

二、人事

1)物管事务所架构制定及讨论审定资源部、工作组

2)管理级员工的招聘

3)各级员工编制、职责、聘用条件及员工福利制度审批资源部

4)人事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的讨论审批资源部

A公开招聘资源部

B面试资源部

C聘用及入职培训资源部

D熟悉物管事务所运作及在职培训资源部、中心物管事务所

三、设立雨花区行政中心物管事务所

1)设立及装修物管事务所工程部、工作组

2)办公设备及工具设备的采购资源部、工作组

3)现场清洁及布置中心物管事务所

四、管理文件

1)中心公约、服务手册制定及审批市场推广部

2)各类文件、表格的制定及印刷品质部、资源部

五、管理预算、启动预算及财务安排

1)制定初步管理预算、启动预算及讨伦计划财务部

2)管理费及各项费用制定及申报市场推广部

3)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计划财务部

六、楼宇基本设备预算

1)设计及审定各类标牌、指示牌市场推广部

2)采购、制作及安装市场推广部

七、物业验收之准备

1)楼宇各单项验收根据情况确定工程部、工作组

2)公共地方的验收(道路、停车场等)根据情况确定工程部、工作组

3)楼宇各项设施设备测试及验收根据情况确定工程部、工作组

4)楼宇内部初验根据情况确定工程部、工作组

5)遗漏工程跟进及监督验收根据情况确定工程部、工作组

6)绿化工程的验收根据情况确定工程部、工作组

八、楼宇接管安排

1)制定接管计划工作组

2)安排准备各类文件品质部、工作组

3)人员安排工程部、工作组

4)接管培训工程部

5)清洁开荒中心物管事务所

6)现场氛围布置市场部、中心物管事务所

7)进行接管工作工程部、中心物管事务所

九、遗漏工程跟进

1)整理资料及落实遗漏工程跟进按工程进度工程部、中心物管事务所

2)维修后复检、通知业主方再次验收按工程进度工程部、中心物管事务所

3)现场施工方的管理讨论品质部、中心物管事务所

十、各服务项目检讨

1)物业保险事宜之建议计财部、中心物管事务所

2)检讨物业管理人力资源资源部、中心物管事务所

3)检讨保安安排中心物管事务所

4)检讨清洁服务之安排中心物管事务所

5)检讨维护保养服务之安排工程部、中心物管事务所

6)检讨处理客户投诉之程序品质部、中心物管事务所

7)检讨园艺绿化保养及节日布置之安排工程部、中心物管事务所

8)检讨公共关系之安排市场部、中心物管事务所

篇2: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及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晚婚晚育

1、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双方均属于晚婚者,按国家规定的休婚假18天,婚假3天内不扣工资及绩效,3天以上按实际休假天数扣绩效工资。

2、已婚职工女满24周岁,男满26周岁生育第一胎者为晚育,符合晚育条件的职工应将结婚证、户口簿原件交到医院办公室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查验,并留复印件留存方可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

3、晚育者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外,还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难产、双生另增15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绩效工资。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在规定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可按下列规定休假,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日;

3、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日;

4、结扎输卵管的,休假21日;

5、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日;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日;

6、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经夫妻双方申请,可发给《独生子女光荣证》,凭证享受奖励和优待;

7、自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儿童保健费(独生子女费)8元,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儿童保健费由双方单位各发50%。

8、根据赣市五院【2010】29号文规定并结合医保政策,在本院工作满一年的女职工生育计划内一孩,可享受生育补贴。补贴标准及申报程序按文件执行。

三、生育第二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以上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照顾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4、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5、第-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6、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优生和节育措施

1、经指定的区、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确诊,夫妻一方患有医学认为不应当生育的疾病,禁止生育,已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引产休假1个月。

2、在确定怀孕3个月内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即由双方单位及所在社居委、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未办证的育龄夫妻,应当采取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禁止计划外生育,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应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

3、已婚育龄女职工,应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要求一胎上环,给予假期3天。带环怀孕、产后因避孕失败,首次人流,休假7天,按公假处理,费用报销。第二次人流作病假处理,手术费及药费自理(均凭医院诊断书办理)。

4、生育一胎后42天放环,超过42天不宜放环的要有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暂不宜或不宜放环证明,并采取适宜的避孕措施。

5、本院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本院职工子女无单位、配偶也无工作单位、户口在本院),每年进行一次环孕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孕检并将孕检证明交院办公室(计生办)保存备查。

五、对调入人员的规定

调人我院的已婚男、女育龄职工,其中已生育一孩并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同志必须携带计划生育奖惩决定及其执行情况等证明,到院办公室(计生办)备案。

六、对请长假人员的规定

对请长假、停薪留职的女职工在办理手续前需做一次环孕检、落实一项长效节育措施、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合同。请长假、停薪留职的男职工需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七、对单位出租房、店面人员的规定

总务科负责管理承租店面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按要求督促已婚育龄妇女参加环孕检,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八、对辞职职工的规定

办理辞职手续时,一并到医院办公室(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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