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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教育与培训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5.1识别、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全面掌握员工对安全健康问题的掌握与熟悉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意识提升计划》,保障企业能为员工提升安全意识提升充足的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二)、适应范围:本制度适应九江工贸有限公司所有高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安全意识与提升活动。(三)、安全意识的识别(3.1)、识别的内容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操作规程、应急程序,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事故、事件报告程序,岗位职责、特定风险,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管理层特定要求,安全意识与其岗位职责适应情况,新员工接受安全意识培训内容的比例。(3.2)、意识收集的途径1)各中高层管理人员2)各厂矿骨干人员3)普通员工(3.3)、识别的形式1)调查问卷:由公司安全处制定,统一发放。2)访谈:由安全培训专业员对各单位领导、骨干进行访谈,掌握员工及管理层安全意识情况。3)座谈:由安全处处长组织各厂矿领导、骨干以座谈形式讨论现阶段各层人员的安全意识情况。(3.4)、安全处派专人负责《安全意识调查问卷》的下发与统计汇总,并在指定期内将结果报安全处领导。(3.5)、意识识别评价安全处派专人对座谈、访谈、《安全意识调查问卷》的汇总情况进行分析,并写出评价报告。(3.6)、评价结果的处理根据意识评价的结果,根据各层次员工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意识提升计划》。(四)、安全意识的提升(4.1)、严格落实《安全意识提升计划》的安排,做好各层次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工作。(4.2)、安全意识的培训由公司安全处统一组织安排。(4.3)、公司安全处统一管理各种资源(如安全书籍、宣传画的张贴、安全简报、广播等)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五)、培训后,再通过意识识别对安全意识提升效果进行评价。

?5.2提升员工安全意识计划??为全面提高矿山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力度,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学习安全知识、遵守安全制度、按规程作业的生产活动氛围,有力地促进全员安全素质的提升,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安全、健康、平稳进行。根据对员工安全意识的调查与评价,了解和获取了员工安全意识的认知情况,特制定矿山本年度员工安全意识提升计划。(一)、五月份矿山要对全员进行一次安全意识培训。要分单位、分工种、分层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意识培训,保证在岗人员全部参加培训。(1)、员工培训主要内容: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操作规程;应急程序;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危险源辨识与控制;事故、事件报告程序;岗位职责;特定风险;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主要内容:安全意识;安全管理职责的特定意识;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岗位职责等。(3)、特殊工种培训内容:安全意识;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专业技术知识等。?(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复训和到期培训要根据证件的复训和到期时间要求进行培训,由安监科负责对复训和到期培训人员的统计工作,并负责向培训单位申请和安排培训事宜。(三)、矿山要做好本单位新工人入厂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入厂随时教育,并且要带新工人到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意识培训。(四)、各单位对离岗工作人员重返岗位工作时,要对其安全教育,并到作业现场进行特定的安全要求、作业要求、管理要求进行回顾培训。(五)、矿山每月在矿区、施工队的板报上要刊登一期有关安全意识方面的内容来进行宣传,让员工随时都能学习安全知识。(六)、矿山在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将要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安全知识竞赛或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演讲等系列活动,借此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七)、各单位要在日常生产工作中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安全意识宣传教育;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矿山安全报”上刊登的有关安全知识,并通过开展讨论来提高安全意识。(八)、矿山要在五月份对矿山机关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培训,培训将分为员工培训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培训来提高矿山机关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意识。(1)、员工培训主要内容: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应急程序;事故、事件报告程序;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主要内容:安全意识;安全管理职责的特定意识;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等。(九)、矿山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对管理人员进行各种安全意识教育,利用开会、电子显示屏幕标语以及楼前悬挂标语等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宣传。(十)、矿山各部门要制定本部门员工安全意识提升计划,矿山将根据各部门提升计划进行跟踪检查监督,对不按计划执行落实的部门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5.4安全教育培训要求与计划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按照“统筹组织、分层次、分系统、大规模、大力度”安全培训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培训工作抓出成效。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为铁矿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如下:(一)、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1)、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以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为目标;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2)、培训目的通过各类安全培训。进一步促进莹石矿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熟悉、了解《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人本思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操作技能,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二)、安全教育培训对象莹石矿全体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现场作业人员(包括新入场和转岗人员)(三)、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3)、安全生产监管及行政执法,(4)、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基本程序,(5)、在岗人员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危险源和隐患辨识,(6)、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7)、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8)、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9)、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案例,(四)、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要求(1)、合理安排时间,作业现场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12学时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规范的学习。(2)、职工每年接受进场的上岗安全三级教育、“安全活动日”教育、节假日和季节性变化及阶段性等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五)、内容安全教育培训(5.1)、作业现场管理人员(5.1.1)、根据要求每年必须参加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章和规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生产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通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新技术、新知识等。(5.1.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5.1.3)、培训地点:矿山会议室。(5.1.4)、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5.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挖掘机司机、装载机司机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5.2.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常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5.2.2)、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5.2.3)、培训时间:作业现场施工前。(5.2.4)、培训地点:各生产车间会议室(5.2.5)、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和保护他人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5.3)、进场作业人员为保证进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进场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厂部、车间、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5.3.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常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环境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5.3.2)、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5.3.3)、培训时间: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方可上岗。(5.3.4)、培训地点:车间会议室(5.3.5)安全教育平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和保护他人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六)、安全教育的方法(6.1)、三级安全教育对现场工作人员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6.2)、经常性安全教育生产过程中采取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举办安全生产学习班等形式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七)、安全教育的实施(7.1)、作业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职工健康教育)由主抓生产的副矿长、安全员、安保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7.2)、车间主任、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的安全培训,由铁矿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7.3)、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八)、教育培训实施措施(8.1)、建立培训、考核与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凡上级行政机关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未经培训合格不准上岗;对企业提供培训机会未按要求接受培训的员工,按铁矿有关培训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逐步形成人才考核、培养使用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不断修定和完善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加强员工培训工作的监控力度,保证按矿山所需落实各项培训工作。(8.2)、各科室、车间的主管领导要重视员工的培训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安全科要根据铁矿的员工培训计划制定出实施计划方案,并对全矿的职工培训情况进行监控。莹下塘莹石矿安全培训计划日程安排?年月?日序号培训单位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学时培训日期1生产车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车间6年月?日作业现场及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应急措施等管理人员办公室6年月?日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2进厂部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生产8?年月?日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3.本单位作业过程及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纪律,学习国发23号文件。4.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7年月?日场作业人员教育的重大事故及吸取的教训车间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车间教育1.本单位作业特点及作业安全基础知识生产车间8年月?日2.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3.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高空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5.防毒、防火、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7年月?日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基本知识安全月活动事项及应急救援演练班组教育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车间3年月?日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3年月?日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3年月?日3年月?日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3年月?日3?年月?日5.本岗位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3?年月?日

