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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1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2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主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具体内容见附表一)。

4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4.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4.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4.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4.6执行入场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具体内容见附表二)。

5新职工、临时工(主要技术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公司审批,安全员协助进行安全教育。

6项目部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篇2:职工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1、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职工教育例会。要求主管教育的领导、车间主任和全体技术人员参加。

2、按上级要求制定职工教育工作计划和全年的授课计划包括课时、授课内容、授课教师。

3、厂里每半年组织一次技术表演赛。

4、各车间每月一次岗位练兵。要求内容结合生产难点、重点,练兵的实际情况、练兵成绩要详细记录。

5、各班组岗位练兵每周一次。

6、每月进行一次不工种的技术考试。

7、按照要求派人参加局、公司组织的培训和技术比赛。

8、教师要有备课笔记,要求内容详尽,字迹工整,授课内容要紧紧围绕生产实际,并且厂里按季度进行检查。

9、学员要有学员笔记,包括自学内容和平时授课笔记,要求字迹工整。每半年检查一次。

10、厂里每两周上一次技术果。(与厂安全会同步,2:30分开课,2学时)

11、干部要求坚持自学,要有自学笔记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30学时,干部笔记每半年检查一次。

篇3: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的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1.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都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和二年一次的培训复审,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和指挥等特殊工程,都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本部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4.安全员每年年初应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层层落实。

5.教育培训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必须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认真抓好施工现场特殊工程的持证培训和日常教育工作,各特殊工程应定期参加复审,安全员应及时组织送培。

7.新工人、久假复工和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项目部负责项目部级和班组级的二级教育,并做好教育卡片和考核台帐,未经三级教育的职工不得上岗操作。

8.施工现场每年应对工人进行一次有系统性的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考试。

9.施工现场应根据季节性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10.各类教育培训应建立台帐档案,认真做好记录。

篇4: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三).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四).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之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五).成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训练。

(六).每年组织全体职工最少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

(七).机电班、经警队等重点防火责任部门,每年抽调30%的人员接受上级的消防培训,增强其消防工作的应变能力。

(八).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管理处的安全监察和领导部门,应经常深入到各部门中,对职工进行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人人会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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