篇2:某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1条各部门在职工上岗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2条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如爆破作业等。

第3条公司对各选厂厂长、坑长、工段长、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第4条公司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第5条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篇3:某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材料

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材料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企业方针、目标,实现实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频率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使职工增强安全意识,熟悉和掌握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控制和减少违章行为,做到安生生产。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首先提高矿山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其次是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

《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一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1、金属非金属矿山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等;2、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企业应教育职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如实告诉职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争措施。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123号)、《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试行)》(安监管人字[2003]85号)《关于特种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124)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生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等,对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核以及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

1、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是安全教育的首要内容,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其懂得安全生产工作对促进经济建设的意义,增强其责任感。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

2、法规政策教育

安全生产省教委法规和政策是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体现,要采取各种措施和形式大力宣传,认真贯彻执行,以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

3、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安全技能。

生产技术知识是指矿山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各种生产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

安全技术知识是指矿山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机电安全知识;采矿、边坡、尾矿库、排土场、炸药库、危险化学品仓库、起重提升、吊车及矿内运输有关安全知识;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防火知识;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以及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报告办法等。

专业安全技能是指职工从事某一工种所应具备的专门的安全生产技能,及本岗位应知应会的内容。

4、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典型事故案例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三、主要负责人培训

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是指矿长(经理)、负责安全的副矿和(副经理)、负责生产(设备)的副矿苌(副经理)和负责技术的矿级负责人(总工程师)。

1、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熟悉矿山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掌握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以及实际安全管理技能,了解职业卫生防护和应争救援知识,具备一定的矿山安全管理能力,达到《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标准》的要求。

2、培训内容

(1)安全管理,主要包括:①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概况;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矿山安全管理的目的、意义和任务;④采矿业准入制度;⑤矿山主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⑥伤亡事故管理与工伤保险;⑦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与义务;⑧现代安全管理技术等。

(2)安全技术理论,主要包括:①矿山地质安全;②露天矿山开采安全;③地下矿山开采安全;④矿山爆破安全;⑤矿山机电安全管理;⑥矿山工业场地面生产系统安全管理等。

(3)矿山事故的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原则,矿山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矿山事故报告和上报程序;矿山事故应急处理。

(4)矿山职业危害及其预防,职业病管理。

(5)实际安全管理技能,各种实际安全管理要领和实际管理技能。主要包括: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的程序和要点;②组织矿山生产的程序和方法;③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和方法;④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基本程序和方法;⑤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和基本内容;⑥组织、指挥矿山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步骤和技术要求;⑦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和方法。

(6)再培训,主要内容是新法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②有关采矿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③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经验;④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3、培训时间

露天矿山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地下矿山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时间不少于52学时;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

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1、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矿山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掌握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安全管理技能,了解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具备一定的矿山安全管理能力,达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的要求。

2、培训内容

(1)安全管理主要包括:①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概况;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标准;③矿山安全管理的目的、意义和任务;④矿山安全管理制度;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与义务;⑥现代安全管理技术。

(2)安全技术理论包括:①矿山地质安全;②露天矿山开采安全;③地下矿山开采安全;④矿山爆破安全;⑤矿山机电安全;⑥矿山工业场地与地面生产系统安全。

(3)矿山事故的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包括:①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原则;②矿山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③矿山事故报告和上报程序;④矿山事故的应急处理;⑤现场急救技术。

(4)职业病的管理与矿山职业危害及其预防。

(5)实际操作培训,各种实际安全管理要领和实际管理技能,包括在: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程序和要点;②有关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会审、竣工验收工作安全要点;③制定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方法;④组织进行矿山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程序、方法和内容;⑤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方法和内容;⑥安排、使用安全技措经费的程序、方法和项目;⑦编制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内容;⑧矿山事故抢险救灾要点;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方法以及责任认定的原则。

(6)再培训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有关采矿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培训时间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52学时;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五、其他从业人员培训

金属非金属矿山其他从业人员(简称“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人的工人,以以临时聘用人员。

1、新工人入矿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入矿三级安全教育是指矿、坑口(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矿级安全教育是矿部负责对新入矿的工人,在没有分配至班组或工作地点之前进行的入矿安全教育。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新进露天矿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教育培训结束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岗位工作。

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国家矿山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本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一般知识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状况和特殊危险地点及注意事项;一般电气、机械和采区安全知识及防火防爆知识;伤亡事故教训等。教育的方法可根据本矿山企业生产特点,机械设备的复杂情况,新入矿工人的数量多少等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如讲课、会议、座谈、演练、参观展览、安全影视、看录像等。

坑口(车间)教育是坑口(车间)负责人对新分配的到坑口(车间)的工作进行采场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内容有:采区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采场危险工区及事故隐患、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治情况及安全规定;采场安全生产情况及问题;曾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等。教育方法一般由采场安全员讲解,实地参观、进行直观教育。

班组安全教育是工段长、班组长对新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到了固定网位开始工作前的安全教育。新的井下作业职工,在接受了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师傅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并再次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教育的主要内容有:本工段或班级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及安全操作规程;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守则及交接班制度;本网位易发生的事故和尘毒危害情况及其预防和控制方法;发生事故时的安全撤退路线和紧急救灾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教育的方法采用讲解、示范等师傅带徒弟的方法。

2、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矿山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的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环境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一旦发生事故后,对整个矿山企业生产的影响较大,还会带来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因此,矿山企业必须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由国家规定的部门进行的专门技术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工、矿井通风工、信号工、泵工

、棚罐(把钩)工、绞车操作工、主提升机操作工、主扇风机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矿山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内机动车司机、尾矿工、安全检查工以及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工种的作业人员。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有两个方面:一是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二是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可采取脱产或半脱产方式,以及对口专业的定期培训、轮训。已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复审一次。

3、日常安全教育

要使全体职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应对职工进行日常的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矿山企业每年应对职工进行不少于20小时的在职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和形式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文件、矿山企业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班前会、每周安全活动日等;召开事故分析会、安全交流会,特别是典型经验交流会和典型事故教训分析会;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利用安全教育室举办安全展览,播放安全电影、录像等。

4、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要进行新的操作方法、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护方法的教育。

职工制换工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级级安全教育。

5、各级管理干部、安全员安全教育

各级管理干部、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矿山企业负责进行。教育内容是:国家矿山安全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本企业、本单位及本人所管辖范围内的生产过程中,主要危险区域、危险源、职业危害以及容易引起事故和职业病的类别及触发条件;预防事故、职业病的对策和措施,同时,还应学习与掌握发生灾害时,防止灾害扩大,减少损失的措施。教育可采用脱产学习、集中学习,或现场演示、座谈、讨论、看文件等方式。

篇4:冶金矿山开采技术安全培训试题

冶金公司安全培训试题--矿山开采技术部分

一、填充题

1、浅孔留矿法采矿是由下向上逐层进行回采矿石,每层(循环)采下的矿石只放出约三分之一的矿量,其余采下的矿石暂留采场中作为继续上采的工作台,并可对空场进行辅助支撑。

2、本矿山浅孔留矿法采矿的矿块结构参数是:

矿块长度:50m。

间柱宽度:6m(脉内天井)

顶柱高度:3~5m

漏斗底部结构:桃形矿柱厚6m

漏斗间距:6~8m

3、浅孔留矿采矿法矿块的人风井的是沿矿体底板布置于矿块间柱内与上水平对应的穿脉巷贯通,用于采场通风、行人、通风水管、运输材料。

4、局部放矿时,严禁任何人员在放矿漏斗上部的留矿堆上作业。必须进行采场处理事故时,下部漏斗应停止放矿,并在留矿堆上铺设木板。

5、局部放矿之后,确认留矿堆内无空洞时,才可进行撬毛平场工作。先对工作面喷雾洒水,然后敲帮问顶,撬除松动矿岩,将局部放矿所形成的凹凸不平矿堆扒平,为下次回采工作做准备。

6、在开采第一分层前,应将下部漏斗扩完形成拉底空间,并充满矿石。

7、局部放矿中每个漏斗应均匀放矿,发现悬空,上部要停止作业,清除悬空后方准继续作业。

8、浅孔留矿采场内暂留矿石与回采工作面的高度应保持在2米以内。

9、浅孔留矿采矿法采场的风流是:新鲜风流从上风天井,清洗工作面后,从下风天井出风。

10、在浅孔留矿采矿法矿场的通风过程中为防止风流短路,应在进风天井上口,回风天井下口设置风门。

二、简答题

1、矿岩不稳固的矿山,在浅孔回采工作面采用什么形式的炮孔(水平还是上向眼)为什么

在不稳固矿、岩的矿山,浅孔留矿回采工作面应采用水平眼崩矿。

水平眼爆破后,形成的顶板平整度较好,能减少矿岩不稳固矿山的工作面的活石量。

2、矿岩稳固较好的矿山,在浅孔回采工作面采用什么形式的炮孔(水平还是上向眼)为什么

在矿、岩稳固较好的矿山,浅孔留矿回采工作面应采用上向眼崩矿。

钻凿上向炮眼有利于岩粉的流出,方便回采作面的钻岩机的排布。能更好的推广应用“集中凿岩、逐排微差爆破”的新工作方案,更有利于矿山回采工作面的安全管理。

3、回采爆破为什么要用“炮泥堵塞孔口”堵塞的长度如何确定本矿山的回采炮破长度是多少

采用炮泥堵塞炮孔可以减少回采炸药的用量,降低回采落矿的生产成本,减少回采大块的产生率,提高回采出矿的安全程度。

堵塞长度是抵抗线(排距)的1~1.2倍

本矿山的回采炮破长度是1米左右。

4、浅孔留矿采矿的采场矿堆中已形成空洞的处理方法有几种

①在拱形空洞的两侧漏斗进行放矿,破坏拱型空洞的拱脚使悬空的矿石落下。

②在空洞上方埋置较大的药包,借爆力震落悬空矿石。

③使用矿用火箭弹爆破消除空洞

④用高压水冲刷消除空洞。

5、浅孔留矿法采矿防止空洞产生应采取哪些措施

①正确选择爆破参数及爆破方法,减少大块及粉矿产出率。

②凿岩爆破尽可能的不破坏上盘围岩。

③在上盘局部不稳固处设置流线型小矿柱支撑围岩;

④回采时注意矿体倾角及厚度的变化,必要时削去部分围岩。

⑤正确合理地选择漏斗间距,经常均匀地进行放矿。

⑥平场时仔细进行大块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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